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往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建所四十周年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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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奖也须“走转改”

——改革中国新闻奖评选机制建言

唐绪军[1]

第2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已经结束。作为新任评委,第一次参加中国新闻奖的评审,我的感受可以用五味杂陈来形容。一方面,我为中国新闻奖规模的不断扩大感到兴奋;另一方面,我也为这个号称“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的奖项评选质量不高深感担忧。

从服务生到新评委

上世纪80年代中叶,当我还在读硕士研究生时,曾有幸参与过中国新闻奖的前身“全国好新闻奖”的评选服务工作。那时,评委们对候选作品严谨认真的评议,甚至对一个用词、一句表述的激烈争论,给我这个新闻学的年轻学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光阴荏苒,二十多年过后,我由跑腿的助理变成了拥有投票权的评委。而遗憾的是,当年那种严谨认真的评审精神却很少再见了。多数评委似乎更关心的是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能获得几个奖项,而不是新闻文本本身的质量以及对全国新闻界所起到的示范作用。于是,大量的时间花费在了一轮又一轮的无记名投票上。表面上来看,评选过程似乎程序严密,公平正义。但是,没有对候选作品进行认真的讨论和评议,只凭印象和标题投票表决出来的获奖作品,能在多大程度上成为中国新闻界的标杆?重形式不重内容,这是一种事实上的不公平!也是对新闻这个职业的不尊重。

在本次评审会上,我被分在文字一组,主要负责文字消息、文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报纸版面和新闻漫画四个类别作品的评选。在小组会上,我指出了一些候选作品存在的硬伤,中止了它们进入下一轮的步伐。但是,更多的意见却没有机会在全体评委会议上提出来供大家讨论,眼睁睁地看着大量带有硬伤的作品长驱直入,最终进入了拟获奖名单。对此,我深感遗憾。

出于对中国新闻奖的爱护和对新闻职业的尊重,评审会结束后,我花了一周时间认真研读了文字消息、文字通讯、文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三个类别拟获奖的全部作品。这些作品应该算是中国新闻奖的主干了,但是其中差错之多令人汗颜!总共67件拟获奖作品中,存在这样或那样差错的就有31件,占比46.3%。差不多一半!这些差错有文字使用的不当、有新闻要素的缺失,也有事实表述的不清以及疑似的弄虚作假。

按理说,类似这样的作品是不应该进入中国新闻奖的评选行列的。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2012年12月28日颁布的《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中关于中国新闻奖评选标准之规定:“有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错误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有病句、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的作品不得获奖。”这个规定不可谓不严格,但是为什么还会有大量的带有这样或那样差错的作品进入拟获奖名单呢?据我观察,以及与一些担任了多届评委的老同志们讨论,我们共同的结论是:中国新闻奖的评选机制出了问题,亟待改进。

评选机制存在哪些问题?

存在问题之一:作品选送渠道太过单一

根据“评选办法”,中国新闻奖候选作品的报送除了中央五大单位外主要由各省、区、市的记协及少数几个专业协会负责。由于各地记协组织的初评委员会主要由党报系统的社长、总编组成,评选出来上报的作品很自然就以党报的作品为主体。据我对本届文字类(含综合类摄影、漫画)八个奖项(消息、评论、通讯、系列、版面、副刊、摄影、漫画)参评作品的统计,在总共260件候选作品中,来自都市类报纸的只有28件,仅占报送总数的11%。且不说都市类报纸是中国报业的新生力量,从“悦读”的角度说,近年来许多都市类报纸都聘请了视觉总监,在版面设计和编排上下了很大的功夫,一改传统报纸呆板严肃的面目,取得了很多创新成果。但是,本届中国新闻奖报纸版面奖项的候选作品只有9件,其中只有一件来自都市报,其他都是传统机关报的传统版面。在这个基础上评选出来的一、二、三等奖作品,根本达不到“检阅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语出“评选办法”)的初衷。

存在问题之二:评选标准重事件轻文本

在评审讨论中,一些评委总是强调某某事件很重要,某篇报道某领导作了批示,而不考虑文本质量到底怎样。这些评委似乎忘记了,中国新闻奖评选的是作品,而不是事件。“评选办法”说得很清楚:开展中国新闻奖的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示范作用,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事件重要可以参加各行各业各种“十大新闻”的评选,要评中国新闻奖就必须看文本对事件的阐释和呈现符合不符合新闻职业的技能要求,有没有创新。这跟事件的重要不重要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一味强调事件的重要,评选结果就会走偏。而事实上,这种走偏已经显现。比如,在今年报送的参选作品中,就有众多以相同事件为报道对象的作品。如“神九对接”“莫言获奖”“航母试航”“钓鱼岛事件”,各类媒体报送的各种体裁的作品分别超过5件;其他如“重庆8·10持枪抢劫案”“蛟龙下潜”“宁波道德银行”“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北京7·21暴雨”等也有多件作品参评。

