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取得的成效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取得新成果
各地区、各部门按期报送了2014年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报告。各级政府机关认真开展软件正版化自查整改,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规范软件采购、安装使用和资产管理,完善长效机制。83%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所属事业单位完成软件正版化。2014年,全国共举办1141期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参训单位4.51万家(次),参训人员11.19万人次;共督查了4.34万家(次)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共采购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82.67万套,采购金额4.61亿元;采购的办公软件,国产软件套数占比72.15%。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取得新突破
2014年,全国共有4112家企业列入年度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其中3715家企业通过检查验收完成软件正版化;共举办667期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参训企业8435家(次),参训人员7.78万人次。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累计24563家企业通过检查验收完成软件正版化,累计举办2479期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参训企业5.91万家(次),参训人员17.91万人次。
在中央企业三级以上企业、大中型金融机构、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总部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的基础上,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企业、中小金融机构、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所属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很大进展。78.88%的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企业、71.56%的金融机构、75.2%的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实现软件正版化。2014年,纳入统计的5188家企业用于采购、升级和维护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经费共计27.4亿元;采购的办公软件,国产软件套数占比40.2%。
(三)软件版权保护环境得到新改善
软件著作权登记量逐年提高,2014年达到21.87万件,同比增长33.12%。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发展,2014年软件产业总值3.7万亿元,同比增长20.1%。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预装率连续8年持续提高,2013年达到98.42%。国产软件在协议供货采购中入围比例增大,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软件协议供货的入围软件品牌中,90.1%为国内品牌;入围的8个操作系统软件品牌,7个为国内品牌;国外品牌软件价格降幅明显,微软文字处理软件Office 2010标准版价格降幅超过50%。
二、具体做法
(一)国务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指示,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是给创新的火花加油,要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2014年11月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造,推进软件正版化。汪洋副总理每季度主持召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软件正版化工作,多次对软件正版化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部际联席会议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软件正版化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要求完善软件正版化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持久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切实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毕井泉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进软件正版化作为2014年打击侵权假冒重点工作。
(二)部际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推进
1.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部际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国版发[2014]6号)和《关于做好企业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版办函[2014]59号),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完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制度,初步建立了企业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制度。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微软Windows XP系统停止服务问题。国家版权局、国资委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研究编制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南,指导中央企业规范化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建成中央和省级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数据库,并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建立市县级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数据库,推动各单位责任落实到人。
2.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服务指导
财政部加强经费保障和软件采购、软件配置管理,将中央部门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经费;在《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推动各地将通用办公软件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做好正版软件政府采购工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软件协议供货入围谈判工作,推进“正版软件采购网”使用范围不断扩展,北京、山东等省(直辖市)在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联合采购的基础上实现辖区内各区县采购成果共享。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规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软件采购、资产管理工作,采取协议供货、专项采购等方式,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提供全方位软件采购服务;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软件供应商提高服务质量。
3.积极研究部署,加大推进力度
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2014]11号),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国家版权局、国资委共同研究推进地方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措施。银监会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应用安全可控信息技术加强银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4]39号)、《银行业应用安全可控信息技术推进指南(2014—2015年度)》(银监办发[2014]317号),对操作系统软件、文字处理软件等进一步明确安全可控要求及可量化应用任务;探索建立银行业软件联合采购工作机制。证监会深入开展证券期货业经营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调查,利用技术手段优化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平台,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和数据填报准确性。保监会坚持“统一管理、集中建设”原则,将软件正版化工作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利用桌面运维管理软件等技术手段,加强软件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全国工商联制定《2014年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推进10家示范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将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省级工商联会员组织工作年度考评、会员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的重要指标。
4.强化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部际联席会议2014年开展了两次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第一次组织了15个检查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第二次组织了12个检查组,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24家中央和国家机关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第一次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采取了“回头看”。两次共抽查494家政府机关、3044台计算机的软件安装情况。审计署对32家中央部门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审计报告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国家版权局、国资委联合组织了4个督查组,对12家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国家版权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对各自监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检查。
