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哲学影响之源
1882年爱默生辞世之后,查尔斯·埃姆斯称爱默生“当之无愧地成为美国不可多得的一位兼具学养和独创性的哲学家”。的确,爱默生的思想集各派哲学思想之大成,虽然表面上显得繁杂无序,但并没有因其来源广博而缺乏逻辑,如果追溯其思想发展的轨迹,我们可以从中厘清其思想脉络。
自17世纪以来,“新兴的欧洲资产阶级最突出的迫切问题是认识世界,大力发展科学,发展壮大自己的力量。因此,他们要解决的是认识论问题,是通过认识能力的提高和新方法的运用,发现事物的规律和万物的法则”。爱默生盛赞桑普森·里德的《心智成长之观察》是继柏拉图之后的最好的一本著作,里德指出,“现今时代人类的思维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 “世界上的一切变化都源于心智”。里德与康德一样,确信心灵法则和自然法则都是世界上固有的存在。这本著作为爱默生开启了一扇通往人类认知思考的大门,引导他开始对思维方法和世界发展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索。
追溯爱默生思想发展的历程,也是追溯他知识理性的形成过程。爱默生关注人类思维能力的发展与自我完善之间的内在关联,不断探索指导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心灵法则。他坚称人类有能力超越感官经验的世界,坚信宇宙中伦理精神的普遍存在以及人类自身的巨大潜力。伦理是一种至高理念的存在,通过伦理道德基于情感的可知性、道德行为的现实性实现对人们的道德启示功能。爱默生思想发展的五个阶段渗透着各派伦理思想的影响,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认知层次。
一、苏格兰常识哲学的“道德感”
苏格兰常识哲学是18世纪后半期到19世纪初出现在英国的主要哲学流派之一,创始人是托马斯·里德(1710—1796)。“常识”意味着人类普遍接受的经验。苏格兰常识哲学不同于伽桑丘、狄德罗、霍尔巴顿和拉美特利的唯物主义,也不同于莱布尼茨和贝克莱的唯心主义,它认为外部世界和心灵都是存在的。里德的学生和信徒杜格尔德·斯图尔特(1753—1828)推动了苏格兰常识哲学的发展,开启了以道德为核心的思维方式。爱默生在哈佛求学期间,苏格兰常识哲学在美国曾一度流行,他接触的道德哲学课程主要是关于杜格尔德·斯图尔特的思想研究。在《人类思想的道德要素》、《论文:形而上学、伦理和政治哲学史发展概览》中,斯图尔特用物质和精神的二分法来界定知识的本质,指出知识是直觉感知的产物,道德理解和道德教育具有普遍性,是保证人类社会发展的必不可少的要素。在与怀疑论进行比较之后,斯图尔特指出苏格兰常识哲学坚持道德上的现实性,关注“我应该如何度过一生?”斯图尔特的观点影响了爱默生思想发展的导向。苏格兰常识哲学的主旨就是人类都具有一种被称作道德感觉或道德情操的思想内涵,表现在人类本性中的感觉和同情心上。爱默生由此肯定了思维主体具有道德认知的能力。他推想既然道德知识也是直觉反映的结果,道德认知和道德教化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基本相同或者基本对等的,那么任何时代的人们都具有弃恶从善、指向某种价值的共同点。“某种价值”其实就是里德所称的共识,抑或斯图尔特所称的人类信仰的基本法则,代表着人类普遍的伦理精神。1821年爱默生曾撰写过一篇名为《伦理哲学的现状》的文章,试图探讨普遍价值存在的可能性,但并不确定这种价值的本质特性,只是朦胧地将之与自然法则的基本特性联系起来,认为这种普遍价值从过去延续到现在,也必将适用于未来。
爱默生总结了在苏格兰常识哲学中道德认知的两个条件,即经验和反思,并将之作为反驳休谟怀疑论的基础。休谟怀疑思维的存在,认为思维的本质是想象,他否认因果关联,只承认序列的存在。休谟怀疑论的最终结论是人类不具有推导概念的能力,这是对人类理性认知的否定。对于休谟的普遍怀疑论,爱默生试图用苏格兰常识哲学的观点予以反驳,指出人类具有道德理解的普遍性。他在1822年的日记中写道:“道德感遍布在所有有智识的人们当中”, “是神性的永恒特征”,神圣的道德感指导人们的言行举止,证明人们的存在意义。爱默生提出的“普遍的道德感源于精神”这一论断首先肯定了思维的存在,因为智识是思维理解的结果。