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董事会决议有异议的董事,应当对该决议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负责吗?
现实困惑
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成立,并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投资房地产市场等风险较大的产业,只专业做电子产品。公司共有30个股东,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选举产生董事9名、监事5名,董事会选举万某为董事长。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投资房地产企业的方案进行表决。会议中董事李某提出,现在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回暖,投资可能有去无回。其他董事则认为正因为没有回暖才是投资的最好机会。最后,董事会以8:1通过决议,董事李某一直没有同意该决议,他还在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上写下了自己的异议。后来,公司投资的200万元被套牢,公司的董事会负有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给公司带来损失,对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并将异议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有责任吗?
律师说法
公司董事是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必须代表公司的利益。董事李某在董事会尽力陈述自己的观点,认为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回暖,投资可能是有去无回,是在行使其作为董事的权利。
李某不应该对公司董事会的该项错误决议承担责任,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投资房地产市场,只专业做电子产品。董事李某一直没有同意该决议,他还在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上写下了自己的异议,应该是免责的。
温馨贴士
对董事会决议有异议的董事,不仅要表明异议,还应当将异议记载于会议记录之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扩展提示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