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的体系与类型[1]
伦理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又是一门万古常新的、有着广阔前途的科学。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道德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重大作用。没有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精神文明的建设,正如同没有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建设一样,是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有着内在的、有机的联系,它们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同时又相互促进。物质文明的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的建设不但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保证它的正确方向。忽视或否认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不但会使我们失去正确的方向,甚至会使我们走上邪路。对于这一点,我们应该有明确的认识。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培养集体主义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人的生活意义和目的是什么?应该把自己培养、锻炼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对于这些问题,许多人都在进行认真的思考。同时,怎样才能使我们社会上人与人的关系更加和谐、健康地向上发展?怎样才能迅速地培养出更多的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共产主义新人?怎样才能迅速地改变十年内乱所造成的后果,建立起一个蓬勃向上、朝气奋发、积极创新、关心集体的新的美好的社会风尚?总之,提高人们的道德品质,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福利的增长,必将愈来愈重要和迫切。正是由于这种原因,伦理学这门关于道德的科学,在今天更吸引着社会各个方面的特别注意。可以肯定,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伦理学将成为社会科学中的一门十分重要的学科,并将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而日益发展。
学习和掌握一门学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初学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为了掌握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及其主要内容,有必要熟悉和了解伦理学的体系结构,正如为了深入到大厦里面,探明其中的奥秘,就必须先了解整个大厦的设计蓝图一样。从历史上来看,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思想家那里,他们的伦理思想体系和结构往往有很大的不同。一方面,这是由于不同的思想家总是要根据自己理论的内容来形成相应的体系结构;另一方面,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深入,人们对于社会的道德现象或道德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从而形成了体系结构的不断演变的过程。为了使读者更好地掌握伦理学的体系结构,我们首先对历史上的伦理学的体系结构作一简略的考察,然后再进一步说明本书的体系结构的特点。
在中国,由于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伦理学总是同世界观、认识论、政治观等紧密结合、融为一体,因此,未能形成独立的伦理学学科。当然,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中国先秦时期的儒家的著作《论语》、《孟子》等书和秦汉之际的《大学》、《中庸》,都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伦理学著述。宋明以后所说的“义理之学”,也可以说就是研究道德的伦理学科。从传统的中国伦理学著述来看,它们大都是把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和有关道德的理论论证(如关于人性善恶、义利关系、物质生活条件和道德的相互制约、道德评价的标准和根据等)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理论和规范相统一的伦理学体系。它们一方面强调理论的重要性,并使伦理学的理论不断完善和精密;另一方面,又极其重视教育和修养,强调践履和笃行,强调改造人的思想品质的重要性,从而使中国的伦理学著述带有中华民族的独具的特色。在古希腊,从公元前四世纪的亚里士多德起,就开始对人类既有的知识进行科学分类。他对当时的许多道德现象进行整理、分析,研究了道德的本质、道德准则和道德行为,探讨了人的品质的形成规律,从而分出了伦理学这样一门学科。他死后出现了三本记载他的伦理思想的著作。一本叫《尼各马可伦理学》,据说是他的儿子尼各马可根据他的思想、讲话整理而成的。一本叫《欧德米亚伦理学》,据说是由他的学生欧德米亚整理的。另外,还有一本叫《大伦理学》,被认为是以上两本书的提要。从此以后,在西方,伦理学就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亚里士多德之后的斯多葛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都把哲学分为三个部分,即物理学、逻辑学和伦理学(他们所说的物理学和我们今天所说的物理学不同,主要是关于宇宙的起源、发生和变化的理论,又被称为自然哲学)。伊壁鸠鲁学派认为,在哲学的三个部分中,伦理学是最终的目的,具有最重要的意义。他们说,逻辑学和物理学对于伦理学的关系,就如同医药、卫生对于健康的关系一样,前两者只是手段,最后一个才是目的。斯多葛学派则认为,整个哲学就好比一个果树园,逻辑学是这个果树园的围墙,物理学是园中的果树,只有伦理学才是这些果树上所结的果子。他们又认为,哲学好比一个蛋,逻辑学是蛋壳,物理学是蛋清,只有伦理学才是居于这个蛋中心的蛋黄。在古希腊,伦理学不但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而且简直成了哲学的核心。
