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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问题的缘起及其重要性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更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摆在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党的十八大报告第六部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再次明确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我国进入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必须在不断完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同时,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在思想和精神层面的价值要求,以确立、坚持和巩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是继邓小平在中国步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对我国意识形态发展进行战略调整后的又一次重大的战略调整。它标志着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规律的认识实现了又一次新的飞跃。(注:参见侯惠勤:《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第二次飞跃》,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