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家规
家规的形式亦有多种,主要有家规、族规(宗规)、家戒、谱规、禁约、家约等。
(一)家规
闽西客家村落家族多有家规。兹举五例。
其一,上杭县《张化孙家规》(见图3):
图3 张化孙家规
笃忠敬言,急公守法,完粮息讼。营生业言,士农工商,各执其业。慎丧祭言,慎终追远,宜尽诚敬。慎婚姻言,娶妻嫁女,咸宜配择。严内外言,治内治外,不可易位。敦教悌言,事事亲敬,敦宗睦族。笃教学言,养不废教,作养人才。厚风俗言,吉凶庆恤,孤寡有体。敦和睦言,捍忠御灾,协力同心。严杂禁言,奸盗赌博,占欺谋吞。[22]
其二,上杭县《再兴张氏族谱》载家规十条:
笃忠敬,言急公守法完粮息讼等事;
敦孝悌,言事亲敬上敦宗睦族等事;
营生业,言士农工商各务本业等事;
笃教学,言长善救失尊闻行知等事;
慎丧祭,言慎终追远宜尽诚敬等事;
厚风俗,言型仁讲让休戚相关等事;
慎婚姻,言娶妻嫁女审择相当等事;
敦和睦,言捍患御灾同心协力等事;
严内外,言治内治外不可易位等事;
严杂禁,言奸盗赌博谋占欺吞等事。[23]
其三,武平县《曾氏家规》:
孝亲悦心,尊师扶幼;
世袭立嫡,承嗣立长;
嫡宗不婚,子嗣敏聪;
抚子继嗣,同宗择侄;
招赘为嗣,宗圣脉混;
淫邪乱伦,圣规则罚。[24]
其四,武平县岩前《练氏家规》:
崇祀以敦孝思,耕读以务本业,尊师友以习礼仪,孝悌以肃家风,完粮以免催促,戒争讼以敦和气,睦族以念同宗,择配以选良家,戒赌博以遏游荡。[25]
其五,武平《蓝氏家规》十九条:
第一条,正家之道,莫先于正己。《书》曰:“尔身克正,罔敢不正”。《传》曰:“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也。”故凡有祖、父、兄长之责者,须先自谨慎,务宜遵守礼法,以御群众。一切戏言、戏动、亵押、非仪,宜皆自凛。庶几,岿然家式之尊。言之人无不听,听之不无从顺者,家不期正而自正矣。
第二条,孝悌者,百行之源,通于神明,光被四表,正家者最先之急务也。若卧碑六言云:“圣谟洋洋”。宜家喻户晓,使童子传习。然能举而行之者,几何人哉?本家子弟,嗣后不可视为虚文,务必措之实行。故凡有父母在堂者,须当克尽子道,生则致敬,死则致哀,葬则尽礼,祭则尽诚,循其分之所当为,黾勉从顺,斯可以为孝矣。其或身重过恶,陷亲而不义者,在王法固所不赦。而以言语忤逆其亲,不能承颜顺志以为养,族众亦须鸣鼓而攻之其罪,使之知有所儆。仍若不悛,族之长者必须将之锁解送官惩治,亦不肖者之教诲也。宜谨之。
第三条,礼仪者,所以维持人心,主张世道。华夷之分,凡希之别,正在此也。故《相鼠》之诗曰:“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又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其刺严矣。本家在前时,亦号称礼仪,相先人之族。今去古日远,风俗日漓,若童蒙愚劣之小辈,到长若随之性而失之教育,一旦更之间间乎?此真似循墙之刺手者,不亦难乎。嗣后为长者,必先尊严正大于上。盖不特祭祀、宴饮及迎宾客,衣冠必须整肃,虽群居终日,言无不及义,而动无不中礼。然后,目濡耳染,渐磨成就,而济济郁郁之风行矣。
第四条,名分者,纲常伦理之所攸系人心者也。孔子曰:“为政必先正名”,良有自矣。盖凡一家,在父族则有祖父母,及父母伯叔兄弟子侄之类。在母族则有外祖父母,诸舅婶嫂娣妹之类。要皆一脉至亲,称讳呼号,各有定名。而拜跪坐立,亦各有定分。宣之于口,盖不可使有赧词,而措之行动亦不可致僭越。齿在尊者则以尊者称之,行居卑者则以卑称之。序昭穆为坐之,不以年之老少为先后,其敢有紊乱伦序、牵名倒字、僭行偶坐者,必须当众责罚。亦有己为行长不自尊大,甘心卑屈退让自作伪谦者,罚亦如之。
第五条,妇人者,服于人心者也。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大凡家忤逆不和,多因此辈异姓相聚,搬长斗短,有以致之。《易》谓:家人睽,必起于妇人。故睽欢家人,牝鸡司晨,为家之索。古之人重以垂戒也。本家族敢有阴惑妇人言语,致伤大义者,族众共攻治之。
第六条,僮仆之于主人者,犹人君之能臣奉侍于君也。其位虽殊,其分则一。故凡主人之处僮仆,不特当教之以善,犹当约束以威也。出作入息,俱有常期,耕田管水,俾无怠荒。间或有物来偿其主,亦须跟问来历,不可辄便喜悦,诈冒不知,恐生大害。至于名分,更要截然不紊。但是主人同宗一脉,若或撞遇,必须走逊、起敬,不可玩亵坐视。如有此等,过问主人惩治,固以纵容不殆,罪坐本主。
第七条,教养者,人生之纲纪、王道之大端也。是故已庶而富,已富而教,则民生遂而民性复矣。今之所谓教养者,胥失其真,无怪乎乱之长也。本家子弟凡见其资质以教养者,即当乘时出就外傅,涵养以俟其化,从容以责其成。庶几在我不失其为教,而子弟亦或可至于中材之上也。如若质鲁,才不克而不可以教者,俾之就务农业,勤四体,种五谷,不论收获丰损,是亦治生之大道,终身可遂其温饱矣。苟或舍此两者,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是谓游惰之民,饥寒切身,无所不至,小则殃及己身,大则祸连至戚。如此辈人,宜急教治。
第八条,盗贼者,天下之恶名者也。虽曰家贫迫于不得已,但应知其灾。盗小失教,盗大必至也。本家屡出教条禁谕,若不悛改,有若陷于此地者,可不拘亲设,一有踪迹败露,登时会众打死,不必送官,免玷世传清白。
第九条,奸情者,世间灭伦伤化、丧德坏行,不顾玷辱之所为也。或至戚,或缌麻,或宗族,或异姓,亦皆纲常伦理所关,风俗所系。“四知”之念,岂可忽乎!盖古之戒曰:男子由外,女子由内,男女别途,一切戏游必须禁绝。本宗世传清白,凡为家长者务宜严训子孙,谨守礼法,不可至于此矣。恐玷辱门风,稍若败露,通众必须擒获送官,以儆将来。
