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史·第二卷·1949-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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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新中国社会性质和特征的判断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进入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3卷,1060页。)中国共产党全面实施新民主主义的建国纲领,探索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设方略,丰富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

1.对新中国社会形态的最初构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导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过程中,提出了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的原理。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的理论体系,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所要回答的是,民主革命胜利后的中国,到底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和国家,是像俄国十月革命那样,革命胜利后直接搞社会主义,还是按照新民主主义理论,先搞新民主主义?这些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必须回答和解决的新问题,也成为毛泽东思想进一步发展的重要课题。

面对这些新问题,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就开始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基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独立自主地探索新中国的道路和前途,解决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向何处去”这一时代问题。

为了使党和政府的工作稳步前进,1950年6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71页。)1951年5月,刘少奇在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十年以后,新中国的面貌就要改变一下。我们不但有庞大的农业,而且还有不少工业。那时我们就做到了自给自足,使中国变成一个比现在富足的国家。到那时我们的国家才可以考虑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现在还不能提这个问题。现在就有人讲社会主义,我说这是讲早了,至少是早讲了十年。当然,作为理论和理想,我们做宣传工作还要讲,而作为实践的问题,十年建设之内社会主义是讲不到的。十年以后建设得很好,那时我们看情况,就可以提一提这个问题:社会主义什么时候搞呀?但是还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答复这个问题。十年以后可能采取某一些相当的社会主义步骤;也可能那时还不能采取这种步骤,还要再等几年。”(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182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诚然,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应具有相对稳定性,需要经历一段较长时期。

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过程和特殊道路。关于如何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1952年以前,中共中央设想:中国是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民主革命胜利以后,它不能像苏联、东欧那样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而是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以发展经济,采取切实的步骤,集中力量实现国家工业化,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由此可见,中共中央的认识非常明确,在生产力十分落后、经济基础非常薄弱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可能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必须把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作为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途径。历史发展表明,从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到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的。在这个历史阶段,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党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取得的胜利是辉煌的。

2.新中国的社会性质和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的基本性质是什么?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3卷,3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列宁发展了马克思的过渡时期理论,认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既有资本主义的也有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和因素”(注:《列宁选集》,3版,第3卷,5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主义的长期统治,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在中国没有得到独立发展,因此,中国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有很大区别。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提出中国的民主革命在全国胜利后到社会主义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

早在20世纪40年代初,毛泽东就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以完结其第一阶段。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2卷,672页。)。第一阶段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革命所采取的过渡国家形式。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任务,是稳步地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共同纲领》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毛泽东提出要先建立起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些提法,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新中国成立后社会性质的科学认识。

正确认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是制定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础。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介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性质的社会。这是“一个过渡性质的阶段,一定要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阶段发展”(注:《周恩来选集》,上卷,3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的社会。不管这个阶段要经历多长的时间,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最终前途是过渡到社会主义。从总体上看,新民主主义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阶级构成等方面具有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同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又有资本主义的因素。在经济上,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政治上,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在文化上,要发展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在阶级构成上,主要表现为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一是工人阶级,二是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三是民族资产阶级。因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具有两重性: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主要矛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族人民与国民党残余势力之间的矛盾,主要任务是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只有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从而使中国社会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3.新中国的经济构成和基本经济政策

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国民党政府留下的百孔千疮、民生凋敝的烂摊子,实行什么样的经济政策、建立什么样的经济秩序,成为中国共产党面临的重要课题。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和“三大经济纲领”的指导下,抓住经济建设中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继续并完成了消灭帝国主义经济、封建主义经济和官僚资本主义经济的任务。

1949年11月29日,毛泽东主持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并讲话,首次提出关于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总体设想:三年五年恢复,十年八年发展,过三关以后就好办了。第一关战争,第二关土改,到社会主义这是第三关,就好了。1950年2月,中财委召开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会议决定节约支出,整顿收入,统一管理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以实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物资供求平衡和金融物价稳定。在1950年4月召开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指出,以前集中力量搞财政是对的,以后要转到工商业方面。针对私营经济感到无合法地位,公营经济中也有不得其所的情况,毛泽东提出要在经济范围、原料、市场价格、周转资金等方面,将私营经济看成国家五种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经济的根本出路是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经济形态,变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在1951年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把“过三关”设想概括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并被会议确定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构想。按照“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这一思路,刘少奇指出:“要建设就要有计划。我们的建设不是资本主义的建设,而是要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要建设就要搞钱,搞投资,要把资金节省下来,购买机器。还要有全国的统计。经济上的公私关系要调整,要使国家控制很多的原料。总之,有很多经济上的准备工作。”(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179~180页。)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来看,新民主主义经济是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的多种所有制。新民主主义经济主要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五种经济成分组成。在这五种经济成分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所以,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五种经济成分中,主要的经济成分实际上只有三种:一种是社会主义经济,另一种是个体经济,还有一种是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国营经济处于领导地位,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在统筹兼顾的方针下,逐步地消灭经济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合理地调整现有工商业,切实而妥善地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71页。)经过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