其次爱默生强调经验是理解的前提,因为心灵反思的结果必然唤起道德感悟,而道德理解差异的直接原因在于经验的不同。可见,爱默生既强调了思维的存在,同时也再次论证了思维主体基于经验的认知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爱默生使用“道德感”(moral sense)一词来区别精神理性和逻辑思考,它强调一种主观的自然情感。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出爱默生用这种命名来反对启蒙运动以来理性对主观情感的压制,另一方面,它也说明了此时爱默生的思想尚处于一种不成熟的矛盾阶段,因为这种被简单理解为人的自然本性的“道德感”具有自发性、即刻性的特点,这种看似具有自明性的“道德感”实际上侵占了人们思考和判断的空间。如果人们仅仅出于本性来接受“道德感”,那么“道德感”其实是“脱离经验的一种产物”。虽然爱默生提到了经验和反思,也意识到心灵只有在物质世界里才能够证明自身,不过他对于主体自我感官的过分强调带有某种人类感性认识的原始色彩,这表明他在抨击休谟“思维的本质是想象”的观点方面存在一定的疏忽和漏洞。
事实上,苏格兰常识哲学是在直觉层面来讨论道德,斯图尔特也将自己的思想称为“直觉哲学”,这与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道德情操论》(1759)中的观点有所出入。亚当·斯密说:“由于我们没有直接体验到他人的感觉,我们不可能知道他们有什么样的感受,除非我们设想在相同的处境下我们自己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他认为当人们对他人的遭遇表示出同情的时候,也会再次反思自己在类似情境下应该采取何种行动。这意味着道德情操源于相同的感受以及同情心,其涉及的对象不仅包括自我,也包括他人。苏格兰常识哲学仅仅在乎个人的道德感知,忽略了人类情感的同源性。爱默生后来意识到这个问题,他明白心灵和外部世界都是真实存在的,人类本性都是并存和互通的。伦理道德的探讨是在感官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本性和外部世界的关联而展开的理性思考。因此,爱默生后来转向康德哲学来进一步完善自己的思想。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否认这一时期的哲学思想的确开启了爱默生道德意识的萌芽。
二、格兰多哲学的关联认知
1830年爱默生开始接触法国哲学家约瑟夫-玛丽·德·格兰多(1772—1842)的哲学思想。格兰多在三卷本《哲学系统中的历史比较》中指出哲学取代了狭隘和保守的神学研究,它能够明辨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从中总结出规律作为行动的指导原则。格兰多的《自我教育》认为人的一生是自我教育的过程,教育使人趋于完美,格兰多哲学为爱默生指明了通过自我教育来实现神学的教化功能。如果说爱默生在初期阶段思考的是本性的“道德感”的话,格兰多哲学则为爱默生树立了新的信仰,开始关注“积极的道德力量”。爱默生认同格兰多哲学强调自我教育的社会基础,并对个人存在的社会影响进行了思考。
概括说来,格兰多哲学对爱默生的思想影响包括两个方面。首先,爱默生承认个体存在的社会性。社会是个体存在的基础,自我教育不能脱离社会生活和社会道义。格兰多哲学提出“离开社会,人无法真正成为一个人”, “离开他人的正义,个人的正义是毫无价值的”,这些观点与后来康德的绝对律令相仿,即大家共同遵守既定的准则。其次,爱默生不满足仅仅从表象上指出道德理解和道德教育的普遍性,他转向对道德普遍法则的探索。格兰多在《历史比较》中探讨了哲学的基本问题,通过比较总结出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永恒主题都关涉普遍的道德感。格兰多将社会和自然进行类比,认为社会是自然的表现,二者都具有唤起人们内心感受的作用。这一类比激发了爱默生对自然科学的浓厚兴趣,他设想探究自然法则的过程将会对探索道德法则有所启示。爱默生借鉴毕达哥拉斯学说将道德原则的内涵喻指为宇宙中的秩序与和谐,并同现实生活联系在一起。毕达哥拉斯指出节制即美德,“自我控制”是实现节制的手段,这是对个体存在的社会属性问题的进一步补充。爱默生的思想也得益于赫歇尔的《论自然哲学的研究》,赫歇尔信守原理和法则是人们始终不渝的追求目标,这坚定了爱默生探寻法则的决心和立场。爱默生已经不再像苏格兰常识哲学家那样从人的内在直觉来思考问题,而是结合外部自然转向思考内心本质,尝试将心灵与自然相对应,认为“积极的道德力量”是所有力量的源泉。不过此时的爱默生正处于理性认识的萌芽时期,他尚不清楚该用什么名称来界定这种“积极的力量”,他经常把“灵魂”、“精神”、“道德情感”、“普遍性”等词语交替使用,不过这为他后来确立永恒和无限的理念奠定了基础。
