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众筹在中国的尝试
何谓众筹?
P2P主要通过网络渠道,汇集众多网络投资者的资本,为借款者提供自身发展所急需的资本。而在互联网金融中,还有一个与之运营理念极为类似的融资方式,那就是众筹。从某种意义来说,众筹更像互联网金融中的项目融资,只不过与传统的项目融资是由单一银行或由多家银行所组成的银团为特定发展项目的推行者提供资金支持不同,众筹强调的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往往会汇集多人的投资,为实现某一个人或者企业的运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其实在金融市场发达的欧美国家,针对一些创新性科技成果、初创企业、创意项目、科学研究以及文化项目提供初始资金,成为风险投资者或者天使投资者的创新投资模式已经经过了多年的发展,相对成熟。无论是投资双方的磋商、创新企业股权的分配,还是创业投资股权在二级市场上的转让与流通,都已经实现了规范化的运营。然而,这些通常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尽管与一般的项目融资相比,规模相对有限,但其总体规模仍然超出普通人的接受能力,而且其磋商与投资的达成,也通常通过传统的商业协作或者社交网络而最终实现。
2000年,一家名为ArtistShare的网站的建立,被认为是现代意义的众筹模式在现实经济中的最早尝试。ArtistShare自诩为“为富于创造力的艺术家服务的全新商业模式”,而实际上,它的确是针对一些富于创造力的艺术家录制新的唱片、发行新的专辑、推出新的歌曲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在ArtistShare上的投资者,往往是众多艺术家的粉丝,他们乐意拿出其微薄的资金,支持自己的偶像的创作活动。在整个商业流程中,通过ArtistShare,众多的粉丝各自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支持艺术家们的创作活动,并获得参与偶像的商业活动的资格,比如,有机会提前获得艺术家们只在互联网上销售的新的歌曲专辑。通过ArtistShare的汇少成多,聚沙成塔,艺术家们也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推动自己的艺术创作,为粉丝们,或者说,为投资者们,提供更多更优秀的文艺作品。
2005年,ArtistShare的首个粉丝筹资项目,美国作曲家玛利亚·施奈德凭借粉丝们在ArtistShare 上的投资发行的艺术专辑“Concert in the Garden”,获得了格莱美的四项提名,并最终获得了当年格莱美“最佳爵士乐团专辑”大奖。这也是格莱美历史上首张没有经过零售店,而只是通过网络销售的艺术专辑,这也宣布了ArtistShare模式的极大成功。
在ArtistShare的鼓励下,2005年之后,一大批众筹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在美国遍地开花,推动了众筹模式在美国的火爆发展。一般来说,众筹模式是指针对一些创意项目的网络融资,它所涉及的投资项目主要涉及艺术、动漫、戏剧、设计、音乐、摄影、出版、时尚等文艺领域,也包括一些创意性的发明创造的批量生产、推广。当筹资者拥有一个足够有创意、有市场价值的创新项目时,他们可以在众筹融资平台上发布信息,解释自己的创意,并设置预计的筹资规模和筹资周期、投资的预期回报方式和时间。当众筹网站的众多注册会员在众筹网站中看到某一众筹项目之后,可以根据网站所发布的具体项目介绍,决定是否投资该项目,并最终决定自己的投资额、预期的回报,完成最终的投资。
众筹的游戏规则
通常而言,筹资者在发起一个众筹项目时,往往会规定一个最基本的融资规模。如果在设定的发行周期内,筹资者成功地募集到了所需要的所有筹资资本,那么网络的众筹平台将扣除一定的手续费,通常为总融资规模的5%,而把剩下的资金交给筹资者,由其利用这笔资金发起自己的创意项目。但是如果在规定的筹资期限内并没有足够的投资人向筹资人投资,其筹资规模未达到设定的规模,该众筹融资项目则宣告失败,众筹网站将会把筹到的全部资金归还投资人,创意人也将不能得到任何投资。
从整个众筹的流程来看,它与早期的P2P融资有相类似的地方。两者都摆脱了传统的金融融资过程及对于金融中介机构的依赖,最终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实现了众多投资者对于某一资金需求方的资金的供给,因此众筹甚至可以看作P2P的一种变形。
然而,与传统P2P主打高投资回报的发展模式不同,众筹更多地强调投资人对于筹资人的创意活动的精神支持,其投资活动尽管也会附带一定的投资回报,但这些回报往往并不是经济性的,不以高额利息、股权等直接的经济回报方式存在,而更多地以筹资方的创意性实物产品(一般不超过10个)、创意性文艺作品的网络下载权或者免费观赏权作为回报。
正因为众筹项目往往建立于一个创意性的投资项目之上,它的融资其实也是具有极高的风险的。很多时候,如果众筹项目筹资人的创意项目失败,投资人的投资将根本无法获得任何回报。而且作为创意项目,这种失败的概率往往是极大的。单纯从投资来看,众筹投资人的投资回报极小,而风险却是极大的。因此,从这方面来看,在众筹项目的发展过程中,它往往更具有公益性含义,体现投资人对于更具创意的经济项目的风险投资或者无偿捐助。
