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村落共同体到新型社区:中西部地区农民集中居住及其文化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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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一 研究背景

近年来,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下,农民集中居住问题成为学术界的热点话题。自2001年以来,农民集中居住开始在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推行并取得显著的成效。目前学界对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的研究还比较少见,且现有内容多从农民集中居住的动力机制、功能、空间布局与居住模式、案例宣传等方面进行探讨。[1]

当前,一些学者认为,国家行政力量主导的村落合并,使农民在短时间内实现集中居住,这种巨变过程蕴含着巨大的冲突和风险,尤其在实施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仅从自身的利益考虑,以简单行政命令代替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造成很多严重隐患。[2]也有学者认为,城郊的失地农民都是在被动城市化过程中逐步适应城市文化的非自愿移民,他们被迫迁移到新型农村社区,必然存在文化适应和角色转化问题。[3]

“文化适应”(acculturation)这一概念被国内学者引进后主要用于解释移民对新环境的适应问题。[4]显然,农民搬进统一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内,其居住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社会交往方式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因此,他们会面临对新的生活环境的适应问题。如林聚任所说,农民集中化居住不仅使居住方式、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发生重大改变,而且使原有村落共同体迅速消解以及村庄组织形式与管理方式出现重组。[5]叶继红对经济发达地区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的适应困境进行了探索,认为实质上是农民的文化适应问题。正是由于农民居住空间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引发了原有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社会交往方式的改变。[6]当前,政府极力推行的农民集中居住其实就打破了农民原来沿袭了数千年的文化模式。因此,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遭遇的核心问题就是文化适应问题。

纵观既有研究,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国内学术界对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的研究才刚刚起步,而且仅有的研究多从政府(规划)的视角来研究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相对忽视农民主体的视角;二是当前的研究大多也局限在对农民集中居住的效果和功能的评价上,很少对农民集中居住后引发的利益冲突、资源支配机制变化等后续的许多社会问题进行跟踪研究;三是仅有研究都是基于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对于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农民集中居住问题,尤其是从居住区内农民微观日常生活角度出发,对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的文化适应研究显得非常薄弱,更是缺乏深入、系统的实证调查。

二 研究意义

农民集中居住是农村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农民集中居住将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也是探索一种新型农村社区的过程,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本书从农民的视角出发,将农民这一主体在国家主导的农民集中居住实践过程中凸显出来。因为他们是参与其中的具体实践者,所以在居住状况发生了巨大转变之后,他们的主观体验是不容忽略的。本书通过农民对自身居住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社会交往方式前后变化等比较,从文化适应的角度阐释当前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尝试构建起相应的应对机制。

三 理论视角

“文化适应”这一概念的提出已有较长的历史,然而至今被广泛引用的是由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R. Redfield)、林顿(R. Linton)和赫斯科维茨(M.J. Herskovits)等人在1936年对这一概念所做的界定,他们认为“当不同文化群体的人们进行持续不断的直接接触时,一方或双方的原文化类型所产生的变化称为文化适应”。[7]此外,近年来对文化适应进行了长期研究的是加拿大学者贝瑞(John W. Berry),其在研究中提出了文化适应参与者所采取的四种文化适应策略(acculturation strategies):整合(integration)、同化(assimilation)、分离(separation/segregation)和边缘化(marginalization)。[8]“文化适应”这一概念所指涉的对象常常是两个族群之间的文化,有研究指出,跨文化适应的研究对象通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长期在某个社会文化中居留的非本土文化群体中的个体,如移民和难民等群体;另一类则是短期在某一社会文化中居留的非本土文化群体中的个体,如留学生、外交人员和商业人士等。[9]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集中居住的农民可以说是从短期居留于某一文化向长期居留于某一文化转变,但国内对集中居住农民的文化适应进行的研究则比较少。国内稍早将“文化适应”这一概念引入集中居住农户研究中的是叶继红,他将移民文化适应定义为,“作为新移民的被征地农民迁入新型农村社区后在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上以及思想观念上进行的一系列调整和适应过程”。[10]同时,其提出的失地农民文化适应模式是由物理适应、社会适应和观念适应构成的一个整体的适应系统。

