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法律解答书(婚姻家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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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因受人威胁而与其结婚,能否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家庭场景

李某大学毕业后来到某公司上班,在上班过程中认识了柯某。柯某是李某的主管领导,平时对李某关爱有加。在一次办公室聚会中,柯某酒后向李某表白,希望李某能做他的女朋友,李某考虑到柯某平时表现还不错,就当场答应了柯某。李某和柯某相处过程中,渐渐发现柯某性格怪异,很喜欢操控别人,限制自己的自由,于是向柯某提出分手。然而,柯某得知李某要与自己分手后暴跳如雷,并以手中有和李某拍摄的私密视频威胁李某和自己结婚,如果李某不同意就将视频公之于众,并杀了她。李某对此感到十分恐惧,只好答应与柯某结婚。婚后没多久,李某觉得与柯某生活很痛苦,便想到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法律疑点

被人威胁而与其结婚,李某能否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李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与柯某的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受胁迫而结婚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如要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对《婚姻法》第十一条中所称的“胁迫”作了解释,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胁迫婚姻违反了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是违法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考虑到被胁迫的一方在结婚时,虽然是违背自己的意愿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但有可能在和他人结婚后,与对方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婚姻关系还不错,特别是在有了孩子的情况下,与对方、与孩子更有一种难以割舍的关系,此时,法律明确规定胁迫婚姻为可撤销婚姻,但把是否否认其婚姻效力的申请请求权交给受胁迫方,并给予申请方一年的时间,这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意愿和家庭关系的安定。

在本案中,李某与柯某结婚完全是由于柯某的威胁,在其胁迫之下与之结婚,违背了自身的自由意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李某在婚后不到一年,便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撤销婚姻的期间,因此法院应当依法宣判撤销李某与柯某的婚姻。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人生启示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婚姻会违背当事人的意志自由,我国法律赋予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的权利。由于结婚当时违背了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具备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因此在结婚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由此使该婚姻自始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行使撤销权,一旦超过这一时限,受损害当事人将得不到法律的有效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