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年鉴2015(总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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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式盗版遭司法叫停】

2014年1月,就乐视网诉快播盗播《失恋33天》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停止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这一侵权行为,赔偿原告6万元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该案是中国司法机关首次对快播这种“专跳链接”“提供流媒体帮助”盗版模式亮起红灯。虽然赔偿绝对金额不高,但该判决颇具标本意义,为存在类似盗版行为的同类网站敲响了警钟。

2012年4月,乐视网发现快播在其在线经营的网站中,未经授权向公众提供《失恋33天》的在线播放服务。乐视网审查确认后,认为快播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并将其起诉至法院。在该案审查中,法院确认了乐视网通过授权,对《失恋33天》享有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认为,快播所主办的网站虽未直接对该片实施侵权行为,但其针对性跳转至涉案搜索网站的行为,为涉案网站实施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及帮助。

一般而言,如果单纯提供上述技术,且上述技术具有一定的非侵权使用用途,并不构成侵权。长期以来,不少网站一直在滥用这一“避风港原则”,试图逃避在视频盗播中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从而使得非法侵权行为屡禁不绝。但判决书明确指出,这种原则并不适用于快播式盗版。这是因为,在中国,众所周知,从事互联网视频节目服务需要专门的行政许可,合法取得网络传播行政许可的网站数量本来就相当有限。快播作为专业的视频经营网站,理应知道绝大多数网络用户都没有这种合法资质。在这种情况下,快播却对接受服务并建站的点播网站站长不作任何审查,甚至提供广告便利,使影视作品未经许可被传播,其行为是诱导、鼓励网络用户实施侵权行为,显然“主观上存在过错”。

(资料来源:赛迪网作者: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