在结合实地调查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将集中居住农民的文化适应假设成一个过程。由于农户是从原来居住已久的农村搬入具有现代城市性质的集中居住社区居住,因此,集中居住农民的文化适应过程,实质上就是农民原来的乡土文化同现代性气息浓烈的城市文化之间的冲突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如图1-1所示,农民在集中居住之后,乡土文化和城市文化在集中居住社区中相遇,一般来说,两种文化由于彼此的异质性,在相遇之后极少情况下会直接融合,通常情况是,两种文化中有些要素相互融合从而实现适应,有些要素发生冲突。冲突发生后,两种文化若没有进行相应的调适,冲突就会继续下去,两种文化就极少可能出现融合。而在冲突发生后,如果两种文化实现了妥协,会进行相应的调适,或者是两种文化为了适应而共同进行调适,抑或者是一种文化单方面进行调适,单方面的调适可能是一方主动,也可能是因一方力量弱小、对方力量较强而被动调适。但是,总结起来说,如果调适成功,那么两种文化就会实现融合,从而实现对彼此的适应;而如果调适不成功,那么两种文化又会陷入冲突之中而进行另一轮的循环。值得注意的是,两种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发生在一定的场域中,调适过程也发生在一定的场域中,处于何种场域中,对于两种文化的融合和适应也有着重要的影响。简单来说,集中居住社区农户参与的文化适应实质上是两种文化相互碰撞与融合的过程,在碰撞中调适,在调适中融合,在不断的循环中最终实现文化适应。

图1-1 集中居住社区农民文化适应

四 分析框架

本书将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置于农民的视角下,主要从居住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四个层面了解农民自身对政府推动的农民集中居住这一实践过程的态度和看法,借用美国社会学家托马斯和波兰社会学家兹纳涅茨基的“生活研究法”(the life study method),让农民讲述自己在居住、生活、生产、社会交往四个层面的变化。此外,本书将“文化适应”作为分析概念贯穿到这四个层面中去,从而探究农民在集中居住过程中文化适应的良性运行规律,并尝试建立起相应的应对机制。

本书的逻辑结构如图1-2所示。

图1-2 本书的逻辑结构

五 主要内容

目前农民集中居住区分为三种类型——城郊型小区、小城镇小区和中心村小区,本书从陕西省、河南省、甘肃省、四川省和山西省五个中西部省份中选取了若干不同类型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将居住区内足够数量的农民作为样本,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

第一,通过调查不同类型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对其变革机制与主导力量、土地资源利用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身份转变等状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第二,通过调查不同类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内的不同年龄阶段农民对居住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社会交往方式四个层面前后变化的看法和态度,旨在从农民视角来审视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的文化适应问题。

第三,调查不同类型农民集中居住区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差异,并对比分析社会经济发展差异对不同农民集中居住区内农民文化适应的影响,为提出相应对策奠定基础。

第四,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下,本书对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的文化适应问题提出应对策略。

六 研究方法

区域比较视野下的典型个案研究。课题组从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甘肃省、四川省五个中西部省份中选取若干不同类型的典型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展开深入的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其发展历程和现状,从整体上把握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农民集中居住的总体概况和一般特征,并将之与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民集中居住研究成果进行对应比较。

问卷调查法。课题组发放问卷1980份,收回有效问卷1659份。课题组进行实地调查,重点从文化适应角度了解中西部地区集中居住区内农民对居住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等变化的看法和态度,为研究提供实证支撑。

生活研究法(the life study method)。本课题组将在每个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内选取不少于50个农户进行深度访谈,现共收集典型案例90个。主要让农民讲述自身生存环境变化之后的真实感受和印象深刻的事件,为建构以农民文化适应为视角的农民集中居住的政策安排提供印证性资料。

七 创新之处

其一,本书的主要创新之处是从农民视角去研究农民集中居住的文化适应状况,注重农民的主体能动性,突破了以往的研究窠臼,即只关注政府在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的作用,而忽视了农民这一重要主体。

其二,本书将“文化适应”作为理论分析工具,将农民集中居住看作农民适应一种新的文化生活方式,注重农民个体对生存环境改变之后的主观心理感受,进而探析解决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的应对机制。

其三,本书在区域比较的视野下,既可呈现不同地域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农民文化适应状况的差异性,也可呈现不同类型农民集中居住的文化适应状况及其发展的内在逻辑,从而能够在宏观层面上为构建农民集中居住的文化适应机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并能够为城乡统筹战略提出建议。

