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德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
道德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有着诸多联系。社会心理学本身就是一门介于社会学、心理学以及文化人类学等学科之间的一门边缘性学科,无论是以苏联学者E.C.库兹明为代表的侧重于社会学的定义,还是以美国学者G.W.奥尔波特为代表的侧重于心理学的定义,社会心理学的“行为”都是一个核心内容。社会心理学可以划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比如:个体层次上的社会心理学主要是研究特定社会情境中的个体行为,即研究个体的社会动机、社会认知、社会态度和社会学习等问题;群体层次上的社会心理学主要是研究群体的静态结构与群体的动力学原理,如人际互动、群体内聚力以及群体的社会心理气氛等,还要研究大众社会心理如流行、模仿、暗示等现象的原因、机制、控制与引导等等。因此,社会心理学在对于个体行为和社会行为的研究上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方法,而道德社会学只关注个体和群体的道德行为,道德行为无疑是社会行为中的一个具体的领域,从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道德社会学的这块领地也是被社会心理学所涵括的。这样,研究内容上的部分交叉与重合,使得道德社会学可以借鉴和采纳社会心理学在行为研究中的诸多理论和方法,比如,以行为主义为基础的社会学习理论、源于格式塔心理学的社会认知理论、精神分析理论等也对研究道德行为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另外,社会心理学中的具体方法,如现场实验、现场观察、模拟实验等方法,也是道德社会学研究道德行为可以借鉴和采纳的。
可以看出,社会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心理学是与道德社会学联系最紧密的几门学科,道德行为事实这块领地是从伦理学、社会心理学的视域中分野、离析出来的;道德社会学研究的基本理论、概念和方法又是社会学为其提供的,也就是说道德社会学“不只是描述人们、社会群体和集体在道德伦理方面的事实、举止、行为和活动,而且研究劳动领域、日常生活领域和闲暇领域中大量表现出来的道德意识、道德活动和道德关系的社会决定因素,并利用历史学、类型学、统计学、实验程序的方法,也就是利用搜集、整理和分析社会学情报的一切手段”。因此,以道德行为事实作为道德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既规定了这门学科的特有研究视角和领域,也规定了这门学科与伦理学和社会学,以及社会心理学等相邻学科的区别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