爱默生的思想在这一阶段经历了从直觉向真理的转变。例如1832年爱默生布道的内容基本上是关于生活的道德本质和道德的自我教育。即使后来辞去牧师工作,爱默生仍然坚持对普遍法则的不懈探索,他正在步入一条由“知”到“思”的哲学之路。
三、斯多葛哲学的理性之维
爱默生真正的道德理性思考源于斯多葛哲学的影响。斯多葛哲学(The Stoics),源自希腊语stoa,意为“门廊”,是由芝诺(Zeno)于公元前四世纪在雅典创立的学派。斯多葛学派是自然法理论的奠基者,认为宇宙代表绝对理性,宇宙运动是有规律的;宇宙理性是万物的主宰,人类要学会自律,使行为符合宇宙理性从而实现“伦理化存在”。斯多葛哲学认为理性具有提供“共同观念”(common notions)、反映共同经验、从能动认知中总结知识和真理的功能。虽然格兰多哲学是爱默生开始思考普遍法则的转折点,但是后来他通过阅读普卢塔克的《生命》转向了研究斯多葛哲学来讨论人们“伦理化存在”的法则。“与清教主义的影响相比,斯多葛哲学对爱默生的影响更为深远。斯多葛哲学关注性格品质的问题,而且还为判断性格品质提供了潜在的依据,指导人们从自然中去寻找道德原则的根源。”爱默生利用自然法则来认识人类社会“伦理化存在”的普遍原则,例如自然中生态美的规律“揭示了地球生命系统有机统一、结构和谐以及自我组织、自我演化发展的固有属性,并因此能给人以美好的感受的共性”,这表明自然与人类之间联系密切,人类通过自然复现了精神世界。
爱默生在早期理性直觉论的基础上,对“理性”和“知性”的概念进行了区分,二者是对人们主体认知的一种细化。1834年爱默生从欧洲归来之后在给哥哥爱德华的信中称“理性是灵魂的最卓越的能力,我们经常用精神来指称它;它从来不需推理,无需证明,仅仅需要去察觉”,这一论断显然是对苏格兰常识哲学思想的延续。不过爱默生进一步解释说:“每个人都有潜在的完美理性,因为能力的不同而出现知性的差异。”可见,爱默生的“理性”是一种精神上的感知,“知性”是指经过比较分析后得出的观点。在爱默生看来,既然理性与一种既存的普遍原则相关,那么和理性相对应的是上帝、精神和永恒的真理;而知性是基于传统习俗观念和自我喜好经过推论而得到的结果。爱默生的很多作品中比如《自然》(1836)、《美国学者》(1837)、《神学院演说》(1838)等都比较过“理性”和“知性”,他用“知性”一词暗示人们在直观感受以外的主体认知和逻辑认知的能力。斯多葛哲学主张真实的道德离不开知识,人们需要培养透过表象去洞悉内在复杂性的能力。爱默生致力于“探寻事件背后的神秘原因以及统一法则,并把知识的价值运用于创建理想生活”。爱默生在斯多葛哲学阶段集中思考“伦理化存在”的基本原则,而原则的意义取决于它是否对道德生活具有推动作用。
这一时期的爱默生着迷于自然科学,他参观了法国蒂伊勒里植物园(Jardin des Tuileries)后,便对植物分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不仅关注于不同植物类别之间的差异性,更专注于同类植物之间的联系性。爱默生承认植物个体千差万别,但认为由这些千姿百态的花朵形成的花簇绝对要比单株花朵在美学效果上更胜一筹,由此可见,关联性和整体性是爱默生关注的焦点。事实上,美国超验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强调灵魂和自然的关系。在爱默生看来,自然科学研究能够对思维和思想起到一种训练和教育的作用,因为包含一切自然法则的事实和知识都在生命体系中与人的经历和感悟相对应,能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解释。这种看法其实也是自然万物与人类社会相互融合和促进的另一种表述。至此,我们可以大致看出爱默生思想的递进发展过程,在苏格兰常识哲学阶段,爱默生只是意识到人类存在与外部世界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在第二阶段的格兰多哲学时期,爱默生强调了人类存在的社会性;在第三阶段的斯多葛哲学时期,爱默生阐明了人与自然的密切关系。上述提到的社会和自然两种关联正是建立在整体论基础上的人们“伦理化存在”的普遍原则。爱默生的代表作《自然》反映了斯多葛哲学思想,它从整体上探讨了“世界的法则及事物间的联系……自我与世界、意识与自然之间的关联”。
