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友好的社会基础:中国市民环境关心与行为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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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文献概述

(一)国内相关研究

国内已有部分关于环境关心的经验研究,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逐渐增多的趋势。据统计,自1990年到2004年,国内共进行相关调查56次(朱乾华等,2005)。这些研究在分析数据时都会检视年龄和一些变量之间的关系,如环境知识水平、环境状况认知、环境关心等。如1995年的全民环境意识调查比较了不同年龄段的环境关心水平,指出不同年龄的人在总体环境关心水平上的差异较小,并特别指出29岁及以下的年轻人与其他年龄段的人相比,环境关心水平要稍微高一些(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1998);1998年实施的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比较了成年人和少年在环境认识、态度、行为、知识等方面的差异,发现少年的环境关心在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自然观、环保行为等方面明显高于成人,并据此认为中小学教育对提高少年环境关心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杨明,2002)。另有学者利用200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城市部分)数据,对不同年龄段的环境关心水平进行了比较,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环境关心水平有比较明显的降低趋势(洪大用,2005)。

(二)国外相关研究

西方自环境关心研究的初始阶段就比较关注年龄与环境关心的关系,这与学者们注意到在20世纪60年代环境运动兴起并逐渐发展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社会运动时,也是西方尤其是美国代际冲突尖锐的时期,青年在大量的社会运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是分不开的。美国在战后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一代在20世纪60年代迈入青年期,而随着越战的爆发和女权运动等的兴起,年轻的一代充满了挑战权威的热情,在这一代眼中有一种普遍的国家权威合法性丧失的观念。有学者关注这之间的联系,并认为对于环境恶化的关注成为不断下降的社会秩序合法性的一个要素,主要是因为环境运动与反战运动等的一致性(Rosenbaum,1973)。也有学者指出环境主义者们也倾向于从意识上认同反战运动和公民运动的青年中招募成员(Morrison,et al.,1972)。

范李尔和邓拉普(1980)总结了20世纪70年代学者关于环境关心的年龄差异的研究结果,尽管这些研究有不同的结论——最初有研究认为年龄与环境关心呈正相关,有一些研究发现年龄与环境关心没有相关关系(Constantini and Hanf,1972;Koening,1975),还有一些研究发现年龄与环境关心的相关关系很弱(Mc-Evoy,1972;Arbuthnot and Lingg,1975; Dunlap and Van Liere,1978);但是大部分的研究都支持年龄与环境关心呈负相关的关系,并且在不少研究中,年龄与环境关心的相关度要强于其他因素(Buttel,1979;Mohai and Twight,1987)。

巴特尔(Buttel,1979)认为在对环境关心的经验研究中,大部分讨论都限于社会因素方面的解释。他认为相对于社会因素的解释,年龄是与环境关心联系最紧密的变量。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他构建了一个年龄、文化程度、居住地、政治情况和环境关心的多元模型,并提出以下假设:由个体变化着的社会和政治地位造成的代际差异和环境关心变迁主要反映在年龄上,年龄对环境关心的影响超过了其他变量对环境关心的影响。他还认为年龄对环境关心的直接影响大于通过其他中介变量(如文化程度、居住地、政治自由主义等)干预后的间接影响。运用路径分析的方法,巴特尔验证了这两项假设,指出与以往经验研究中把社会因素尤其是教育作为影响环境关心的重要因素不同,年龄才是与公众环境关心相关的主要变量。

墨海和托外特(Mohai and Twight,1987)利用美国全国调查的数据对巴特尔的研究进行了扩展,把其研究结论扩展到更大的样本,看其假设是否依然成立。一方面他们修正和扩展了巴特尔的模型,在模型中加入了过去的居住地这一变量;另一方面,针对在年龄和环境关心关系的理论阐释方面的社会经济地位解释,墨海和托外特引入了收入和职业地位这两个变量,并提出假设:收入和职业地位与环境关心是明显内在相关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收入和职业地位的升高和环境关心的降低应该存在共变。通过分析,巴特尔的结论在更大的样本中亦得到了证实,而墨海和托外特关于收入和职业地位与环境关心共变的假设却没有得到证实,由此他们认为年龄和环境关心关系的假设可能可以更好地由年龄群组差异或代际差异来解释。

