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务之急是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经济体系
当前,国际经贸关系格局呈现重大调整的端倪,作为开放型经济大省的江苏和浙江需要提前应对。目前,美欧日三大经济体力图通过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TI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协议》)和PSA(《多边服务业协议》),形成新一代高规格的全球贸易和服务规则,美国试图以此另起炉灶建立世界经贸体系的新秩序来取代WTO。全球开放经济规则的高级化成为一种趋势。长三角有必要未雨绸缪,针对TPP、TTIP以及多边自贸区对国内和省内产业造成的影响做出评估并进行调整,尽可能提前适应国际新规则。
长三角传统的开放经济体系与国内外经济的新形势,目前已经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不适应、不协调。比如,改革开放以来的江苏省的外向型经济,依靠的是大力发展开发区、吸引FDI等方式,取得了很大成就。不过,与此同时,在本次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国内外经济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持续低迷;国际贸易摩擦加大;国内劳动力等要素价格持续上涨,生态环境的压力加大;欧美发达国家的“再工业化”进程加快等。上述这些条件的变化,使得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传统方式难以适用。比如,江苏一直是外资高地,当前苏州等地的外资正在加速向中西部转移;苏南开发区对传统工业的承载能力接近饱和。对此,我们迫切需要新的手段和方法。
作为应对全球新变化的策略,上海自贸区已经开启,其他东部省市的制度创新举措不断,长三角区域的开放经济的优势不进则退。江苏充分利用了我国加入WTO第一波全球化的红利,但为了争取新形势下开放格局的主动,除了上海自贸区外,深圳前海、福建平潭、珠海横琴等东部地区,在最近几年获得了较多先行先试的机会。如果长三角不迎头赶上,那么在开放经济的新一波红利释放阶段就可能落后。
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经济体系,已经成为倒逼长三角改革的重要手段。过去三十多年的实践表明,通过扩大开放,可以引入竞争、形成示范,对国内各项改革形成倒逼,为发展增添动力。十八大之后中国发展的主旋律就是改革,在开放条件下建立国际通行的规则,可以尽量避免更多不合理的利益固化和路径依赖,将改革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