“伦理化存在”的旨归是自我精神与宇宙的和谐,隐含了创建人人平等的世界主义理想,斯多葛哲学的创始人芝诺在《共和国》中提出“世界主义”的构想,认为人们之间的关系不应受到地理区域的限制,“所有的人都视为公民同胞、邻居朋友。因此,天下应该存在一种共同的生活方式与秩序,使我们就像一群共享鲜草的羊群,为一种共同的法律所滋养”。爱默生的思想虽然此时已步入成熟期,但尚未达到“世界主义”这个高度,他正从年轻时代的直觉理性走向审慎严谨的逻辑理性,并努力从思考普遍原则的过程中走向更深层次的抽象理性。爱默生后来在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下才真正开始关于世界主义、普世价值的思索。
四、康德哲学与道德自律
《纯粹理性批判》(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是伊曼努尔·康德的经典作品,最早于1781年出版,康德尝试将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结合,以此反对大卫·休谟的彻底的经验主义。康德“从认识论的仪式上把目的理解为只不过是认识的某种先验的结构,认为虽然一切知识都源于感性经验,但只有当它被这种先验形式规定之后,才有可能被主体所认知”。这种说法排除了上帝创世说,把目的论改造成认识论意义上的“先天综合判断”。康德针对古希腊本体论中的知识论和目的论的双重内涵展开了思考,他把本体论分为“知识本体论”和“道德本体论”,并从目的论的角度确立了生命存在的价值。康德的道德哲学主张通过实践来实现个人的生存意志活动,他的实践理性为人们的行为确立了一种有目的的意志。康德从本体论、宇宙论、目的论三方面都论证了上帝的不存在,上帝仅仅被看作信仰的对象,不过是一种“道德的确实”,而不是“逻辑的确实”,只存在于人们的内心和精神生活。1838年爱默生阅读了《纯粹理性批判》的英译本(The Critique of Pure Reason),并正式开始接触康德哲学。他在《超灵》中对康德和斯图尔特的思想进行比较:前者“从内部说话,或依据经验说话,是事实的参与者和占有者”,而后者“从外部讲话,他们仅仅是旁观者”,并犀利地指出“从外部对我说教毫无用处”。显然爱默生赞同康德提出的主体在道德行为和道德判断中的主动参与性,他无法认同斯图尔特关于道德接受的被动态度。在康德的影响下,爱默生的思想视域从关注主体认知转向了主体实践,他清楚地知道世界的存在显现在人们参与性的行动中,世界是人们认识的对象,因此人的存在亦是世界的意义和价值的反映。
康德对爱默生的最大影响体现在超验主义思想的形成,“我们当中流行的超验主义就是唯心主义……如今的唯心主义被称作超验主义,源于康德对这一术语的使用”。康德将源自心灵的直觉思考命名为“超验的形式”,并且把它视为获得经验的渠道,这种思想有力地反驳了约翰·洛克关于知识源于感官经验的观点。康德强调事物不仅可以被感知,而且在以判断力为前提下人们凭借经验可以达到理性认识的高度。1842年1月爱默生在波士顿共济会发表的演说中为超验主义赋予了新的内涵,是指“思想意志的力量、灵感、奇迹和个人文化”。
其次,爱默生也十分欣赏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因为康德将善的意志作为人的生存过程中所应具有的绝对价值,这表明康德从传统的“自然目的论”向“道德目的论”的转变。爱默生在日记《信仰与疑惑》中评价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体现了“形而上学的自尊,这是现代伦理学中的最佳境界,表明了一种独立存在的意识”。这里的独立意识既指道德认知的自主性,又指道德意志的自律性,康德将之视为人们存在的普遍准则。康德反对牧师是道德权威的看法,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对道德做出判断和选择,这体现了一种民主学说,因为这将康德的思想体系“作为批判性的形而上学与独断的形而上学区别开来”。不过,康德也规定了民主学说的前提是对绝对命令的无条件服从,因为绝对命令能够指导人们应对各种道德困境。康德把绝对命令视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产物,它可以完全不受历史经验的影响,并能够给予人们规范性的行为准则。由此,康德引导人们从求助于社会中的各种道德直觉,转向对绝对命令的服从,这其实反映了一种无条件的义务论的观点。当然,道德认知的自主性在服从理性的无条件命令的问题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关系。