西方伦理学的体系结构,经过了长时期的发展,大体上形成了四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有规范的伦理学。自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不少传统的思想家总是把伦理学当做一门规范科学。他们认为,伦理学既然是研究善恶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对善恶的研究,向人们指出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范,履行什么样的义务。
第二,有些伦理学家在强调规范的同时,更强调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实际应用。由于他们特别注意人们道德品质的培养,片面地反对理论的研究,从而把伦理学变成为一种所谓道德教育的应用学科。这种体系认为,抽象的、纯理论的哲学探讨将会把伦理学引入歧途。正是由于这种原因,一些伦理学家强调,伦理学或者可以被定义为一门行为科学,或者可以被定义为一门研究人的行为品质的科学。
第三,有所谓理论的伦理学,或者被称为纯粹理论的伦理学。一些伦理学家认为伦理学就是道德哲学,是对于道德问题的哲学思考。他们极力反对把伦理学看做一门规范科学或实用科学,强调伦理学只能从理论上探讨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强调要对善、恶进行纯哲学的思辨,认为一涉及具体行为规范和准则,就会失去伦理学作为道德哲学的意义和尊严。
第四,还有所谓分析的伦理学,这是20世纪以来在英美颇为流行的元伦理学。这种新的伦理学体系,既不强调以经验的或历史的方法研究伦理学,也不注意这种经验的或历史的、叙述的理论概括,只主张对道德现象的纯客观的描述。当然,它也不把伦理学看做一种规范科学,不把伦理学看做一门教人们应当怎样或不应当怎样的科学。这种体系的突出特点,在于它试图从逻辑学的方面,即从语义学的方面,对道德概念进行分析,从而使伦理学成为一种空洞的、无内容的对道德概念和判断进行分析的学科。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建立是人类伦理思想史上的一次从未有过的巨大变革。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代表着无产阶级的利益,吸收和改造了以往人类历史上的一切道德遗产,从而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体系结构。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伦理学是一门科学,是研究道德的起源、本质、发展、变化及其社会作用的科学。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强调伦理学应该而且必须是一门理论科学,是一门探讨道德的规律性的科学。离开了对规律性的研究,离开了对道德现象的科学抽象,也就不可能形成和建立科学的伦理学体系。当然,应该指出,伦理学所研究的规律,是从人们的道德现象中总结和概括出来的,是与道德现象的实际密切相联系的。伦理学是一门理论科学,它的使命就是以科学的形态再现道德,以理论思维的形式概括道德现象的各个方面,并对这些现象进行规律性的研究,找出其中固有的、隐藏在现象内部的规律性。
同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伦理学绝不能排斥或轻视对道德规范的研究。伦理学以道德作为自己研究的唯一客体,而道德本身,就其最一般的意义来说,总是被理解为调整人和人之间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对一个社会或一个阶级来说,它的根本的道德原则、基本的道德范畴、人们的公共生活准则以及人和人关系中某些特殊方面的要求,构成了一个社会或一个阶级的道德规范体系。离开了对规范体系的研究,就不可能有科学的伦理学。因此,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始终把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看做整个伦理学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伦理学作为一门特殊的科学,它必然要诉诸道德规范,对人们进行“道德说教”,使人们认识到哪些是应当做的,哪些是不应当做的。但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绝不把伦理学归结为一门规范科学,更不能把伦理学仅仅看成是一种道德戒律的汇编,当做一种教训人们应当怎样或不应当怎样的语录、箴言和教谕。同以往的伦理学相比,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对于规范体系的阐述,有两个最重要的特点。首先,它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它对于规范体系的阐述是从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人和人的实际关系中概括出来的,因而,它既是辩证的,又是唯物的。其次,它不只是指明在人和人之间应当实行一些什么样的原则和规范,不只是教人们应当如何,而是给这种“应当”以理论上的说明,指出隐藏在这种应当背后的客观必然性,从而使这种原则规范不仅能成为人们的一种认识,而且一定能成为人们的一种坚定信念。由此可见,能否把规范和理论密切地结合起来,使二者有机地统一,从而达到浑然一体的程度,是伦理学这门学科的特殊要求。这个任务是困难的,但又是伦理学著作所必须解决的。
