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 (同治四年)
1月11日 利物浦的霍尔特洋行(Holts Blue Funnel,即蓝烟囱)开始以海洋轮船公司(Ocean Steamship Company)登记营业,其轮船航行于伦敦和香港之间。但早在1860年4月,蓝烟囱就有一艘名叫“鸭加们”(Agamennon)的轮船驶进上海。蓝烟囱的轮船后来归了太古。(119,303、585页;323,10页;328,123页)
2月16日 总理衙门咨沿海各省,“嗣后中国欲买洋船或雇洋船均应由官经理,不得任凭民间私相授受。”(119,750页;参看1359页)
3月3日 香港汇丰银行(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Corp. Ltd.)总行正式营业(307,72页)。这是第一家总行设在中国的外商银行,也是第一家不以外币计算而以中国通商口岸通用的银元为单位的殖民地银行。它的发起书中写道:“现在在中国的外商银行都是外国银行在中国开设的分行,它们的总行或者在英国,或者在印度,设行的目的主要是经营本国与中国的汇兑业务,远远不能满足较前大不相同和大为扩展了的本地贸易的需要,这一缺陷将由汇丰银行来弥补”。1865年开业时,资本500万元,资产13 396 655元;1882年资本增至750万元,资产增至68 592 381元;1890年资本增至1 000万元,资产增至149 686 477元。1907年资本增至额定2 000万元,实收1 500万元。以1865年汇丰的存款指数为100来计算的话,到1900年增至4 830。到90年代初,它的分行和代理处已遍及中国各大中城市。(398,上册,106页;307,428-429页;400,231页;401,237页;363,52页)
3月 为修筑上海至吴淞的铁路,怡和洋行在未获中国官方同意的情况下,以股份公司形式成立吴淞道路公司(Woosung Road Company),发行200股,并通过中国代理人以建筑马路为名在沿线购买土地。由于成本远远超过估计,1867年此计划不得不放弃,公司被迫进行清理。(326,100-101页;407,3卷,82页)
4月3日 汇丰银行在上海外滩设立的分行开始营业。(307,72页)
5月23日 李鸿章署理两江总督。(104,48册,229页)苏州三洋炮局中由马格里主持的一个也迁至南京。在此基础上在雨花台择地建厂,称金陵制造局。(345,119页)1875年撤马格里督管金陵制造局后,不再雇用专职外国技师。每年请沪局外国技师前来数次,进行技术指导,造枪、炮、子弹、火药。1881年兴工建立洋火药局,1884年建成。1884年中法战争中,金陵制造局生产的军火发挥了很大作用。甲午战争中,“金陵制造局所造后门抬枪能及远,较快炮得力”,盛宣怀希望“多多赶造”(113,324-343页)。民国成立后,宁局转为以制造枪械和弹药为主。1914年,仿造马克沁重机枪成功。1928年,宁局划归上海兵工厂管辖,改名上海兵工厂金陵分厂。1929年,改名金陵兵工厂。(369,143-144页)
5月25日 华商创办义和公司保险行于上海德盛号内。但后续情况不详。(119,1435页)
6月 江南制造局成立于上海虹口。此局是在李鸿章收买设于虹口的美商旗记铁厂(Messrs Hunt & Co.),又并入丁日昌、韩殿甲主持的两洋炮局,且并入容闳从美国买回的100余台机器设备的基础上成立的,创办经费54.3万两(113,310页)。1867年5月,迁至上海城南高昌庙,规模也扩大了。主要生产枪炮、火药、炮弹、兵轮。1867年仿造出中国最早的后膛枪。1867—1873年,生产出最早的后膛炮。1878年仿造出中国最早的钢炮。1892年,仿造出中国最早的管退式后膛炮。1897年至1898年,又先后仿造出大口径钢炮。此局还设有广方言馆、翻译馆、工艺学堂(后改为兵工学堂)。1905年,局坞分家。1911年11月4日,起义民军将江南制造局改名为上海制造局。1913年“二次革命”战争中,一度停工,1914年逐步恢复。1917年4月,上海制造局改称陆军部上海兵工厂。1924年9月,受江浙军阀战争的影响,再度停工。1925年4月,由上海总商会接管。1925年11月,孙传芳为扩充军实,逐渐恢复上海兵工厂生产。1927年3月中旬,国民革命军抵上海近郊,上海兵工厂一度停工,4月1日,工厂复工。1932年1月28日,日军侵犯上海,淞沪抗战爆发。3月,上海兵工厂停产。7月,军政部令上海兵工厂停办,机料分别移交金陵兵工厂、汉阳兵工厂、巩县兵工厂、汉阳火药厂。(339,27-30、39页;369,138-142页)
7月3日 清廷批准先后担任浙江巡抚的左宗棠、马新贻提出的在浙江减赋的建议。杭州、嘉兴、湖州三府平均减征漕粮26.67%,三府裁减浮收486 906石,减浮收钱文530 354千文。(302,426-429页;395,190、191、194页)
7月 英商杜兰德在北京宣武门外筑一里许之小铁路,试行小火车。开行不久,即拆毁。(318,概述,2页)
7月 台南(安平)海关开办。(319,71页)
8月1日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设立“上海工部局书信馆”,办理本地信件的递送事务。同时发行以银两计算的邮票和明信片。最多时信箱达23处,还在外埠的福州、厦门、汕头等地设代理处。直到1897年10月31日才移交中国邮局接办。(140(三),98页)
8月 赫德奉令长驻北京,北京设立海关总税务司署。(406,219页;407,2卷,50页)
10月5日 从19世纪50年代甚或更早的时间起,就有华商购买外国船只,但都交由洋行经营,或请洋商代为出名(参看119,1358页,李鸿章文)。至此总税务司赫德呈请总理衙门取消“华商欲使用外洋夹板等样船只”的例禁,“准华商或造或买洋船,开办时只准在通商口岸来往”,由总理衙门发给船牌。赫德并拟出了华商制造洋船章程。(128,甲,购买船炮(三),828-831页)
10月19日 琼记洋行等集资75万美元创办省港澳轮船公司(Hongkong,Canton,Macau Steamship Co.)。这是一家英美籍商人的合资公司,是行驶广东内河兼营沿海航线的唯一一家专业轮船公司。(119,287页;308,259-260页)
10月27日 中英签订《上海海关扣留案件条款》,“凡有英国人,或船、或货,在通商口岸被海关扣留,宜即禀明监督”。监督在办理时,必须由领事会审。如领事与监督在处置船货上有分歧,则“准该英国人任意上控,申请总理衙门与(英国)驻京大臣查核定夺”。(101,228-229页)
11月2日 中国与比利时签订《通商条约》。1863年8月的《通商条约》很简略。此约则详尽地规定比利时轻易地获得了一系列特权,如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权、内地游历通商权、租地自行建屋建行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条约规定十年满期,但每隔十年,只有比方有权提议修改。(101,230-237页)这样的不平等规定在所有不平等条约中是极为少见的。
是年末 1862年开始筹备的英商上海自来火房建成。11月1日开始向家用照明供气。12月18日开始向公共租界路灯照明供气。原定集资10万两,1864年增至15万两,1886年增至20万两。1866—1894年,其煤气销售量从5 307千立方英尺增至78 898千立方英尺。这是中国城市中最早诞生的一家公用事业企业。(314,300-303页;113,174页)
是年 上海开始输入美国棉种。(301,323页;白鹤文等主编:《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