知往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建所四十周年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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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电视节目低俗化的现实路径

时统宇[1]

理论的跨语境移植最忌讳简单化的机械照搬,实践中的反低俗化举措更要从中国国情出发,这是我们在系统梳理了反低俗化的西方思想资源和不同国家的政府行为之后,在为我国电视节目反低俗化“开药方”时的基本点和出发点。

我们认为:西方抵制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思想资源和不同国家的政府行为在遇到中国现状时,确有不少水土不服之处。这里最根本的原因是:市场经济的特性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制度,决定了这些国家电视的产业属性和商业特征从来就没有受到怀疑。我们则不同,中国电视不仅要坚持意识形态的既定属性,而且还要为自己是文化产业中的一员而大声疾呼,上下求索,并要在实务操作中千方百计地壮大自己,这就决定了中国电视背负着比发达国家的电视要沉重得多的历史重负。因此,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不断积累本土经验,注重反低俗化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 必须坚持对电视节目的宏观调控、制度安排、顶层设计

抵制电视节目的低俗化绝不是单纯的市场行为,不能依赖节目市场的自发调节,而必须加强政府的监管,必须坚持对电视节目的宏观调控、制度安排、顶层设计。这些年来,以“限”为标志的政府监管引人注目,成效明显。人们俗称的“限娱令”、“限唱令”、“限晚令”、“限广令”、“限剧令”……无不掷地有声,立竿见影。这其中影响最大也最为深远的当属“限娱令”。

上星综合频道的出现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但它们绝不是娱乐至上的产物。上星综合频道沦为空中大舞台是中国电视过度娱乐化的危险信号。

因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和实施,向全社会表明:加强政府监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必须的,没有让人放心的监管,就没有让人放心的市场。食品市场是这样,药品市场是这样,包括影视产品在内的文化产品市场也是这样。我们的上星综合频道需要综合管理,而政府主管部门的强有力监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是商家的利益,而是社会正义和公众利益。

“娱乐节目的界限不好划分,什么叫过度娱乐化说不清楚。”这是一种装糊涂的说法。《意见》明确提出:“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问题并不是简单指节目类型,而是节目创作倾向问题。”《意见》中列举了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等七大类节目,明确了总量控制的目标。对如何衡量电视节目的过度娱乐化倾向提出了四大原则——功能原则、元素原则、效果原则、总量原则,并分别列举了职场招聘节目、矛盾调解节目做了举证。相信只要不是出于单纯收视利益的考虑,所谓“说不清楚”类的说法可以休矣。

“管理不能管得太细,太细了就管死了。”每次电视节目监管措施的出台都会招来这种说法。《意见》迎难而上,监管措施细致而具体:每个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点至24点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点至23点30分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而对过度娱乐化严重的七类节目的控制也是明确而具体。实际上,就像对三聚氰胺、膨化剂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的检测必须细化一样,作为对以文化人的电视产品的检测,能细的为什么不细?手头有一个现成的例子: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近期决定:从2012年12月13日开始实施由参众两院通过的一项立法——电视节目中间播出的广告的音量应该和节目的平均音量保持一致,不得大幅提高广告的音量。够细的吧!

因此,我们十分赞同管理层的这样一种态度和立场:上星频道是综合频道,不是专业频道,更不是娱乐频道,不能办成空中大舞台。价值观是卫视频道的第一定位,社会责任是卫视频道的第一要务。恰恰在卫视这一安身立命的基本问题上,这些年来卫视频道价值模糊,底线下移的事件时有发生。有太多的事实证明,人们对卫视频道文化功能的困惑与慌乱的质疑和批评绝不是空穴来风。

不能否认,如果真的减少收视率高、广告收入好的电视剧和游戏娱乐类节目的播出量,电视台在短期内的经济效益肯定会受影响,但既然电视台是生产精神文化产品的专门化组织,既然电视台要担负起传承文明、人文教化的责任,既然反对低俗化要有切实的成效,那么,与惟利是图的商业行为有本质区别的电视传播就应舍利而取义。

所以,《意见》旗帜鲜明地表达出的加强监管的意向十分必要,非常及时。除此之外,建立行之有效的广电系统掌门人问责制和频道频率退出机制也应当提上日程。问责制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清楚“责”,而是敢不敢“问”,谁来“问”,怎么“问”,“问”的结果如何,等等。伤筋动骨式的砸饭碗,甚至是一票否决制的实施,这对于抵制过度娱乐化的成果和成效是一种决定性的检验。特别是,在出现了过度娱乐化的严重问题后,广播电视的频道和频率退出机制,就是一个更加复杂和敏感的问题。因为,如果说问责制是涉及个别人,那么频道和频率退出则关乎整体,涉及体制的伤筋动骨。只有扩张机制而缺乏退出机制是我国广电系统的先天不足之一。我们的结论是:必须把问责制和退出制刚性化、法定化,才能在制度安排的层面解决过度娱乐化的问题。

在顶层设计的“限”系列中,“限唱令”更细更具体,就是针对卫视选秀节目的。有限资源的重新配置引发几家欢乐几家愁,有点抱怨和无奈也属正常现象,更重要的是节目也有个反季节。我参加过央视《梦想星搭档》的看片会,这个节目也是被限唱而延后播出的,现在看来可能是因祸得福,为什么一定要去扎堆血拼呢?

到了“限晚令”,所谓的争议几乎绝迹,因为这已经和风清气正过“两节”相联系,就像高档烟酒不好卖,高档餐馆生意清淡,老百姓和舆论没有不叫好的。“节日荧屏回归理性”,“节俭办晚会 节味一样浓”,这样的新闻标题仅仅是应景文章。2012年中秋曾有9台晚会抢占荧屏,2013年只剩下央视和北京2场,而且做了大量瘦身和精简,据说北京卫视中秋晚会的经费只有过去的20%。一些综艺晚会“大户”纷纷退出“秋晚”舞台,“坐下来聊民俗”、《汉字英雄》、钱江潮的直播等扫去了以往晚会的豪华铺张,屏幕显得干净和安静。

在“三限”中,“限晚令”是最成功、最到位的,它与中共十八大后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十一条禁令紧密相连,更与真正的民生紧密相连——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房价居高不下,而晚会的豪华场面,特别是明星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出场费,能让老百姓没意见、没看法吗?高档月饼少了,荧屏也清爽了,你听说老百姓不满意了吗?电视的豪华风整治了十多年,这次可谓举重若轻,一剑封喉。

加强监管是上星综合频道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必须用主流价值观统领中国电视的评价标准,这就是我们的结论。

二 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电视掌门人问责制和频道退出机制

追踪反低俗化的发展轨迹,人们的一个突出感受就是低俗之风的愈演愈烈和屡禁不止。

仅以反低俗化重拳出击的2007年为例,这一年的4月上旬,广电总局召集各省级广电机构的掌门人汇聚南京,召开“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抵制低俗之风工作会议”,广电总局的领导悉数到会。从会议的名称便可以看出,会议的主题旗帜鲜明——抵制低俗之风。会议更是发出了强烈的信号:收听收视率不是评价广播电视节目的第一标准,更不是唯一标准。不能靠低俗、庸俗的节目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而使低俗之风蔓延。

一个月以后,“2007年全国电视台台长论坛”在北京开幕。在为期两天的论坛期间,与会台长围绕“把握导向、形成合力”这一主题,就电视如何履行社会职责,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唱响时代主旋律;如何完善机制,确保节目的高格调、高品位等方面展开专题研讨。与会台长们就中国电视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达成高度共识,共同签署了《2007年全国电视台台长论坛(北京)宣言》。《宣言》郑重宣布:电视台作为党、政府、人民的喉舌和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必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认真贯彻落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重要原则,进一步增强电视舆论引导的吸引力、感染力;努力繁荣电视艺术,多出精品力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坚守电视媒体的品格、品位,提高中国电视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切实加强和改进电视媒体管理,促进电视事业产业协调发展;抓住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有利契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加强电视队伍建设,坚决维护中国电视媒体的良好声誉和电视队伍的良好形象;全国电视台团结协作,形成整体合力,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唱响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主旋律,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让人感到迷惑和忧虑的恰恰是:就是在这样一种反低俗化蔚然成风的宏观大背景下,《第一次心动》和“纸馅包子”粉墨登场,使得低俗之风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这是为什么呢?我们注意到这样的看法:

“禁播令”之所以难禁低俗节目,我认为主要原因是对行政命令依赖过度,行政命令在实施过程中,又至少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广电总局对广电媒体没有垂直管理权,却动用了“垂直打击”的整治手法,明显缺乏问责的效力支撑;二是行政处罚的力度太小,没有足够威慑力。

广电总局节目内容监管权威一次次遭到挑战,直接原因大致有二:

第一,广电总局孤军作战。按照职能分工,地方上的广电局最该对播出内容实施面对面的直接监督,可缘于地方广电局与广电播出机构某些特殊的利益关系,它们更像不拨不动的棋子,甚至拨了也常常不动,或者是不情愿地动一动。如是,面对数以千计的广电播出机构,不管广电总局如何发力,面对普遍的“擦边球”现象,是无论如何管不过来的。这无疑助长了少数人顶风违纪的侥幸心理。事实上,由于监管鞭长莫及,地、县两级广电播出机构的某些频道和节目的内容更加肆无忌惮、低俗不堪。