在2014年7月,英国的《每日邮报》报道,一位牛津大学女生艾米丽·罗斯·伊斯托普在求职遭拒200多次后,在互联网上建立起众筹账户,为自己筹集读完硕士的学费。通过在Facebook等网络媒体的宣传,在很短时间内就收到超过200名捐助者的捐助,筹资总额达到1.4万英镑,大约相当于15万元人民币。在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尽管引起了众多的社会非议,然而牛津大学发言人也坦承,尽管牛津大学为学生提供超过1000项全额奖学金,然而不可能覆盖所有学生,因此没有取得奖学金的学生,可能会遭受筹集学费的困难。他们也欢迎通过众筹模式,发动社会力量,保证学生的学习机会。而事实上,对于艾米丽的学费筹集的捐助尽管是一个典型的众筹项目,但是众多参与者收获的仅仅是帮助艾米丽的成就感,而无法从中获得真实的经济价值,其公益性意味远大于经济性价值。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代表着众筹与传统的P2P筹资之间的区别。
尽管从经济角度来看,众筹融资的投资回报并不高,但是在鼓励创新、讲求个性发展的欧美国家却拥有着良好的创新土壤。社会对于任何有创意的经济活动,乃至公益活动,都更有着更大的宽容性和热情。特别是对于众多文艺作品的爱好者而言,通过自己的支持,帮助自己喜欢的明星或者自己认为有潜质的文艺新人,推出高品质的文艺作品,从而获得慧眼识英雄的成就感,以及与明星面对面的交流机会,也具有极大的成就感,因此,众筹模式仍然得到社会的极大追捧。
2008年,IndieGoGo的成立,更进一步深化了众筹模式在现代经济中的应用,其口号“全世界的筹资平台,一切皆可筹资”也鲜明地代表着这种转变。这一众筹平台上的筹资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更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创意项目,哪怕你想帮助生活困苦的朋友,给自己的学校足球队购买球服,任何有资金需求的人,都可以在IndieGoGo上发起任何需要筹资的项目。无论是何等稀奇古怪的众筹项目都可以在IndieGoGo上发起,这也极大地提高了众筹的开放性和适应程度。而且众多筹资者的众筹项目,也不再必须设置最低规模限制,即使达不到规定的规模,筹资者也能够得到相应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只是必须向IndieGoGo众筹平台交纳更多的手续费而已。正因为此,IndieGoGo上的很多众筹项目其实已经不再着眼于鼓励创新,而更多基于慈善或者公益捐助,这也极大地改变了众筹的游戏规则。
众筹在中国的发展
2011年4月,点名时间的成立,代表着众筹这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开始登陆中国。它延用国外的众筹模式,通过发起一些创意项目,如漫画创作、摄影作品、文学创作、创意产品开发等,让发起人可以在点名时间的平台上寻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粉丝。投资人不会在意发起人发起的创意项目是否能够成功,更不期望从发起人的创意项目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众多的投资人更多地希望从投资中获得参与一些创意作品的参与感与慧眼识英雄的成就感。
点名时间强调资金支持与获取回报。一方面,投资人通过提供少量资金,参与发起人的创意活动,通过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实现对发起人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要求项目发起人对众多投资人提供相应的回报,当然所涉及的回报,往往并不是指股权、股份、投资分红或者固定收益等经济回报,而是以参与艺术作品或者获得创意产品试用权的方式,获得精神上的回报。
2014年,国外最大的电子商务网站之一京东商城也上线了京东众筹,使得众筹新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开始为更多的国内投资者所关注。然而,即使如此,由于在通行模式下,投资人仅仅享受参与众筹创意项目成功的成就感,而难以从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日益强调经济利润的今天,众筹越来越难以赢得普通民众的认可。
而与此同时,推动国外众筹发展的鼓励创新、倡导个性发展的社会风气,也并没有在中国得到广泛的认可,这也使得中国的众筹的发展一直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小众化发展状态之中。在很多众筹网站中,即使得以成功筹资的众筹项目,绝大多数的融资额也仅在数万元,甚至仅数千元,筹资额的有限又进一步制约了好的创意项目的产生。
