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社会学引论(Introduction to Morality Soc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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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道德社会学与邻近学科的关系

一、道德社会学与社会学

道德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1977年出版的《美国大百科全书》编入了这一条目,苏联1984年出版的《应用社会学辞典》也收录了这一条目,我国1987年出版的、王康主编的《社会学词典》和1991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也都编入了这一词条。作为社会学的分支学科,道德社会学主要是“把道德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构成部分和一个构成因素来研究”[苏]B.M.索科洛夫:《人的道德发展社会学》,苏敬斌译,42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既然是社会学的分支学科,那么就要运用普通社会学所提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现实的、具体的社会道德行为进行专门的描述、分析和研究。道德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分支学科,在理论建构方面必然要遵循社会学一般理论的标准社会学的理论包括任何一组有意构建并符合以下标准的陈述:“它们必须是抽象的、主题化的、保持逻辑上一致的、说明性的、一般性的、独立的、在实质上是有效的。”参见[澳]马尔科姆·沃特斯:《现代社会学理论》,杨善华等译,4~5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社会学中有三种理论类型,即“形式的(formal)、实质的(substantive)和实证的(positivistic)”[澳]马尔科姆·沃特斯:《现代社会学理论》,杨善华等译,5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其中形式的理论是提出一个由一些概念和陈述组成的图式,这样的理论常常具有范式化的特征,也常常具有基础性的特征;实质的理论用来说明具体专有但又枝蔓甚广的事件;实证的理论是从更抽象的理论陈述中演绎出变量之间的经验关系并做出说明。道德社会学在理论建构上既需要有“形式的理论”,比如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的说明,研究体系的建构等等,这些内容自然属于道德社会学一般性的、基础性的理论部分;也需要“实质的理论”,包括关于地缘群体、血缘群体以及业缘群体等不同社会群体道德状况的分析,关于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组织的道德态度的测量等等,无疑属于实质的理论部分;道德社会学还需要“实证的理论”,包括关于道德失范、道德楷模的理论,关于社会总体道德水平的衡量与测定的理论,这些都需要通过变量间的经验关系进行说明,当然是属于实证的理论部分。

道德社会学以研究道德行为事实为己任,从对社会系统中的道德分析入手,阐明道德与社会的复杂关系,从个体道德社会化的角度分析道德事实的发生机制,进而对血缘群体、业缘群体以及开放的地缘群体这些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道德事实进行研究和考察,揭示不同群体的道德事实对社会道德景气的影响,用以构建一个道德景气指标体系。道德社会学在理论建构上,必须集三种社会学理论类型于一体,并构建出一套相对应的范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