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概要(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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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的基层民主研究更多是合理性的论证,以此来证明基层民主的价值与意义,所以多数研究成果集中于制度和政策层面,而对基层民主的制度文本如何进入基层社会、如何进入日常生活,则语焉不详。此外,以前对基层民主的研究关注较多的是组织的重建,比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等,而对作为基层民主主体的民众却有所忽视。本研究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尝试从基层民主主体的权利保障和基层社会的社区重建两个方面出发,系统整理基层民主发展的历史路径、内在机制、现实困境和未来的发展趋向,理论联系现实,着重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基层民主的发展做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在研究成果的前半部分,对基层民主发展进行了历史制度主义的整理,特别是在国家建构的视角下从自然权利和公民权利出发,回顾了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历史渊源,着重论述建国后基层民主发展的制度演进与实践探索,并以权利为中心对基层民主中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县乡人大选举、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和城乡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参与等面临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也对如何完善基层民主的权利保障体系提出了相应的意见与建议。在研究成果的后半部分,则聚焦于基层民主发展的社会基础,基层民主是社会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一个社会的发育程度有可能决定着基层民主发展的社会空间。为此,本研究细致地分析了民主社会培育与基层民主的相关性、民主社会与基层民主的互动过程,以及在民主社会发育与基层民主发展失衡的情况下,社会转型带来的基层民主问题及如何在民主社会培育中促进基层民主发展。

具体来看,本研究从民主国家构建和民主社会培育两个维度来展开论述。第一,在民主国家建构维度下基层民主发展最先表现为法律制度所确定的权利,即权利授予。接着是基层民众对于权利授予阶段的法定权利的主张,既有制度性的权利主张,又有外溢于正式制度的权利主张,是对权利授予的积极或消极回应。为了达到权利授予和权利主张的良性互动,国家在权利授予的同时也为权利实现提供了多方保障,比如稳步推进的基层民主立法建设,持续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日益强化的基层民主组织建设等。但是基层民众在主张权利时始终存在着权利受损的可能性,为此,权利救济是权利实现的最后保障,也是基层民主发展的重要内容。第二,在民主社会培育维度下基层民主发展有赖于社区建设,社区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必须在社区公共生活中培育民主社会。基于此,基层民主的发展需要从社区经济利益、经济关系、经济组织和经济分配,社区治理体制、治理关系、治理过程和治理参与,社区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生活习俗和文化活动,以及社区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等方面来培育合适的社会基础,即民主社会的土壤,将权利日益广泛深入地带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赋予人们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行为正当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