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翻、多看,记忆、重复
考场如战场,考试就是一场战斗!所以,在我们复习的时候,一切与完成战斗任务获取最后胜利无关的努力都是无意义的!
凡是对法考科目有所接触的考生都应该知道,其中的一些科目是纯粹的记忆性科目,只要知识点能够记住,就一定能够得分(卷一诸科即为典型),而有些科目则必须深度理解,才有答对的可能(民、刑、行政这三大实体法即为代表)。
考试就是考试,千万不要把考试当成别的什么东西,比如说学术研究、技能训练等等。考试的目的,或者说直接目的,一定是通过考试!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努力方向必须是“有意义”,而不是或者说不能仅仅是“有意思”——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的比较有意思,但是想做对拿分很难;合同的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的细致区分有意思,但是要做对得分同样不易。“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意思吗?没什么意思,但是只要记住,就能得分。
法考复习有很多误区,但是对于个别科目的轻视是最致命的一个!国际法部分的这些内容,距离绝大多数考生的日常生活很远,在大家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中,可能永远都不会触及,但是每年相当比重的分值却极有可能改变我们的命运。当然,想把这些分数全部收下也很难,但由过往考试历年真题所展示出的考查难度,经过一段时间有针对性的努力,70%~80%的得分率是完全可能的。
国际私法部分,考点集中,重复度很高,是重点得分区域。作为国际私法学术研究基础的“外国法适用的基本理论与方法”部分极少考查;而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的多法域国情则令“区际法律问题”每年必考;“外国法适用的我国实践”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法条不多,分数不少,是复习性价比极高的富矿区,务必高度重视!
国际经济法部分,最常考查的考点集中在“国际货物买卖”(其主体《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依据《合同法》解答即可得分,是一箭双雕式复习法的完美体现)、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以及“国际贸易支付”,“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次之,而“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性相对排后。
传统辅导用书中排序第一的国际公法部分是法考国际法诸科中性价比最差的一个,但作为国际上“平等主体之间交往的法律规则”,其与国内“平等主体之间交往的法律规则”的民法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如“领土的取得方式与物权的取得方式”、“条约法与合同法”等知识点,内容几乎雷同。参照民法的内容来复习国际公法,当会有事半功倍之效。
总之,勤翻翻,多看看——国际法的知识点普遍较为琐细,集中突击的效果并不理想,多用些工余课后的散碎时间“勤翻、多看,记忆、重复”,一定会有一个满意的成绩——这都是些实实在在的付出即有回报的科目!
最后,还有一点说明,作为应试丛书,本书的章节编排相较我们在法学院校通常所使用的教材有了一定的调整,其中的一些内容也相应地做了增删变动。
考试就是考试。祝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