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互联网金融:功能耦合性分析
1.互联网金融可以进一步优化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
金融学意义上的“资源配置”是指资金的供给方通过适当的机制将资金的使用权让渡给资金需求方的过程。这种资源配置过程通常分为两类:一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过程,主要由商业银行作为中介来完成;二是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以市场为平台直接进行交易的过程,这个市场平台主要是资本市场。我们约定俗成地把前者称为“间接融资”,把后者称为“直接融资”。
在这两种融资形式中,间接融资的基础风险是信用风险,直接融资的基础风险是透明度。传统上,在间接融资中,信用风险评估的主要测度除信用记录和信誉等级外,更多地侧重于现金流、利润等财务指标和资产(含不动产)规模等指标,缓释信用风险的机制大多都是抵押、质押和担保。在直接融资中,透明度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及时、完整。这两种融资模式对风险的定义在自身逻辑范围内没有问题,但前者(即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定义多少有点“富人好信用,穷人差信用”的逻辑;后者则把信用的履约置于法律和道德两重约束下的“自觉之中”。实际上,个人或企业信用的优劣,是否存在履约风险,通常在实际交易行为中更能体现出来。持续的、高频的、以信用为担保的交易,更能真正地、动态地反映交易主体的信用和履约能力。互联网与生俱来的信息流整合功能,创造了云数据时代,它显然区别于以抽样统计为基础的小数据时代。互联网通过对云数据的处理,使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抽样所无法描述的细节信息。显然,现在的计算机完全具备了这样的大计算能力。
在互联网所创造的云数据时代,首先是如何获取数据,其次是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为数据的获得创造了天然的平台,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经济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或许在这个时代,仅仅云数据的处理就可能形成新的金融中介,个人或企业的信用信息无一不体现在其中。这些云数据中所体现出的信用信息,其实比传统的信用识别标志要准确得多。所以,互联网在当前主流金融最关心的信用风险识别技术上,显然更进了一步,使金融识别风险的能力更具时效性、准确性,从而完善了金融识别风险的能力。
既然互联网可以更有效地识别信用风险,又解决了经济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那么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金融显然更有利于金融的资源配置(即融资)功能的实现。
2.互联网金融可以进一步改善当前的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支付体系,更便捷地提供支付清算服务,使金融的支付清算功能效率大幅提升
在不同的金融结构中,支付清算体系的构建有较大差异。在大多数国家,商业银行承担着社会经济活动中支付清算的功能,在中国尤其如此。中国的商业银行构建了形式多样的基于实体经济交易和少量金融交易的支付清算系统,在全社会支付清算功能中居于绝对主导地位。
就占主导地位的银行支付清算系统而言,由于它更多地吸收和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致使支付清算的技术手段和工具不断创新、效率有较大提高,这实际上就是互联网的巨大作用。这说明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金融,在克服了时空约束的基础上,加快了资金的流动速度,克服了支付清算资金的“存量化”,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交易双方特别是资金接受方的利益。
除了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技术改进或创新支付工具和支付体系,从而大大提升银行体系的支付效率外,以互联网为平台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的第三方支付及支付工具是真正意义上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元素之一,也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形态。这种具有互联网金融“基因”的支付工具和支付体系,开始具有“脱媒”的某些特征。它与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技术所创新或改进的支付工具和支付体系相比,貌似一样或相近,实则有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来自于“基因”的不同,不可将两者混为一谈。
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支付工具和支付体系,或许由于“脱媒”和高技术的特性,其灵活、便捷、快速、高效的特点是传统金融支付工具和支付体系所难以达到的。显然,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支付工具和支付体系,既是现有金融包括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和支付体系的重要竞争者,也是现有社会支付系统进一步升级的推动者。
3.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完善了“财富管理(风险配置)”的功能
互联网金融对于金融“财富管理(风险配置)”功能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向下延伸客户群链条,进一步丰富财富管理的功能;二是提供成本低廉、快捷便利的基于财富管理的金融产品营销网络;三是推动余额资金的财富化,有效地扩大了财富管理需求者的规模。在诸多金融功能的实现过程中,财富管理的需求具有较大的隐性特点,格式化或标准化产品及服务对个性化的财富管理影响甚微,因为对个性化的财富管理者来说,对“人”的认同远高于对“平台”的认同。
在目前的金融状态下,互联网金融平台对潜在的非个性化的财富管理需求者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其基本表现形式是,在基于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下,追求余额资金的财富化。“余额宝”是一个有价值的案例。“余额宝”类型的、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财富管理工具最大的贡献在于,突破了商业银行余额资金储蓄化的传统,实现了余额资金的财富化。在这里,客户的余额资金不再是无任何收益的闲置资金,也不是低利率的储蓄产品。这一功能的突破,极大地延伸了财富管理的客户端,并对商业银行固有的储蓄产品特别是活期储蓄产品带来了重大挑战,进而在客观上推动了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竞争和转型。所以,互联网金融在“财富管理”功能的拓展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4.互联网金融对于改善金融“提供价格信息”的功能有积极影响,从而使价格信息更丰富、更及时、更准确
一般认为,金融提供的价格信息包含两类:一是资金价格,即利率;二是资产价格,通常由股票价格及其指数来表示。前者主要由货币市场和银行体系提供,后者则由资本市场动态即时发布。互联网平台的引入,提高了动员资金的能力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了资金流转速度,促进了互联网金融与现行主流金融特别是商业银行的竞争,将使利率这一资金价格更及时、准确地反映资金供求关系,进而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动。在资本市场上,由于交易系统和实时报价系统充分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股票价格及其指数已经充分体现了动态、及时的特点,这与互联网的技术基础是一脉相承的。
在电商模式中,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竞价机制是一个很好的案例。互联网所创造出的无边界平台,为众多厂商和消费者以及厂商之间的竞价提供了最优的机制。在这里,价格没有外部力量的约束,所有价格都是厂商之间、消费者与厂商之间竞价的结果。所谓互联网对信息流的整合,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推动竞争价格的形成。这种价格形成机制远比传统市场结构下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和透明,互联网平台解决了传统市场结构下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成本约束问题,所以互联网金融不仅进一步改善了传统金融“提供价格信息”的功能,而且也使这个“价格信息”的内涵得以扩充、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