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历史
我从6岁左右开始见识历史的魅力。那时我在看卢克·菲奇·帕金斯的“双胞胎”系列,为荷兰那对双胞胎的命运牵肠挂肚;为美国大革命时那对双胞胎的事迹感佩不已,他们勇敢地在船舷上涂上了“自由(freedom)”一词的反写——“莫迪尔夫(modeerf)”号;还为那对比利时双胞胎忧心忡忡,他们的家园布鲁塞尔在1914年沦为德国的占领区。
“双胞胎”之后,我迷上了亨蒂,开始与加拿大的沃尔夫同喜同悲。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是我的大小仲马时期,这时我对瓦卢瓦王朝、皇后、皇室情妇还有那些公爵如数家珍,我们一家去法国城堡参观时,我就能指出,谁在哪间屋子里捅死了谁。接下来,柯南·道尔的《白衣军团》、简·波特的《苏格兰酋长》毫无疑问影响了我。当我穿戴苏格兰格子衬衫和天鹅绒圆帽,装扮成高贵的华莱士,生平第一次参加化装舞会时,周围却是一群12岁的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和朱丽叶,两相对照下有一种无声的悲剧感。在书中,女伯爵背叛华莱士的一段有一个注脚我至今难忘。“这个邪恶女人的罪行,”书里阴郁地说,“已经被历史证明。”
及至我进入拉德克利夫学院,我没费什么力气就选出了自己的兴趣方向,后来我的兴趣越来越倾向于历史文学方向,而不是纯历史。在大学,我从没有感受到有哪一个时刻,决定了我以后要进行历史写作,那个时刻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不知道,只知道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且迟迟未见踪影。但拉德克利夫确实给了我历史写作的动力(不用说,也给了我历史的教养)。这种动力一半来源于出色的课程和出色的教授。有意思的是,对我帮助最大的三门课中,有两门都是文学,不是历史。它们是欧文·巴比特教授的“比较文学课(2)”和约翰·利文斯顿·洛斯教授的“英文课72”。后者在课上的看家绝技是讲授《古舟子咏》和《忽必烈汗》的创作起源。他仰慕华兹华斯,崇拜济慈和雪莱,会用12周的时间让自己信马由缰地大谈柯勒律治诗歌中的意象,再花上至少一周分析打断他创作的不速之客——“波洛克来的人”。洛斯讲课时激情四溢,这让我们,至少是我臀不落座,倾心受教。
这种精髓和氛围在麦基尔韦恩教授的课上也可见一斑,这门课讲授自《大宪章》开始的“英国宪法史”。作为知名学者和历史学家,麦基尔韦恩教授对只有四个人选他的课不以为意,对他先在哈佛讲过一遍,又再来对我们原样照搬的安排也安之若素(是的,那时就是这么个奇怪的传统)。这是因为他当时正狂热地爱恋着盎格鲁的法律和《大宪章》,我记得,特别是第三十九条。和一切坠入爱河的人一样,他急不可耐地要告诉世人他的爱物是如何美丽动人。他一头银发,两颊绯红,一双蓝眼睛闪着我见过的最亮的光。虽然《大宪章》第三十九条我一个字也想不起来了,但我却记得他在热烈讨论时眼中如何星芒闪烁,我又是如何再次臀座分离;我还记得,为了表达敬意,我本准备全力以赴答好这一课的期末试卷,却发现卷子上有一半的题目用的是盎格鲁—撒克逊语(古英语)——他忘了提前告诉我们。最后这变得无关紧要,因为他给我们四人都打了“A”,可能是感谢我们给了他又一次机会,让他谈论挚爱的《大宪章》。
和前两人不同,巴比特教授是个古典主义者,排斥浪漫主义,对一切激情嗤之以鼻。但他对激情的蔑视是如此激情澎湃、精力充沛和博学多闻,他以一种管风琴赋格曲的形式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这最终达到了一种激情饱满的状态,听得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全神贯注,津津有味。
尽管那时我毫不知觉,也并未有意地培养对自己研究对象的热爱,但正是这种热爱,才是写出好历史和一切好文字必不可少的关键。几个月前我在一所大学演讲,晚餐时和老师们及当天的到访嘉宾结识。一个历史系的年轻老师对我说,他特别羡慕我能有《八月炮火》这样的写作主题,他现在正在做博士论文,可是却陷入了死胡同。他的论文写的是早期在刚果布道的一个传教士,以前还没有人做过此人的研究。我问他目前的困难在哪儿,他绝望地摇晃着手中的鸡尾酒说:“我就是不喜欢他。”我感到悲哀,为他,也为当前的学术环境。我不知道读者中有多少人正在或将要念研究生,如果你的论文题目是“洛佩·德·维加晚期戏剧中勒班陀战役的潜在意象”的话,我希望你是真正强烈地关心其中的“潜在意象”,而不是因为你所在的院系认为这是一个原创度很高的题目。
在我写论文的过程中——不是博士论文,而是我的本科优秀论文,我从没取得过博士文凭——一个塑造我今后职业生涯的事情出现了。它并不得益于我的导师、任课老师、同窗和任何一本伟大著作的启发,也不受惠于来访讲学者光芒四射的榜样力量——即便是查尔斯·韦伯斯特勋爵这样优秀的学者——而是来自于怀德纳图书馆。它是我的“阿基米德浴缸”,是我生火的树枝,是我发现青霉素的培养皿。我在那里众多的桌椅中拥有了一张自己的靠窗小桌。我刚得知它们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阅览桌(carrel)”,这是我当年都不知道的一个诨名。我的座位就深埋在序号为“942s”的群书中(英国史的存放处)。我在丰富的书架间随兴徜徉,随心所欲地翻阅。这种经历妙不可言。在大约15年后正式开始历史写作前,我学术生活中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怀德纳的书架中度过的。我的女儿露西,也是1961级的校友,有一次对我说,她每次去怀德纳就会想,在这个大迷宫里她应该带上指南针、三明治和哨子。其实,我对于自己能否顺利走出这个大迷宫从来也不是信心满满,不过每当我来到这里,就像是一头母牛被带到了一片新鲜的苜蓿地,欣喜若狂,根本无暇担心晚上会不会被锁在里面。
