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的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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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睹其本人

一进书店那条街,我忽然想到,弗洛拉来过布鲁克林,这说明哈里与其前妻和女儿仍保持联系——这显然违反了他与多姆布罗斯基签订的契约。如果这样,那老头儿何不对他来个突然袭击,收回第七大道的房契呢?据我对他们之间交易的理解,贝特的父亲可以用契约为依据来收回布赖特曼阁楼书店的控制权,把哈里轰走,让他滚蛋。我问汤姆,是不是我漏听了什么,或者这故事里还另有隐情他没有告诉我。

不,汤姆没有遗漏什么。那契约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唯一原因是多姆布罗斯基死了。

“他是自然死亡,”我问,“还是哈里杀了他?”

“很可笑。”汤姆说。

“是你说出来的,可不是我。记得吗?你说过,哈里曾发誓,出狱那天他要把多姆布罗斯基杀了。”

“人们说过很多事情,可并不意味着他们打算去做。多姆布罗斯基三年前蹬腿死了。他九十一岁了,死于中风。”

“根据哈里的说法。”

汤姆因我这句话笑了起来,同时我感到,他对我话里的玩笑和讥诮味道开始有点儿反感。“别这样说,内森。是的,根据哈里的说法。所有的事都是根据哈里的说法。你我都知道。”

“别感到内疚,汤姆。我不会出卖你的。”

“出卖我?你在说些什么呀?”

“你再考虑一下让我知道哈里的秘密这件事。他信任你才告诉你他的事情的,但你现在辜负了他的信任,把他的事告诉了我。别担心,傻瓜。尽管有时候我的行为像一头蠢驴,但我的嘴封得很严。你懂吗?我不知道任何关于哈里·邓克尔的该诅咒的事情。今天我唯一要与之握手的人是哈里·布赖特曼。”

我们在二楼哈里的办公室里见到了他。他坐在一张很大的红木书桌后面,在电话上跟谁说着话。我记得,他穿着一件紫色丝绒夹克衫,一条五彩丝手帕在左胸前的口袋里露了出来。在这个排列着图书、略呈褐色和灰色的环境中,这条手帕像一朵盛开的罕见的热带花朵,一下子就抓住了你的眼球。他穿着的其他细节我现在记不得了,我对他的服装本就没有多大兴趣,我仔细观察的是他的双下巴宽脸,他的稍微有点鼓出的、非常圆的蓝眼睛,还有他的布局古怪的上牙——以扇形排开,齿间都有小缝,令人想起杰克灯[23]。我觉得,他是一个南瓜头般的奇特小傻瓜,讲究衣着,手和手指上没有一根毛,只有他圆润洪亮的男中音才使他浑身上下矫揉造作的感觉减少了些。

我在听哈里打电话时,他向汤姆挥手打了个招呼,然后把食指往上一伸,向他示意,让我们等他一分钟。我不记得布赖特曼的电话内容,因为他比那个看不见的对方要说得少,但我推测,他在跟一名顾客或书商谈论一本十九世纪初版书的销售问题。但他没有提到书名,我的思绪很快就漫游开了。为了让自己有事可做,我在屋里走动起来,浏览着书架上的书。据我粗略估计,在那个整齐有序的空间里应该有七八百册书,有相当旧的(如狄更斯和萨克雷),也有比较新的(如福克纳和加迪斯)。旧书大多是皮面装帧,当代的书则有透明的护皮包在护封上面。与书店楼下杂乱无章的状况相比,二楼是一个安宁平静、井然有序的乐园,那里藏书的总价值可达丰厚的六位数。对一个十年前找不到排尿之地的人而言,这个前邓克尔先生干得相当出色,真的相当出色。

电话打完了,汤姆介绍了我。哈里·布赖特曼从椅子上站起来和我握手。他十分友好,笑脸相迎,龇着杰克灯牙齿,举止得体、大方堪称典范。

“啊,”他说,“著名的纳特舅舅。汤姆常常说起你。”

“我现在只是内森,”我说,“数小时之前我们把舅舅这个头衔取消了。”

“正直的内森,”他答道,皱起眉毛做出惊愕之状,“还是纯粹的内森[24]?我有点儿糊涂了。”

“内森,”我说,“内森·格拉斯。”

哈里用一个手指顶住下巴,做出陷于思索的姿态。“多有意思啊。汤姆·伍德和内森·格拉斯。如果我把姓氏改为斯蒂尔[25],我们便可以办一个建筑公司,取名为木头、玻璃和钢铁公司。哈哈。我喜欢这个名字。木头,玻璃,钢铁。你们想要,我们就可以办。”

