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一个隐形人的画像(6)
“奥斯特跟随奥斯特夫人到了外面,就向她开了一枪。奥斯特夫人,尽管未被射中,倒在了人行道上,奥斯特回到杂货店宣布,照目击者的说法,‘好,我很高兴做了这个。’在那儿,他平静地等待着被捕……”
“在警察局……精神完全崩溃了的奥斯特解释了枪击事件。”
“‘那个女人,’他说,‘杀了我四个兄弟和我母亲。我曾试图帮忙但她不让我帮。’然后,当他被带进牢房时,他啜泣道,‘上帝会一直站在我这边,我知道。’”
“在牢房里,奥斯特宣称他已竭尽所能帮助已故兄弟的孩子们。法庭拒绝任命他为房产管理人的举动近来令他不安,法庭宣称此案中的遗孀拥有部分权利……‘她绝对不是遗孀,’今天早晨他如是评论,‘她是个凶手,她不应该有权利……’”
“奥斯特不会马上接受传讯,以便此案进行更彻底的调查。警方承认其兄弟之死及随后的事件或许同样令他担忧,所以他并不完全对他的行为负责。奥斯特数次表达了他也想死的愿望,警方正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他自杀……”
第二天的报纸有些补充:“奥斯特在城市牢房里度过了一个相当糟糕的夜晚。好几次,官员们发现他在牢房里啜泣,看起来非常歇斯底里……”
“警方承认奥斯特夫人因为周五针对她生命的攻击正处于‘不良精神状态’中,但警方同时宣布她将能够出席下周一晚上对于她的审讯。”
三天之后,政府开始审理此案。地方检察官声称谋杀是有预谋的,他非常依赖某个马修斯夫人的证词,她是米勒杂货店的雇员,她声称“在枪击事件当天,奥斯特夫人来过店里三次用电话。其中一次,这位目击者说,奥斯特夫人打电话给她丈夫,要他回家修理一个灯。她说奥斯特曾承诺会在六点钟到”。
但是就算她请他到家里,也并不意味着她打算一等他回来就杀死他。
反正也没什么两样。不管事实如何,辩护律师机敏地把一切都变得对自己有利。他的策略是在两个领域提供压倒一切的证据:一方面,证明我祖父不忠;另一方面,证明我祖母有精神不稳定的病史——两者相结合来制造一个可理解的杀人事件,或者说“因为精神错乱”而导致的杀人事件。哪一种都行。
贝克律师的开场白有意要从陪审团那儿获取每一丝可能的同情。“他讲述了奥斯特夫人如何艰难地与丈夫构建家庭和快乐,那时候他们度过了数年的困难时期,曾一度在基诺沙享受快乐……‘然后,当他们一起辛劳地撑起这个家之后,’贝克律师继续道,‘从城里传来了警报,安娜·奥斯特像块破布一样被抛在一边。她的丈夫不为家人提供食品,反而在芝加哥的一间公寓里包养了范妮·考普兰。她帮忙积攒的钱被一个更美丽的女人挥霍一空,在遭受这样的虐待后,她的精神崩溃有什么奇怪呢,而有一瞬间,她失去了自我控制。’”
第一位辩护证人是伊丽莎白·格罗斯曼,她是我祖母唯一的姐妹,住在新泽西州靠近布伦瑞克的一个农场上。“她的证词相当出色。她以一种简单的方式讲述了奥斯特夫人整个一生的故事;在奥地利出生;年仅六岁时其母亲过世;八年后与她妹妹一起来到这个国家;在纽约女帽店里长时间制作帽子和无边女帽;以及这个移民女孩如何靠着这份工作积攒起几百美元的故事。她说起这位女子刚过二十三岁生日就嫁给了奥斯特;讲起他们的商业投机;讲起他们小糖果店的失败,以及去堪萨斯州劳伦斯的远行,在那儿他们试图从头再来,在那儿——第一个孩子出生了;讲起他们返回纽约以及第二次生意以破产告终,讲起奥斯特逃到加拿大的事。她说起了奥斯特夫人跟随奥斯特到了加拿大;讲起奥斯特抛下妻儿,说他‘将要走自己的路’[原文如此];讲起他如何告诉妻子他将带走五十美元,那样如果他死了钱就会被找到,可以用作一次体面的葬礼……她说他们住在加拿大的时候,他们被称为哈里·鲍尔夫妇……”
“格罗斯曼夫人故事里没能讲清的小小空白,由前郡警察局局长阿奇·穆尔和亚伯拉罕·洛补充,两人均来自加拿大彼得博罗郡。这些男人说起奥斯特离开彼得博罗的事以及他妻子的悲伤。奥斯特,他们说道,1909年7月14日离开彼得博罗,第二天夜晚,穆尔发现奥斯特夫人在他们破烂家中的一个房间里,遭受着煤气中毒的危险,她和孩子们躺在地板上的一张床垫上,而煤气正从四个开着的喷嘴里逸出。穆尔继而说起,他在房间里发现一瓶石炭酸,而这种酸的痕迹曾在奥斯特夫人的唇上找到。她被送去医院,目击者说,她病了好多天。这些男人都声称,他们认为奥斯特夫人在加拿大企图自杀的尝试无疑显示出疯狂的迹象。”
