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零售业发展监测与分析报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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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国零售业产业集中程度分析报告

2.2.1 中国零售业整体集中程度分析

2.2.1.1 中国零售业整体集中程度(CR4、CR8)分析

产业集中度是指市场上某一行业内少数企业的生产量、销售量、资产总额等方面对某一行业的支配程度,它一般是用这几家企业的某一指标(大多数情况下用销售额指标)占该行业总量的百分比来表示。本报告选用CR4和CR8两个指标计算,具体表示零售行业内前四家或是前八家企业销售额占行业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反映该行业的竞争状况。具体数据来自2006年至2012年的《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

中国零售产业整体集中度比较低,2011年CR4仅为3.45%,CR8也只达到4.8%。从长期来看,2005年到2011年集中度在波动中有所上升,但是幅度很小,分为明显的三个阶段。具体来看,CR4和CR8保持同样的趋势,二者之间的差距也基本没有变动,2005年至2007年集中度明显提升,在2007年CR4和CR8达到最高值,分别为3.65%和5.14%;之后开始回落,2009年出现极小值2.96%和4.31%,仍然高于2005年的水平;2009年至2011年出现新一轮的回升,2011年集中度明显高于2005年,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见图2—7)。

图2—7 中国零售产业整体集中度(2005—2011年)

2.2.1.2 中国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集中程度分析

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集中程度分析,选取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以及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CR4和CR8三个指标,后两个指标具体是指前四家或是前八家零售企业销售额占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销售额的比重。具体数据摘自2006年至2012年的《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

从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销售情况来看,中国零售产业的集中度也呈现出波动上升趋势,2005年至2011年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明显上升,2011年达到33.76%。与整体集中度不同的是,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CR4和CR8总体呈现出下降趋势,2005年至2007年略有上升,但并不是很明显;2007年之后显著下降,2011年有所提高,CR4和CR8分别为10.22%和14.23%,低于2005年的水平。这主要是因为规模以上零售企业的平均整体规模在扩大,但是特大型企业(前四家或前八家)的相对份额并未扩张,尤其是2007年之后,表现为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不断上升,使得前者集中度出现下降趋势(见图2—8)。

图2—8 中国零售产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及集中度(2005—2011年)

2.2.1.3 中国连锁零售百强的集中程度分析

零售百强企业集中程度分析,选取百强企业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以及百强企业内部的CR4和CR8三个指标,后两个指标具体是指前四家或是前八家零售企业销售额占百强企业销售总额的比重。

从零售百强企业的销售情况来看,中国零售产业的集中度也表现出波动上升趋势,其中百强企业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基本保持不变,维持在10.3%~11.3%,波动幅度在1个百分点以内,表明百强企业零售额与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保持同样的增长趋势。

零售百强企业的CR4和CR8与行业整体趋势一致,2005年至2011年可分为明显的三个阶段,总体来说在波动中有所上升,2007年分别达到最大值32.45%和45.77%,2011年显著高于2005年的集中度水平。这样一种趋势主要是因为百强企业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基本保持不变,使得二者的CR4和CR8呈现同样的趋势(见图2—9)。

图2—9 中国零售产业百强企业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及集中度(2005—2011年)

根据美国产业组织学家贝恩对市场结构的分类,CR4≤30%或CR8<40%时,该产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结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零售产业的集中度比较低,整体上属于完全竞争性产业。这与该行业自身性质相关,相较而言,零售行业进入壁垒比较低,表现为资金和技术要求低,从而行业整体比较分散。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集中度会不断提高,表现为2005年至2011年呈现出波动上升的趋势,一些大型外资零售企业,比如沃尔玛和家乐福等的进入进一步提升了中国零售产业的集中程度。

2.2.2 中国零售业按照行业分类的集中程度分析

2.2.2.1 中国零售业分行业的集中度

中国零售业的集中程度在不同子行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需要对不同子行业的集中程度进行单独分析,反映出各个子行业的竞争状况。本报告根据《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中的行业分类,主要选取综合零售中的超市、百货以及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三个行业2005年至2011年的数据进行分析。仍然采用CR4和CR8两个指标,具体是指前四家或是前八家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占该行业销售总额的比重。