“或许我可改名为迪克,”我说,“人们可以叫我们汤姆、迪克和哈里。”

“在上流社会,人们从不用迪克这个词,”哈里说,装出因我用这个词而震惊的样子,“人说男性器官。必要时,中性词阴茎也可接受。但不能接受迪克,内森。这太粗俗。”

我转向汤姆说:“与这样一个人一道工作应该很有趣。”

“从无沉闷的时候,”汤姆答道,“他是独创猴桶[26]。”

哈里咧嘴笑了,朝汤姆柔情地看了一眼。“是的,是的,”他说,“图书生意真有趣,我们会因笑得太厉害而闹肚子疼。你呢,内森,你是干哪一行的?不,我收回这个问题。汤姆已经告诉过我。你是人寿保险推销员。”

“前人寿保险推销员,”我说,“我提前退休了。”

“又一个‘前’,”哈里说,若有所思地叹了一口气,“人到了我们这个年龄,内森,只是一系列‘前’而已。不是吗?[27]我自己的情况是,我或许可以一口气说出十多个‘前’。前丈夫。前艺术经纪人。前海军士兵。前橱窗设计助理。前香水推销员。前百万富翁。前水牛城人。前芝加哥人。前罪犯。是的,是的,你听对了。前罪犯。我这辈子像大多数人一样,有很多坎坷。我不害怕承认这一点。汤姆了解我过去的所有情况,他所知道的,我也想你知道。汤姆就像我的家人,既然你是他的亲戚,那你也是我家里人。你,前纳特舅舅,现在通称为内森了。我欠社会的债已经还了,所以我的良心是干净的。那坎坷之地已经抹平,我的朋友。现在和将来那坎坷都不再有了。”

我想不到哈里会说出这一番话,毫不掩饰地承认自己犯过罪。汤姆曾提醒我说,他的老板是一个自我矛盾而令人诧异的人物,而我还是感到困惑,在这种插科打诨式的交谈中,他居然很快觉得可以信赖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我想,这可能与他早先向汤姆坦言不讳有关。他鼓起勇气泄露了机密,现在他又做了一次,做第二次对他来说或许并不困难。对此,我不能断定,但在此刻看来也只有这种假设才合乎情理。我愿意把这个问题考虑得稍久些,但情况不允许。交谈还在继续,仍充满了先前一样的愚蠢谈论、滑稽俏皮话、荒唐笑话和表演似的举动,但总的来说,我得承认,我的南瓜头无赖给我留下了讨人喜欢的印象。他或许稍微有点叫人厌烦,但不会使人失望。离开书店时,我邀请汤姆和哈里星期六晚上和我一起吃晚饭。

四点刚过,我回到自己的公寓。雷切尔仍在我脑子里,但给她打电话还太早(她六点才下班到家)。我想象自己拿起电话筒,拨她的电话号,却意识到或许会旧景重现。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那么令人痛苦,我觉得这也许是她再次挂断我电话的好机会,我害怕我女儿可能再一次拒绝我。我想,给她打电话还不如写封信给她。这是个比较稳妥的做法。如果我不在信封上留姓名和复函地址,那很有可能她会打开信读一读,而不至于把信撕了扔进垃圾桶。