其他证人包括两个最年长的孩子,每一个都将家里那本难念的经娓娓道来。说了很多关于范妮的事,还有家里经常发生的争吵。“他说奥斯特有扔碗碟器皿的习惯,有一次,他母亲的手臂被严重割伤,以至于需要打电话找医生来处理。他声称在那些时候,他的父亲对母亲使用粗俗下流的语言……”
另一个来自芝加哥的证人做证说,她经常看见我祖母在间歇性精神焦虑的时候以头撞墙。一个来自基诺沙的警官“有一次看见奥斯特夫人在街上狂奔。他陈述说她的头发‘或多或少’地凌乱不堪,他补充说她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疯子”。一位医生也被召出庭,他声称她患有“急性狂躁症”。
我祖母的证词持续了三小时。“在被压抑的呜咽声和泪水间,她讲述了她与奥斯特一同生活直至‘事故’发生的故事……奥斯特夫人在交叉问讯的严酷考验下表现良好,她的故事以几乎相同的方式讲了不止三遍。”
文章总结道:“贝克律师声情并茂地要求释放奥斯特夫人。在持续一个半小时的发言中,他以雄辩的口吻把奥斯特夫人的故事重新又讲了一遍……好几次,奥斯特夫人被律师的发言感动得流下眼泪,而当这位律师描绘着一幅挣扎中的移民女性努力维持家庭的图景时,观众席上的好多女人也在啜泣。”
法官给了陪审团两种判决选择:有罪或者谋杀罪名不成立。不到两小时之后,他们做出了决定。一如4月12日的公告牌所示:“今天下午四点三十分,陪审团就安娜·奥斯特女士一案做出如下判决:被告无罪。”
4月14日。“‘现在我比此前十七年都要高兴。’星期六下午奥斯特夫人在审判结束后与每一位陪审团成员握手时说。‘只要哈里活着,’她对其中一位说道,‘我就会担心。我从未懂得真正的幸福。现在我很遗憾他不得不死在我手里。现在我就像曾经期待的那样快乐……’”
“当奥斯特夫人离开法庭时,她的女儿前来迎接……还有两位年龄较小的孩子,他们耐心地在法庭等待判决释放他们的母亲……”
“在郡监狱,山姆·奥斯特……尽管他不能理解这一切,说他愿意接受十二位陪审团成员的决定……”
“‘昨天晚上当我听到判决的时候,’他在周日早晨接受采访时说,‘我倒在了地板上。我不能相信在杀害了我的兄弟、她的丈夫之后她竟然可以被无罪释放。这对我来说实在太难接受了。我无法理解,但我现在只能放手。我曾经试图以自己的方式解决,但我失败了,我现在只能接受法庭所说的一切。’”
次日,他也被释放了。“‘我要回工厂工作去,’奥斯特对地方检察官说,‘一赚到足够的钱,我会在兄弟的墓前竖一块墓碑,然后我要把精力用来支持住在奥地利的那个兄弟的孩子们,他在奥地利参军时阵亡。’”
“今天早上的会议透露山姆·奥斯特是奥斯特五兄弟里最小的一个。在世界大战中,三个男孩加入了奥地利军队,他们全部阵亡。”
在关于此案的最后一篇文章的最后一段,报纸报道说,“奥斯特夫人正打算在几天之内把孩子们接到东部去……人们认为奥斯特夫人采取这项行动是听取了律师们的意见,他们劝她应该去往一个新家,在一个没有人知道案情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我想,这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至少对于基诺沙的报纸读者,对于聪明的贝克律师,以及,毫无疑问,对于我的祖母都是如此。当然,对于奥斯特一家的命运,没有更多的说法。公共记录随着他们宣布东迁而告终。
因为父亲很少与我谈及过去,我对此后的事所知甚少。但根据他提到的少数事情,我对于整个家庭的生活环境能够形成一个大致的看法。
比如说,他们经常搬家。对我父亲而言,一年里上两个甚至三个不同的学校并非少见。因为他们没有钱,生活变成为了赖掉房租和躲债的一连串逃离。一家人本就自我封闭,这种游牧生活更将他们和外界完全隔绝。没有持久的参照点:没有可以依靠的家、城市和朋友。只有这家人自己。这几乎就像在隔离区生活。
