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年鉴2015(总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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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2014年,黑龙江省版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全面积极推进黑龙江省的版权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研究推进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和《关于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发[2014]40号)、《关于我省2014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函》(黑政函[2014]2号)文件精神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和培训等工作。

(一)政府机关正版化工作

1.组织培训

2014年6月25日至7月30日,按照黑龙江省政府制定的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16期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对省直和各市(地)1551家列入财政部门采购的政府机关、党委、群众团体、检法机关,负责正版化工作、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及信息技术人员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和负责软件正版化日常工作的同志共计5000余人进行了系统工作培训。

2.督促检查

2014年2月份,由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技术专家和工作人员参加,组成了5个软件正版化工作专项督查组,对于全省13家市、县(区)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并下发《关于对全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黑正版联字[2014]3号),将检查情况通报全省。

3.长效机制

黑龙江省建立了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和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人员责任制度;建立计算机资产编号、软件资产编号与使用人信息三统一的台账管理模式等长效机制,获得了国家督查组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国进行推广。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黑龙江省国资委将黑龙江铁路集团总部、黑龙江外贸集团总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黑龙江建设集团所属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辰能集团所属辰能风电投资公司、中盟集团所属哈尔滨兴盟房地产开发公司、省投资总公司所属黑龙江省油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龙兴集团所属黑龙江龙兴地质勘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航运集团所属佳木斯东方船务公司、黑龙江旅游集团所属华侨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纳入到软件正版化工作范围中。黑龙江省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大了对试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以推进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和使用环节为重点,做好调查摸底和排查工作,积极落实资金,保证正版化工作持续进行。2014年,10户试点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在积极有效地推进中,财务、业务系统等专业软件已完成正版化,部分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也实现了正版化。

黑龙江银监局选定龙江银行为软件正版化试点企业,并及时下发文件,认真督促龙江银行开展软件正版化应用整改工作。龙江银行自年初开始,就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对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培训教育情况、技术管理情况、工作措施及完成情况、操作系统和文字处理软件正版化情况等方面的梳理和检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目前,龙江银行投入软件正版化预算资金为3950万元,维护投入费用为291万元。

黑龙江省版权局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要求,对黑龙江出版集团、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推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8月在成都举办了“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省版权局组织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以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专项行动

(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

按照国家版权局统一部署,黑龙江省版权局与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结合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求,采取各种措施,部署开展2014年黑龙江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一是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四家单位建立了密切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明确了各自职责。

二是主动监管和自查自纠相结合。要求各地、各部门摸清网站数量,从严规范网络接入服务设立标准,各网络服务行业开展自查自检,切实提高从业水平。并且,把大型网站及专门从事传播图书、电影、音乐、软件、游戏等内容的网站、大型网络公司、网吧作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传播文学、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三是专项治理检查。全省各级版权管理单位联合有关部门加大了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等平台的监管,共清查频道数量8个,清查栏目数量1080个,清查新闻数量87415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侦办了“逐鹿中原网络游戏私服侵权案”“第一教育网侵犯著作权违法网站案”等多起网络侵权案件。这些案件,影响强烈,特别具有典型性,被国家版权局列为督办案件。

(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设立了由版权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版权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部署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版权局指导各市版权部门对所在地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每周一检,确保专项行动期间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查缴侵权盗版音像制品27990件、侵权盗版图书16090册(件)、盗版电子出版物3675件(个)、盗版教材教辅读物28353件(册),合计76108件。

由黑龙江省版权局牵头组织查处的有关案件获得了国家版权局奖励,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被评为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三)主要成效

一是加大网站的主动监管力度。不定期对全省纳入主动监管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进行检查,主动浏览网站内容,查找问题。在版权局网站上刊登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征集办案线索,建立了周报、月报制度,确保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联动,提升行政执法力度。各市地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各地工信、网信、公安部门及电信公司,掌握网站详细信息,对侵权行为进行严查。哈尔滨市对道外区沟沿街电子产品市场、禧龙装饰材料市场两处违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销售集中区域进行了重点查处;佳木斯市在开展主动监管中,发现个别供需类广告网站有刊登网络小说、散文情况,立即责令其自行删除;大庆市重点围绕文学、影视、音乐、游戏、软件等作品的数字版权保护,加大了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等平台的监管,共清查频道数量8个,清查栏目数量1080个,清查新闻数量87415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同期,哈尔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报案,称域名为58yes.net的网络游戏模仿网络游戏《逐鹿中原》,涉嫌侵犯权利人权益。经查,哈尔滨市刘某等涉嫌侵犯《逐鹿中原》网络游戏著作权。公安机关扣押涉案资金80余万元、涉案车辆1台、服务器87台、计算机8台、银行卡17张,三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涉案人员正在移送检察机关起诉阶段。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加大网络版权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及政务微博等媒体开展宣传。哈尔滨市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新闻出版网、哈尔滨政府网、哈尔滨政务微博等对查办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进行曝光,对违法分子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在电视台生活频道、都市资讯频道对哈尔滨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进行宣传;大庆市在主要出版物经营管理单位悬挂“打击侵权盗版、严查假冒制售商品”“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2014剑网在行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等宣传条幅进行宣传;黑河市通过报纸、电视、展览、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警示教育;双鸭山市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12318,由专人负责接听,积极收集案件线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等。各地结合本市特点,多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宣传教育,形成了有力的舆论效应,有效增强了市民的版权保护意识,确保了各项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

三、版权纠纷调解工作

为维护权利人权益,积极调解各类著作权侵权纠纷。黑龙江省版权局先后调解欧特克公司起诉黑龙江省牡丹江、绥化、鹤岗等市多家建筑设计部门涉嫌侵权行为;鉴定出版物80余种。

四、版权宣传工作

结合“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黑龙江省版权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1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并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向社会免费发放。同时,设立版权咨询电话,解答群众及各出版单位相关问题。通过参加“行风热线”、召开软件正版化新闻发布会、接受省内新闻媒体的采访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阐明打击侵权盗版的重要意义,帮助群众提高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在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销毁大会期间,向社会散发“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绿书签。

(闫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