第十条,冠者,成人之道也。古制幼者散发,少者总角,年十六为成年,宜束发加冠。为父母者,卜一吉日,择一齿尊有德伯叔为冠宾。至日,具香案于厅堂祖先神位前。冠者立于厅前阼,冠宾引冠者诣祖先神位前,行香、行四跪四叩礼。冠宾祝曰:“几世裔孙某名,甫年弱冠,当行冠礼,敢告先灵,俾尔锡福无疆!”祝毕,授之以本等之冠。冠毕拜父母,谢冠宾。如有诸伯叔在堂,亦应一一行礼,或传茶设宴以谢冠宾。虽未尽古人“三加”之礼,亦有异乎时俗者也。
第十一条,婚姻者,上承百世祖宗之祀,下衍百代孙枝之续。故礼仪世俗谓之“佳期”也,岂可苟且为之。其始也,须择门户相当;其次也,犹宜“六礼”之有备。本家遇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之人,宜酌古准今,未可轻忽,更要从俭,不可入奢。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庶乎,仁厚之俗而成家风矣。
第十二条,丧礼者,孟子曰:“丧死可以当大事。”凡人子,遇父母之丧,衣衾棺椁,从厚为宜,衰麻躄踊,至衰而止。其余延请佛道超度一切不当之务,犹宜戒之,不必拘于世俗。丧祭须丰俭称家,不宜丧后倾家。
第十三条,祭祀者,系报本追远之道也。豺獭之所能知,岂人而不如物乎!本家祀田虽薄,亦应循守古制。清明节醮祭祖祠、坟墓,各人尽礼,丰俭不拘。
第十四条,山林树木者,围护屋基,譬如人之有衣也。本家住近乡落,所有掌禁,竹木柴薪各宜约束,群小不可轻易斩伐,捉获之日当众公罚以杜将来,决无宽宥。
第十五条,田园者,国税攸存,民食所关者也。昔周东迁,每以稼穑艰辛为念,而食货居先,炳炳如也,屡行条教训之。况今在乡村之民,舍此则别无治生之法。故当方春播种之时,不可纵放畜牲在田践食,及当成熟之秋,犹宜晓谕家众,不可偷摸。至于鱼塘、鸡犬、牛猪及茶、桐、枣、栗、橙、蔗、蔬菜之类,各照分下管业,不可有违犯者。如违,鸣众赔罚。
第十六条,坟墓者,各有定主,各相保管。不可听惑风水之言,侵谋别人坟墓,自取败亡。其余护坟丘木,岂特有禁盗砍,须自己拈自辙其迹,致伤龙脉。有犯此禁,不容轻贷。
第十七条,赋役者,编民供上之职也。皇命明训烜赫,而近代法网之密,烈若炉焰,何能逃避耶。本家凡遇十年皇役常期,论粮编及一应解户、仓夫等役,或自承当,或推择贤能公直者向官家共簇拥扶持。此乃身家所系,不可轻信他人,恐其卖弄致贻后悔。慎之!慎之!若有奸顽子弟不服从听者,必须送官惩治。
第十八条,宾客者,吾族往来交际之正道也。本家虽贫富不均,更住乡落,亦应尽故旧之礼者乎!凡有远方、异姓之来者,非亲即友,宜随家丰俭款待,极尽主之情,施之礼仪。不然,是谓恭敬而无实。盖君子不可虚拘者矣!
第十九条,外侮者,多由己不忍所报也。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所以君子尽三友之道,俾自正而天下归之。本家素以忠厚相传,不敢轻易犯人。其或积逆之来加总不与校,必不得已再三不与论。三忍让而不止者,须同心竭力而御之。然亦适可,已甚而以致乱。此乃保身保家之道,贤子贤孙宜戒之!勉之![26]
(二)族规(宗规)
更多的情况,家规是以“族规”的形式出现。兹举六例。
其一,武平县《钟氏族规》:
一家有一家规矩。凡为人子者,事亲当尽其孝,事长当尽其悌,凡我一族之人,莫不皆我。如此则天伦之伤痛,尽尊卑之分明。况且吾今日为人子弟,他日为人父兄,若是上行下效,理势必然,此家规之所当守也。
家法当道。一家有一家法度。凡为人子者宜守本分,各务正业,戒嫖赌、戒争讼、戒斗殴、戒懒逸、戒奢侈,此五戒所当深戒。亦毋以恶欺善,以富欺贫,以上凌下,以贵蔑贱,如此则家和族亲,此家法之所当遵也。
耕读当勤。凡吾家子孙不耕则读,不读则耕,耕读两字人生之大要。盖勤耕可以足食养身,勤读可以明理荣身。若不耕则仓廪虚,衣食困,受穷不免;若不读则学问浅,礼仪疏,愚昧不免。故耕读两者尤为吾子孙所当勤也。
勤俭当勉。勤为立身之本,俭乃治家之方,盖勤则能免以贫,俭则能足其用。古语有云,男务于耕,女务于织,量其所入,度其所出。此勤俭两字之所当勉也。
族义当重。凡我子孙,现今族众人繁,难免贤愚不等,宜念祖宗开脉,以贤诲下愚,以才养不肖,切不可争斗而伤大义,小忿而举讼端,纵有大事情,有可容理有可怨,须含忍以待之。此族义之当重也。
嫁娶当慎。吾家祖宗原是中原望族、仕宦之家,凡嫁娶之事乃关人之终生,传宗接代,必择忠厚善良之家。嫁女择贤能之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毋计厚奁,不可嫌贫贪富,宜应双方情投意合。此嫁娶乃齐家之道,之所当慎。
教子当严。凡教子弟必以义是训,弗纳于邪教之道。必择严师训诲,友贤良方正之士,使其日习威仪,开其议论,有气企望效法可也,毋得任其放荡,纵其情性,斯为下愚也。此教子之所当严也。
贫而无谄。凡吾子孙,或承根基浅薄,或因天灾人祸而致贫穷,当宽心以待之。不怨天尤人,妄作非为,致丧廉耻,宜顺时应天,艰苦忍耐,绝处逢生。
富而不骄。凡吾子孙或受上天眷庇,祖宗默佑,虽富有万顷,贵至三公,亦当视有若无。倘遇族间贫贱之辈,切不可傲慢待之,宜念同出一脉,宜体恤贫穷,施舍待善,富贵而不骄也。
远近当亲。吾族根生河南,苗长闽汀,枝发武邑,皆系祖宗之本,凡有异地远方同宗之人来往,不可怠慢疏远而避之,务其相为敬爱,热情招待,睦族亲邻相处之。
扫墓祭祠。坟茔祠乃先祖栖魂骸之地,凡我子孙,但遇春秋两祭及除夕等节,必齐明盛服,以供礼事。尽其报本追远之礼,凡为人子者,独不见虎狼执丧羔羊跪乳。禽兽尚知报本,何况于人乎!
