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初步概括
《决议》在总结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和教训,正确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逐步初步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并初步概括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要点。
1.我国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任务
1956年党的八大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任务做出了正确判断,但是后来毛泽东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本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道路的矛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并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导致严重的“左”的错误,而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竟然提出了反对所谓“唯生产力论”这样一种根本违反历史唯物主义的荒谬观点。 《决议》在继承党的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任务的正确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的发展,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我们过去所犯的错误,归根到底,就是没有坚定不移地实现这个战略转移。今后,除了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那时仍然必须进行为战争所需要和容许的经济建设),决不能再离开这个重点。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党干部特别是经济部门的干部要努力学习经济理论、经济工作和科学技术。
同时,针对长期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 《决议》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对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在政治上、经济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和进行有效的斗争。必须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内部大量存在的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各种社会矛盾,采取不同于阶级斗争的方法来正确地加以解决,否则也会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2.经济建设和生产关系变革要求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始终遵循客观发展规律,这是党多年来进行经济建设的重要结论。我们过去在经济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的主要表现,就是离开了我国国情,超越了实际的可能性,忽视了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的经济效果和各项经济计划、经济政策、经济措施的科学论证,从而造成大量的浪费和损失。在谈到如何更好地从事经济工作时,邓小平提道: “我们需要的是鼓实劲,不是鼓虚劲。就是说,我们的工作要扎实,效果要实实在在。所谓鼓实劲,不鼓虚劲,拿科学的语言来说,就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经济工作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不能弄虚作假,不能空喊口号,要有一套科学的办法。”(63)《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量力而行,积极奋斗,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们必须采取科学态度,深入了解和分析情况,认真听取各方面干部、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努力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努力做到各经济部门按比例地协调发展。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这个基本事实,同时又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建设已经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以及国际经济技术交流的扩大等国内国际的有利条件,并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既反对急于求成,也反对消极情绪。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因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不顾生产力发展的层次性和落后性,过分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结构,导致了生产力的极大破坏,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决议》对生产关系变革和经济运行方式进行了初步论述。 《决议》指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必须实行适合于各种经济成分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
3.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确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它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符合中国具体国情,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特色,但是由于“左”的错误的影响,我国政治制度逐渐出现严重僵化和畸形发展,从而成为“文化大革命”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决议》在总结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要点时指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建国以来没有重视这一任务,成了“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是一个沉痛教训。要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一是必须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各级国家机关的建设,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成为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特别要着重努力发展各城乡企业中劳动群众对于企业事务的民主管理。二是必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使之成为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使社会主义法制成为维护人民权利,保障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制裁犯罪行为,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的强大武器。 《决议》还指出,决不能让类似“文化大革命”的混乱局面在任何范围内重演, “对于党和国家肌体中确实存在的某些阴暗面,当然需要作出恰当的估计并运用符合宪法、法律和党章的正确措施加以解决,但决不应该采取‘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方法”(64)。 《决议》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的强调,是破除现行制度的某些弊端,增进人民对党的信任,凸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开展的重要政治保障。
4.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它能够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全面发挥。1980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谈到要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时指出: “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65)
《决议》指出,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并提出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的途径:一是要坚决扫除长期存在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登峰造极的那种轻视教育科学文化和歧视知识分子的完全错误的观念,努力提高教育科学文化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肯定知识分子同工人、农民一样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没有文化和知识分子是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的。二是要在全党大大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对中外历史和现状的研究,对各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三是要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和青年,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抵制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克服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发扬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为现代化建设贡献一切的艰苦创业精神。
5.建设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
《决议》根据“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和党的现状,提出必须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一定要树立党必须由在群众斗争中产生的德才兼备的领袖们实行集体领导的马克思主义观点,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一定要维护党的领袖人物的威信,同时保证他们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谦虚谨慎,和群众同甘共苦,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必须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克服离开党的正确原则的各种错误思想,根除派性,反对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纠正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必须整顿党的组织,纯洁党的队伍,清除那些欺压人民的腐化变质分子。党在对国家事务和各项经济、文化、社会工作的领导中,必须正确处理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从各方面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权,保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等群众组织主动负责地进行工作。党要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在国家事务的重大问题上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认真协商,尊重他们和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党的各级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除了上述之外, 《决议》还从民族、国防、外交等方面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要点进行了概况,强调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他们的宗教信仰;在战争危险依然存在的国际条件下,必须加强现代化的国防建设;继续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等等。可以说, 《决议》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国防和党的建设等多个方面,较为系统地论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 《决议》中的诸多新论述,都在后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完善中得到深化和发展。
综上所述, 《决议》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站在时代高度,全面回顾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科学评价了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系统概括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要点,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它不仅统一了人们的思想和认识,起到了“像一九四五年那次历史决议所起的作用”(66),而且指引了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1)《邓小平文选》,2版,第1卷,283页。
(2)《毛泽东年谱》,第5卷,597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3)《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174页。
(4)黄克诚: 《关于对毛主席评价和对毛泽东思想的态度问题》,载《人民日报》,1981 0411。
(5)参见张素华、边彦军、吴晓梅: 《说不尽的毛泽东:百位名人学者访谈录》,17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
(6)参见成龙: 《否定背离,还是继承发展:海外邓小平理论与毛泽东思想关系研究述评》,载《中共党史研究》,2004 (3)。
(7)《胡乔木传》编写组编: 《胡乔木谈中共党史》,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8)《邓小平关于正确评价毛泽东和起草历史问题决议的谈话选载》,载《党的文献》,2011 (3)。
(9)《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279页。
(10)《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386页。
(11)(12)《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292页。
(13)同上书,294页。
(14)《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294页。
(15)同上书,292页。
(16)同上书,294页。
(17)程中原:《在历史的转折关头(四):第二个历史决议的产生》,载《党史文汇》,2008 (12)。
(18)《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149页。
(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上,69~70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
(20)参见程中原: 《在历史的转折关头(四):第二个历史决议的产生》,载《党史文汇》,2008 (12)。
(21)(22)谢春涛: 《关于建国以来历史决议的起草:龚育之访谈录》,载《百年潮》,2001 (6)。
(23)参见陈群、孙东升: 《陈云与第二个历史决议的起草》,载《党的文献》,2001 (5)。
(24)《胡乔木谈中共党史》,44、44~45页。
(25)《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35页。
(26)《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36页。
(27)《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38页。
(28)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上,419页,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29)《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48~149页。
(30)同上书,151页。
(31)《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51~152页。
(32)同上书,152页。
(33)《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55页。
(34)同上书,129页。
(35)同上书,132页。
(36)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正确看待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不能否定”的重要论述》,载《人民日报》,20131108。
(37)《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298页。
(38)《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56页。
(39)《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148~149页。
(40)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3 1227。
(41)《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173页
(42)《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438页。
(43)《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172页。
(44)(45)习近平: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3 1227。
(46)(47)《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56页。
(48)《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49页。
(49)同上书,142页。
(50)同上书,147页。
(51)《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171页。
(52)《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171页。
(53)同上书,366、298页。
(54)同上书,334页。
(55)《邓小平关于正确评价毛泽东和起草历史问题决议的谈话选载》,载《党的文献》,2011 (3)。
(56)《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56~157页。
(57)同上书,158页。
(58)参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61页。
(59)《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62页。
(60)《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63、164页。
(61)同上书,165页。
(62)《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65、166页。
(63)《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196页。
(64)《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144页。
(65)《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367页。
(66)《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3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