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讲 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一、公司的变更
(一)公司变更概述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变更,应当按照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需要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根据《公司法》第103条第2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34条)注意,优先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
(2)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考查方式示例1]
湘星公司成立于2012年,甲、乙、丙三人是其股东,出资比例为7∶2∶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7年初,为拓展业务,甲提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资1000万元。关于该增资程序的有效完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3/68,多选)
A.三位股东不必按原出资比例增资
B.三位股东不必实际缴足增资
C.公司不必修改公司章程
D.公司不必办理变更登记
[答案及解析]AB。根据《公司法》第34条,公司的三位股东可以决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A项正确。
《公司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013年底公司法修订后,公司资本制度普遍采行认缴制,无论是公司设立出资还是公司增资,都可以采取认缴制,故三位股东在实际缴足增资之前即可完成增资程序,B项正确。
《公司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增值会引发公司注册资本变化,当然需要修订公司章程,故C项错误。
《公司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只有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才会真正产生增资的法律效果,故D项错误。
[考查方式示例2]
泰昌有限公司共有6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3/26,单选)
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
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
D.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及解析]B。公司新增资本,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而不是2/3以上的股东同意,故A项错误。
现行公司法实行认缴制。股东出资,无论是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还是公司新增资本时的出资,都可以分期缴纳,B项正确。
股东有权按照实缴而不是认缴的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故C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4款规定,公司增资时,如果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尽到忠实勤勉义务的公司高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题干中并未提到公司董事长违反忠实义务或者勤勉义务,董事长未必承担责任,更不一定是连带责任,故D项错误。
二、公司的合并
(一)公司合并的概念与类型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结合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有两种形式:(《公司法》第172条)
1.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为:
1.作出决定或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就公司合并作出决议,作出合并的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就公司合并作出决议。
2.签订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三)公司合并的后果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法》第174条)
[考查方式示例]
张某、李某为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65%与35%,张某为公司董事长。为谋求更大的市场空间,张某提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发展战略。关于甲公司的合并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5/3/69,多选)
A.只有取得李某的同意,甲公司内部的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B.在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甲公司须通知其债权人
C.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对甲公司的合并行为提出异议
D.合并乙公司后,甲公司须对原乙公司的债权人负责
[答案及解析]AD。张某只持有甲公司65%的股权,未达到2/3以上的多数,故甲公司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时,必须有李某的同意方可,故A项正确。甲公司应当在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其债权人,故B项错误。
债权人有权要求甲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但无权对甲公司的合并行为提出异议,故C项错误。在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的情形,甲公司继续存在,而乙公司解散,故原乙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甲公司承担,故D项正确。
三、公司的分立
(一)公司分立的概念与类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依法签订分立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分立有两种形式:
1.派生分立,是指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
2.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
(二)公司分立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的程序是:
1.作出决定或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公司分立的后果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第176条)
[考查方式示例]
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3/25,单选)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答案及解析]B。公司分立时,公司债权人并无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权利。
本讲重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的类型】(略)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略)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的后果】(略)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的程序】(略)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的后果】(略)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程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