我父亲曾是家中幼子,在他的一生中,他一直在仰视他的三个哥哥。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大家叫他“小家伙”。他受哮喘和过敏之苦,在学校成绩优秀,在橄榄球队里打边锋,在纽瓦克中心高中田径队里跑四百四十码[16]。他于大萧条开始的第一年毕业,去一间法律夜校读了一两个学期,然后辍学,就像他的哥哥们在他之前所做的那样。
四兄弟黏在了一起。他们彼此之间几乎有种中世纪式的忠诚。尽管他们有不同之处,在许多方面甚至并不相互喜欢,我仍然不把他们看作四个独立的个体,而是看成一个家族,一个四人组的团结景象。他们中的三位——最年轻的三位——最后成了商业伙伴,住在同一个城市,而第四个,仅仅住在两个城外,也被另外三位拉进了生意。我父亲几乎没有一天不见他的兄弟们。他的整个人生都是如此:六十多年里的每一天。
他们的习惯来自彼此,说话时的样子,小小的手势,如此相似以至于很难分辨哪一位才是某种态度或想法的始作俑者。我父亲的感情是坚定的:他从未说过兄弟们一句坏话。这是又一个“不管他做了什么而只看他是谁”的例子。如果他的一个兄弟碰巧怠慢了他或者做了一些令人不快的事,我父亲仍然不会加以指责。他是我哥哥,他会说,就好像那解释了一切。兄弟情谊是首要原则,是无可争辩的公理,是唯一的信条。一如对上帝的确信,质疑它就是离经叛道。
作为幼子,我父亲是四兄弟里最忠诚的,也是最不受他人尊敬的一个。他工作最卖力,对侄子侄女最慷慨大方,然而这些事情从未得到完全认可,更没有获得感激。我母亲回忆起婚礼那天,在仪式后的派对上,他的一个兄弟竟然提出要和她发生性关系。他会不会真的做出越轨行为是另一回事。但仅仅像那样挑逗她这一事实就大致说明了他对我父亲的感情。人们不会在别人的婚礼上做那种事,即使他是你弟弟。
家族的核心是我祖母,一个犹太优垦妈妈[17],一个终结所有母亲的母亲。残忍,执拗,她是老大。是对她的共同忠诚使兄弟们如此亲近。即使作为成年人,各有妻儿,他们仍会在每周五晚上到她家晚餐——不带各自的家庭成员。这是真正重要的关系,比其他任何事都重要。其中必定有一些喜剧性的意味:四个大男人,个个身高超过六英尺,守着一个小而老的女人,她要比他们矮一英尺多。
有一次他们很难得地带着妻子过来,一位邻居碰巧进屋,惊讶于如此大的聚会。这是你的家人吗,奥斯特夫人?他问。是的,她答道,带着骄傲的笑容。这位是——。这位是——。这位是——。这位是山姆。邻居有点儿受惊了。那么这些可爱的夫人们呢,他问,她们是谁?哦,她随意地挥手答道。那位是——的。那位是——的。那位是——的。那位是山姆的。
基诺沙报纸上描绘的她并非不准确。她为她的孩子们而活。(贝克律师:一个像这样有五个孩子的女人能到哪儿去?她依赖他们,法官也能看出他们依赖她。)同时,她是个暴君,经常尖叫,歇斯底里地发作。当她生气时,她会用扫帚打儿子们的头。她要求忠诚,她得到了。
有一次,我父亲送报积攒了十或二十美金的巨款,准备给自己买辆新自行车,他的母亲走进了房间,撬开他的小猪储蓄罐,不带丝毫歉意地把钱拿走。她需要这些钱来付账单,而我父亲孤立无援,无处诉说他的委屈。当他给我讲这个故事,目的不是说明他的母亲是如何粗暴对待他的,而是证明家庭利益如何总是高于家庭成员利益的。他或许曾感到不快,但他没有抱怨。
这就是任性之治。对一个孩子而言,这意味着天可能随时塌下,意味着他永远不能确定任何事。因此,他学会了永远不相信任何人。甚至他自己。总会有人跑来证明他的想法是错的,来证明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他学会了永不要求太多。
父亲和他的母亲住在一起,直到他比我现在都大的时候。他是最后一个离开独自生活的人,他是那个被留下照顾她的人。然而,要说他离不开母亲是不对的。他太独立了,被哥哥们灌输了太多男子气概。他对她好,尽责细致,但也不能说不保持一定距离,一点不任性。他结婚之后,她经常打电话给他,关于这个那个向他发表长篇大论。我的父亲会把听筒放在桌上,走到房间另一端,自己做几分钟杂事,然后回到电话旁,把电话拿起来,说些平淡乏味的话让她知道他在那儿(噢—哦,噢—哦,嗯嗯嗯嗯嗯嗯,对),然后又一次跑开,来来回回,直到她自己说累了。
他的迟钝有喜剧的一面。而有时这对他很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