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年鉴2015(总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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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剑网行动十周年

“剑网行动”十年综述

2005年至2014年,国家版权局连续十年会同公安部、工信部、网信办等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十年来,各级版权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执法机制不断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强化,执法领域不断拓展,执法效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树立了版权执法监管的权威,得到了广大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评价,经受住了国际社会对我“入世”及其后过渡期的严峻考验。

一、坚持查办案件,不断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力度

十年来,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相继开展了盗版音像制品专项整治、软件预装专项整治、图书馆盗版专项治理、违规光盘复制企业专项整治、高校盗版盗印教材治理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版权执法监管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至2013年,全国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47万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656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4.39亿件。特别是连续十年开展的“剑网行动”,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查办案件4681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676个,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1178台,罚款人民币113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88件,相继查处了百度文库侵权案、360侵权案、亚马逊销售盗版图书案、快播和百度播放器侵权案、一点资讯侵权案、射手网字幕组侵权案、天线视频网侵权案、一听音乐网侵权案、番茄花园网侵权案、思路网侵权案等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得到国内外权利人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评价。

二、坚持服务大局,不断提升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地位

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和改革大局,特别是中央关于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断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国际形象提供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有力保障。

一是抓好奥运会、世博会等重大节点的专项保护工作。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建立了奥运反盗版工作组,实施全国范围的快速反应,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国际奥委会的高度赞誉;2010年世博会期间,积极应对世博会会歌、中国馆场馆设计等热点问题,开展世博会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依法处理了“碟中碟”盗版案等有国际影响的大案。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2010年,国务院部署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国家版权局在专项行动中承担着打击侵权盗版和推进软件正版化两项重要任务,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绩。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立案查处3381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79起,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清理出版物市场、加强印刷复制发行监管等专项工作成效明显,保持严打态势。

三、坚持制度保障,不断完善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推动网络版权执法监管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明确了信息网络传播权,2005年颁布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重点规范了网络服务运营商的版权行政责任,2006年颁布了文化领域第一个互联网的行政法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年推动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互联网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2015年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从规范网络秩序来看,网络版权法律法规建设是走在前面的,这为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进一步健全版权执法监管工作体系。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提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版权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构建以版权管理部门为基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为骨干的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新机制。

三是多部门分工合作、互相配合、联合行动的执法机制日趋成熟。积极加强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扫黄打非、通信管理、互联网信息管理、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协作,推动版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逐步形成了以版权部门为平台,多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格局。

四是推动全社会共同治理新机制。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全国举报和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基金,成立了反盗版举报中心,设立了全国统一的12390举报电话,奖励举报、查处侵权盗版工作全面展开。加强与国际唱片业协会、美国电影协会、美国商业软件联盟等国外权利人组织的合作,构建打击跨国侵权盗版行为的信息沟通机制。

五是推动建立区域联防协作机制。与香港海关签署《保护版权及打击盗版光碟合作互助安排》《打击网络盗版合作互助安排》;与台湾地区智慧财产部门就《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后续工作启动版权协助机制;推动苏、浙、沪等地区建立长三角版权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广东建立粤港澳知识产权案件协作处理机制,增强了区域版权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创新管理,不断推动网络版权保护取得新成效

国家版权局积极开展网站版权重点监管工作。2009年,针对视频网站侵权盗版高发的态势,国家版权局创新工作理念,启动了网站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剑网行动”期间,各地版权部门实施重点监管的网站达到3029家,其中国家版权局直接监管了包括百度、优酷、土豆、爱奇艺、腾讯、搜狐、新浪、迅雷等20家具有全国影响的重点视频网站。各级版权部门一方面对重点网站的影视作品传播情况进行主动检查,并启动了对重点影视作品的版权预警保护;另一方面,切实帮助网站建立完善版权管理制度,推动加强网络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版权部门重点监管的网站传播的影视作品占到全国网站传播影视作品总量的95%左右,彻底改变了视频网站版权混乱的局面,大幅提高了视频网站的正版率,版权资源使用有序的局面已经形成。

五、坚持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版权执法业务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国家版权局连续9年开展基层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共举办近30期实务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共计有近3000人次的基层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许多省的版权部门也坚持每年举办类似的培训,提升了各级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制定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细则(试行)》,对全国版权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和数据报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办案人员准确适用法律,规范制作文书,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奖励表彰工作。2006年以来,国家版权局共对1234家有功单位和1067名有功个人进行了奖励,提高了各级版权执法单位的积极性。

四是注重版权执法宣传。各级版权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公益宣传片、演唱会、微信、微博等多种传播形式,宣传版权知识,剖析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