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恩师张新民教授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详细解读,激发了我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的兴趣:为什么一些企业会披露相关信息,另一些企业选择沉默?什么样的内外部因素会影响企业的披露行为?不同的披露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经济后果?中国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新兴市场,披露制度与上市公司的披露行为同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存在何种差异?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阅读了中西方大量关于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文献,发现与西方文献相比,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美国留学时,我与合作导师探讨这一问题,发现我国的预测性财务制度是非常独特的,有别于其他发达资本市场与新兴市场。具体体现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市场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体系,是一个以“安全港规则”为主要特点,以自愿披露为主要精神,完备的、高效的管理层盈利预测体系。这种自愿披露体系建立在美国发达的证券市场与健全的立法环境之上,当经济环境与立法环境发生变化时,就需要有不同的盈利预测制度与之相适应。例如,日本就施行了完全强制性的管理层盈利预测制度。在我国,管理层盈利预测是以业绩预告的形式披露的,当上市公司预计未来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业绩大幅上升或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达到或超过50%)时进行强制预告,在其他情况下由上市公司自行选择是否进行预告的制度要求。该制度的实施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在不同会计年度的业绩预告类型会随着业绩变动情况而变化,也使我国成为在管理层盈利预测上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并存的特殊经济体。
在这种特殊的制度背景下,我开始思考,无论是发达市场还是新兴市场,预测性盈利信息的另一个重要来源——分析师,是如何与上市公司管理层披露的业绩预告相互作用的呢?二者将如何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环境呢?
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本书以同一会计年度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与分析师盈利预测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我国的资本市场环境与制度特征,探寻二者之间的互动机制,揭示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盈利信息的披露环境特征,为监管机构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经验证据。
本书共八章,第1章为引言,介绍本书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研究创新以及相关概念;第2章为文献回顾,对国内外管理层盈利预测、业绩预告以及分析师预测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第3章为制度背景,简述我国业绩预告制度变迁史、分析师行业的兴起与发展以及二者共同形成的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环境;第4章至第7章为实证研究部分,其中第4章至第6章分别探讨分析师对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预告的违规、自愿预告以及预告质量的影响机制,第7章探讨业绩预告对我国分析师盈利预测修正以及准确性的影响;第8章对本书进行总结,提出研究的局限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本书首次对我国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环境的特殊性进行论述,指出分析师预测与业绩预告及时性上的差异及其对二者互动机制的影响,解决了之前我国关于业绩预告与分析师预测研究中存在的内生性以及影响方向的问题;丰富了公司治理研究框架,指出分析师作为一种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既可以成为监管制度的替代,又可以替代与补充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约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本书探讨了分析师在私有成本与自愿披露关系中的调节作用,也揭示了我国分析师预测与业绩预告互动机制的特殊之处。
总体来说,本书的研究结论为分析师与管理层之间的互动研究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可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我国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的制度、披露环境以及信息披露主体之间的互动,同时也有助于监管部门了解市场参与主体对业绩预告的影响以制定更有效的信息披露政策。随着证券监管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强化,以及分析师专业化的不断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环境还会出现新的特色,而这一研究问题,也将成为我们年轻学者需要持续关注的领域。
黄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