爱默生意识到在主体参与和主体道德自律之间确立平衡点是一个难题。为了实现统一法则的确立,爱默生认同康德提出的道德意志的自律性,不过,他也注意到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基督在人们生活中犹如“纯粹理性的牧师”,祈祷者往往强力压制自己的理解而全然接受这种纯粹理性。爱默生意识到如果道德自律不能够被适度履行,事情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他的这一发现反映了康德哲学中认识论和目的论之间的分裂。虽然康德力图为人们的存在确立一个终极的伦理目标,但在认识层面上却缺乏有效的导向。以道德自律为例,康德并没有指明道德自律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因此他提出的目的大多是开放性的,或是难以企及的。这一点与海德格尔评价诗人的价值时的论断极为相似,海德格尔认为诗人的价值在于传达“神圣”、在作品中展现一种“真”,但“神圣”和“真”到底是什么,他解释说:“我们至多是唤醒大家准备期待它”,却“不能把它想出来。”另外,康德认为道德思想源自一种规范性的普遍原则,但因为缺乏文化视野,而忽略了人们的文化道德责任,所以有人指责康德思想是一种伦理道德的还原论。相比之下,黑格尔思想弥补了康德思想的不足,他从宏观的视角提出“对于一个民族来说,绝对精神的实现是第一重要的问题”,并思考采取何种方式来保证绝对精神的实现。事实上,黑格尔是从宏观体系上将哲学和历史统一起来。
爱默生在康德思想的基础上,通过详细阐释伦理规范来化解康德关于认识论和目的论观点的矛盾性,并致力于重新统一认识论和目的论。在这一点上来说,爱默生思想是对康德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正是在这一时期,爱默生开始将理性思考与社会现实联系起来,希望道德思考能对人们的“存在”真正有所助益。韦勒克肯定了爱默生思想的现实性,指出“爱默生并不是一位神秘主义者……虽然他认同通过自然认识上帝,自然是上帝的象征的神秘主义看法”。可以说,爱默生有力地推动了康德思想在美国的传播和发扬,他在这一过程中也不断注入自己的创新理念。
五、黑格尔哲学与普世精神
黑格尔哲学继承和发展了康德的道德哲学,并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联系现实的伦理思想体系。1848年爱默生通过斯特洛(John Bernhard Stallo)的《自然哲学原理》(Principles of the Philosophy of Nature)第一次接触了黑格尔的哲学思想。黑格尔思想的完整性、强大的精神同化力以及对历史和思维过程的阐释都引发了爱默生强烈的共鸣。直到1855年爱默生才有机会阅读黑格尔作品的英译本《权利哲学》(The Philosophy of Right)和《历史哲学讲演录》(Lectures o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黑格尔抽象深邃的思想洞见曾让爱默生一度感到困惑和茫然,但爱默生坚持“人类集体判断”(collective judgment of man-kind)的信念,经过反复琢磨最终敲开了黑格尔哲学思想真谛的大门。“黑格尔思想推动了自然科学的巨大进步,阐明了自然、思想、物质和精神之间的正确关系,即表现的一方或者客观化的另一方”,黑格尔认为形而上学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本体论,自然反映了一种客观精神,并从精神层面探讨人性问题。
