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之后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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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风中头发有些凌乱的少年,他的眼睛注视着远方,仿佛远处是一片沙漠苍茫空旷。

“罗马角斗士来到了角斗场,国王平静地对他说:“你要么失败了在角斗场中战斗而死,要么胜利了给你她们……“国王说着向他的左边那群妖艳的女人指了指“让你销魂而死。“当国王说到这句后,那群女人发出阵阵尖叫。角斗士望了望那群女人,又望了望角斗场中的狮子……如果你是角斗士,你会如何选择?“他问我。

老张是我们寝室里唯一一个其他班的同学,面容枯瘦,身材瘦消却又给人一种意志力坚韧的感觉。我喜欢和他聊天,因为在他身上充满了故事。我多么想现在就给他打个电话啊,可是在我们住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他没有给我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他说:“相遇了就是朋友,分别了就各自天涯吧。”他是洒脱的,但也是最易动情的。对了,他是雪杰的一个朋友,可是给人的感觉他们并不怎么熟,两人交谈的次数还没有和我交谈的多。其实他很少和闲杂人等说话,每天都穿着灰色的衣服,一种处身世外,幽人自来去的风貌。他喜欢喊我二哥,其实他沧桑的尊荣比我还大,估计这样喊主要突出我的二吧。我们俩是怎样认识以及最终在一个冬天的深夜里他向我诉说那段刻骨铭心、深埋心底的伤心往事,甚至痛哭不已,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你知道的,记忆只属于痛苦,它就像是布满小孔的渔网,无关紧要的事总是最容易被涮到网外,然后迷失在无尽的时间海洋之中。

“我们是高三认识的,他的成绩很好,其实初中时我们也是一个学校的,但不熟,可我们都知道有那么一个人。高三时莫明其妙就在一个班了,生命中充满了不可预知,真奇妙啊!她喜欢找我聊天,我们很聊得来。“这个时候他干燥的嘴角漏出一丝幸福的微笑。“我不懂的问题会问她,她生活中的小苦恼爱和我分享,就这样,我喜欢上了她,她一定觉察到了,从她偶尔闪躲我注视的眼神中我知道。可是还不能,因为要高考,操蛋的高考。今年夏天的暑假,这真是一个漫长的暑假,我去了她的学校,一个人走在芍药花开满湖岸的小桥。我想做点什么,于是就在桥上第22块石板上刻上了她的名字以及我的名字。”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了,我看着他因激动和悔恨而扭曲的老脸,不禁有些后背发凉。为了缓解这样的情绪蔓延,我问:“你不是那里的学生,别人让进?”他恢复了镇定,“我靠,二哥,你就背着一个书包,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没有人会拦你的。后来我还去了北大,从小门进的。”他有些得意。我一脸羡慕地望着他,想象着图片中那扇五颜六色的遥不可及的北大门旁站着瘦消的他的情形。

真正把他当朋友,并且总是希望通过无数张脸孔辨认出他,就是从那个夜晚开始的。我没有过那些刻骨铭心的感情以及丰富的如俄罗斯人那般游荡的经历,二十年来我浑浑噩噩的经历仅仅是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复习班,简单乏味至极。在我看来,他们都因为身负重任而来完成使命一样伟大,遥不可及。而我,庸庸碌碌,一无是处的我,只是一个卑微的空洞的行尸走肉罢了。他喜欢NBA,我就每天看向那片光秃秃的球场,他没有出现过,即使出现了也只是刚好路过,真他妈一个彻头彻尾的伪球迷。后来我问过他,他说喜欢并不一定要打,只是喜欢篮球精神。好吧,这样也可以。我们学校在邻近毕业的前一个月几个班还自发组织了篮球赛,楼上楼下密密麻麻挤满了一排排看比赛的人,随着每粒进球就会发出海啸般的呼喊。可是他却只说了一句评价:“打得像一坨屎!”这评价真他娘的太刁钻,不过我喜欢。关于他还有多类似奇葩的传奇,如他英语说的很好,但却用智能机一边插着耳机听许嵩的歌一边自言自语说英语,像是念咒语。他吃馒头时爱把馒头泡在汤里,早晨他总是第一个到教室,然后又突然想起来没有去拉屎……这些不断的新发现,对于我来说就像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使我更加喜欢他,甚至有点敬之如神的信徒感。当然,后面的章节还会提到他。可是接下来我想说的是我尘埃里开出的那朵特别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