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有力的力行者和推动者,马云的阿里巴巴在包括第三方支付、网络理财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多个领域都作出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尝试。2014年3月26日,阿里巴巴联合国华人寿共同推出了“娱乐宝”理财与增值服务。首期的投资项目对接影视作品《小时代3》、《小时代4》、《狼图腾》、《非法操作》和一款游戏《魔范学院》,总投资额为7300万元人民币,用户可以在手机淘宝客户端预约购买娱乐宝,其中影视剧项目的投资额为100元/份,游戏项目的投资额为50元/份,每个项目、每个投资人限购两份。
阿里巴巴宣布,娱乐宝对接国华人寿旗下的国华华瑞1号终身寿险A款,不保本也不保证收益。但是其预期年化收益率可以达到7%,投资人购买了娱乐宝产品后,不仅可以获得其投资理财的收益,而且可以享受影视剧主创见面会、电影点映会、明星签名照、剧组探班、明星见面等娱乐权益,而他们购买娱乐宝的资金又将被投入相应的文化产业的开发。正因为此,在广告宣传中,阿里巴巴公司把购买娱乐宝称为“100元能当制作人”、“100元可以投资拍电影”。
在娱乐宝的宣传与推广之中,阿里巴巴公司还特别强调,这种模式并不是通行的众筹模式,毕竟在通行的众筹模式下,投资项目不能以股权或者收益作为对投资人的投资回报,项目的发起人也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与能够提供预期资金收益的娱乐宝这种保险理财产品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然而,如果细分比较娱乐宝与支付宝等理财产品或者传统的众筹模式,我们会发现,你很难直接把娱乐宝归入网络理财或是众筹,它更像网络理财与众筹的一种对接,一方面汲取了众筹基于创新型投资项目,通过网络渠道积少成多、筹集资金的便捷的优点,而另一方面,又通过直接的预期投资收益补偿了众筹由于不能许诺回报而造成的投资吸引力不足、筹资规模不大的弊端。在缺乏慈善捐助和扶持创新土壤的中国,纯粹的公益意义上的众筹项目始终叫好不叫座的发展经历其实也提示了我们,像阿里巴巴的娱乐宝这样的混搭式对接,也许才是更适合中国国情的众筹融资模式。
冰桶挑战背后的众筹思维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2014年暑期,风靡全球的“ALS冰桶挑战”其实也是一种变种的众筹模式。在这次活动中,每一位参与者被要求在网络上发布自己被一大桶冰水自头浇下、淋湿全身的视频,然后,该参与者可以点名要求其他参与者前来参加这一活动。活动规定,一旦被其他人点名挑战,被邀请者要么在24小时内接受挑战,接受冰水浇头的刺激,要么就选择为对抗“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捐出100美元。
冰桶挑战活动本来只是在美国的一些学校以及运动领域内小范围流行。而当一名前美国职业橄榄球联盟球员点名挑战了微软现任CEO纳德拉后,这一活动很快延伸至科技领域,包括比尔·盖茨、斯蒂夫·鲍尔默、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亚马逊CEO贝索斯、苹果CEO库克、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等人很快都被卷入其中,并接受挑战。
随着冰桶挑战的不断发展,就连美国前总统小布什也接受了冰桶挑战,甘愿当着全世界人民的面,承受一桶冰水当头淋下的囧境,而当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选择捐款而不是继续冰桶挑战的游戏时,居然遭到美国媒体的一致批评。除此之外,俄罗斯总统普京、中国台湾的马英九等政要都因被其他冰桶挑战者点名挑战而卷入其中。
在冰桶挑战传入我国之初,也基本是在科技领域与文体娱乐圈内广受欢迎。包括奇虎360CEO周鸿祎、腾讯CEO马化腾、小米科技雷军、百度李彦宏、刘德华、李连杰、赵薇、姚明等名人纷纷接受冰桶挑战,并将其演变为一场全民娱乐游戏。
事实上,想必很多朋友都关注过冰桶挑战的新闻,也应该听闻过对其的种种非议。尽管冰桶挑战已经逐渐丧失了其产生时的初衷,而演化为一种全民狂欢的游戏项目,然而,事实上,它在本质上仍然在于为“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罕见疾病捐款。对于病人而言,众多名人接受冰桶挑战,感受病人身体僵化的痛苦,固然很重要,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希望引起全社会对于罕见病的关注和帮助。从这方面而言,没有接受冰桶挑战,却选择捐款的奥巴马和马英九所受到的媒体的批评是完全不公平的。毕竟比起那些仅仅把冰桶挑战作为一场游戏,而未捐一分钱的游戏者,他们真金白银的捐款对于病人的帮助更大。
尽管冰桶挑战已经演化为一场游戏,然而,从其基本的思想来看,它仍然是汇结众多参与者的资金,为“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病人筹集资金,其实质仍然是一个公益性十足的众筹项目。也许从这个众筹项目中,我们才可以真正地认识到,在互联网的帮助之下,形成一种全民参与的氛围,对于一个众筹项目的成功是如此的重要。而如果没有互联网的普及,没有众多国内外企业巨头的踊跃参与,像冰桶挑战这样的简单设计,要想在很短的时间之内风靡全球,几乎是完全无法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