第二,广电总局查处此类涉性低俗节目,其最大权限只能停留于叫停节目播出,无权对放纵和放任此类节目的地方广电机构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而地方当局出于多重上不了台面的考虑和忌讳,一般不会轻易动人头。这等于进一步放纵和放任了节目的“低俗”直至“淫秽不堪”。事实也正如此,尽管广电总局频出重手,可我们迄今没读到一条有哪家广电播出机构负责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新闻。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广电总局面临如此尴尬实则有着深层的原因。在现实语境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业已从潜规则变为显规则……[2]

于是,反低俗化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问责制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从宏观背景看,“问责制”最先引入我国的政治生活中。而作为一项新的政治制度的确立,发轫于2003年的“非典”期间。2004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意味着对众多社会灾害事件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已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在实践中,近年来媒体问责制处罚最重、影响最大的事件当数北京电视台的假新闻“纸馅包子”。

2007年7月19日,有关新闻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北京市有关部门分别对北京电视台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北京电视台台长通报批评,给予北京电视台总编辑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北京电视台主管副总编辑记过处分,要求三人分别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北京电视台生活节目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无正职主任)、分管《透明度》栏目的副主任、《透明度》栏目制片人等三人撤职处分;解除《透明度》栏目有关编辑与北京电视台的劳务关系;鉴于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组临时人员訾北佳涉嫌违法,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

7月23日,有关新闻称:“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昨天就北京电视台播发虚假新闻发出通报。其中,给予北京电视台主管副总编记过处分,本人引咎辞职。”显然,问责制的力度明显加大。

8月12日,有关新闻称:《纸做的包子》假新闻事件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事件的主角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由此可见,问责制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清楚“责”,而是敢不敢“问”,谁来“问”,怎么“问”,“问”的结果如何,等等。伤筋动骨式的砸饭碗,甚至是一票否决制的实施,这对于反低俗化的成果和成效是一种决定性的检验。

那么,在出现了低俗化的严重问题后,广播电视的频道和频率退出机制,就是一个更加复杂和敏感的问题。因为,如果说问责制是涉及个别人,那么频道和频率退出则关乎整体,涉及体制的伤筋动骨。显然,抵制低俗化的努力对于广电总局来说是坚持不懈的,而且力度确实越来越大。但具体到“设立整改、警告、停播三级处罚机制和定期提示机制”时,前两项都好办,但一涉及“停播”,所谓伤筋动骨就显现出来了。特别是涉及频道和频率的问题,至今,我们还未曾听到因为低俗化问题,而导致频道或频率取消的先例。

问题的关键在于:频道和频率的退出机制,涉及整个广播影视行业的制度安排,涉及“饭碗”。这里,我们以中国电视为例,依托历史发展的纵向线索,来分析广播影视低俗化问题的制度缘由。因为,如果说电视传播中的某一个时期、某一个节目品种表现出商业化、庸俗化、同质化、贵族化、游戏化、低俗化等倾向是个别现象的话,那么当电视传播在文化品位、精品标准、艺术质量上出现大面积堕落时,我们就有理由进行更深刻的制度追问。因为,“经是好的,只是有的和尚把好经念歪了”,但如果所有和尚都把经念歪了,那么人们就有理由对“经”本身产生怀疑,这是制度批评最现实的根据。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对中国电视的现有制度进行检讨。

由此可见,中国电视的商业化、庸俗化、同质化有着深刻的体制成因,忽视这一点就不可能说明为什么中国电视是现在这个样子而不是别的样子的。这里,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这样一个例子:英国新闻业老板路德·汤普逊曾嘲讽“广播电视许可证即印钞票的许可证”[3]。当中国设立电视台的批准文件成为一种紧缺资源时,当有的电视台(特别是有些县级有线电视台)没有“户口”(即没有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设立)而成为“黑台”时,那么,汤普逊曾嘲讽的“广播电视许可证即印钞票的许可证”就获得了惊人的本土相似。而这种中西方电视的殊途同归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由此,可以进一步说明我们研究电视批评的这样一个基本观点:电视传播的所有不尽如人意之处,都有着终极的经济原因,也有着深刻的体制原因。

只有扩张机制而缺乏退出机制是我国广电系统的先天不足之一。我们的结论是:必须把问责制和退出制刚性化、法定化,才能在制度安排的层面解决低俗化问题。

三 必须充分发挥包括新媒体在内的舆论监督的作用

2007年8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等相关机构发出“广电总局全国通报重庆电视台《第一次心动》严重违规行为”为题的通报,批评重庆卫视举办播出的《第一次心动》选拔活动严重违规行为,要求其停播整改。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广电总局对选秀节目的违规行为做出的最为严重的一次处罚。

这里,有一个现象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广电总局对《第一次心动》叫停的通知是8月15日发布的,而这档节目出现严重问题的发生时间是8月10日的现场直播,也就是说,从问题的发生到广电总局的紧急叫停中间相隔了5天时间。就许多观众(包括笔者这样的专业研究者)而言,他们并没有收看《第一次心动》,对于叫停或许感到有些突然。然而,我们惊喜地发现,一些主流报纸对于低俗得过了头的《第一次心动》,做出了难能可贵的迅速反应,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我们认为,这不仅是中国报纸“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的表现,而且表明同为大众传播载体的报纸,在广播电视反低俗化的行动中具有独特的舆论监督作用。请看2007年8月12日《新民晚报》首席记者俞亮鑫的报道《“毒舌”争风吃醋泪洒秀场——重庆卫视〈第一次心动〉选手评委竟齐演闹剧》:

重庆卫视直播的《第一次心动》男15进10的比赛直至昨晨零点30分结束,其间,出现了评委杨二车娜姆和柯以敏与参赛选手代闯为一枚戒指上演的选秀奇观,结果,选手代闯现场下跪、柯以敏失声痛哭、杨二暴怒……这一场面,令人震惊。

选手下跪求戒指

当前晚直播到“心动才艺”环节时,参赛选手代闯突然冲出表演区双膝下跪向柯以敏乞求礼物,并表示要把这个礼物送给一个最想送的人。柯以敏对他这突如其来的下跪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此时,另一位评委杨二在场面僵持了2分钟后,终于按捺不住地说:“柯老师,你就把戒指卖给他吧。”柯以敏在刘晓庆、杨二以及男评委潘粤明的注目下,很无奈地把戒指送给了代闯。此时,杨二发表评论说:“代闯,我要告诉你,作为一个男人,你不能随便下跪。”随后,当主持人发问,代闯要把这个戒指送给谁时,代闯竟说“要送给杨二车娜姆老师”,并当场单腿跪地,将戒指替杨二车娜姆戴上,全场哗然。

激怒杨二风波起

在节目直播进行到IN/OUT环节时,柯以敏问另一选手,质问代闯刚才的表现是不是导演组有意安排,该选手答:“没有。”这时,柯以敏并不就此打住,还继续逼问……随后,杨二则为这位选手解围,她说:“刚才柯老师一直刁难你,你想不想去扇她?”这时,柯以敏和杨二争执起来……

直到代闯进入IN/OUT环节时,柯以敏首先发问:“代闯,现在我和杨二如果做你的女朋友,你会选谁?”这一问题使代闯显得十分尴尬,他王顾左右而言他,说:“我选择刘晓庆。”柯以敏说:“不包括刘老师,在我们之间选。”在柯的逼问下,代闯答道:“我选择柯老师,她比较年轻。”柯以敏顺势抢过话头询问:“杨老师跟我不同的地方在哪里?”“杨老师很笨,柯老师很聪明。”代闯的这一回答激怒了杨二,她立即指责代闯不真诚,刚才把戒指送给了她,现在又选柯以敏为女朋友。杨二发怒道:“你把这个戒指拿回去!我不要!”杨二退回戒指却使柯以敏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她开始哭泣,还现场发誓要退出“选秀”,说着便起身走人,但刘晓庆硬把她拉了回来。

选手仿效也恶搞

青年选手代闯在节目现场以送戒指“求婚”方式,对女评委进行调情“恶搞”,这本来就有点出格,但柯、杨两位评委不仅不就此打住,相反还争风吃醋,并逼问男选手选谁当他“女朋友”,激烈言语中甚至挑动男选手去扇女评委耳光,这实在过分。柯、杨本以“毒舌”点评见长,青年选手之所以出现如此另类行为,无非想投其所好,出奇制胜,没想到竟当众激怒杨二、惹哭柯以敏。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对于这一令人难堪的场面,评委本身该负什么责任呢?之前,柯、杨争当“毒舌”,互比出格;如今选手仿而效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秀场怪象迭出,实为当下荧屏娱乐节目的一大悲哀。[4]

第二天,2007年8月13日,《新民晚报》又发表了同一记者的述评《“毒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谈部分选秀评委不良言行所产生的导向危害性》:

“你要赶快减肥,没有人愿意看到一只母猪在台上唱歌。”“你这个鬼样子!干脆去娶杨丽娟得啦!”“你要这个样子站我家门口,我拿扫把把你扫出去!”“停,听你唱情歌我快要吐血了!”“天堂里有天使,但你的声音让我觉得天堂里有魔鬼。”“你这是泼妇唱法!”“你的出路是上网,走‘芙蓉姐姐’的路线”……这些语录都出自人称“毒舌”的选秀评委之口,荧屏选秀,“毒舌”比比皆是。

没人同情 一片非议

以往,选手们面对“毒舌”评委的“恶语相加”,只能沉默以对。上周末终于有个年轻男选手,竟以“恶搞”方式把两个“毒舌”女评委当场气哭、激怒……但被选手“恶搞”气哭、激怒的柯以敏和杨二车娜姆非但没人同情,相反,引起一片非议。有人说,有“毒舌”评委就会有“恶搞”选手!这也是评委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精心策划 制造“亮点”

实际上,上周五晚“心动”大赛让杨二和柯以敏同台火飚评,是主办方精心策划的。因为,这两个“毒舌”评委的口水仗曾打得热火朝天,柯以敏曾讥讽头顶红花的杨二像“媒婆”,杨二则反击柯以敏是用屁股思考。因此,让这两个人同台,当不少人在担心她俩会在现场吵闹,但这反而成了大赛的所谓“亮点”。果不其然,她俩首次同台就为一枚戒指而在荧屏上“争风吃醋”,甚至不惜自降评委身价,争当比自己年轻很多的男选手的“女朋友”。但昔日得意于自己“毒舌”点评的柯、杨两位这次失算了,她们怎么也想不到竟会被代闯这一男孩“恶搞”了一把,由此泪洒赛场,失态于荧屏之上。

越骂越红 危害荧屏

这一事件,暴露出泛娱乐化风潮对荧屏的危害。首先,电视台的收视大战使一些人称“毒舌”的评委大受欢迎,这也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卫视选秀节目风头盖过央视的青歌赛、主持人大赛的原因,后者的艺术点评虽然公正,却远没有“毒舌”点评来得刺激,因为在选秀大赛中,取乐重于比赛。“毒舌”评委引出的话题既可供主办方炒作,也可让评委本人出名。杨二曾说:“我是越骂越开心,我把那些话像排毒一样排出去,所以我不会乱长痘痘。”有人甚至说,没有杨二,“快男”会冷落很多;同样,没有柯以敏、黑楠,“超女”同样会寂寞。由此,评委越骂越红,大赛越骂越火,其根本原因就是荧屏收视大战所促成的。

“榜样力量”负面效应

其次,“毒舌”点评给热衷于选秀的年轻人无疑带来了负面效应。一些评委们不甘寂寞,纷纷以对选手尖锐、刻薄的点评风格“搏出位”,而且越是出位、越是令选手难堪的评委就越受主办方欢迎。如今,选手也纷纷学了这一套,以“恶语”博取眼球,以“出格”赢得关注,这也是近年来为何总是“问题选手”更能走红的原因。代闯这次能够激怒、气哭柯、杨二人,由此可见评委本身榜样的力量对他的影响。

以丑为美 扭曲心灵

荧屏上的“毒舌”之声和“恶搞”行为,毕竟有悖于所倡导的精神文明。有网友尖锐地批评“毒舌”评委的形象扭曲了青少年的价值观:“评委们对失败者的蔑视和嘲弄,已经被社会合法化地接受了。这等于表示:人的尊严是没有价值的,努力的过程也是不值得尊重的!”而既然评委可以不尊重选手,选手为何要尊重评委呢?由此,“代闯事件”也就难以避免了。

给年轻人担任评委应该是为人师表、德高望重的专业老师,但一些选秀节目以丑为美,以“毒舌”和“恶搞”为收视亮点,不仅扭曲了评委的社会形象,扭曲了评委点评应该体现的主流价值观,更扭曲了年轻人的心灵。代闯荧屏“恶搞”就是生动一例,应引起社会关注。[5]

在主管部门的惊堂木响起之前,上述这样的新闻批评显得振聋发聩,甚至,我们可以判断媒体的成熟和理性程度。因为,中国媒体对广播电视低俗化问题的认识和反思有一个过程。这不由得让人想起2005年红透半边天的《超级女声》,当时的主流舆论颇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味道。请看新华社的相关报道:

超女在毁誉不一中破冰前行

26日晚,2005年《超级女声》在掌声和欢呼声中圆满谢幕。这个看似是一个歌手选拔赛的电视节目,却在短短时间内上升为今年的一大社会热门话题,其对大众生活无孔不入的渗透能力以及毁誉参半的外界评说,构成了中国电视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

主办方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明年还要办《超级女声》,而且《超级男声》也将登台亮相。《超级女声》正在以“变革”的姿态,成为引导国内娱乐电视发展的一个“风向标”。

《超级女声》是一档以音乐选秀为外壳的娱乐性节目,只要喜爱唱歌的女性,不分唱法、不计年龄、不论外形、不问地域,均可免费报名参加,连同节目中大众投票决定选手去留的淘汰方式,倡导一种“全民快乐”的娱乐方式。

2005年《超级女声》,广州、长沙、郑州、成都、杭州五大唱区共吸引了15万人参加。初步估计,在全国范围内收看前5场总决选的观众总量达到1.95亿人。其中总决选6进5的直播收视份额更高达19.45%,同时段排名全国所有卫星频道第一名。网络上的评论和跟帖更是不计其数。进入决赛以后,每场短信互动参与人数已经超过100万人。观众总投票数更高达400万。

作为电视新生力量的《超级女声》,自出现至今,誉者众,毁者也不少。“万人逃学报名”“黑幕说”“选手签约问题”“低俗节目”等论调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奇葩’”等阵阵叫好声齐齐亮相。随着比赛的不断进行,尤其进入总决赛阶段后,批评声音日渐衰弱。毁誉缠身的《超级女声》,从多方争论到今天的圆满收场,一路上可谓“如履薄冰”。

7月下旬,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时统宇表示,《超级女声》是很恶俗的节目,只有降低这些节目的播出量,并在黄金时间增加新闻、社教类节目的播出量才能解决节目的低俗化问题。

面对指责,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局长、“电视湘军”的灵魂人物魏文彬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超级女声》主要面对广大年轻人,由于节目的零门槛,制作者从一开始就注意了节目的品位和格调。

魏文彬说,《超级女声》的超常火爆,说明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重要性。新闻媒体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必须认真落实“三贴近”的要求。

《超级女声》明年怎么办?

随着中国电视与世界的接轨,目前还处在模仿阶段的中国电视在不久的将来必定会与其他国家的电视展开全面的竞争。包括《超级女声》在内的中国一大批优秀的电视娱乐节目,改革和创新是其迈向新起点的原动力。

对于《超级女声》的未来,魏文彬对记者说:“和其他娱乐节目一样,未来的《超级女声》会不断改革,不断完善。而且在此基础上,明年还要办《超级男声》。”

魏文彬表示,今后《超级女声》会朝更健康、更大众化的方向发展,并明确定位为以年轻人为主的节目。首先是节目报名和录制等环节将安排在假期,不影响青少年的学习;再是严格规定16岁以上才能参赛;三是在过去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对选手的歌曲、台风、服装和主持人、评委等各方面进行改进,同时强化奋斗、励志、快乐等精神追求的节目内容,力争找到一种既健康又适合青少年特点的节目形式。

《超级女声》“超”在哪里?

湖南卫视的娱乐节目《超级女声》似乎火得不明不白,令许多文艺界人士不服气。然而,为什么一个地方电视台的娱乐节目会如此火爆,一些自视正统的文艺节目却“有心栽花花不发”?这的确值得认真思考。

仔细研究《超级女声》的成功之处,无非是做到了真实、互动。《超级女声》之长,正是国内传统主流文艺之短。在中国,许多文化艺术产品的生成,往往将人民大众、普通观众排除在外。在文化界采访,记者常常听到创作者侃侃而谈,要“提升”观众水准,要“普及”经典、高雅艺术,却很少听闻让观众参与其中,和观众互动。难怪我们的许多演出、影视作品,往往耗费了巨大人力物力生产出来,却被观众所冷落。

笔者曾担任过多年的新华社优秀作品评选的社外评委,也曾写过《主流传媒的国家视点》等文章,对新华社的新闻稿件给予了高度评价,但这里引用的这篇稿子不足为训。“不求一时乱拍手,要让将来不摇头。”这里,要紧的仍然是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

对于广电总局反低俗化的一系列措施,主流舆论给予了积极配合。我们举出一例即可说明问题——《光明日报》一篇题为《广电总局的新举措值得称道》的评论:

本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报,批评重庆卫视举办播出的《第一次心动》选拔节目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要求立即停播。通报指出,该节目“比赛环节设计丑陋粗糙,评委言行举止失态,节目设计缺乏艺术水准,内容格调低下,演唱节目庸俗媚俗”。近日,广电总局再次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的管理,切实抵制低俗之风。该通知对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的播出数量、场次、时段、时长做出明确规定,对节目内容和格调提出明确要求,对选手、主持人、评委、嘉宾的现场表现进行了规范引导,并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进一步加强对选秀节目的管理,切实抵制低俗之风。此举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被赞誉为一记直捣电视节目低俗之风的重拳,顺应了广大电视观众的意愿。广电总局的新举措值得称道。

近年来,国内电视台各种选秀节目风生水起,热闹非凡。应该说,有不少节目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但毋须讳言,也有相当一部分节目,为了吸引眼球,为了片面追逐经济效益,怪招歪招迭出。某些节目匆匆上马、粗制滥造,格调低下、趣味恶俗,某些选手素质良莠不齐,言行乖戾,时有出丑露怯之举,某些主持人奇装异服,大肆卖弄,自吹自擂,某些评委丧失基本的职业操守和评判准则,对选手或毁或誉,完全出自一己的好恶。某些节目还大肆炒作选手的所谓绯闻秘史,让人对赛事活动的公平及公正性大为质疑。选秀节目的过多过滥,既大量占据了电视的黄金时段,又助长了社会的浮躁心理,更为严重的是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跨越了人们能够容忍的道德底线,社会影响恶劣。管理部门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正是忠实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

选秀节目曾经受到不少观众的喜爱,缘于其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参与性强。但是,有些节目为了能迅速实现吸引眼球的目标,置媒体的社会责任心、公信力和公益性于不顾,也违背了广大电视观众的意愿。如果仔细研读广电总局的管理细则,会发现矛头所指,严格限制在那些具有低俗倾向的节目上,并非对所有选秀节目一律“封杀”,而是通过引导,使这类节目能够回到正确的、恰当的位置上。这种做法,有利于坚持广播电视的正确舆论导向,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建设,有利于引导广大观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有利于广播电视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将更为丰富多彩的优秀节目提供给广大观众。国家广电总局的这一行动还启示我们,当某种不良现象、风气有渐趋蔓延之势的时候,当诸如劝诫、警示等方式不再能够产生明显效果的时候,就要加强行政管理,以期在最快的时间内起到扶正袪邪的作用。最后,我们对电视选秀和娱乐类节目寄予真诚的希望,期盼它们能够切实提高自身的质量,以大气、和谐、生动、向上的积极面貌,洗刷一度为人诟病的形象,让广大观众眼中的荧屏空间,健康清洁,生机勃勃。[6]

“这收视率,假得很,也黑得很。” 这是《人民日报》2010年7月5日的一篇消息《我是如何“配合”电视台的》,系《收视率造假追踪》系列报道的开篇。我们批评收视率,但像标题这么直白,这么犀利,这个还真没有。

这篇报道开宗明义:“退休工人老孙,曾是国内调查专业机构索福瑞在某城市选定的一户‘样本’家庭,因被一些电视台‘收买’,提供了一些被‘污染’的收视率数据,已被撤销其样本资格。本报记者经过艰难寻访,终于找到了这个家庭,也争取到了他们的积极配合。他们向本报独家披露了成为‘样本’后的遭遇,以及被‘收买’的经过。”文中有三个小标题:电视台鼻子真灵;骚扰电话没完没了;合作“行情”看涨了。我这里就不必详细列举了,上述导语中的“污染”、“收买”、“遭遇”等,已经足以说明“这收视率,假得很,也黑得很”的根据和理由。

以上可以看出,过去人们对收视率的质疑还停留在学术研究和操作层面,而这次不一样了,《人民日报》7月1日发表《电视收视率发现造假行为》,首次揭露了收视率样本户正被个别地方卫视“收买”的事实,而后连续发表该报记者的调查,揭开“谁是样本”、“谁在造假”等关键性问题。这事闹大了,这事闹得好!实际上,坊间对收视率造假一直是个传说。这次,中国最大的报纸花大力气捅开了这个马蜂窝,大概没有人怀疑《人民日报》的影响和权威。

四 组建国有收视率调查公司是反低俗化的根本性制度安排

2008年春节前召开的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是广播电视系统一次规模很大的会议,中国广播电视的高层掌门人基本都到场,从国家广电总局到各省级广电系统的各路“诸侯”,熟悉的“一把手”面孔不少。我作为特约理事参加了这次会议。在分组讨论时,我所在的西南组的“诸侯”们对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提出了这样的建设性建议:尽快着手组建国有的收视率调查公司,这里不仅有巨大的赢利空间,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于扭转收视率崇拜带来的低俗之风有根本的意义。“诸侯”们感叹:我们用于收视(听)率调查的钱都让外国人挣走了,而且,花了钱买来的数据未必是我们想要的。

显然,对目前流行的收(听)视率调查的质疑,已经在广电系统的高层会议上成为共识。

我们曾系统地批判过收视率导向,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全盘否定收视率的积极作用。客观地说,收视率指标的引入,对于长期忽略观众听众和社会需求的中国广播电视媒体来说,其积极意义是相当明显的。首先,收视率指标作为一个量化的客观指标,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电视观众对电视节目的关注程度。可以说,中国电视开始确立“受众本位”,“收视率”指标的引入功不可没。其次,对于电视从业者而言,收视率的出现,使他们终于在长期的“节目好坏究竟谁说了算”的困惑和纷争中有了初步的共识。再次,就媒体经营的角度而言,收视率指标的出现,使得广告商在广告投放上有了一个客观的依据。最后,对于不同的电视机构来说,在同类节目进行观众群和广告招商的竞争中,收视率指标的引入使得相互之间有了一个确定的竞争依据。

我们反对和批判的是收视率导向、收视率歧视、收视率崇拜、收视率主义。我们的担忧是:把收视(听)率抬到了广播电视传播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的地步,把经济因素和商业逻辑视为调控电视节目内容与时段的首选,从而使“娱乐至死”的“二十世纪的教训”之一,变成中国的本土现实。

现行收视率调查的弊端首先在于调查样本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此,我国的传播学者对国内主要调查机构央视—索福瑞公司的样本提出质疑,认为它们的城镇人口样本占绝对多数,而我国人口的实际是农村人口多达9亿,占全国总人口的75%左右,而城镇人口为3亿,只占总人口的25%,央视—索福瑞公司样本户的比例却颠倒了我国人口的基本关系。[7]

对于样本选择的问题,调查公司给出的理由一般是收视人群主体是城镇人口,农村人口的收视行为相对较弱,而且是不固定的。但是就收视率概念本身而言,它并没有区分所谓主流和非主流收视人群。实际上,就我国的收视率调查本身而言,它是有城市化倾向的,收视调查的所谓受众主体是指具有购买力的城市观众,即市民阶层,而农民、城市里的民工等弱势群体都被排除在收视率之外,因为他们并不具备购物的能力。这是典型的媒介歧视,而目前的收视率调查的结果则是强化这种歧视。所以,目前的收视率调查在事实上它已经自觉不自觉地把收视人群等同于消费人群,因为收视率调查的驱动力是经济的因素。按照实际的情况,我国农村由于其文化资源的有限性,电视实际上是农村人口精神文化生活中的最主要来源,特别是在大量的农闲时间,农村人口收看电视的时间以及人员的数量是相当高的,调查机构没有将其作为主要样本的原因,除了技术方面因素的制约,与农村人口在消费领域的非主流应该不无关系。现在的收视调查公司是以人口密度决定调查范围的,即使是有关“三农”的电视栏目的收视群体肯定很大,但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经常不在调查范围之内。“以北京为例,北京一共是18个区县,只有9个区县有300个调查点,远郊区县根本就没有调查点,反映到收视率上往往不占优势,因此很难引导企业合作和广告投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误导了中国电视的商业市场。屏幕上出现的煽情、戏说节目的泛滥,就是误导的结果。”[8]忽略广大的农村收视人群,一方面显然造成收视率调查的不准确性,此外这个事情本身也反映出媒体及媒介调查机构对非主流消费人群的一种“收视率歧视”。

重要的是,这种收视率歧视不仅针对“低端观众”,而且包括“高端观众”。有研究者提出:“收视率的调查方法是按照我国人口结构设计的,假如中国高等文化的人群占8%,初、高中文化程度的观众占60%,那么,在某个城市抽样的300户中,24户是高等文化的,180户是中等以下文化程度的。高等文化水平的人都喜欢的节目,往往比不上中等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喜欢的节目收视率高。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这种收视率的取样方法相对来说是符合主流意识形态和精英文化需求的,而照搬过来并不符合我们的国情,因为中国主流文化的人群少得多,我国至今还有1亿文盲。当广告商投放广告首先考虑的是收视率时,电视台就不得不放下架子,唯收视率是图,而电视台对收视率的全面追求,常常都以放弃对文化理性的追求、对人文艺术的追求为代价。”[9]由此可见,收视率歧视颇有些“抓大放小”的意味。有关这些,人们从“三农”电视节目的边缘化和《读书时间》等节目的坎坷命运中,便可获得直观的认识。