我以为这很简单,不料信的开头写了六七次,我才找到合适的语气。一个人请求他人的原谅是件复杂的事情。这是在昂首倨傲与含泪自责之间的微妙平衡,除非你能向他人真正敞开胸怀,否则所有的道歉听来都未免空洞虚假。在我多遍起草这封信时(在这过程中,我越写越觉沮丧,为我一生中做错的一切谴责我自己,像某些中世纪忏悔者一样鞭笞我可怜而腐败的灵魂),我想起了八年或九年前汤姆为祝贺我的生日而寄给我的一本书,当时琼还健在,汤姆仍处于才华横溢、充满希望的大拇指博士的黄金时代。这是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一部传记,我听说过,但没读过——这并非特殊情况,我的阅读范围大多局限于小说,所以极少涉猎其他领域。我发现这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好书,其中有一个故事比其他故事写得更出色,我至今未忘。据作者雷·蒙克所写,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士兵,维特根斯坦撰写了《逻辑哲学论》,他觉得自己已经解决了所有的哲学问题,永久地完成了这个题目。于是他到一个偏远的奥地利山村去当校长,但结果证明他不适合这个工作。他严厉苛刻,脾气很坏,甚至粗暴野蛮。孩子们功课学得不好,他常常责骂他们,甚至殴打他们,不仅是惯常的打屁股,而且还打脑袋,打脸,用拳头狠揍,结果造成一批学生严重受伤。有关这种凶暴行为的事传了出去,维特根斯坦不得不辞职。许多年过去了,至少二十年吧,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时维特根斯坦住在剑桥,再度研究哲学,是个名人,受人尊敬。他经历了一次精神危机,严重的精神失常,原因我现在忘了。他一开始康复就想明白了:恢复健康的唯一方法就是回到过去,向每一个他曾经错待或得罪过的人谦恭道歉。他愿清洗正在体内化脓而令他疼痛的罪愆,净化自己的良心,从而有一个新的开始。那条路自然而然地把他带回奥地利的那个小山村。所有他的学生现在都是成年人了,二十五六岁到二十八九岁的成年男子和成年女子,他们对凶暴校长的记忆并未随岁月的消逝而淡忘。一个挨一个,维特根斯坦敲开他们的门,请求他们宽恕二十年前他的不可容忍的残暴行为。面对他们中的好几个人,他真的跪了下来,苦苦哀求他们宽恕他所犯下的罪行。有人会想,当一个人面临这样一名真诚表示痛悔的行者时,他应感到怜悯和慈悲。可维特根斯坦过去的所有学生中,竟没有一个男子或女子愿意宽恕他。他所造成的痛苦太深重了,他们对他的憎恨超越了所有慈悲宽容的可能性。

不管怎样,我觉得有理由相信雷切尔不会恨我。她是对我失望,对我有怨气,对我灰心丧气,但我不认为她的敌意已强烈到足以在我们之间造成永久的裂痕。可我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在我着手撰写信的最后一稿时,我的心处于完全而彻底的悔悟状态。“原谅你愚蠢父亲的胡言乱语,”我这样开头,“以及那些他现在极度悔恨的言论吧。对我来说,世界上所有的人当中,你是最重要的一个。你是我心中之心,我血中之血,念及我某些白痴似的蠢话或许会引起我们之间的怨恨,我心里万分痛苦。没有你,我什么也不是。没有你,就没有我了。我的宝贝,我心爱的雷切尔,请你给一个痴愚的老人赎回他自己的机会吧。”

我在那种心境中又写了好几段,在信尾则报告好消息:她的表弟汤姆突然魔术般地出现在布鲁克林,他正盼望着再见到她并与特仁斯相识(特仁斯是她丈夫,生于英国,在新泽西州拉特格斯大学教生物)。或许哪天晚上我们大家可以在纽约共进晚餐。我希望,不久的某一天,最近几天或最近几周——不论什么时候,只要她有空。

这封信我花了三个多小时才写完,我觉得自己筋疲力尽,生理和心理上都很累。把信压在家里是没有用处的,所以我立刻出门把它寄了,投在第七大道邮局门口的一个邮筒内。那时已是晚饭时分,可我一点也不感到饿,便又走过几条街,一直走进了“希斯”,当地的一家酒行,给自己买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和两瓶红葡萄酒。我不是酒鬼,但在一个男人的生活里,有酒比饭更滋补的时候。我现在又碰到了这样的时候。与汤姆重逢,我在心理上为之一振,可此刻我又是独自一人,突然意识到自己变成了一个多么可悲又孤单的人——一团毫无目的、与世隔绝的人肉。我通常不易自我怜悯,可在紧接着的大约一个小时,我就像处在忧郁青春期时那样随心所欲地沉溺于自怜。在喝下两杯苏格兰威士忌和半瓶葡萄酒后,那伤感的情绪终于渐渐消散。我在桌边坐下,给《人类愚行大全》添了新的一章,一则关于抽水马桶和电动剃刀的逸事精选。那时雷切尔在上高中,还住在家里,一个寒冷的感恩节礼拜四,大约下午三点半的时候,有十多名客人将在四点来家里做客。伊迪丝和我刚花不少钱重新装修了楼上的洗澡间,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换成了新的:瓷砖,小橱,药柜,水池,澡缸和淋浴器,抽水马桶,全套设备。我在卧室里,站在衣柜镜前打领带。伊迪丝在楼下厨房里,正在处理烤火鸡的收尾工作。十六或十七岁的雷切尔上午和午饭后在写一篇物理实验报告,现正在洗澡间里忙着,准备客人的到来。她刚用新淋浴器洗完澡,正站在新的抽水马桶前,把右脚搁在马桶边上,用电动的“舒适”牌剃刀剃腿上的汗毛。就在这时,剃刀忽然从她手里滑下去,掉进了水里。她伸手下去想把它捞上来,可它紧紧地卡在了马桶的抽水口,她没法抓住它。这时她便开门叫了起来:“老爸”(那时她还叫我老爸),“我要你帮忙。”