伦理学不但是一门理论科学,是一门以规范为其主要内容的科学,而且它又是关于人们的品质、行为和修养的科学,是一门有关人的道德行为的科学。伦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用我国古代的话来说,它是一门知行统一的科学。不论伦理学家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必定是依据一定阶级或阶层的要求来陶冶人们的品性,改变人们的气质,培养一定阶级或阶层所需要的德行。作为道德科学的伦理学之所以特别强调实践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整个伦理学的理论、原则、规范,都必须从人和人的道德关系中、从人们的社会实践中总结出来,并用来指导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改善社会的道德风尚;同时,一切伦理学的理论、原则和规范,又都必须受到社会实践的检验。其二是说,伦理学中所阐述的理论、原则和规范,必须被人们付诸实践,得到人们的身体力行。一个人是否掌握了伦理学这门科学,主要不是看他是否能熟记、背诵作为知识形态的理论内容,而是要看他是否能按照这些原则规范去行动。现在有些学者主张,在伦理学中不应涉及道德教育、道德修养、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等内容。他们认为,在伦理学之外,应当建立一门道德学来专门研究道德教育、道德修养以及职业道德等问题。这种意见是值得商榷的。当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应该深入研究关于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等问题,以便在有条件的时候,逐步建立并发展为不同方面的应用伦理学。应当承认,在今后的不断发展中,伦理学这门学科将会产生和形成更多的分支学科。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否认这些问题是伦理学必须要进行研究的。我们认为,不论伦理学将产生多少分支学科,对道德修养、道德教育、道德行为等的研究,应当是伦理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一门新型的无产阶级的道德科学,除了在理论方面要对旧的伦理学进行根本改造以外,对于以往的伦理学的体系结构也必然要进行彻底的改造。它既要批判地继承传统伦理学的合理因素,又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改造旧的传统伦理学,建立起新的伦理学的体系结构。总的来说,以道德作为自己研究对象的伦理学,根据道德现象的构成,必须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部分是关于道德的基本理论,一部分是关于道德的规范体系,一部分是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培养。
首先,所谓道德的基本理论是指有关道德的本质,道德与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关系,道德的历史类型、发展规律及其社会作用等。这些基本问题贯串在整个伦理学体系的各个部分,起着指导的作用。
其次,规范体系包括道德的基本原则、各种规范以及调节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某些特殊方面的要求。这是伦理学的重要内容。原则对行为有着总的指导意义,规范则是在原则的指导下,根据原则的总要求而形成的行为准则。原则和规范有实质上的一致性。有时候人们把总的指导原则称为基本原则,而把一般规范称为在基本原则指导下的一般原则,用法虽然不同,但意义还是清楚的。
最后,关于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培养,诸如人生目的、道德理想、行为品质、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道德评价等,都是伦理学所应该特别关心的问题。
伦理学体系结构不但应包括上述三个部分,而且这三者还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作为一本教材,本书力求按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从分析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入手,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把有关道德的基本原理、道德原则规范体系和道德品质培养三个部分,依次加以论述,同时,又使这三个部分彼此联系,形成目前这样的一个框架。
应该指出,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改造旧的传统伦理学,建立新的伦理学的体系结构,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上面所说的体系结构只能说是一种尝试。它是根据这门学科内部的本质联系,为了便于读者更好地掌握这门学科而形成的,因此,它也存在着许多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伦理学作为大专院校的一门课程,究竟应当从何入手,如何使伦理学的原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体系能够更好地同现实的道德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如何使问题在确定的意义上讨论又避免从抽象的定义入手,如何在加强理论深度的同时又能通俗易懂、引起读者的广泛兴趣等,这些问题还需要在教学实践中来解决。
注释
[1]本文是《伦理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的前言,题目为本书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