八 调查区域列表及基本情况简介

表1-1所示的是在城镇化背景下农民集中居住及其文化适应性研究在不同省份、不同地区问卷调查的情况。

表1-1 2013~2016年调查区域及基本情况简介

从表1-1中可以看出,此项调查主要集中在陕西省、河南省、甘肃省、四川省、山西省五个省份进行,并且在陕西省采用了三个不同地区的调查数据。2013年7月~2016年9月分别在陕西省杨区温馨小区、邑县郑镇王家社区、邑县张镇下西头村及阳县三镇,甘肃省山县关镇陈门新村和邓家堡及金市阿镇民意小区,河南省钢市张庄中心社区及壁市桥盟街道办阳光社区,山西省谷县朝阳社区,以及四川成市江区安镇复兴社区等地展开实地调查,累计调查农户1980户,有效问卷1659份,收集典型案例90个。这五个省份因其所处的地理位置、经济、文化等特征情况的代表性,所以能在较大程度上代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普遍情况。对中西部地区这五个省份的调查主要集中在2013~2016年,由此可看出,此项调查所取得的数据对于当前来说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在所有地区的调查中,共计发放调查问卷1980份,回收的调查问卷总数为1867份,问卷总体回收率达到了94%,而有效回收率也达到了84%。因此,在实际调查中不论是发放的问卷数量还是回收的有效问卷数量都已经达到了研究前期的基本设想和进行数据统计的基本要求。在各地区的调查中,发放的问卷调查数量均在100份以上,尤其在陕西省的杨区和邑县、河南省钢市、四川省江区和山西省谷县所调查的问卷数量已经超过200份,由此表明在各地区进行此项问卷调查所选取的样本数量较大,能够满足样本所应具有的代表性要求。各地区的问卷回收数量均在100份以上,且除了河南省钢市外,其余各地区问卷有效回收率均在90%以上,陕西省阳县和甘肃省金市的问卷回收率达到了100%。由此可见,此项问卷调查的问卷有效回收率较高,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了此项问卷调查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此项在城镇化背景下开展的农民集中居住及其文化适应性研究,调查区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从而保证了问卷调查所采用样本的代表性;调查时间距当前较近,保证了时效性;问卷发放数量多,保证了对调查问卷分析结果的准确性;较高的问卷回收率提高了问卷调查结果的正确性。因此,此项调查中所采用的问卷调查方法是较为成功的,其调查数据的分析结果也是可信的。


[1] 陈晓华、张小林:《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居住集中的途径与驱动机制》,《特区经济》2006年第1期,第150—151页。张东才、陈燕和:《试论农民集中居住》,《北方经贸》2009年第9期,第24—25页。韩俊、秦中春等:《引导农民集中居住的探索与政策思考》,《中国土地》2007年第3期,第35—38页。杨萍、朱建芬:《村庄变社区 农村变城镇的有益探索》,《小城镇建设》2004年第6期,第10—12页。

[2] 郑风田、傅晋华:《农民集中居住:现状、问题与对策》,《农业经济问题》2007年第9期,第4—7页。田毅鹏:《乡村“过疏化”背景下城乡一体化的两难》,《浙江学刊》2011年第5期,第31—35页。

[3] 张海波、童星:《被动城市化群体城市适应性与现代性获得中的自我认同》,《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2期,第86—106页。施国庆:《非自愿移民:冲突与和谐》,《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第22—25页。毛丹:《赋权、互动与认同:角色视角中的城郊农民市民化问题》,《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第28—60页。

[4] 施国庆:《非自愿移民:冲突与和谐》,《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第22—25页。叶继红:《农民集中居住、文化适应及其影响因素》,《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78—86页。

[5] 林聚任:《村庄合并与农村社区化发展》,《人文杂志》2012年第1期,第160—164页。

[6] 叶继红:《农民集中居住、文化适应及其影响因素》,《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78—86页。

[7] R. Redfield,R. Linton,and M.J. Herskovits,“Memorandum for the study of Acculturation,”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38(1936):149-152.

[8] John W. Berry. “Immigration,Acculturation,and Adaptation,” Applied Psychology 46(2008):10.

[9] 陈慧、车宏生、朱敏:《跨文化适应影响因素研究评述》,《心理科学进展》2003年第11期,第704—780页。

[10] 叶继红:《城市新移民的文化适应:以失地农民为例》,《天津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第62—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