5.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国家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查处了一批软件侵权盗版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明察、暗访、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检查计算机生产厂商、计算机销售门店以及政府机关落实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情况;研究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督促软件厂商解决软件兼容等问题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反垄断执法,加大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等重大案件查处力度,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广泛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共同举办了两期大型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各中央和国家机关、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部门参加了培训。国家版权局、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全国工商联分别针对各自监管企业开展了软件正版化培训,国家版权局指导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开展了勘察设计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过会议、网站等方式积极宣传软件正版化相关政策法规和软件正版化取得的成效。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编发简报,出版《软件正版化在中国》专刊,利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出版报》等权威媒体报道,以国家版权局官方微博、微信推送消息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
7.加强国际交流,维护国家形象
财政部就美方高度关注的《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通过多次与美方磋商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中欧知识产权对话、亚太经合组织等多双边交流机制,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海外交流活动中积极宣传中国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并积极应对外方有关议题,及时回应外方关切。
(三)各地区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
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江西、陕西、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软件正版化工作。山西、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宁夏等省(自治区)调整充实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增加成员单位数量,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山东印发《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4]174号),天津、上海、江西、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发《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湖南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157号),西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机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电[2014]498号),宁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44号),进一步部署软件正版化工作。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陕西、青海等省(直辖市)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辽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辽版权联字[2014]1号),吉林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及资产管理等项工作的通知》(吉权联[2014]10号),陕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4]97号),加强软件采购、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3.加强考核监管,推进责任落实
北京制定《北京市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评分表》,对各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评分。上海市级政府机关和区(县)主要负责人签署《上海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书》。辽宁建立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体系,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2015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甘肃将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中“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分值由原来的6分增加到12分。新疆制定《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及考核标准》,对自治区各地(州、市)、各厅(局)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与相应主管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挂钩;奖励补贴与版权执法并重,对80家企业下发了软件正版化整改通知,兑现奖补资金110万元。安徽采用建立企业软件正版化信息数据库、版权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联合督查、将软件正版化纳入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指标等方式,推进150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广东通过加强服务、督促指导等方式推进列入2014年重点督办的165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山东查处软件侵权案件153起。江苏、山东联合查处的“建工之家”网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安徽查处的“999宝藏网”侵犯软件著作权案,湖南查处的谭某某等涉嫌通过网络销售盗版软件案,被选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开展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十大案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督查了4.29万家(次)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4.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正版意识
北京设计制作了软件正版化宣传海报和标贴,在各级机关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在机关所有计算机明显位置粘贴宣传标贴,时刻提醒使用正版软件。上海开展“2014诚信IT,正版领军城市”活动,倡导全社会“拒绝盗版、使用正版”,引导企业创建版权示范单位。黑龙江省版权局牵头举办了16期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对省直属和各市(地)1500多家机关共计5000多人进行了“地毯式”培训,要求各单位建立“三个制度一本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新闻发布会、“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集中宣传,利用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软件正版化成果宣传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举办1139期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参训单位4.48万家(次),参训人数11.15万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单位领导甚至还不了解此项工作,没有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些单位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部门工作不主动,不及时汇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影响软件正版化工作整体推进。
(二)软件使用不规范
一些单位未建立软件安装和卸载审核机制,软件安装使用监管不严。有的单位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后,擅自改装盗版操作系统。有的单位超授权使用办公软件。还有的单位为应付检查突击安装正版软件。
(三)长效机制不健全
一些单位制定的软件正版化相关制度,内容不全面,要求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单位基础工作不扎实,未建立软件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基本上是“稻草人”,“重购轻管”现象较为严重。
(四)专业知识不扎实
一些单位不了解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政策措施,不熟悉软件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掌握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法,存在“不知、不懂、不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