存在问题之三:评选过程重形式轻内容

本届评选会尽管安排了一周(5天)时间,但有两天半时间是全体会议,通过一些程序性的决议以及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无记名投票,用于研读文本和讨论作品的时间严重不足。组委会把评委们分成8个小组,要求各小组集中审看、审听、讨论、评议参评作品,但因为多数评委事先没有时间认真阅读作品,集体审读又相互影响,无法集中精力,因而讨论也就流于形式。如果说,小组审看和讨论时本组评委对本组需要审议的参选作品多少有所了解的话,那么对其他组的参评作品可以说一无所知。但最终的获奖作品是要由全体评委无记名投票评选出来的。试想一下,多数评委连作品都没有读、没有看,凭什么投出这一票?这不是严重的不负责任吗?

存在问题之四:评委人数太多导致相互掣肘但又责任不清

根据“评选办法”,中国新闻奖的评委人数每届不超过90人,本届评委实际到会78人。据了解,设置如此庞大的评委阵容,目的在于增加拉票者的成本,减少贿选的可能性。这个初衷当然是好的,但实际效果却并不理想。据一些评委反映,评选期间拉票现象仍然是常态,电话、短信,甚至登门说项,依然很多。除此之外,还带来了新的弊端:相互掣肘。由于研读讨论作品的时间严重不够,意见不易统一,无记名投票时评委们就必然各行其是,票数也就很难集中。这就是为什么经过了一轮又一轮投票某些奖项仍然无法投出当选作品的重要原因。而评委们这样做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反正公布的是全体评委的名单,哪一个个人都无须对可能产生的错误承担责任。

存在问题之五:有规不依,有章不循

按理说,评奖涉及具体地区、具体单位、具体作品、具体个人,评审期间的各种意见不应该外传。而且本届评选委员会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评选细则》也明确规定:“对评选会上的讨论、投票情况要注意保密。”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为我是第一次担任评委,对一些规矩不太清楚,请教了一些老评委,问在评委会投票之前可不可以对具体作品发表意见。老评委们说,可以发表意见,但一定要慎重,因为你的意见如果是颠覆性的,就有可能影响某件作品得奖。听取了他们的建议,我在投票前一天下午的全体会议上提出了我对一些作品的意见。但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我就接到了好些说项电话和短信,希望我嘴下留情。提的意见很快就传了出去,这还让人怎么说话?

由于存在以上种种问题,评选出来的获奖作品也就难以令人信服。中国新闻奖的声誉因此会受到很大影响。事实上,据一些新闻院系教授采访写作课的老师们反映,他们现在已经不选中国新闻奖的获奖作品作为范文用于课堂教学了,因为经不住学生们的提问。这是件很令人担忧的事!因此,改革中国新闻奖的评选机制,把真正能代表“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对中国新闻奖的建言献策

第一是“走”:走进基层,查摆问题

从2011年8月起,我国新闻界就开展了旨在贯彻“三贴近”原则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简称“走转改”)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当前,全党又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中央要求各级党的组织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改正错误,中国新闻奖“走转改”正当其时!

根据规定,中国新闻奖是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主办的。我注意到,在最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表态中,中国记协表示,要以改进“新闻茶座”品牌活动为重点强化对外交流;以新闻道德委员会为抓手强化行业自律,树立新闻工作者良好社会形象。[2]我认为,这是不够的。中国记协应该把改进中国新闻奖的评选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因为它不仅关系到中国新闻界的形象,更关系到中国新闻界的导向,事关重大。

建议中国记协组成调查组走出机关,深入新闻单位调查一下处在第一线的编辑记者,有多少人还关心中国新闻奖,有多少人还对中国新闻奖心怀崇敬;深入新闻院系调查一下老师和学生们,还有多少人在研讨中国新闻奖的获奖作品,有多少人以中国新闻奖的获奖作品为学习范文。在这个过程中,探寻改进中国新闻奖评选机制的可行措施。