在列举了收视率调查的问题之后,我们还应指出收视率分析的问题。

收视率调查之后的首要环节是对收视率进行科学分析,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我国媒介调查机构在收视率分析上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科学性逐渐增强。但是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在调查公司提供的大量原始数据与利用数据进行有效的传播决策之间,缺少中间环节。也就是说,在调查公司和电视节目编播制作机构之间,缺少对原始数据进行消化、分析组合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传播策划的机构,缺少既具有媒体知识背景又熟悉收视率分析策划的专业人士,大量的工作仍由一些非专业人士完成。而很多电视台的从业人员对收视率的内涵、测量方法、操作技术和规则缺乏了解,缺乏对收视率数据进行再分析的能力,只能被动地、表面化地接受调查机构给予他们的原始数据或简单结论。有的在尝试数据的深度分析时,还出现一些错误,比如对日记法与仪器法收视率数据之间的关系缺乏思考、对日记法的技术缺陷不了解导致节目评价后天失察、误判收视走势、将收视率平稳与观众群稳定画等号等问题。因此,这样一种看法几乎是公认的:“收视率的调查技术和方法不够完善、规范,其结果的准确度和可靠度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10]

收视率分析中常见的错误是依据收视曲线判断收视走势。收视走势是对某一时期内收视率情况的一种总体、动态的描述和抽象,也是栏目(或节目)传播效果与动向的基本反映。由于分析和评价收视走势时,着眼于一个较长时间段而不是某一孤立时间点上的收视情况,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因简单枚举单个收视率数据所带来的对收视情况的片面理解,使收视反馈更具全面性、动态感,因而受到电视制播人员的高度关注。

在分析收视走势时,不少电视从业者往往以收视曲线为观察对象,希望从直观的“看”中求得对收视走势的评价。虽然在收视率变化比较简单的情况下,直观去看也能看出收视走势的大概,但是收视率的变化很多时候是复杂的,直观的看往往会出现误差。比如,当电视栏目的收视曲线在一个时间段出现了一两次波峰后,栏目的管理者往往会乐观地认为该栏目的收视走势看好,实际上按照科学的简单线性回归方法,可以得出该栏目的收视走势回归线是水平中略微下倾的。也就是说,该栏目的总体收视走势即使不是略微向下,至多也是大体持平的,离走势看好还有相当的距离。[11]

还有一个就是用收视曲线去判定观众群是否稳定的常见错误。收视分析中,最常见的动态描述是收视曲线,它能够比较直观地反映收视率变化情况。所以同上文所说从收视曲线看收视走势的错误一样,收视曲线也常常被拿来考量观众群是否稳定,一些媒体从业者在看到收视曲线基本平稳时,便轻易得出“观众群稳定”这样的结论。

事实上,收视率平稳与观众群稳定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概念:收视率平稳,是就数量而言,意味着某栏目(或节目)观众在数量上比较稳定;而观众群稳定不只是个量化概念,而且还是个质化概念,它涉及的是观众群内在质的构成变化情况。所以,收视曲线基本平稳说明不了收视率平稳。比如,某一栏目收视率平稳,可能是每次有大体相同数量的人流出和流进这个栏目,该栏目观众群在数值上保持动态平衡,但是观众群各种成分的构成比例却在不断变化,这个观众群显然并不稳定。

在社会学层面上,收视率导向表现为对收视率的误读,同时,技术装备的进步难以济收视率导向之穷。

在收视率导向的作用力下,相关机构对收视率使用的过程的种种人为因素已经令人难以忽视,这是因为从纯粹操作的意义上来说,这些因素似乎已经成为收视率导向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此类做法已经成为收视率在成为电视台的摇钱树和广告商的指南针的基本定位的补充。

在这些人为因素中,最突出的就是对收视率的有意歪曲,这虽然是与收视率导向所标榜的“客观”最相背离之处,但却离收视率导向最为起劲的那些鼓吹者的隐秘目的颇为相近。

英国学者阿伯克龙比对这一目的揭示得较为明确:“电视机构了解观众的目的是为了让观众明白,是观众帮助电视机构强化了它们与观众的沟通能力。而要达到这一目的,电视机构只能象征性地编造出电视观众的情况,作为其争取到其他潜在观众的一种手段。”[12]

英国学者雷蒙德·威廉斯也写道:“在广播中,无论是在直接的商业系统中,还是在受国家保护的系统中,都已经有了一种相似的功能上的转移。生产是按照这些系统通过某种兴趣所能传送到的人数来估量的。像在报纸中一样,‘可行的’生产数字已经被一个专门的计算系统极大地夸大了。把最终的一丁点儿称为‘大量’——成千上万的人——被描述为是一群毫无意义的或失败的广播听众。适应可预计的和成套的大规模市场竞争条件的压力,已被文过饰非,似乎这是一个与实际民众的责任关系的问题。真正的主要压力要么是为了直接的广告费用,要么是为了政治市场和文化市场的主要份额,所有间接的系统最终都要依靠它们。尤其是在这里,赞助人,新的教父,出现了。”[13]

一言以蔽之,就是电视台既借收视率营造“观众中心”的虚假意识,以抚慰普通人渴望被媒体重视的脆弱心灵,又可以在与广告商讨价还价的时候提供商人能够看得懂或者确切地说能够直接汇兑为货币符号的数字,一举两得之间,收视率导向焉能不大行其道呢?

应当说,这种实践中客观存在的对收视率的歪曲使用尽管与收视率导向有着本质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正是收视率导向才逼迫着电视工业生产的各级制作者和决策者们对收视率的滥用。而研究者们对收视率自身所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缺陷却暴露了收视率导向在实践意义上更深处的忧虑。

其中,收视率最难以回答的就是如何测量受众对某一电视节目的收视质量。几位美国学者告诉我们:“很多研究表明,我们的媒体使用通常伴随许多其他活动。如人们会在电视/收音机开着时阅读、谈话、吃东西、玩游戏或者洗碗,但无论他们做什么,受众在使用媒体的大部分时间内并不太专心。这种情况使许多人认为以选择行为来定义媒体使用夸大了受众媒体使用的真实情况。另一种定义是将‘使用’定义为人们专注于某个媒体,或者理解所收看/听的内容。然而有效地测量一个人的注意力或感知水平是极难做到的。”[14]

其实,电视受众的这种心不在焉恰恰是人、媒体和信息感知方式在视觉传播中的一种呈现,并非电视所独有,正如本雅明在电影那里所看到的:“消遣性接受随着日益在所有艺术领域中得到推重而引人注目,而且它成了知觉已发生深刻变化的迹象。这种消遣性接受借助电影便获得了特有的实验工具。(楷体为原文所有——笔者注)电影在它的惊颤效果中迎合了这种接受方式。电影抑制了膜拜价值,这不仅是由于它使观众采取了一种鉴赏态度,而且还由于这种鉴赏态度在电影院中并不包括凝神专注。观众成了一位主考官,但这是一位心不在焉的主考官。”[15]

而电视观众的收视习惯也必然影响到收视率导向的社会功能,无论是文化方面的,还是商业方面的,英国学者阿伯克龙比告诉我们:“在对电视观众习惯和行为的讨论中,到目前为止,我们依靠的是一种独特的观众研究方法,其目的是根据像计量器之类的直接评估系统,或标准化的调查表和记日记的方法,提供能用数量表示的证据。这类方法在某些方面,在提供可靠和有效的数据时,效率尤为强大。不过,它们也有缺点。第一,它们不是把电视经历作为一个整体来触及的,而是触及单个的节目或特定的系列节目。值得商榷的是,一般说来,观众不观看电视节目。他们观看的是串播(着重号为原文所有——笔者注),晚上电视机被打开后,一家人坐到电视机前,或许不怎么专心地随意享受一下电视流动的感受而已。有些观众甚至可能快速转换频道,不特别注意任何一个节目。第二,现在大量的证据说明,观众以非常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时间看电视。有时候,他们全神贯注地看;有时候,他们却不是那样。他们经常把电视开着,人却不在房间里。到目前为止,我所描述的观众研究方法,尚不能区分这些非常不同的分配注意力的方式。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大部分关于电视观众的极其重要的问题与观众实际理解他们所观看的节目以及他们赋予这些节目的意义有关。首先,我们想了解:人们如何谈论电视,电视如何影响他们,以及他们如何解释他们所看的节目。即使人们接受了电视是一种浅参与的媒体这个观点,这些问题仍将适用。”[16]

而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学者伊恩·昂则进一步指出在收视率话语的操弄下,电视受众这一概念的“虚妄性”:“收视率话语的知识客体‘电视受众’并非先在的实际受众的确切呈现。……在此意义上,就像被收视率话语所构建的那样,‘电视受众’是一种虚幻的实体。当然,这并不是说,收视率无中生有地创造了受众。收视率是建立在有多少、谁在看以及看什么,这样的实际数据基础之上的。相反,因将具有将某一经验事实的确定领域进行定义的能力,收视率在精确性方面不可小视。但是,无论如何,那个经验事实的领域是虚幻的,收视率所使用的术语所覆盖的经验事实必然导致对受众的如下描述:对确定因素过分强调但压制了其他因素。”[17]既然就其对象而言,收视率导向的社会学基础都并不十分稳固,遑论将其作为电视节目评价体系的统帅了。