小罗伯特· D ·理查森在传记《爱默生:充满激情的思想家》中,用两个阶段概括了爱默生对黑格尔哲学的浓厚兴趣。第一阶段是爱默生对黑格尔关于现代(非达尔文的)科学思想史的认识,它源于一种圣经的、类型学思考。第二阶段是爱默生对黑格尔哲学中自由理念的关注。具体说来,在第一阶段爱默生了解到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把宇宙看作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有机整体,其思想本质是相信绝对理念的存在,这种绝对理念在自然中亦有体现,通过自然的发展而被人所认识,然后再以思维的形式回归。爱默生划分出一个“人类将自然奉若神明”的希腊时代;一个脱离自然、宣扬精神的基督教时代;还有一个沿着过去走过的足迹,回归自然的现今时代。爱默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思维和自然相结合是一种现代趋势,其中自然是服务于思想的。黑格尔的类型化思维在爱默生看来是指思想在一定范畴内具有同一性,爱默生后来把思想比作水晶球并与地质结构进行类比,“思想的水晶球和地球的地质结构是同心的。正像我们的土壤和岩石分布于各个层面,及同心的层面,所有人的思想都是横向而不是呈纵向发展的”。爱默生认为所有人的思想都有一个共同的圆心,无论思想是博大的圆还是微小的圆,出发点都是一致的。在第二阶段,爱默生从黑格尔“世界的历史就是自由的意识发展”的言论中认识到所有人在实质上都是自由的。不过黑格尔将现代伦理生活和古希腊的社会理想进行对比后,指出古希腊社会忽略了人们作为社会参与者的角色,这是对人性自由的一种剥夺,只有道德主体与周围的社会集体建立现实的关系,其身份内涵才能够被充分理解。受到黑格尔关于生存经验的论述以及本体论观点的影响,爱默生也开始关注主体存在,并由探索认知思维转向探索事物本质。
在这两个阶段,最让爱默生兴奋的还是黑格尔能从一个宏大的视角来系统地论述历史进化,思想的形成往往经过几个时代的发展才能逐渐沉淀出清晰的思想类型,虽然不同时代的思想存在差异,但必然具有某种相通的观念,即必然存在一个贯穿和统摄各个时期的基本规律。爱默生认为这种规律也体现了世界发展的基本秩序。黑格尔的伦理思想立足于文化的立场来思考具体的道德问题,弥补了康德对于道德责任描述的不足。黑格尔在历史和传统的大背景下致力于在生命与精神的无限性中寻找普世价值、普遍真理。正是在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影响下,爱默生的思想上升到了世界意义的高度。
黑格尔探索绝对精神的历史发展规律就是为了阐明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世间万物都处于更迭和发展的过程中,人类、自然和社会的精神现象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在不同阶段的表现。“黑格尔思想为爱默生指明了新的思考路径,尝试阐释生命的意义”,爱默生试图将唯心主义思想与现实情况相结合,精神与现实的客观发展相统一;黑格尔关于历史、思想以及意识等观点激励爱默生重新评估过往的经历和存在的意义,并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创作了《生活的准则》。爱默生的思想立足于日常生活,他的目标是在生活中探寻普世价值。
爱默生高度评价德国哲学,把它称作世界知识分子的思想来源,甚至把它比喻成激发关于伦理道德思考的酵母。德国哲学的最大特点就是重视心智和精神的解放,“社会是由其成员的感情、信仰、理念、心智、思维所控制的。这种公众的情感体现在习俗、语言、规律之中,并形成了那个时代的精神或特征”。爱默生指出美国的发展也将促进人们的普遍心智成长和提升民族文化。如果说精神自由是德国唯心主义的一个口号,那么德国哲学家对此只是停留在精神崇拜的层面。对于爱默生而言,德国哲学的更大意义应该在于指导生活实践。爱默生将它与 “伦理化存在”相联系,辩证地讨论了精神自由对于人们生活的指导作用。正因为如此,爱默生虽然认为黑格尔是一位天才的思想家,但却不是他要找寻的“圣人”,他更希望美国能出现自己民族的思想圣人,并对美国文坛寄予了厚望。无论在任何情形下爱默生都对美国的未来持有信心,虽然当时美国科学的发展在德国面前显得相形见绌,不过爱默生还是坚信美国有朝一日必能全方位地赶超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