宝藏族谱。谱牒者以记祖宗之功德,百世之源流也。世人皆以舍玉为宝,而视谱牒为外物焉。岂知国之史书藏之金匮,以存祖宗之历史,子孙胤祚之无穷也,谱牒之宝亦如此,凡吾子孙者,当思木本水源,宜珍藏保存谱牒,使世代子孙待其所宗,此族谱所宜宝也。[27]
其二,武平县《王氏继宗公宗系族规八则》:
父母为我身体所自出,无论贫富贵贱,均宜孝养无违,族人如有不孝其亲者,初则由族长痛加训斥,以启其悔悟之心,倘再不知悔改,即由族众送请法庭惩治。
兄弟为我同父母之人,如手如足,情谊何等亲切,诗云: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言兄弟之亲关乎天性也,族人如有兄弟不知友爱,而自贼者,轻则由族中严加训诫,重即缚送官厅呈请究治。
夫妇为人道之造端,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同心协力,家道乃日兴隆。族人如有夫不夫而妇不妇,夫妻时相反目者,族众闻知应切实责令痛改,毋令乖气致戾,以致身不修而家不齐。
朋友为五伦之一,交接往来首重信义,古今之交友也,倾盖如故,白首如新,良以金兰契合,贵贯始终如一也。族人如有不信于友,专以权术欺诈用事,或以新知而弃旧交,或以富贵而大有厌贫贱,此等凉薄之人,族中宜鸣鼓攻之。
宗族宜互相存恤,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喜忧相庆吊,方不失祖宗一本之谊,族人如有视同姓如路人,全不顾水源木本大义,甚或因细故微嫌而视同仇人者,此等人,宜族众共弃之。
职业宜慎为审择,士、农、工、商各有正当之职守,孟子所谓:择术不可不慎也。倘侥幸希冀,谬以赌博、窃盗、娼妓、隶卒等业较易于谋衣食,腼然为之而不辞,是外对于社会为无赖游民,即上对于祖宗不肖子孙,族人有一如此即为无耻之徒,应即声罪切责,革逐出族,以免玷辱先人。
族中鳏、寡、孤、独宜为设法保全,古先王发政施仁,首及穷民之无告,良以老而无夫妻子女之奉,幼而无提携保抱之人,其惨苦情形实在无处可诉,故国家特别优恤之。我族人虽不能如范文正之置之义田以活族,然遇有老迈无依之人暨寡妇孤儿,无力可以自给者,应各视能力之所及,补助而扶养之,以敦一本之谊,倘有不知保护而反加欺凌者,族众闻知应即共同攻击。
礼义廉耻为人生持躬涉世之要素,管子所谓:国之四维也。以广义言之,则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以狭义言之,则四维不张,家必破败。故族人宜夙夜兢兢,共相惕励,以为亢宗之子孙。倘有越礼非义、寡廉鲜耻者,此等败类之辈,先人在九泉之下,必深恶而痛绝之,自应革出族丁,以示惩创,俟其悔过迁善后,再准归族。[28]
其三,武平县《曾氏族规》:
族规引父史之教不先,子弟率不谨,故立法立言无非齐子姓敦睦之礼,循规蹈矩,万能礼祖宗源本之情。爰著章程,务宜凛守。
敬先祖。人之有身,父母生之。祖先者,父母之父母也。推而之上,又为祖之父母,父母之祖也。言念及此,虽本支百世,皆吾身所自出也,乌可不敬乎?然敬之将何如?人能陷身于义,则可以报父母者,则所以敬祖先也。庙宇经营,祖灵有栖止之处;春秋祀享,祖先无冻馁之嗟,远不忘而近不渎,真悃潜孚,死如生而亡如存,至忱丕露,念创业垂统之功,德不泯而报本追远之诚信常昭,尚其敬止毋忽我。
顺父母。从来为臣而能尽忠者,必为子而能尽孝也。移孝可以作忠也。盖顺父母是第一善事,不顺父母是一恶事。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此善之征也,孔子曰:“五刑之属三千,其罪莫大于不孝。”此恶之征也。故能顺父母者,往往受其善报,不顺父母者往往受其恶报,奈何人不以顺父母为急务哉!惟是人子之于父母虽极尽其孝,不过尽其份内之职耳,故孟子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吾愿凡我宗盟,虽不能效显亲扬名之大孝,亦当柔色和声,负劳奉养尽其仪,晨昏定省尽其职,拓而充之,养志诚得矣。
和兄弟。兄弟者,同胞共乳分形同气之人也。倘阋墙构怨于手足伤残,则不能悦于堂上,又且见笑于张闾,家声□难振矣。务须兄恭弟友,两相和睦。兄有怨,弟当忍;弟有忿,兄当让,则争竞自息,嫌怒日消,家业自兴矣。但友恭之道,日为父母训诲之。方孩提之时,戒莫詈骂;同席之际,教坐以次序;及其稍长,训兄以尽亲爱之情,教弟以尽尊敬之礼。莫私积财货以起争端,莫偏听妻言,致疏骨肉,则子孙虽愚,亦能知警。
睦宗族。书曰:“克明峻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古之帝王治世,亦必睦族为先务也。睦之道有三:修谱,以敦其谊;谒始迁之墓,以系其心;敦亲亲之礼,以报其恩。斯三者并行,虽土可以化其乡,况有位不难变于天下。凡我子姓,宜念高曾嫡派同此源流,时礼亲亲之道,喜相庆,戚相吊,患难相救,贫富相周,敬老、慈幼,分亲疏,范文正公曰:“吾族甚众,于吾有亲疏也。自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无亲疏也。则无论卑幼贫贱皆当敬爱如是。”宗族既睦,仁让成风,内变不作,外患不侵,人生此乐莫大乎?