正像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18]对收视率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来说,技术创新似乎为收视率克服自身缺憾预备了更为先进的装备:“美国尼尔森公司最近采用了一种新型设备‘被动测数器’,这是一种类似摄像机一样的探测装置,与计算机连在一起,无须观众自己动手,它能判断房间里看电视的人有多少、谁在看、看了多长时间、谁在做别的事情、室内人员的进出走动情况、宠物以及家庭成员以外的人等。”[19]

美国学者丹尼尔·贝尔告诉我们,任何技术装备的进步都不单纯是“人体的延伸”那么简单:“技术已经为合理性创造了一个新定义,一种新的思想方式,它强调功能关系和数量。它的行动标准是效率和最佳标准,即利用最便宜和最省力的资源。功能合理性的这种新定义,对新的教育方式产生了影响,现在,工程学和经济学中的定量技术,在这种教育方式中排除了推测、惯例和说理的那些老方式。”[20]显然,现在这种技术的合理性已经以收视率导向的面目逐步延伸至电视节目评价的过程之中。

加拿大学者金·索查克对法国思想家波德里亚的解读对我们进一步认识收视率数据统计过程之中的种种“扰民”现象的出现是十分有帮助的,这种现象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揭示收视率导向的大众市场营销手段的特征罢了:“大众市场营销已经被更为高级的市场细分技术所取代了,这种技术对于消费市场进行确认并‘定为目标’,以开发、生产并销售着体现了抽象愿望或者潜在渴望,特别是与大部分人相关的潜在渴望的产品。虽然波德里亚明确地指出,大众已经‘受尽了调查之苦’,他还含蓄地假定社会学同这种趋势已有串通,但是与之相应的是,大众作为一种‘沉默的大多数’或吸收一切的‘黑洞’也只好全盘接受。”[21]

然而,问题还不止于推销术的生意经。英国学者费瑟斯通的提醒值得我们警惕:“如果抛弃那些诸如‘电视就是世界’、电视就是为实际的电视观赏实践提供一套又一套‘游弋漂浮的花花绿绿节目’的观念(最贴切的例子就是二十四小时不停地播放的MTV节目),那么我们会注意到,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疆界已然无存。这在集体一起观看节目时尤为如此,观众绝不是被动的,而是积极地投入到事件、场面和仪式的宗教意义中,并且人们有时可能还盛装打扮,使观看本身也仪式化了。”[22]

前述“被动测数器”的安装,已经使体现在作为旁观者的电视观众身上的公私领域的融合已经从心理上进一步上升为样本观众对个人私域的出卖,这样的收视率收集已经沦落为对公民个人行为的赤裸裸地监视和对公民自由的露骨剥夺,奥威尔的名著《1984》中的“老大哥”借助技术手段对公民个人生活进行控制意象在这里已经成为活生生的现实。这种所谓研究,与其说是“科学”,倒不如说是“商业法西斯”。在收视率导向寻求数据精度和质量的无尽的技术努力中,美国学者丹尼斯·朗悲观地夸大包括电视在内的大众传播力量的论述开始变得不那么危言耸听了:“印刷机、广播和电视发射机、扬声器和扩音设备的所有者和控制者对个别公民拥有巨大的说服优势。个别公民的答辩,只能是关掉电视或收音机,或者拒绝购买特定报纸。而在现代城市生活条件下,他无法避免完全成为暴露于控制无所不在的通信媒体的那些人的大量说服之下的一名‘受制听众’。通信技术革命已经建立了新颖、复杂的说服工具,使用这些工具构成至关重要的权力资源。”[23]

我们认为,在这里引入法国思想家福柯关于“检查”的思想用以审视收视率导向所带来的对电视观众收视行为的干预是颇有裨益的,福柯写道:“检查把层级监视的技术与规范化的技术结合起来。它是一种追求规范化的目光,一种能够导致定性、分类和惩罚的监视。它确立了个人的能见度,由此人们可以区分和判断个人。这就是为什么在规训的各种机制中检查被高度仪式化的原因。检查把权力的仪式、试验的形式、力量的部署、真理的确立都融为一体。在规训程序的核心,检查显示了被视为客体对象的人的被征服和被征服者的对象化。权利关系和认识关系的强行介入在检查中异常醒目。”[24]

这样,在收视率导向所营造的“受众中心”的幻象也只是权力运作的某种转换而已,只是规训的形式发生了某种嬗变而已,并不能就此认定借助收视率,电视受众就获得了对电视节目的决定权。福柯认为:

“由于检查是同时从仪式上和‘科学’上对个人差异的确定,是用每个人的特点来确定这个人(与典礼不同,典礼是用具有各种标志的场面展示地位、门第、特权和职务),检查就清晰地标示了一种新的权力运行方式的出现。在这种方式中,每个人都获得自己的个性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身份标志,他通过这种身份与表现他和使他成为‘个案’的特征、计量、差距、‘标志’联系起来。

“最后,检查处于使个人成为权力的后果与对象,知识的后果与对象的程序的中心位置。由于检查将层级监视与规范化裁决结合起来,就确保了重大的规训功能:分配和分类,最大限度地榨取力量与时间,连续的生成积累,最佳的能力组合,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具有单元性、有机性、创生性和组合性的个性的制作。”[25]

可惜的是,这种对“先进”技术的使用,仍然难以帮助收视率克服其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匮乏的缺憾。在那些同意出卖个人生活空间的受调查对象付出售卖个人隐私的代价之后,其客观效果似乎难以如人所愿,正如伊恩·昂所说的:“但是所有这些数据收集,所有这些更好的评估技术和流程的预备,可能自有其悖论。对观众的愈加精微的全景监控,就越难说清‘收视行为’,也就越难为收视率话语廓清‘电视受众’的流水线化的面目。”[26]

要了解受众对电视节目乃至传播媒介内容的接受情况,并做出确切的把握和分析,还需要把受众作为人来看待,就像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想出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实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定。”[27]

可是,具体到传播领域“纯粹经验的方法”似乎并没有得到适当地运用,英国学者汤普森指出:“除了分析接受活动和背景的空间、时间以及社会性质以外,重要的是应强调接受活动是复杂的社会行动,它涉及不同程度的技能与注意力,它伴随着不同程度的乐趣与兴趣,它和主要接收区进行的其他活动与互动复杂地交叉。传媒理论家与评论家们常常认为接收传媒信息是相当直接和不成问题的过程,这样设想使他们集中于分析传媒信息的内容,或许再补充一些关于受众观看水平与反应的统计数字。可是,似乎清楚的是,这种看法严重地低估了一些过程和方式的复杂性,借助这些过程,传媒信息实际上被处在特定背景中的个人所接收和占用,由于这些方式,这些接收活动与日常生活其他方面相交叉。”[28]

收视率导向所带来的对受众情况的统计,哪怕暂且将其所蕴涵的商业意识形态搁置一旁,也不能为人们增进对传媒与受众关系的认识,这是由于正是收视率导向所津津乐道的统计数字遮蔽了作为个体的电视受众。法国文化理论家米歇尔·德赛都认为:“统计数字实质上不可能告诉我们这个理论上由体制性的框架控制的海洋中潜流的情况,事实上,这些框架在逐步地受到腐蚀和置换。其实,与其说它是一种液体在固体间隙中的流动,不如说是不同运动对地形要素的利用。统计研究满足于对诸如‘词汇’单元、广告词、电视图像、工业产品、建筑空间等要素进行分类、计算和表格化,它们使用的范畴和分类学方法与工业和行政管理的生产所使用的是相一致的。因而,此类研究只能抓住消费者实践使用的材料——它显然是由生产强加给每个人的——而不能抓住这些实践的形式化方面,即它们私底下的巧妙‘运动’,或者说‘权宜之计’的活动本身。分类计算的优势在于它们的分解能力,但这种分解能力减少了再现战术轨迹的可能性,它们按照自己的标准从生产的整体中选取片段,再用之编写新的故事。”[29]

这种对统计数据的滥用本身具有深刻的理论风险,美国学者斯沃茨曾经指出:“由形式化的模型、图表、统计表等提供的对社会世界的科学视野,不同于实际参与社会世界的行动者的视野。这些行动者不具备完备的信息,不能清楚地阐述他们的目标,也不能清楚地预见结果。这种理解社会世界的学术模式把实际的知识转化为有意识的、系统的、超时间的理论知识。不能把反思性视角用于实际知识与理论知识之间的认识论差异,就会导致社会科学家把理论的实践与实际的行动混淆,并犯布尔迪厄所说的‘唯智主义’的谬误。因此,这些社会科学家就会通过把关于理论实践的认识论假设投射到日常的实践中而错误地再现实践的实际特征与倾向特征。”[30]

