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口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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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闽南‘三角洲’”

到了1984年年底,根据沿海14个城市开放的进展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研究进一步扩展沿海开放地区,即把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一些市、县,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比照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政策,以扩大出口贸易为导向,发展工农业生产,繁荣经济。参与酝酿决策的领导同志认为,这两个地区有较好的工业加工技术基础,乡镇企业发达,农业商品率高,实行开放后,加上扩展外贸、利用外资的牵动,将会促进改革,加快经济发展,先行富庶起来,成为沿海开放城市依托的坚强腹地。这样做十分有利可行。从这两个三角洲取得经验后,可在适当时机扩大到北方的胶东半岛和辽东半岛。

在研究此事的过程中,1985年1月4日,应小平同志之召,我前往汇报。我先后向他讲了14个沿海城市开放8个多月来的主要进展情况,小平同志听了之后说,看起来大有希望,接着又谈了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的开放问题。他说,这很好嘛!沿海连成一片了。这时,我把在国务院讨论时我的一项建议,向小平同志作了汇报,即把条件与上述两个三角洲大致差不多的福建南部的厦门、漳州、泉州一带的沿海市、县也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我说,这既有利于福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加强对台工作。小平同志说,好嘛!再加上闽南“三角洲”!在这次汇报中,小平同志还对培训人才、老企业技术改造、发展对台贸易、宁波要加强海外“宁波帮”工作等问题作了重要指示。

1月25日至31日,受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委托,我在北京召开珠江、长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经过讨论,形成了《会议纪要》,2月18日由党中央、国务院作为中央文件批发全国。在对外开放进程中,继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之后,又产生了沿海经济开放区这个新的开放层次,有59个市、县纳入了这一序列。我国的对外开放在沿海从南到北次第铺开,初步形成从东到西有重点、多层次、梯度推进的格局。这是继举办经济特区之后第二次推出的重大举措。这些年来的成功实践,对这样做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已经作了确凿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