重婚姻。司马温公曰:“凡议婚姻,必先察其婿与妇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徒慕富贵,婿苟贤矣,今虽贫贱安知后日不富贵乎?苟为不肖,今虽富贵安知后日不贫贱乎?”至于妇者,家之所由盛衰也,倘慕一时富贵而娶之,彼挟其富贵鲜有不轻其夫而傲翁如者,养成骄妬之性,异日为患庸有极乎?假使因妇财而致富,倚妇势而取贵,苟有丈夫之志者,能无愧哉?
隆作养。考旧谱,先代人文蔚兴,簪缨累世,视今则不如古也。嗣后凡我宗盟读书者宜延大方举业,即蒙童初学亦读明师训解字义,方易通晓。为父兄者,宜择身师;为子弟者,自当发奋。但欲鼓励后学,必须置学田,以助读书之费,使贫苦之士亦得奋志潜修。如是家读户诵,文风日盛,得志则荣及一乡,宠光一族,先朝人文之盛,何难复见于今乎?
勤本业。士农工商,四导皆有本业。从本业其获利方得长远。若异端邪术,纵务财而害及子孙。至于立志读书,乃扬名显亲之本,固是第一美事,但看子弟贤愚如何,若禀质顽劣,仅可教之通达而已,即教以别业,或农工商,买精一正艺,俱可以养身家。如必拘泥于科第,至老不成名,好逸恶劳,不能用力,再欲习艺,呜呼老矣。凡我同宗,后日子弟有聪睿颖悟者,方教以读书;姿性鲁钝者,使之稆成一技,庶族内无游手之辈,而匪类无从而生,为父母者,其知之。
秉公正。族有族长,房有房长,有族正,所以摄一族一房之事,振一族房之纳,治伦常之变,释子北乖也。但举族长房长族正,俱要公正直,谨守礼法,断非阿谀附会见利忘义者言,不可怀挟私仇,徇情曲断,变不容富者以酒肉胜人,强者势人丁为恃。若有一事偏曲,一言党护,即属不公不法,合族聚议,另行公举,不得以派尊自擅,如族长房长既秉公正,不听公断,两造经营族长房长自行到案,证其谁是谁非,庶善良不至终枉。
严世派。世派以定世次而后昭穆不紊。即散处异地者,变知某伯叔、某其孙侄,使尊卑上下秩焉有序也。按我武城曾氏新旧派语共五十字:希言公彦承,宏闻贞尚衍。兴毓传纪广,昭宪庆繁祥。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建道敦安定,懋修肇麟常,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29]
其四,《南阳邓氏族规十则》:
正人伦。人有五伦,古今天下之大道也。在家重莫于祖父、伯叔、兄弟、子侄、母婶、兄嫂、弟妇、女媳及六亲眷属,均是骨肉至亲,务宜孝悌,奉亲友爱,祖为先,不可悖逆,横行乱伦,无理取闹,以致同室操戈,干犯法纪。
正名节。五伦之中有尊卑长幼,家有伯叔、兄弟。为子侄者,均宜兄友弟恭,孝顺和睦,切不可逞凶斗殴,秽言凌辱,污伤大义。至于称呼,也要有序,不可混言无忌,伤了和气。
正心术。人之心术,赋性本善。凡人幼之时,为父兄者,须教以礼貌,训以义方,勿至心术变坏,贻误终身,即父母之道毕矣。正人君子,不怒自威;狂嫖烂赌,自取灭亡。
正品行。人生于世,品行为先,内则族戚,外则友朋,皆以品行定终身。所以人贵志诚,不可欺诈;贵守信义,不可奸险;贵在厚道,不可浪荡。如此则品行端正,事业有成矣。
谨言词。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躁人词多,正人词少,口无遮拦,每每惹祸。嘲语伤人,痛如刀割,以致口角成仇,官司结怨,大则倾家丧身,小则败坏名节。谨言慎行,切切此一戒。
慎交友。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得其人可以同患难,共生死;失其人而玷名节,坏天性。结交须胜己,似我不如无。
洽邻里。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友好,出入可以相守望,疾病可以相帮扶。洽比也者,有无相通,患难相顾。斯邻里之赖有我,而我亦赖有邻里。
忍气忿。气乃无烟炮火。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此言虽浅,必当国行。何况怒气伤神,即不犯法,亦暗损天年,和谐为贵。
节色欲。精、气、神为人生三大宝。精生气、气生神;精足者气充,气充者神旺。若纵欲无度,丧尽元气,发为痨,虽有仙丹,治亦无及。污名败节,更宜警戒。
制酒狂。酒以合欢,圣人不废。但多饮必醉,醉则发狂;或詈人而碎物,或殴长而辱尊,伤和气,丧人伦,故宜节饮。节则血脉调和,不致有疾病之生,亦不致失德之事,何乐而不为。[30]
其五,长汀《周氏家谱》卷一《族规》:
敦孝友。父母之恩,同于天地,兄弟之情,等于手足。故凡有血气,无不爱亲敬长,所谓良知良能也。人能率其良知良能,扩而行之,方不愧为孝友。至若温凊,定省服劳奉养之,尝即愚夫愚妇,皆可随分自尽,如或任性忤逆,父母戕贼,手足肆行罔忌,惟妻子是私者,纵使父母容我,兄弟恕我,天地鬼神必然殄灭。凡我族众,鸣鼓共攻,轻则绳以家法,重则治以官刑。
联族谊。吾族虽微,支派各异,固有乡城散处者,更有远徙外方者,愈分愈疏,至有如路人不相识者。然由祖宗一脉推之,则分者可使之合,疏者可使之亲,如或以势相轧,以计相倾,以富贵傲贫贱,以形迹生嫌隙,以血气致忿争,殊失亲亲之谊,必也喜相庆忧相恤。财力可为者,庇其贫弱;贤智有余者,导其昏庸。设有小怨,彼此自友,则和睦之风蔼然,一族之内,斯可为乔木大家,垂裕不替矣。
正名分。宗党相接,名分攸关。必长幼不紊,尊卑秩然,方称礼仪之家。每见聚族而居,互相狎侮,以为脱略形迹,不知狎侮生则猜嫌起,构怨成仇将不可底矣,皆名分不正,滋之咎也。故凡为卑幼者,宜以分自安,有敬礼尊长之意;而为尊长者,亦毋徒恃其分,有欺凌卑幼之心。各尽其道,自然恩义周洽,合族和平。