这一现象的产生与收视率导向所承担的终极目的密切相关:“除了迅速抓住公众的好奇心并获得短期效益以外,没有谁会忠实地生产任何事物。例如,在开发黄金时间的电视节目过程中,制片商、广播网络官员、电视台决策人和广告商都在研究并挖空心思猜测观众愿看什么。”[31]如此看来,这个问题并不是借助了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统计学符咒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在同电视受众所进行的这场“猜心游戏”中获得胜利,因为收视率导向所面对的是“沉默的大多数”,在很大程度上,用数字去测量这个群体的态度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法国学者古斯塔夫·勒庞早就告诫人们:“今天,密切关注各种意见,已经成为报社和政府的第一要务。它们需要在没有任何中间环节的情况下知道一个事件、一项法案或一次演说造成的效果。这可不是件轻松的任务,因为没有任何事情比群众的想法更为多变,今天,也没有任何事情,能够像群众对他们昨天还赞扬的事情今天便给予痛骂的做法更为常见。”[32]这种情况倒成了中国先秦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所谓“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的现代版诠释,而日见先进的技术装备也难以使收视率导向摆脱这一悖论。

五 从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提升对反低俗化重要性的认识

收视率导向的问题,除了技术层面的问题,更严重则在于:收视率导向关乎国家的文化安全;收视率导向导致电视节目过分商品化,实质上具有反文化的本质。

早在2006年,我在杭州广电集团讲课时,一位频道“道长”(总监)请我吃饭,席间,他和我讲了他的这样一个观点,让我颇受启发。他认为,目前中国广电系统使用的收视率的调查数据都是外资公司的,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毛主席早就预言,帝国主义预言家把“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中国第三代、第四代身上[33],这些国外公司就是通过收视率的调查数据告诉你中国老百姓喜欢看那些戏说的、搞笑的、选秀的、审丑的、低俗的,所以中国电视就要多生产这些节目,因为老百姓喜欢看呀!由此,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

这一颇有些“片面的深刻”和“深刻的片面”的准“社科院”论点让我大吃一惊,也让我深感中国广电系统确有一批头脑清醒的思想者。我连忙问他是否有实证类的数据作为观点的佐证,因为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这可是关乎国家文化安全的大事,按照毛主席的说法它关系到“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建设社会主义”的百年大计,千年大计,万年大计。

电视节目低俗化颠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负面作用不容低估,应当从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反低俗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这里,西方的一些有识之士的真知灼见,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示。

“颠覆性传媒”是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使用的一个概念,他在《力量转移》一书中的第二十七章的标题就是“颠覆性的传播媒介”。托夫勒认为:“在全世界各地,人们在利用新的传播媒介或使用老传媒的新方法来对国家的权力提出挑战——有时是推翻这种权力。”[34]托夫勒在这里说的“新的传播媒介或使用老传媒的新方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指的就是电视,因为他详细地描述了电视在东欧巨变、马科斯倒台等重大社会变革和政权交替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因此,将电视称为“颠覆性传媒”,正是托夫勒在研究分析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后得出的结论。托夫勒关于电视传播促成了“武力和信息的结合”,使“一种通过传媒和符号进行的革命”成为可能的观点,以及电视造就了一些“媒介人物”,并使他们成为代表新的政治力量的权贵人物的观点等等,都很值得我们深思。

电视问世于20世纪20年代,但电视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真正发挥作用则是20世纪中叶以后的事情。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电视在社会动荡和政权交替中的作用令人刮目相看。研究电视在冷战结束和政权更迭中表现出的“颠覆性传媒”的特点,分析电视传播在国际政治格局变化中的独特作用,这对于我们正确认识电视对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正确制定中国电视在21世纪的发展战略,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国际环境,都具有极大的助益。

曾经担任过几任美国总统的高级顾问和国家安全事务助理的布热津斯基,在充分注意到电视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同时,对电视的批评可谓入木三分。他认为:“西方的电视逐步地越来越成为感官的、性的和轰动性的。”“电视在破坏代代继承的传统和价值观念方面起了特别大的作用。电视的娱乐节目——甚至新闻节目——都拼命渲染现实,使之产生脱离道德支柱的有新奇感的刺激,同时把物质或性欲的自我满足描绘成正当的,甚至是值得赞扬的行为。”“电视对美国价值观念形成所起的特别消极的作用”,“迎合最低级的尽人皆知的本能”。“大众媒介所传播的价值观念一再表明,它完全有理由可被称之为道德败坏和文化堕落。在这方面,电视尤其是罪魁祸首。”布氏将好莱坞影片和电视制作厂家视为“文化的颠覆者”,“一直不断地传播自我毁灭的社会伦理”。“结果是出现了一种被牟取暴利者所驱动的大众文化,他们正是利用了大众对庸俗、色情以至野蛮行为的渴求心理。伤风败俗和享乐主义在文化中占了这么大的优势,就必然对社会价值观念起涣散的作用,并损伤和破坏曾经被人们笃信的信念。”[35]布热津斯基这种对电视的激愤之情,并没有影响到他曾作为美国政府的高级谋士的“预警”职责,在他看来,“丰饶中的纵欲无度”是西方国家面临的历史性危险,在西方社会里,物质享受上的纵欲无度越来越主宰和界定着个人生存的内容和目标。因而,对这个问题表示认真的和正当的关注是不无道理的。

布热津斯基对电视的批判的深刻和尖锐,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是十分少见的。一方面,他对电视影响的正面评价可以达到很高的程度:“随着全世界观众越来越多地盯着电视机屏幕,不论是在强迫的宗教正统观念的时代,还是在极权主义灌输教育的最高潮,都无法与电视对观众所施加的文化和哲学上的影响相提并论。”另一方面,布氏在列举20个美国需要兴利除弊的基本难题时指出:“通过视觉媒体大规模地传播道德败坏的世风——作为吸引观众的手段,以娱乐为幌子,事实上宣扬性和暴力以及实际上是传播瞬时的自我满足。”“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从电视节目中推断出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它们显然颂扬自我满足;视强暴和野蛮行为为正常现象;通过实例及对同龄人激起仿效的压力(向美国青少年和儿童播放的阴茎套广告,渲染了他们是‘性主动’的潜在的顾客显而易见的负面推论是,不这么干的人是‘性冷淡’)鼓励性乱行为;以及迎合最低级的尽人皆知的本能。其结果是对社会行为失去了控制。”[36]

相比较而言,如果说托夫勒提出电视是“颠覆性传媒”,以此来表明一个学者的“政治热情”,那么布热津斯基对电视的文化角色的评定,则更显示了一个政治家的“学术情结”。他们的视角和观点,对于我们从国家文化安全的角度深刻认识反低俗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无疑是富有启迪作用的。

中国电视的反低俗化问题,既有全球范围内的共性问题,又有中国特色的个性问题。中国电视事业与发达国家的电视事业在发展基础、文化背景、管理体制等方面都有极大的不同,中国的电视文化不可能与西方完全接轨。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中国社会,也使电视文化面临一个全新的生态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的无序和混乱,必然极大地影响电视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市场,诸如草台班子拼凑的电视剧,粗制滥造的一些晚会,只要出钱就能到转播现场亮相的各种节目,等等,这在电视事业和大众文化同样发达的国家是难以想象的。同时,与号称已进入了“后工业社会”的少数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业劳动的农业国。中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注定了大众文化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而且所反映的社会心态与西方那种精神空虚有截然的不同。这就好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与还未完全解决温饱的两种生存状态的受众,在看电视时绝不是同一种感受。因此,西方许多学者对电视和大众文化的批评,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国情。

这里,我们有必要从文化学和社会学的层面进一步剖析收视率。

应当承认,作为一个衡量电视节目受欢迎程度和市场占有程度的指标,我国电视界引入收视率来评价电视节目,可以说是电视走向观众、接近观众的一个重要标志,是颠覆中国电视节目“我播你看”传统收视模式的一个重大转折,存在着某种历史进步的因素。然而,收视率的出现和发展只是媒体测量观众对节目内容的态度的一种技术进步和科学手段,而把收视率上升到导向的地位就开始走到进步的反面了。收视率导向之所以值得批判的原因并不在于收视率本身(这恰恰是受众表达意见的一种手段),全部的问题在于:收视率导向将收视率强调到了对节目的去留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地步,使收视率从测量节目的手段变成了节目存在的目的。收视率因其天然的反文化的缺陷不能承担起这样的重任。德国思想家齐奥尔格·西美尔用“目的对于手段的殖民”来描述成熟文化的危机,也不妨用于概括收视率导向给中国电视文化所带来的危害:“首先,生活的目的臣服于其手段,从而不可避免地使许多不过是手段的事物被人们认为是目的;其次,文化的客观产品独立发展,服从于纯粹的客观规则,二者都游离于主体文化之外,而且它们发展的速度已经将后者远远地甩在了后面。”[37]

收视率导向的本质是什么呢?就其最本质的意义而言,收视率是一种电视节目制作者用以向广告主介绍观众情况以便投放广告的商品,揭示了电视工业最本质的运作机制,是电视节目商品化最明显的表征。收视率导向背后所隐藏的是电视节目乃至这个文化的商品化。

