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治校园
21.中小学可以自己制定招生标准吗?
案例情境
某中学因非常高的升学率而在全市闻名,甚至有的外地学生也到这所学校求学。但是,该中学的招生条件与其他学校也是不同的,它自己制定了招生标准。招生标准中规定,进入该学校的学生除必须要达到学校确定的分数线外,同时要交一笔高额的入学费用。此外,如果分数不够的学生,每差一分要交5000元的择校费。小红是该市的一名小学毕业生,她在升初中考试时成绩非常优异,但离该学校的分数线还差4分。小红的父母准备让小红进入该所学校学习,但是听到要交20000元的入学费用后,他们觉得该学校自己制定的招生标准非常不合理。
法律疑点
中小学可以自己制定招生标准吗?
法律分析
中小学不能自己制定招生标准。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此外,该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由此可知,中小学不能自己制定招生标准,对于每一名学生,学校都应当平等对待,不能因学生的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予以区别对待。
法律禁止中小学自己制定招生标准,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避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时因为各方面条件的差异而受到歧视。否则,一旦法律允许中小学制定自己的招生标准,很可能会导致很多未成年人无法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进而导致整个社会秩序混乱,也不利于国家未来的发展。
在上面的案例中,某中学自己制定招生标准并收取择校费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完成教学任务,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因此,某中学要求学生入学时缴纳高额费用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这是以学生的家庭状况为标准选择学生的体现,相关部门应当对学校的行为予以纠正。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学法有感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保障未成年人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不仅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国家未来的发展。因此,国家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