遵礼教。人之贫富不同,皆当闲之于礼。诗曰:“相鼠有皮,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其垂戒也深矣!富而好礼,则骄奢淫逸之态不生,可以保其富;贫而好礼,则放僻邪侈之事不作,自无累于贫。故礼至则不争,礼可以远耻辱。凡人持身涉世,皆循礼而行,则举动自无过差,品立身荣,家声赖以勿坠也。
绍书香。富贵原有命,诗书不可废。盖读书穷理,则通礼义,文章德业皆由此出,可以显扬祖宗,光大门第者也。吾族以诗书传家,代有人文,后之子孙,宜共相砥砺以绍前休。苟或废学,贫则长为无聊赖之人,富则徒为豢养之子,相对皆粗鄙庸俗。虽昔日名宗华胄,至此亦变为小族矣。
崇斯文。家有绅衿,为族之望,则所以待斯文者。不可不致其优崇,使子姓观感有以兴起其读书作人之心。第为绅衿者,亦当爱护家庭,不失族众仰之意,若骄蹇肆意,凌侮上下,强侵众业,直为一族之蠢,靦颜衣冠何足重哉。
务常业。士、农、工、商,各有定业。子弟读书,进取科第,希图显亲扬名,固当励志潜修,岁月刮磨,此为上乘。但禀质不齐,遭逢各异,士之子岂必恒为士?或农、或工、或商,皆为常业,要当自择,谋生精勤,树立非惟,仰事俯育,可以无忧。亦且身心有寄,不至流于匪僻。若四民之外,则为游手,寡廉鲜耻,秽行辱身,无所不为矣。是谓有玷祖先,自应屏出族外。
尚节俭。居家之道,首崇节俭,俭则不侈。凡冠婚丧祭,以及居处服饰器用等类,宁约毋奢,宁朴无华,宁遵循古礼,毋习尚时好。若侈心一生,淫荡随作,放旷礼法之外,许多不好事皆旋踵至矣。若能事事循分,务汰浮靡,贫薄者可免求人,不至终身受困,丰于财者亦留有余,不尽福泽久长。一族之内鲜仳离失所,理固然也。
尊祠宇。祠宇之立,所以妥祖灵也,理宜清净严肃,自清明祭祀后,即加局锁,凡我族众,毋因己厅隘窄而就堂宴宾,毋因远客而送处其室,毋引群招党游戏堂上,毋借贮物件造作木料。每值朔望,尊长与醮首亲抵寝堂,洒扫燃点香烛,从容拜揖而退。如子孙不遵约束,故犯前弊,鸣鼓而攻,合祠坐罚。悟已往之不谏,思将来之可改,此系看祠者之重任。
保先茔。祖宗体魄,藏于丘墓,乃后人发祥之所也。而子孙挂醮不勤,迹不遍,岁久年深,不免沦为荒塚,渐至迷失。吾族历世久远,祖茔多不可考者,皆挂醮无人,或以坟多难遍,或因远路难前,草草了事,乃周一二而毕也。今后子姓,尚其追远报本,每岁清明之期,老成留心之人,亲至各祖山拜扫,芟除榛芜,保固松楸,遇墓隧倾圯、碑文湮没者,便宜速修,毋或吝费迟缓。至各房私地亦然。其子孙远出及绝房之地,尤当推原一本代为挂醀,庶毋抛荒侵占之患。
祀功德。先王之世,勤事而死者,则祀之;有利后嗣者,则祀之;力足捍灾患庇人民者,则祀之。此朝廷所以报功德也。若夫一姓一族之内,亦有祀典所必及者。吾祖经历沧桑,事迹多湮,如前辈有大功德利泽垂于后世者,有竭力祠事扶植纲常者,安可不录其功德,使子孙一望而知故。凡有公平正直,不惮勤劳于众事之贤豪,其功德所在处,必须著明公赠,庶不忘前人鼓舞后贤之美意也。
急赋税。国家惟正之供,输纳不容少缓。每岁开征,必须依期早完。或遇掣肘,宁他事费用节啬,不可怠缓钱粮,况追呼严切,国赋未尝幸免。若能率先乐输,门庭不扰,身获安闲,在我明奉公之义,在官有良民之称。
立学田义田。族之称盛,由于科第蝉联,本于人文。而人文之奋起,或又必作养之有其具,而后好学有志之士相率鼓励,此学田之设所为亟亟也。吾族殷裕者极少,贫薄者最多,静念族中之子侄,有质美而不能从师力学者,有志切上进而乏舟车仆赁之赀者,有年逾壮岁未能成娶嗣续堪忧者,有老疾无供衣食莫靠者,有殡葬无措难以归土者。种种困苦,情实可悯。愿我族众各房,设法区处,不拘贫富,量力而出资财,签诸豪杰有德行恒产者,掌领生殖,毋致侵渔扩而充之。广置学义两田,一以为贫乏苦学者有所赀,一以为颠连毋告者有所恃。今家谱已成,特望族之贤豪竭力勉而为之,庶几后人亦感前人之恩矣。
珍谱牒。给谱以编定字号,注明分领。上用关防印记,宜在世守珍藏,每岁清明,各房私祭,将分领之谱同高曾而共设祭祀。俾前人一脉得享其祀,而后人亦藉以申其情必诚必敬,追远报本,斯亦无愧为仁人孝子矣!前届康熙庚寅族之闰生君等修谱,一间未及详细,草草鲁莽,塞责云尔。予尝观之,屡有是念重修。自乾隆辛巳四男应龙入泮,将数年心思付之谱牒,汇辑纂修,参互考订,以成全璧。今蒙合族公举,再加日夕纂辑重修,吾族倘有不肖之辈,盗卖传借,合族以族规公众责罚,若贫不能守谱者,许本房叔侄顶买收掌,决不可私卖他族,以取小利,庶无负予一生苦心也,愿我族众其共听之。[31]
其六,长汀《豫章涂氏宗谱》之《宗规》(见图4):
图4 长汀《豫章涂氏宗谱》之宗规
孝父母。父为天,母为地,恩深罔极。人苟不孝父母,即为天地间罪人,是为忘本,与禽兽何异。夫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人而不孝,则禽兽不如矣,可不勉哉。
友兄弟。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父母左提右揭,前襟后裾,并食传衣,亲爱无间,且一本所生,善待兄弟,则善待父母矣。故孝顺亲者,又当友兄弟为心焉。
敬伯叔。伯叔俱祖所生,即父之手足也。故伯叔为从父,侄为从子。不敬伯叔,是伤父之手足矣,是亵祖之所生矣。亵祖伤父,何以为人。
别夫妇。夫妇为人伦之始。夫和其妇,妇敬其夫,而家道以成。使夫妇反目,则阴阳不和,而生机息矣。且尤宜厚其别。夫各有妇,妇各有夫。若伦常乖舛,立见消亡。有犯者屏之,不许归宗。
训子弟。子弟为家门之继述。秀即宜课之诗,愚则当诲之耕。勤耕苦读俱可为。贤父兄所宜早训诫者,慎无纵其博矣。游手好闲,无所执业,以玷家风。
睦宗族。宗族派远,则有众寡智愚之不同。而本源则一,皆吾祖之所遗。倘有恃众以暴寡,藉智以欺愚,则自相戕贼。为祖宗者亦何乐?其有是智有是众乎。敬宗在睦族,尚其凛之。
敦伦纪。上下尊卑,伦纪所在,无可干也。若以下犯上,以卑犯尊,则伦纪何存。即以家法重惩之,然亦不可以长凌幼也。
