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全鉴(典藏诵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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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高祖玄孙一事

【原文】

予为《丧服后传》,书成,熙宁中欲重定五服敕,而予预讨论。雷、郑之前,阙谬固多,其间高祖、玄孙一事,尤为无义。《丧服》但有曾祖齐衰三月,曾孙缌麻三月,而无高祖、玄孙服。先儒皆以谓“服同曾祖、曾孙,故不言,可推而知”,或曰“经之所不言则不服”,皆不然也。曾,重也。由祖而上者,皆曾祖也;由孙而下者,皆曾孙也:虽百世可也。苟有相逮者,则必为服丧三月。故虽成王之于后稷,亦称曾孙。而祭礼祝文,无远近皆曰曾孙。《礼》所谓“以五为九”者,谓旁亲之杀也。上杀、下杀至于九,旁杀至于四,而皆谓之族。(族昆弟父母、族祖父母、族曾祖父母)过此则非其族也。非其族,则为之无服。唯正统不以族名,则是无绝道也。

【注释】

①玄孙:宋太祖赵匡胤的始祖为玄朗,所以称为玄孙。

②正统:皇族。

【译文】

我编撰《丧服后传》,书已经写成,熙宁年间朝中想要重新修订丧服制度,而我也参与了对此事的讨论。雷、郑之前的学说,缺漏、错误的地方固然很多,其中所说的高祖、玄孙的事情,尤其没有道理。《礼仪·丧服》中只记载了曾祖齐衰三月,曾孙缌麻三月,而并没有记载高祖、玄孙所使用的丧服。先儒也都因此认为“服装和为曾祖、曾孙守丧时候的一样,所以没有记载,也可以推测得知”,有人也说“经书上没有提到的就是不服丧的意思”,这些都是不正确的。曾,也就是重的意思。由祖父之上,都称为曾祖;由孙子之后,都称为曾孙:即便是延续一百世也是如此。如若有可能的话,都需要为其服丧三个月。所以即便是周成王之于后稷,也是称为曾孙。而祭祀的祝文中,不管远近都称为曾孙。《礼记》所说的“以五为九”,指的是为旁系亲属服丧的时候应该要降低等次。上杀、下杀至于九代,旁杀至于四代,都称为同族。(族昆弟父母、族祖父母、族曾祖父母)在这个范围之外的就不是同族了。不是同族,就不用为其服丧。只有皇族才不会以族来命名,因为皇族是绵延不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