而这种商品化的后果是广告对电视节目的入侵,收视率导向自然是其必经的桥梁。英国学者约翰·基恩告诉我们:“在电视领域,广告业使节目的结构和内容商品化了。某些节目变得和广告界限不清,还有一些节目则沦为广告业的附庸。由于评价一个节目成功与否的标准是广告收入和观众数量,没有多少空间可以用来进行大胆的实验,也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让离开常规的节目或表演人员去发现自己的观众。没有时间用于开发任何有深度的东西。为了给后面的广告腾出地盘,不得不压缩拍摄长度,缩短录音时间,进行浓缩剪辑,掏空戏剧性的叙述部分。”[38]而当笔者作为普通观众收看电视节目的时候,也常常产生是“在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还是“在广告中间插播电视剧”的疑问,尽管广电总局对插播电视广告三令五申,但是,却难在电视屏幕上产生明显而持久的效果,其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我们认为,许多电视节目制作者对此也是心知肚明的,而他们之所以又乐此不疲的原因,就在于在收视率导向的支配下,任何创新都意味着丧失收视率的冒险。哪怕就是为了满足收视率导向客观上的“多少有点不同”的需要,人们也会从海外电视台或其他竞争对手那里将成型的被收视率所证明了的节目形态或要素加以模仿。在收视率导向下,要指望电视节目工作者们创造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目形态来,那无异于缘木求鱼。

归根结底,收视率只是连接电视节目生产与受众消费的一个途径而已,就其最本质的意义而言,收视率只能从属于电视节目的生产,从受众消费需要之中衍生只是收视率带给人们的错觉,就像任何商品生产者在进行消费者商品使用偏好调查时总是在潜意识中遮蔽其谋求利润最大化的终极目的。正如英国学者罗杰·西尔弗斯通所说的那样:“我们无法消费没有生产出来的东西。消费刺激生产,没有破坏就没有创造。而且,正是在消费的刺激中我们忘记了生产。刺激性的广告很少表现生活必需品赖以生成的各种条件,仿佛对生产的识别将会不知何故地损毁需求的光泽或扑灭需求的火焰。”[39]在这里,马克思对生产与消费的关系的论断仍然是极具解释力的:“就一个主体来说,生产和消费表现为一个行为的两个要素。这里要强调的主要之点是:如果我们把生产和消费看作一个主体的或者许多单个个人的活动,它们无论如何表现为一个过程的两个要素,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消费,作为必需,作为需要,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要素。但是生产活动是实现的起点,因而也是实现的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是整个过程借以重新进行的行为。个人生产出一个对象,因消费了它而再回到自己身上,然而,他是作为生产的个人,把自己再生产的个人。所以,消费表现为生产的要素。”[40]收视率只是电视节目的生产环节在受众消费环节的延伸而已。阿多诺说:“工业常常对它自己极力鼓励的东西进行表决。”[41]收视率恰恰暴露了电视的文化工业本质。

这样,顺着这个思路,我们也就不能把收视率导向的问题简单地理解为取悦受众这么简单,在这种对公众趣味的亦步亦趋之中,涌动着的是电视节目提供者塑造观众品位的暗流。在传播学研究者耳熟能详的议程设置理论已经历经变迁,由“新闻媒介不能告诉我们该怎样想,却可以告诉我们该想些什么”的旧观念被修改为:“新闻不仅告诉我们该想些什么,而且告诉我们该怎么想。”

所以,我们不妨套用宋代文学家欧阳修的名句“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来形容收视率导向的本质,收视率导向之意不在受众,在乎广告利润。在收视率导向中运行的是赤裸裸的“成本—收益”的经济逻辑,一旦这一逻辑遭受到了收视率的些许耽误,立刻就会敝屣般被弃。从收视率导向的被否定的反面,我们更能把握到个中脉搏。在客观上的结果而言,收视率导向以及其背后的文化体制最终必然带来“劣币驱逐良币”之后的平庸的同质化,受众在低水平重复的过程中进行着周而复始的文化上的“自我激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商业逻辑置入文化领域,收视率掌控传媒文化,在这个过程中,文化同商品等同,公民同消费者混一,消费能力代替文化品位,受众的文化选择遭到了极大的限制。与其说收视率是规范的民主,倒不如说是金钱的暴政或群氓的狂欢。

(原载《电视节目低俗化批判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自选理由:

《抵制电视节目低俗化研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2012年立项的重点研究课题,2015年按时结项,2016年被列为创新工程出版项目,2017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书名为《电视节目低俗化批判研究》,共计46万字。本文是该项目的部分节选。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目的和学术价值,从学理层面上说,对低俗问题的批评在电视批评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批评将作为对电视的监督和校正长期存在下去。抵制电视低俗化是世界范围内主流社会所面对的共同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富有成效的举措,值得我们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因此,如何在理论与实际结合的高度,紧密结合中国电视传播实际,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对电视低俗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保证中国电视科学发展,从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中国电视的评价标准,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文化动力。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紧紧抓住电视传播“内容为王”的特点,坚持以深入扎实的内容分析方法作为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尽可能摆脱单纯的经验总结和材料堆砌的研究局限,突出研究的思辨特色。同时,大量采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中西方不同环境和语境的对比分析,兼收并蓄,为我所用。本课题的社会影响和效益是一个逐渐累积的过程。除了文本的影响以外,在中国电视的诸多高层场合阐述本研究的观点,批评电视节目的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化倾向,是这些年来本课题研究者的工作常态。我们在中国电视界还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


[1]时统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

[2]椿桦、鲁宁:《广电总局的“禁播令”》,《青年记者》2007年10月上,第30页。

[3]〔美〕德弗勒、〔英〕丹尼斯:《大众传播通论》,颜建军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第174页。

[4]《新民晚报》2007年8月12日,第A-5版。

[5]《新民晚报》2007年8月13日,第A-17版。

[6]《光明日报》2007年8月23日第1版。

[7]张同道:《收视率与电视节目评估尺度》,《电影艺术》2000年第6期,第50页。

[8]黄辉:《对农宣传需要政策扶持》,《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5年第6期,第36页。

[9]西方雨:《不能寄希望于一两次“大扫除”》,《中国广播影视》总第372期,第93页。

[10]邵雯艳:《电视收视率是非谈》,《中国电视》2006年第1期,第31页。

[11]刘燕南:《电视传播中收视率的分析应用》,载王兰柱主编《聚焦收视率》,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第325页。

[12]〔英〕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电视与社会》,张永嘉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第157页。

[13]〔英〕雷蒙德·威廉斯:《现代主义的政治——反对新国教派》,阎佳译,商务印书馆,2002,第181页。

[14]〔美〕詹姆斯G.韦伯斯特、帕特西亚F.法伦、劳伦斯W.里奇:《视听率分析——受众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王兰柱等译,华夏出版社,2004,第123页。

[15]〔德〕瓦尔特·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王才勇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第128页。

[16]〔英〕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电视与社会》,张勇嘉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第184~185页。

[17]Ang,I.(1991)Desperately Seeking the Audience,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p.60.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05页。

[19]张同道:《收视率与电视节目评估尺度》,载《电影艺术》2000年第6期,第50~51页。

[20]〔美〕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对社会预测的一项探索》,高銛等译,新华出版社,1997,第208页。

[21]〔美〕道格拉斯·凯尔纳编《波德里亚:批判性的读本》,陈维振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第137页。

[22]〔美〕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译林出版社,2000,第183页。

[23]〔美〕丹尼斯·朗:《权力论》,陆振纶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第38页。

[24]〔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第208页。

[25]〔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第216页。

[26]Ang,I.(1991)Desperately Seeking the Audience,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pp.92-93.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24页。

[28]〔英〕约翰·B.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高銛译,译林出版社,2005,第259页。

[29]〔法〕米歇尔·德赛都:《“权宜之计”:使用和战术》,转引自罗钢、王中忱主编《消费文化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第99页。

[30]〔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第308页。

[31]〔美〕詹姆斯·罗尔:《媒介、传播、文化——一个全球性的途径》,董洪川译,商务印书馆,2005,第191页。

[32]〔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第126页。

[33]毛主席的原话是这样的:帝国主义的预言家们根据苏联发生的变化,也把“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党的第三代或者第四代身上。我们一定要使帝国主义的这种预言彻底破产。参见《毛主席语录》第240页。

[34]〔美〕阿尔文·托夫勒:《力量转移》,刘炳章等译,新华出版社,1996,第383页。

[35]〔美〕布热津斯基:《大失控与大混乱》,潘嘉玢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第80~82、124页。

[36]〔美〕布热津斯基:《大失控与大混乱》,潘嘉玢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第81~82、118页。

[37]〔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第173页。

[38]约翰·基恩:《民主与传播媒介》,转引自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民主的再思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第279~280页。

[39]〔英〕罗杰·西尔弗斯通:《电视与日常生活》,陶庆梅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第156页。

[4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97页。

[41]〔德〕马克斯·霍克海默、西奥多·阿多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第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