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视域下的爱默生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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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研究课题的学术价值

本书的学术价值大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1931年亨利·希德·甘比(Henry Seidel Canby)批评爱默生的创作在文本结构上缺乏逻辑性亨利·希德·甘比(1878—1961),美国作家及教育家。Henry Seidel Canby,Classic Americans:A Study of Eminent American Writers from Irving to Whitman with an Introductory Survey of the Colonial Background of Our National Literature(New York:Harcourt,Brace&Company,1931), p. 150.;1973年克林斯·布鲁克斯(Cleanth Brooks)评价爱默生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位影响巨大的重量级人物”Cleanth Brooks,et al.,American Literature:The Makers and the Making(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73),p.670.;2000年托尼·坦纳(Tony Tanner)批评爱默生的写作不过是比喻的游戏,因而作出了爱默生并不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这样偏颇的论断Tony Tanner,The American Mystery:American Literature from Emerson to DeLillo(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p.7.;2008年肯尼斯·塞克斯(Kenneth S. Sacks)认为“到了20世纪80年代,爱默生在美国思想界的崇高地位相当稳固,他不再被视为一个思想杂乱无章的神秘主义者,他因为承认真理具有永恒和流变的双重特征,推动了民主个人主义的观念革命而享有盛誉”Ralph Waldo Emerson,Emerson:Political Writings,Kenneth S.Sacks,e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Introduction,p.xiv.。可以看出近百年来西方学界对于爱默生的评价莫衷一是。问题的症结在于如果学者不能从宏观的视角去全盘审视爱默生的思想,而只是在他警句般的话语中斡旋,是不可能真正地了解爱默生的。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曾指出文学批评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批评家往往只根据文学四要素(艺术家、欣赏者、作品、世界)中的一个要素就来界定和阐释作品的本质和价值,这种研究方法只能呈现研究对象的部分特点而非全貌。[美] M. H.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郦稚牛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因此,本书将文学四要素全都纳入研究范畴,以此作为研究的切入点,集中对爱默生思想中的“伦理化存在”展开细致分析,进而对爱默生思想作一个整体上的鸟瞰。本书是在充分利用国内外文献和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的基础上进行的,文献资料丰富翔实,因此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学术参考价值。

第二,本书以美国浪漫主义时期的文学、历史、政治和文化为背景,以思想史研究和历史主义研究为基本方法,将爱默生的思想与“伦理化存在”相联系,并置于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时期的历史文化语境下来剖析其思想的丰富内涵。本书无论对于爱默生研究,还是对于美国文学研究而言,都拓展了研究的维度,因而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第三,爱默生的思想中蕴含着哲学理念,“文学的哲学化”虽然是理解之途上的一座“冰山”,但一直以来都被视为是爱默生思想理论和创作实践的成功尝试,为萨特“文哲一体”的存在主义文学叙事奠定了基础。Bernard Smith,Forces in American Criticism:A Study in the History of American Literary Thought(New York:Harcourt,Brace and Company, 1939), p. 113.自古希腊时代以来,艺术和哲学就是相互渗透的,“神性和理性和谐与共,哲学、艺术平行发展,人类的德性也得到了充分的张扬”。参见于文杰:《欧洲近代学术思想的心灵之旅——论西方三分及其中介理论的历史可能性》,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20页。爱默生的“文学的哲学化”倾向被认为能够促进时代的总体精神,爱默生开启“存在主义哲学之先河则是近20年来爱默生研究中的热点论题”。参见刘晓晖:《爱默生在后现代语境中的现实意义——兼评劳伦斯·布尔的〈爱默生〉》,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第60页。萨特的伦理叙事把自由看作最高原则,关注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和爱默生不同的是萨特的叙事被波伏娃称为“模棱两可”的伦理学,因为他展现的是现代人在艰难的处境中无从选择的犹豫和茫然,而爱默生展现的是“自明式”伦理。姚斯曾说:“取得成功的研究和富于意义的进展的可能性,并不在于从任何可靠的常规学问中发现空白,而在于认识到一种可行的、但迄今很少用过的探询方向。”[德]汉斯·罗伯特·姚斯:《我的祸福史或:文学研究中的一场范式变化》,拉尔夫·科恩(主编):《文学理论的未来》,程锡麟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0页。本书选取伦理学这一文学界最新关注的视角对爱默生思想中的伦理精神展开研究,并结合时代意义进行探讨,观点和结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时效性。

第四,爱默生的思想如同多棱镜折射出多种意蕴,为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空间;正是由于他的思想具有多面性、广泛性的特点,因此完整、系统地概括其思想是一项具有挑战性、艰巨性而又有意义的工作。爱默生的思想散见于他的各部作品中,并不具备系统的形态,因此本书涉及文学、伦理学、美学、文化等多领域、跨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旨在将爱默生的思想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之摆脱散乱无序的境地。本书以认知规律为逻辑线索,从爱默生的思想中推导出他的文化世界观,并进一步阐释爱默生所开创的美国浪漫主义思潮的精神实质和文化意义。

坦率地说,研究爱默生的思想需要研究者在多个学科领域具有深厚的知识储备和扎实的学术功底,这对本人来说的确是一项很大的挑战。正如爱默生所言,文本阐释是一个包含多重视角的开放空间,爱默生:《关于现代文学的思考》,第1298页。至于他的思想在其他方面的丰富内涵,这里不可能全部呈现。本书仅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能够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