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方法与实务:从广州市海珠区的十年经验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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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青少年概述

一 青少年的界定及特点

青少年,是人类发育过程中的一段时期,介于童年与成年之间,是儿童世界转向成人世界的过渡时期,是个体由不成熟转至成熟的发展阶段,也是人生最关键的时期。在这段时期里,人类会经历一段青春期,也就是性成熟的过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变化最多的时期,其在生理、心理方面不断成长,个人心态及社会关系不断产生变化。多变、创新、反叛是青少年时期的最主要特点。[1]

“青少年”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当前,与青少年相关的政策制定、学术研究和社会工作实务中,以年龄来界定青少年是最常用的办法,也是最通行的测量方式,但也面临着多种维度上的争议。青少年的年龄界定有多种,会与青年的年龄界定重合,年龄边界有14~34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年龄界定)、13~44岁(世界卫生组织的年龄界定)、14~24岁(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的年龄界定)、15~34岁(国家人口统计局进行人口普查时的年龄界定),14~28岁(共青团的年龄界定)、6~35岁[《中国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征集意见稿)的年龄界定]。考虑到青少年社会工作实务现状,本书内容所涉及的青少年群体年龄,选用海珠区“青年地带”的服务群体以及其他专项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年龄界定标准,即6~30岁。

二 青少年的类型、常见问题及其需求

(一)青少年的类型

青少年的类型划分有多重标准,从其二元特征及其服务需求角度,大多数的服务项目都会将青少年群体划分为一般青少年与身处困境的青少年两种大类。

1.一般青少年

一般青少年指的是处于正常发展的青少年,这类青少年占青少年群体的大多数[2],具体又可划分为以在学者居多的低龄青少年和在业者居多的高龄青少年。

2.身处困境的青少年

困境青少年指的是那些面临一定困境(自身或成长环境)的青少年[3],如因外界因素导致的贫困青少年、流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散居孤儿、受侵害与受虐青少年(校园欺凌/家庭暴力/性骚扰与性侵害),以及已经出现不良结果的“两需”[4]青少年、社矫青少年、涉案青少年、涉毒青少年。

由于对青少年工作的越发重视,近年来与青少年工作密切相关的党政国家政策文件,以及群团组织政策文件都对青少年群体的划分有着越来越细致的要求。特别对于身处困境的青少年,团中央就曾做出五类重点青少年[5]的工作要求。实务界对于如何更好地给青少年群体做好分层分类也有很多因地制宜的标准划分。本书中下篇的一般青少年、困境青少年以及重点青少年的划分由来在绪论中已交代,在此不再赘述。

(二)青少年的常见问题及其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代青少年在学习、工作、生活条件总体改善的同时,也不断面临新的困难和问题,青少年群体所面临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不同,服务需求也存在差异。

一般青少年的常见问题及需求主要聚焦在成长和发展上,包括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学习学业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在青春期教育、生涯规划、能力建设、社会参与、家长与教师支援等方面有服务需求。

身处困境青少年的常见问题和需求既有成长、发展的问题及其需求,又有其特殊的问题及需求,如贫困问题、照顾问题、犯罪问题、受侵害与受虐问题、犯罪问题等,也有一些随着社会变迁出现的新问题,如校园裸条贷[6]、尼特族[7]等问题。本书下篇会依据三类青少年的不同服务内容做相应的问题及需求分析,读者可根据各自服务需要对应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