恤孤寡。孤儿寡妇,穷无所告,乃吾祖之病脉也。惟赖同族,扶持之,提携之。庶病脉远延,不至重遗吾祖之痛矣。倘欺孤虐寡,即不念先人而于心何安。为是者,则合族共斥之。
安本分。庐墓山田,各有其主。在族中固宜各管各业,以昭雍睦。即在异姓,有与己业毗连者,亦毋得计图巧骗,以流为不肖之议。
重公堂。公堂为祖宗血食。经理者,固宜公收公算以对先人,其族中耕佃交租者,尤毋藉端拖欠湏务。各存本心,同入同出,则祖宗之灵自永介以福矣。[32]
(三)家戒
还有一种家规,以“家戒”形式出现(见图5),如武平县《万石堂家戒十一则》:
图5
游荡,人有耳目能听能睹,人有手脚能蹈能舞,具此官体,不农不贾,饱食暖衣,逍遥过市,弃尔诗书,荒尔田圃,家计萧条,基业易主,自此嬉游,有玷尔祖。
赌博,人惟懒惰,遂交赌友,赌尽家贫,一无所有,三五成群,将为盗薮,且引匪徒,钻墙窥牖,非盗即奸,中构亦丑,博棋好饮,不顾父母,不此之戒,祖岂佑尔。
争讼,争长竞短,都是生气,讼到公庭,大爹小的,出与人言,扬扬得意,不知当官,搭天抢地,倘或理亏,受刑系累,幸而胜焉,也要破费,莫逞雄心,免贻后悔。
攘窃,冥窃暗偷,谓莫予见,一朝予见,一朝败露,捕食到县,招认受刑,皮穿肉颤,差役起赃,辱及女眷,饱捕亡家,东逃西窜,死不入祠,生有何面,凡我子孙,莫拈钱断。
符法,法打包身,摩拳擦掌,打降行凶,强牵强抢,犯法遭刑,捷如影响,为首为从,那个漏洞,大则抵伤,小则笞杖,不思肌肤,父母生养,育身及亲,你去想想。
酗酒,世上是非,多起于酒,加以贪杯,愈丧所守,乱语糊言,得非亲友,甚至醉时,胆大如斗,酗酒放风,裂肤碎首,醒后问之,十忘八九,如何节饮,免致献丑。
为胥隶,人在乡村,闲言存养,一入衙门,便知魍魉,一票一笺,几斤几两,只讲盘子,不思冤枉,少不得意,一索三掌,怒气冲天,报施不爽,快活赚钱,休作此想。
为僧道,邪说异端,莫如门道,高者谈元,卑者应教,昔圣昔贤,辟佛避妙,倘非虚无,何故抹倒,人有五伦,为僧一扫,尽如此辈,人类绝了,邪正两途,各宜分晓。
谋风水,既有天文,必有地理,得知有缘,非可妄取,近听术人,动谋风水。他人祖墓,恃强破毁,或牵或骑,连讼不已,死既不安,生何利矣,戒之戒之,牛眠在迩。
占产业,凡人产业,各有抵扯,窥其唇联,奸谋顿起,得寸思尺,造契造纸,曾不数年,弃中敝屣,向所越占,几能到底,拱手让人,落魄而已,何如守分,免受嗤诋。
家规家训家戒,不惜苦心苦口,撰书成言,厚望同族循其规,听其训,守其成,共为一族之孝子慈孙焉,孟子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知其道不远矣。[33]
(四)谱规
家规的另外一种形式是“谱规”。笔者在武平县文博园调查时,见到馆藏《颍川钟氏一脉族谱》中载有详细的《谱规》:
展祠墓。祠乃祖宗神灵所依,墓乃祖宗体魄所藏。子孙思祖宗不可见,见所依藏之处,即如见祖宗。时而祠祭,时而墓祭,必加敬谨。凡栋宇有坏则葺之,罅漏则补之,垣墙碑石则重整之,树木什器则爱惜之,或被人盗卖葬则同心协力复之。患勿视小,视无逾时,若使缓延,所费逾大。此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所宜急讲者。
正名分。同族兄弟叔侄名分,彼此称呼,自有定序。近世风俗浇漓,或狎于亵昵,或狃于阿承,皆非礼也。拜揖必恭,言语必逊,坐次必依先后,不论近远,俱照叔侄序列。情既亲洽,必更相安。不得凌犯长上,有失族谊,且寓防微杜渐之意。
重谱牒。谱牒所载,皆祖父名讳,孝子顺孙,日可得睹,口不得言,妆藏贵密,保守贵久。或即不肖辈,鬻谱卖宗,或誊写原本,瞒众觅利,致使以赝混真,紊乱支派者,不惟得罪族人,抑且得罪祖宗,众共黜之,不准入祠,仍会众呈官追谱治罪。
供赋役。赋税力役,皆国家维正之供。若拖欠钱粮,躲避差役,便是不良百姓。连累里长,烦恼官府,身家被亏,玷辱父母。又准不得了事,仍要赋役究官,是何计算。故勤业之人,将一年本等差粮,先辨纳明白。
睦宗族。《书》曰:以亲九族,圣王且尔,况凡众人乎。末俗或以富贵骄,或以智力抗,或以顽泼欺凌,虽能争胜一时,已皆自作罪孽,尝谓睦族之要有三,曰尊尊,曰老老,曰贤贤,引伸触类,为义田,为义冢,教养同族,使生死无失所,皆豪杰所当为者,善乎。陶靖节之言曰:同源合流,人易世疏,慨然寤之,念兹厥初。范文正之言曰:宗族于吾,固有亲疏,自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此先贤格言也,人能以祖宗之念为念,则知宗族之当睦矣。
勤职业。士农工商,业虽不同,皆是本职。勤则职业修,惰则职业隳,修则父母妻子仰事俯畜有赖,隳则资身无策,不免贻笑于乡里。然所谓勤者,非徒尽力,实要尽道,如士者须先德行,次文艺,切勿舞文弄法,颠倒是非,出入公门,有玷行止。仕宦不得以贿败官,贻辱祖宗;农者不得欺赖田租;工者不得作淫巧售,敝伪器什;商者不得纨绔冶游,酒色浪费。如赌博一事,近来相习成风,凡倾家荡产,无不坐此,尤当戒之。
恤孤苦。《尚书》称文王惠鲜鳏寡,国于鳏寡,尚留其生意,况同宗乎。今人馈遗,每施温饱,能还报之家,即往来不厌其颜。而族中鳏寡,曾不一念及之,甑里尘生,门前草长,或鸠杖而倚门闾,或鸡骨支床笫,纵同门共巷,尚且置若罔闻,而况居住相隔乎。惟于应恤之家,常则为之馈麦斋粮,急则求医赎药。惠不期众寡,期于当厄,一体血脉相贯,庶不为痿瘅之民。
止争讼。讼事有害无利,若造机关文,又坏心术。其无论官府廉明,何如到城市,便被歇家撮弄,到衙门便受胥皂呵叱。伺候几朝夕,方得见官,理直犹可,理曲到底吃亏,甚至破产辱身辱亲,冤冤相报,总为一念客气,始不可不慎。
丙午科举人诰授朝议大夫历任泉州延平府学同安南平等县教授裔孙肇英敬立
上杭县《再兴张氏族谱》亦见有《谱规》:
正源流。吾族自始祖开基迄今二十一代,一脉千户世次厘然,未有别姓混杂,从无随娘带养,买儿抱养者,承接世系源到清也,流至白也。现今刻谱告竣,整顿纲常伦纪,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慎闺门广慈育,继继绳绳,天性之亲是为正服。至有年老无嗣,欲以旁侄承继,房族公议,端以同胞兄弟之儿正继。如同胞兄弟稀少,由亲而推,再经房族公议,权继取其与祖父骨血犹相联络。疏房之族,弗与焉。谓其派别支分,非祖父亲爱所及。若随娘带养,买儿抱养者,非我族类,不得上坟祭墓与收蒸尝,神不享非类故也。肃遵此例以正源流。
重明伦。族中有克孝克友、明礼让、端风化、明决果断、和乡息讼者,是良民中俊秀髦士。昔年每逢祭祀燕饮,岁时伏腊,共尊为上宾。
务本业。吾乡山多田少,士农工商各趋一途,务专本业,毋习邪教,古圣王诰告四方,无从匪彝,无即慆淫。一有不轨便为吾族所不齿,勉之戒之。
端士习。士为民之首,即为族倡,毋猖狂饮酒,毋奔逐繁冗。潜心举业,每年四季,齐集祖祠会课,编列甲乙,崇赏优等,大比之年加增月课,以励琢磨。
联保甲。往年别处有匪类恶习,汗染结党成群,默聚为匪,现经官府查拿,株累房族。吾乡前行保甲,未至有被诱入党者,此杜渐防微之良策,务宜恪守遵行,永食太平之福。
正纲常。吾乡向来递年四月初六日,共会族人,由明家法、禁例、条款约束人心,谨防奸匪贼盗四大□大干律例。其有犯者,通众公察。所犯轻重,照依递年申禁条例,轻重严处。重者削除祭者并逐出境,不许回乡潜匿。至有悖大纲,犯大□罪,当割谱者,家法官法并行办处。
定画一。族谱一书以封贮,德才人金匮一部为纲以颁发五六世。及颁下代,各分房七世共十部为目。纲谱封贮金匮大平,谨守不得私混擅开;目谱各分房兢兢恪守,遇有悖大纲犯大□情直罪,当公议割谱,会集各大房齐集开谱,先取纲谱公割,各出目谱齐割,以昭画一。如犯非大悖大□,或重罚或重处,例在递年申禁条款内,不得逞数人私忿,将自房目谱涂抹,自以为割谱,日后吊谱查对,处罚一房贷。
重名器。本族有捐纳职衔监贡,原为荣宗耀祖起见,自今修谱后,有上捐者,于照到之日务将实收部照摊开公众验明。如有欺旨假冒等情,决不许其顶带祭祀,庶衣冠不紊,贵贱分明。
慎婚娶。盖夫妇为人伦之始,一有不慎则家无以齐,而国亦无由治也。自今修谱后,如本族妇女出嫁外姓有复娶入为室者,断断不许入谱。即有生育,亦不准入名。[34]
(五)禁约
笔者在平和县九峰镇黄田村调查时发现,该村上闱家庙大门口竖立着一块禁约(见图6):
图6 上闱合约禁碑
上闱合约禁碑
从来安乡之法在于除盗,而除盗之法又在于严事而禁。我祠上闱派下,人丁藩衍,虽纯良居多,恐败类不少。间有游手好闲之徒,廉耻罔顾,匪僻是踊,始则穷取者产,继则勾引穿花。此种恶习,皆由父兄之教不严,故子弟之率不谨。兹本房家约身先倡率,邀请众房家约仝行议禁。凡遇盗物件并盗钱银,以及取非其有者与窝藏承受者,事无大小均以盗论。许鸣锣同搜,各家一人,不得推诿,就失主毗邻之家左右分从遍搜,毋使漏网。务要真赃方见真盗,断不得借疑似而行拷,亦不得漏网报以凌善弱,反搜获赃据。每家科责邀仝家约列名禀究,纵有强梁拒捕,众人失手打死,抑或知非自毙。系外来者公同禀报官;系本盗之,该父兄当自行收埋,不得借毙命以滋衅端。自兹以后,各宜守分循法,勉为良善。庶户不关而道不拾,风俗淳美,是所厚望为讳,勒石为禁。
(六)家约
上杭县《院前李氏族谱》载有八条《家约》:
敦孝悌。孝为百行之原,悌亦五伦之大。故立爱自亲,始庭闱之地有婉容,家道必盛。立敬自长,始骨肉之间无凉德,门第必兴。夫养志何分贵贱,即耕田凿井菽水亦可承欢。友恭问亲疏,即隅坐随行几杖亦关至性。大纲已立,小节斯张,凡我族人各宜致意。
睦宗族。同井则同乡,地居族党比闾之内。同宗则同族,人皆伯仲叔季之班。故常则饫酒傧笾,伏腊岁时,并敦洽比变则救灾恤患,水旱疾疫,共切扶持。惟善相规而恶相戒,斯堪佑启后人。若众暴寡而强欺弱,何以仰对先祖,尚联一本九族之亲,益广尊祖敬宗之意。
励儒修。纡青拖紫当年皆属寒儒,饮水饭疏昔日谁非苦读。故囊萤映雪贫贱时之咕哔弥勤,亦挂角负薪困顿中之诵读益奋。凡兹往哲皆可为师,况尔后生能无自勉,毋因愚钝而生暴弃之思,毋逞聪明而踵佻达之习,毋见异而思迁,毋半途而自废,试看岁科二试,获隽者谁非少年努力之人,即至甲乙二科中式者皆在老成积学之士。
勤耕种。禾麦菽粟二间原有不尽之藏,收获耕耘四时自具无穷之利。夫天时有丰啬风霜雨露,承天者端在人谋;地利有肥硗燥湿刚柔,因地者必资人力。故出而作,入而息,帝治首在能勤;而无旷土,无游民,王制先行禁惰。惟水耕火耨不弛,东作之方兴,斯庾亿仓盈,可卜西成之有庆。
尚节俭。天地有自然之美,利开其源者惟勤,物力只现在之孳生。节其流者在俭,夫一日之奢偿以数年之俭而不足,数年之俭败于一事之奢而有余,流之己竭后将何继。故圣王制礼冠婚丧祭自有一定权衡,而后世守经饮食起居岂宜过中靡费。守宁俭毋奢之训,存量入为出之思,衣食既丰,礼义自起。
禁匪为。礼义廉耻谓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国者家积也,治国然治家,何独不然。夫青衿佻闼先贻城阙之讥,即赤子戏游亦非门庭之福,况夫呼户喝雉。尤为逾闲荡检之谋,下至鼠窃狗偷,更属败名丧节之事。心术已坏,品行尤乖,务须杜渐防微,毋使潜滋暗长,遇有不谨之行,迸诸不齿之列。
慎婚配。夫妇为人道之始,婚姻观王化之成。故男有室,女有家,父母之命订于百年,而百两御百两,将媒妁之言严于二姓。若乃附热趋炎,因势利而重荐萝之托,抑且窬墙钻穴假窥而成婚媾之亲。则燕婉之求得此戚,施讥卫宣者贻馈新台河水之章;神明之胄,饰以吴讥鲁昭者负愧宋子齐姜之例。衣冠涂炭,人面兽心,无滋他族,渎我家乘。
完钱粮。食毛践土均沾高厚之恩,凿井耕田谁居覆载之外。故轻徭薄赋,君公之爱恤弥周,而好义急公、臣子之输将宜懔如。或逡巡观望,冀邀蠲复殊恩,抑且包揽把持,希图橐囊中饱,限期已迫,催科必严,国用所关,王章难恕。凡我族人宜各勉为良民,毋自居于顽户。
二十代裔孙光宙敬编[35]
