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近来在国际新闻里常可看到一个时髦名词,叫做“集体安全”。这个名词很有意思,一方面可以表示用集体的力量来保持安全,安全格外巩固;一方面也可以表示只有集体的安全,不是单独或单方面的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其实在世界上的任何国家,谁不求安全?谁不要安全?这犹之乎世界上的个人谁不要自由?谁不求自由?但是个人的自由须以不妨害他人的自由为限度,否则大家都以妨害他人的自由为自由,便成了一个大家都不自由的苦痛的世界。国家的安全也应有相类的限度,如必以破坏别国的安全为安全,结果必然要造成一个大家不安全的世界。
这理由似乎是很简单的,但是在实际上却常常发生和这个理由背道而驰的事实,尤其是在远东的国际舞台上。试举最近的几件奇闻为例。据北平电讯,日本驻屯军司令田代于本月七日晨赴丰台检阅日军,认为中国军队的驻防地影响日军的安全,并在日军营内作短时间的会商,即拟就中国军队驻防地点,回北平后向宋哲元提出履行。丰台明明是中国的领土,日本在中国领土内的丰台增加军队,对于中国的安全有着怎样的威胁,虽是一个小孩子都会明白的,但是在中国领土内驻扎的中国军队的驻防地却须由日本军事当局代为拟就,提出履行,这不是天下的奇闻吗?中国的军队是干什么的?无疑地是应该有着卫护中国安全的天职,并不负有卫护日本军队安全的天职。如中国军队要牺牲中国的安全来卫护日本军队的安全,这样的中国军队,我们要它来干吗?日本要牺牲中国的安全来保持日军的安全,这是中国人民所绝对不能容许的。
还有一件奇闻是据天津电讯,驻丰台的日军开入张家村后,竟勒缴该村农民自卫的枪械,以致民气愤激,纷起抵抗。张家村是中国的领土,该村农民是中国的国民,中国国民在中国国土内的所有自卫的枪械,日本军队根据何种权利来勒缴它?这又不是天下的奇闻吗?我们为着中国的安全,能容许这样的奇闻接二连三地发生吗?
仍在酝酿中的华北危机,将有更凶残的表现。宋哲元氏宣言以确保主权为原则,这宣言是全国民众所欢迎的;但是仅仅空洞的原则是无用的,必须在具体的事实上能够符合这个宣言,才能获得国人的信任。我们不但对宋氏应该有这样的态度,对于任何当局都应该有这样的态度。
(原载1936年7月9日香港《生活日报》第33号,未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