集中程度最高的是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2005年至2011年CR4基本在70%或以上,CR8更是高达80%,基本上处于寡头垄断的状态,典型代表是苏宁和国美两大电器零售商。综合零售超市和百货的集中度比较接近,超市的CR4在2005年至2007年间略低于百货,2008年之后二者基本相同;超市的CR8在2005年至2007年略高于百货,2008年之后,二者差距拉大。从长期来看,综合零售超市的集中程度在波动中有所上升,尽管变动幅度较小,CR4和CR8分别保持在30%和45%左右;综合零售百货的集中程度略有下降,CR4与超市基本持平,CR8在40%左右,但这并不影响综合零售整个行业集中程度上升的趋势(见图2—10和图2—11)。

图2—10 中国零售业分行业的集中度(CR4)(2005—2011年)

图2—11 中国零售业分行业的集中度(CR8)(2005—2011年)

2.2.2.2 调整后的中国零售业分行业集中度

由于以上关于行业集中程度的分析采用的是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零售额数据,集中程度存在高估的可能。因此,本报告引入一个调整系数,即以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零售额占全国零售额的比重为系数,用于计算消除限额以上集中程度的影响,降低计算偏差,从而更好地反映它们真实的集中度水平,比较不同行业的差距。

调整之后集中程度趋势与之前基本一致,综合零售超市和百货整体集中度水平比较接近,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消除了之前百货略有下降的情况,与行业整体水平更加一致,具体见表2—1。

注:*表示由于数据原因,表中这一项实际是CR6的结果。

不同行业集中度的分析,都反映出同样一种趋势,即中国零售行业的集中程度在不断提高,由于受数据限制,表2—1中提出的调整后集中度作为一种辅助分析,与真实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仅作为参考。

2.2.3 中国零售业按照业态分类的集中程度分析

2.2.3.1 中国零售业分业态的集中度

中国零售业的不同业态之间集中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需要对不同业态的集中程度进行单独分析,反映出各个业态的竞争状况。本报告根据《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中的业态分类,选取超市、百货和专业店三种主要业态进行分析,由于统计口径改变的原因,只分析了2008年至2011年的数据。仍然采用CR4和CR8两个指标,具体是指前四家或是前八家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占该业态销售总额的比重。

具体来看,集中程度最低的是专业店,其CR4和CR8基本上都保持在10%,二者之间差距很小,反映出专业店比较分散。超市和百货的集中程度都呈现出下降趋势,CR4和CR8有着同样的变动趋势。相较行业分类中的综合零售超市和百货,业态中超市和百货的集中程度更高一些,并且是百货显著高于超市。百货的CR4和CR8分别在40%和50%左右,超市要低10个百分点左右。这里的差异反映出统计口径问题,并不是分析错误(见图2—12和图2—13)。

图2—12 中国零售业业态分类集中度(CR4)(2008—2011年)

图2—13 中国零售业业态分类集中度(CR8)(2008—2011年)

2.2.3.2 调整后的中国零售业分业态集中度

由于以上关于业态集中程度的分析采用的是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零售数据,集中程度存在高估的可能,因此,本报告引入一个调整系数,即以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零售额占全国零售额的比重为系数,用于消除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集中程度的影响,降低计算偏差,从而更好地反映它们真实的集中度水平,更客观地比较不同业态的差异。

调整后专业店的CR4和CR8在3%左右,属于比较低的水平;调整系数缩小了超市和百货店之间的差距,但是百货的集中程度仍然略高于超市大约4个百分点,具体见表2—2。

业态方面,2008年以来经修正的数据显示,超市、百货店和专业店的集中程度略有下降,而且中国零售业的集中程度存在很大波动,但表2—2提供的结果仅作为辅助分析和参考,与真实的结果可能会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