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未成年人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吗?
案例情境
小希是一个年仅9岁的三年级小学生,在两年前,他的父母因发生意外而死亡。小希的父母死亡后,由于小希的爷爷体弱多病,无法照顾小希,所以小希的姑姑成了小希的监护人。小希的爷爷去世后,小希根据代位继承,代替父亲继承了爷爷的一部分财产。但是,小希的姑姑却代小希作出决定,准备放弃小希对爷爷遗产的继承权,进而小希爷爷的财产全部由姑姑继承。小希的舅舅得知后,认为小希的姑姑不能代替小希放弃遗产的继承权。但是,小希的姑姑却坚持认为自己是小希的监护人,有权帮助小希作出决定。对此,小希的舅舅非常生气,他认为小希姑姑的做法侵犯了小希的财产权。
法律疑点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未成年人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吗?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也明确规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由此可知,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但法定代理人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代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是因为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具有管理未成年人财产的权利,并且其作出任何决定必须要有利于未成年人,而放弃继承权则会损害未成年人的财产权。这样规定一方面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得监护人能够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角度出发作出决定。另一方面,这也可以避免部分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通过代替未成年人放弃继承,从而使自己获得更多的遗产。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希的姑姑作为小希的监护人,根据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可知,她是不能代替小希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的。因此,小希的舅舅的说法是正确的。小希的姑姑代替小希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明显损害了小希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该代理行为无效。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八条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学法有感
法定代理人在代未成年人作出决定时,必须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而不能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使法定代理人代替未成年人作出决定,该决定也会因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而被认定为无效。另外,青少年也需要注意,我们不能让法定代理人代替自己作出放弃继承权或者是受遗赠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