马尔克斯和格莱斯米克(Malkis and Grasmick,1977)认为年龄群组差异(age-group differences)可以解释年龄和环境关心的相关关系,即美国的青年人被整合到经济系统和更大范围的社会秩序中的程度要低于年长者。他们依据曼海姆(Mannheim)的代际理论,提出人们在生命周期的关键阶段,即青春期或成年初期所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可能导致对整整一代人产生深远影响。在其研究所进行的阶段,18~30岁的青年人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的“青年运动”,可能足以作为他们更加关注环境问题的解释。特别是青年人参与到环境运动中来,是民权运动和反越战运动热潮衰落的一个符合逻辑的结果(Malkis and Grasmick,1977)。

利用年龄的代际差异来解释年龄与环境关心的关系主要借鉴了曼海姆的代际理论。曼海姆(1952)把“代”定义为个体在社会中的位置,每一位置都倾向于指向特定的行为、感觉和思维模式。“这种同代性注定了这一代人社会经历的潜在特殊界限和范围,使得这一代人在性格模式上存在着同样的社会经历和思维模式,在行为上表现出同样的历史类别”(Mannheim,1952)。曼海姆认为经验存在着“层化”现象,对于意识的形成来说,重要的是经验能形成那些极为重要的第一印象或“童年经验”。他认为青春期和成年早期这一段年龄是人一生中世界观形成的决定性时期。这一时期就是他们经验层化的起点,在这一时期所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可能导致对整整一代人的深远影响,例如经济萧条期、战争期和其他的社会迅速变革期,都是同一代人共同经历中极为重要的具体事件。根据曼海姆的代际理论来分析,20世纪60年代的“青年运动”,给在这一阶段处于青年和成年早期的一代人的意识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可能可以作为他们更加关注环境问题的解释(Malkis and Grasmick,1977)。而年龄较长的群体尽管也经历了这个过程,但是根据代际理论和经验层化的解释,他们并不具备相同的“代位置”,年龄较长群体的“代位置”位于过去,因此与以20世纪60年代环境运动、“青年运动”等历史过程作为经验层化起点的人相比,他们的环境关心水平要低,更倾向于他们过去经验中较保守的态度。

(三)中国的环境保护与环境教育进程

要研究中国城市居民的年龄差异与环境关心之间的关系,就有必要对中国的环境保护进程和环境教育的开展过程进行梳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并不重视也不承认存在环境问题。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有识之士高度关注中国环境问题。1972年,中国政府派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首届人类环境会议,这一年也被视为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起点(雷洪德,2006)。结合相关文献,我们把中国环境保护进程中的若干重大事件列在表4—1中。

表4—1中国环境保护进程大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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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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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联合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表述:“环境教育是一个认识价值和澄清观念的过程,这些价值和观念是为了培养、认识和评价人与其文化环境、生态环境之间相互关系所必需的技能与态度。环境教育还促使人们对与环境质量相关的问题做出决策,并形成与环境质量相关的人类行为准则”(帕尔默,2002)。环境教育因为在增进公众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环境关心程度、促进公众积极有效地参加环保活动、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环境资源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而被世界各国重视。

中国环境教育的开展几乎是与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进程同步的。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中国的环境教育工作也随之起步,不少高等院校相继筹办了环境保护专业;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对环境教育进行了明确规定;1980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环境教育发展规划(草案)》并纳入国家教育计划之中,使环境教育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阐明了环境宣传教育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重要作用;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明确提出将环境教育安排在高中学生选修课和课外活动中进行,1992年通过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明确提出“加强环境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1993年环境教育的内容被纳入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资料之中,环境教育成为基础教育中的常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