老爸来了。最令我发笑的是那剃刀仍在水中嗡嗡地颤动。这声音持续不断,令人烦躁。这事本已很奇特、也许是前所未有的难题了,而这声音听上去在与你成心作对,混在噪音里,就变得既稀奇古怪,又令人发噱。我一看这状况就笑了,雷切尔知道我不是笑她,也跟着我笑了起来。如果要从过去与她相处二十九年的所有时光中选择一个时刻、一个记忆储存在我脑子里,我相信我会选择这个时刻、这个记忆。

雷切尔的手比我的小得多。要是她不能把剃刀弄出来,那我要胜过她的希望就很渺茫了,但我还是做了尝试,哪怕只是做做样子。我脱了夹克衫,卷起衣袖,把领带甩到左肩上,伸下手去。这个嗡嗡作响的器具卡得那么紧,我实在没有成功的可能。

水管工用的那种螺旋状铁丝也许有用,但我家没有,我便掰开一个铁丝衣架,把它扎进去。那铁丝倒是细长的,但还是太粗,无济于事。

我记得此时门铃响了,伊迪丝众多亲戚中的第一批人来了。雷切尔还穿着毛圈织物浴衣,跪在那里,看我用铁丝钩剃刀的徒劳尝试,可时间在往前走,我便提醒她或许该换装了。“我要挪动马桶,把它倒过来,”我说,“也许我可以从另一端把这小玩意儿弄出来。”雷切尔笑了笑,拍了拍我的肩膀,似乎以为我疯了,然后站了起来。在她离开洗澡间时,我说:“告诉你妈,我很快就下去。要是她问你我在干什么,你就说这不关她的事。要是她再问,你就说我在楼上正为世界和平而奋斗。”

在卧房旁边的壁橱里有一个工具箱,我关上马桶的进水开关,从工具箱内取出一把钳子,把马桶和地板分了开来。我不知这马桶有多重。我用力把它从地板上提起来,可它太重了,我不信自己能把它倒过来,而且不失手掉下来,尤其在这么逼仄的地方。我得把马桶挪出洗澡间。要是把它放在走廊上,我担心会弄坏木头地板,所以决定把它搬到楼下,放到后院去。

我每走一步,这马桶就好像重了几磅。走到楼梯最后一个台阶时,我觉得两臂好像抱着一头小白象。幸好伊迪丝的一个兄弟刚进屋,见我手抱重物,便走过来帮了一把。

“怎么回事,内森?”他问道。

“我抱着马桶呢,”我说,“我们把它搬出去放在后院。”

这时所有的客人都到齐了,大家都惊讶地看着这番奇景:感恩节,在郊区一所房子里,两个系领带、穿白衬衫的男子汉搬着音乐马桶穿过一套房间。屋里到处飘散着火鸡的香味。伊迪丝在给大家斟酒。背景音乐是弗兰克·辛纳屈唱的一首歌(《我的准则》,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可爱的、过分忸怩的雷切尔在旁边看着,满脸羞愧的表情,知道母亲周密计划的派对被搅乱了,自己负有责任。

我们把小白象搬到室外,放在变黄的秋草上。我不记得从车库里取出了多少不同的工具,可就是没有一种管用。耙柄也好,螺丝刀也好,钻子和锤子也好,通通不管用。那剃刀还在嗡嗡作响,吟唱着冗长而单调的咏叹调。有些客人也到后院和我们做伴,但他们渐渐感到饿了,冷了,乏味了,便一个接一个悄悄回屋去了。我可没有溜,一心一意、负责到底的内森·格拉斯没有溜。当我最终意识到所有希望都已落空时,我便操起一把大锤,把那马桶砸了个粉碎。不屈不挠的电动剃刀滑了出来,掉在地上。我关了电把它放进口袋,回到屋里,递给了满脸通红的女儿。据我所知,这把该死的剃刀至今还能使用。

我把这则故事扔进标有“不幸事故”的纸板箱内,然后很快喝完另半瓶葡萄酒,爬上床去。说实话(如果我不说实话,我怎能写这本书?),我是用自慰方式让自己睡觉的。我尽力想象玛丽娜不穿衣服是什么样子,试着骗自己相信,她正要进房,在我掩护下悄然而入,急切地把她光滑而温暖的身子缠住了我的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