第二是“转”:转变观念,注重专业

中国新闻奖,既然是“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就应该敬畏“中国”这两个字,就应该尊重“新闻”这个职业,真正把那些能够展示“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的作品评选出来,使之成为全国新闻工作者学习的楷模和范本,并且在国际交往中能够毫无愧色地代表中国新闻业的职业水平。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关键是要提高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这既是对全国从事宣传思想工作的各个部门提出的要求,更是对全国新闻媒体提出的要求。

作为为全国新闻界提供榜样的中国新闻奖更应该在“提高质量和水平”上起到引领和示范的作用。要知道,今天的新闻业在新兴媒体的冲击下早已不是二十多年前设立这一奖项的状况了,新闻界要在利益多元、观点多样、舆情多变的现实条件下,做到“增强感染力,传播正能量”,其职业技能的要求更高、更复杂。因此,作为行业的风向标,中国新闻奖应该与时俱进,包容各种媒体和传播形态,使之真正能够反映中国新闻业职业技能所取得的最新成就。

第三是“改”:改进机制,评出精品

评选机制的改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做出审慎的顶层设计。目前,我想到的可供参考的改进意见有以下四点:

大幅度减少一二三等奖的数量,另设“优秀作品奖”。能够在全国新闻界成为标杆,成为榜样,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作品只能是少数,数量一多难免泥沙俱下。因此,建议三等奖以上的获奖作品总数控制在100个以内。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目前300个的设奖数额不变,没有入选一二三等奖的作品,质量合乎要求的,一律归入“优秀作品奖”。设置这一奖项也可用于地区和行业的平衡。

在保持现有参选作品报送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开辟新的报送渠道。可以考虑由中国记协与选定的各地新闻传播院系签订合作协议,让这些高校教授新闻采访写作课和广播电视相应课程的老师们根据他们的眼光推荐一定数量的参评作品。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切身利益关涉其间,高校老师可以相对做到公平公正;第二,由于老师们是从事新闻专业教学的,能够从专业的角度着眼,选出来的作品质量一般不会低;第三,老师们有机会亲身了解中国新闻界的现实情况,有利于教学与实践的结合,有可能促使他们更多地选择中国新闻奖的获奖作品用于教学,从而增强中国新闻奖的影响力。

增设一道文本审核环节。在每届评审会召开之前,先组织一次参评作品文本审核环节。由中国记协出面组织,邀请高校担任新闻专业授课的老师、新闻单位一线的优秀编辑记者、退休的资深编辑记者组成文本审核委员会;同时可以聘请一两位语言方面的专家作为特邀顾问,协助解决文字语言使用方面的争议。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把那些不符合要求的作品挡在获奖的大门之外,同时也可以使这一过程成为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一线编辑记者的职业业务技能。当然,文本审核委员会只负责审核文本的技术性问题和事实性差错,没有获奖与否的建议权。为了保证文本审核不至于误伤,发现了作品中存在的问题,应该通知相应单位和个人做出回应和答辩。一旦通过了文本审核进入终审环节,就不再听取任何解释。

大幅度减少评委数量。如果减少了获奖作品数额,又经过了文本技术性的筛选,留给评选委员会的工作量就大大减轻了,因此可以大幅度地减少评委的数量。根据“评选办法”,目前中国新闻奖的评委由四部分人员组成,其中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32人左右)是当然的评委。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只会助长相互拉票,而不利于实事求是地讲真话。可以考虑实行轮换制,每届邀请其中1/3担任评委。同时,增加来自高校及专业研究机构的评委数量。评委的总人数以控制在40~50人为宜。诺贝尔文学奖也就18个评委。普利策新闻奖是按项评比的,每项的评委也都不超过20人。评委减少以后,可以考虑借鉴普利策新闻奖的办法,每个评委必须为评选出来的作品撰写获奖词,以示负责。

(原载《新闻战线》2013年第11期)

自选理由:

这篇文章分析了中国新闻奖评选机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因为讲了点真话,引起业界广泛共鸣。以这篇文章为基础撰写的《要报》获得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直接推动了中国新闻奖评选机制的重大改革。自2014年起,中国新闻奖评选程序中开辟了由新闻传播教研机构推荐报送优秀新闻作品的渠道,成立了审核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文本审核。本文作者受聘连续4年担任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会主任,对提升中国新闻奖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1]唐绪军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

[2]《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引起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和社会各界积极反响》,《中国新闻出版报》2013年9月1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