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礼宾接待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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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务接待的含义

公务接待是指国内党政机关之间,接待主体 (接待方)在运用公共资源,按照一定规则为接待客体 (接待对象)进行公务活动时所提供的接待行为方式。它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区域合作、处理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防治等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指内事接待 (内宾接待),在对象上有别于涉外接待。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内公务接待也包括涉外事接待、涉港澳台接待,以及商务接待等公务活动。也就是说,凡是发生在国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内的公务接待活动,均应属于国内公务接待活动范畴。

公务接待与非公务接待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公务接待的主体是政党、国家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属于国家事务、官方行为;非公务接待的主体是个人、私企或民间组织,属于个人事务、民间行为。

(2)性质不同。公务接待使用的是公共资源,服务的是国家机器,是一项多层筹划、多方参与、多点衔接的系统工作;非公务接待使用的是个人资源,服务的是私人交往和利益,一般在礼宾接待方面较为简单。

(3)要求不同。公务接待要求规范接待、依法接待,在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接待礼仪 (如方案制定、考察调研、迎送、陪餐、食宿、交通、会谈、会见、合影、席位安排、礼宾次序等)、接待程序、接待经费、接待纪律等方面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政治要求,强调“公务接待无小事”;非公务接待则较为宽松和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