概而言之,闽西客家村落形式不一、内容丰富的祖训家规,既相互交织又各有侧重。一方面祖训之中有家规,家规之中有祖训,但另一方面二者又有所区别。如果说祖训偏重于“训”,即劝善,谓之出于“礼”,那么家规则偏重于惩恶,谓之“入于刑”,两者共同构成了宗族社会的教化体系。
[1] 罗香林:《客家史料汇编》,台湾南天书局有限公司,1992,第227~230页。
[2] 刘文波:《刘氏盛基公家谱》,1980年抄录。
[3] (不署撰著人)《黄氏源流家谱》,民国二十年(1931)修,现存武平县平川镇黄文良先生处。
[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38页。
[5] (不署撰著人)《张氏续修房谱》,清同治元年(1862)焕公房编订。
[6]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编译《福建家训》,海峡文艺出版社,2014,第180~181页。
[7] 福建省长汀县南山镇严婆田村:《汀州严婆教化经训》,福建省长汀县第二中学教师林文清提供。友人邹文清君提醒,清光绪五年《长汀县志》载:“宣河里统图六,计村六十六”。“六十六村”中有“饶婆田”与“大田”并列,此“饶婆田”即今“严婆田”。故此《严婆训诫》存疑待考。
[8] 该《遗嘱》由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原校长吴兆宏先生提供。
[9] 邓文金、郑镛主编《台湾族谱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第67册,第58~59页。
[10]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编译《福建家训》,海峡文艺出版社,2014,第119页。
[11]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编译《福建家训》,海峡文艺出版社,2014,第55页。
[12] (不署撰著人)《张氏续修房谱》,清同治元年(1862)焕公房编订。
[13] (不署撰著人)《武平城北李氏族谱卷首末综合丙本》,民国二十七年(1938)版。
[14] 李廷选编《十方黄陌李氏家训》,1918年次乙未署月,抄自大余新城李氏重修族谱家训一号、二号。
[1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43页。
[1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48页。
[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5~6页。
[1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8页。
[19] 吴国棻:《家箴四首》,载连城县培田《乾隆吴氏族谱》卷终。
[20] 《元初一》,又名《一年使用杂字文》,见拙著《传统的客家社会与文化》第5编《客家村落资料辑录·传统客家村落文献辑录》,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
[21] 《〈元初一〉反映的闽西客家村落社会》,载拙著《传统的客家社会与文化》,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儿童都唱“月光光”——闽台客家口传文化比较研究》,载拙著《闽台地域人群与民间信仰研究》,海风出版社,2008。
[22]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编译《福建家训》,海峡文艺出版社,2014,第272页。
[23] (不署撰著人)《再兴张氏族谱》,汀郡蒋步云轩锓,清光绪壬午(1882)重修。
[2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49页。
[2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38页。
[26] (不署撰著人)《蓝氏族谱》,原载明万历四十二年甲寅(1614),笔者在武平县大禾乡源头村田野调查时,录自当地村民的手抄本,个别地方疑有出入。
[2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40~42页。
[2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6~7页。
[2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49~52页。
[3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8~10页。
[31] 周汝攀等编《周氏家谱》,清嘉庆癸酉(1813)季仲春月重修。
[32] (不署撰著人)《豫章涂氏宗谱》,四十四世孙碧峰卓承氏谨录。
[3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武平县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武平文史资料》第24辑,2015,第13~14页。
[34] (不署撰著人)《再兴张氏族谱》,汀郡蒋步云轩锓,清光绪壬午(1882)重修。
[35] (不署撰著人)《院前李氏族谱》卷一之七“家约”,清光绪甲辰(1904)续修,汀郡步云轩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