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年鉴2015(总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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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2014年,河北省各级版权行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积极打造河北版权产业名片,不断提高版权服务意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4年,河北省各级政府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制度化、常态化管理,采取多种措施,继续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国清理整顿各种议事协调机构背景下,各级政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继续保留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机构。在推动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过程中,省长张庆伟、副省长杨汭和姜德果多次作出批示,指导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省版权局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2014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石家庄、廊坊等市版权部门与财政、采购部门联合建立了软件采购制度和安全性标准等方面的协商机制。

三是开展督导检查。2月中旬,全国“双打”办考核组对河北省2013年度工作进行了考核,除查看软件正版化工作资料外,还对省工商局、石家庄市食药监局和保定市博野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河北省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3月上旬,省版权局组织10个督导组对各设区市政府进行了全面检查。3月下旬,由国家版权局副司长王志成带队的国务院第十三检查组,对河北省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秦皇岛、廊坊市和海港区、文安县政府及部分机关,之后听取了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的反馈意见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县政府坚决落实省政府部署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就岗位责任、情况报告、台账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版权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开展整改工作。从10月下旬开始,省版权局再次组成检查组,对全省35个市县政府的105个机关、525台计算机进行了督导检查。2014年,市县政府共计完成700余次督导,检查了6800余家单位。

四是深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2014年,按照国家版权局提出的所有大型新闻出版行业企业所属二级企业务必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省版权局积极与省内3家新闻出版行业企业沟通,并多次以文件、电话、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12月份,又专门组织人员对41家二级企业的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所有企业全部达标。

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行动

全省各级版权部门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

一是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省版权局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通知》,先后制发《2014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计划》《河北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步骤、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成立了领导机构。为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联动,专门成立了以省版权局局长王景武为组长,省版权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北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开展“两法衔接”平台和案件信息公开栏目接入工作。省版权局积极与省“双打”办、省政府进行联系,在建立案件信息公开栏目及数据库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与省政府政务外网的连接,并接入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主动监管网站和检查市场。各地版权部门主动监管本地经营性网站和出版物市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行动方案。石家庄市版权局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全社会举报互联网及手机媒体等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保定市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全天候严密监控网上动态。沧州市对辖区内的较大网站建立责任人制度,签订《禁止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责任书》。唐山、秦皇岛、邢台、张家口、邯郸等市版权局分别对辖区内的环渤海新闻网、星之传媒、杂文网、红山城、邯郸之窗等网站进行了重点监管。据统计,2014年,各级版权行政及执法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6.5万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企业3.2万家(次),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14万册,查办网上侵权盗版案件38起,处理涉嫌侵权盗版违规网站30个,关闭及注销备案网站16家,列入黑名单24家,有力地打击了侵权盗版的不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

三、组织省内优秀版权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参加国际版权博览会

2014年9月中旬,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在成都举办,经过3个月的紧张筹备,省版权局成功组织了省内版权企事业单位、版权从业人员和版权行政单位参加展会。展会期间,唐山银贝壳有限公司的手机游戏《宝石大爆炸》、平山果然传媒公司古装历史题材电影《周公》等5项版权项目完成签约,总金额达1.29亿元。河北影视集团选送的《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电影)、秦皇岛市姜艳华选送的《长城万里图》(剪纸)荣获展会“金慧奖”最佳创意作品奖,河北省版权局荣获展会“金慧奖”最佳组织奖。此次组团参展收获颇丰,主要得益于:

一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早在活动筹备阶段,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党组书记李晓明,副书记、局长王景武均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副局长董毅多次进行调度,提出要求。展会期间,局长王景武和副局长董毅、陈建英不仅亲临现场指导参展工作,还邀请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参加版权项目签约仪式。秦皇岛、石家庄、唐山、保定、承德等市的有关领导积极带队参加展会,体现了地方党委、政府对版权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是资金政策支持。为鼓励省内版权企业积极走向国际,开拓市场,做大做强,省版权局积极筹措资金,为各参展单位统一解决了参展费用,解除了参展企业的后顾之忧。

三是认真做好选送工作。经过认真征集和遴选,河北影视集团、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等15家单位和个人选送的158件作品脱颖而出,内容涵盖图书、报纸、广播、电影、电视、游戏、书法、绘画、陶瓷等方面。

四、版权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2014年,各级版权部门充分利用当地的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介绍工作成果,扩大社会宣传的影响力。

一是重点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2月28日,河北电视台通过卫星频道,在《河北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了《2013年河北省顺利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新闻稿件,对外公布了全省市县两级政府机关提前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成果。3月底,省版权局借国务院检查组检查之机,邀请省内主流媒体开展跟踪报道,《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青年报》等媒体纷纷发布消息,及时跟进宣传。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周宣传。为配合国家《软件正版化在中国(2014)》专刊出版,4月下旬,省版权局起草了《河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及措施》,通过文字、数据、图片等内容全面反映了河北省近年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4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邯郸、承德、张家口、保定等市版权部门组织人员走上广场,宣传《著作权法》,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次;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以及《河北日报》、长城网等省内主要媒体连续播放、刊登版权知识公益广告,并对侵权盗版有关案件进行了报道。

三是推荐宣传了查办案件的先进单位和个人。6月9日,《国家版权局关于奖励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的决定》印发,河北省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全部获得奖励,其中:石家庄市桥西区文化体育局获得有功单位二等奖,省版权局版权处、石家庄市版权局、省通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处等7家单位分别获得有功单位三等奖;解芳、李波、任晓英等9人分别获得有功个人三等奖。

五、版权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工作

2014年,全省各地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市县政府先后组织软件正版化、版权执法等方面培训180余次,参训人员达1.6万余人次。各地通过培训教育,在提高公众版权保护意识的同时,也提高了各级版权部门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3月上旬,省版权局就省工商联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正版软件纳入协议采购目录的建议》(第155号提案)提出了会办意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说明,并及时向主办单位进行了反馈: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针对性;加强软件采购制度建设,统筹考虑正版软件购买与使用的统一性;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保持软件正版化工作日常监管的持续性。6月3日至5日,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举办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应用专题培训的通知》要求,省版权局选派人员参加了版权监管平台应用专题业务培训。8月下旬,国家版权局在成都召开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河北省版权局派出人员带领三家出版行业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9月4日至5日,省版权局组织基层版权执法人员赴长沙参加“剑网2014”版权执法专题培训班。10月中旬,由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举办的2014年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在京举行。在河北省版权局协调下,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均派人参加了会议。2014年,河北省版权局为出版社登记外国及港澳台图书出版合同117件,为社会公众登记美术、文字和音乐等作品237件。

(李冬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