有一次我在里面耗到很晚,出来天已经漆黑,早过了宿舍的晚餐时间。发现兜里只剩一个钢镚儿,我大惊失色。外面寒气袭人,而我饿着肚子。我盘算着,是用这一个钢镚儿买一块巧克力吃了之后,在寒风中走回家呢,还是把钱花在坐电车上,空着肚子回家。就像“美女还是老虎”的故事一样,我只记得了那个艰难的选择,却忘了它最终的结果。
在书架间游荡的成果就是我的论文,那是我持久的历史写作生涯的第一次尝试。论文题目叫“大英帝国的道德合法性”——无聊的标题,而且并不准确,我的本意是写帝国主义者对帝国存在的道德辩护。对我来说,这是一段既美妙又痛苦的经历。美妙是因为我在查找文献的过程中,随着资料探幽访微,一直处于兴奋的状态。我实在对此题材着迷,因为这是我自己想出的题目。我的导师对此基本持否定态度,他的专业是英语文学,不是历史,他只对沃尔特·佩特感兴趣,或者是沃尔特·萨维奇·兰德?管他呢,反正不是大英帝国。自从我们俩的讨论会变得异常艰难、无法沟通之后,我决定放弃和他讨论,我想他也松了口气。
这段历程也是痛苦的。因为我没能把它写得和我希望的一样好,一样耐读。笔下的东西与我的理想相去甚远。我脑中鲜活的人物落到纸面后变得僵直生硬。最后我写完了,但很不满意。系里同样不满意,评价道:“风格平平。”几年前,我为了查一处参考文献又翻箱倒柜找出了这篇文章,读后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这让我想起《不可儿戏》中,塞西莉说她与想象中的未婚夫解除婚约后,每每重读她假冒“未婚夫”给自己写的那些信,不能不潸然泪下——因为内容写得太美了,但拼写错误太多了。我对我的论文有同样的感觉:立意多好啊,写得多差啊。所以,光有热情是不够的,还需要知道如何运用语言。
我发现,写作是在练习中学会的。我在杂志历练了7年发现,有没有好的文字,关键在于写作者有没有一双好耳朵。写作者需要倾听自己文章的声音。这是很多美国作家的缺点之一,太多的作者并不这么做。比如,听听我的历史同行在《美国历史评论》中的这句话:“说明性的简化并未削弱他的报告的历史价值。”短短一句话,就有五个长单词,每个都有四到五个音节。你必须读上三遍,再花点儿时间思考,才能知道这句话到底想说什么。
我认为,短词比长词为佳,音节越少越好。那些单音词,比如“bread(面包)”“sun(太阳)”“grass(草)”,干净漂亮,则是好上加好。爱默生的一首诗几乎全是单音词,我认为这是最精美的英文诗句:
By the rude bridge that arched the flood,
Their flag to April's breeze unfurled,
Here once the embattled farmers stood
And fired the shot heard round the world.
简陋的拱桥下河水潺潺,
他们的旗帜在四月的风中舒展,
被围攻的农场主曾经站在这里,
打响的枪声为全世界听见。
28个单词中,24个都是单音词。这是英语的至纯之境,虽然它并非这位作者的代表作。再看这首:
On desperate seas long wont to roam,
Thy hyacinth hair,thy classic face,
Thy Naiad airs have brought me home
To the glory that was Greece
And the grandeur that was Rome.
习惯了怒海飘荡,
你紫蓝色的头发,你典雅的脸庞,
你水仙子的风姿伴我返航,
抵达希腊的荣耀,
抵达罗马的堂皇。
想象一下,要是用这些诗句谱曲该多美!虽然这首诗出自一个自足于《乌鸦》《安娜贝尔·李》这种简单韵脚诗的作者之手,但在我看来确是神来之笔。读者会说,你拿诗来做例子并不公平。确实如此。但是,这些诗句难道没有在文字的音律上对你有所启发吗?英语,这件我们人人会用的工具,看看别人用得多么出神入化!至于以上所引两首诗的作者都是美国人,居然也都写历史,这就是纯属巧合了。
我在首次失败后定下了这样的目标:写吸引读者的历史,让他们和我一样对写作主题欲罢不能。前提是,这段故事必须要先吸引我自己,以至于有一种分享的使命感。和谁分享呢?当然是读者,我一直将之装在心里的人。凯瑟琳·德林克·鲍恩说过,她写作的书桌上用别针别着一张便签笺,写着:“你的读者会看下去吗?”
历史作者,我相信,如果他希望读者读下去,他就肩负着对他们的很多责任。第一步是去粗存精。他必须做一些准备工作,搜集资料,组织逻辑,挑选精华,丢掉无关内容——总之,丢掉它们——然后把剩下的综合到一起,使之形成一种发展式的引人入胜的叙述。叙述,被称为历史的命脉。扔给读者一大堆未经消化的内容、未敢确认的人名和未可定位的地名对他们来说毫无用处,这是作者的懒惰,或是炫耀所学庞杂的虚荣。丢掉无关内容需要勇气,还需要一些额外的工夫。正如帕斯卡的例子,他写信给朋友解释某个概念,在长篇大论数页之后结束道:“我很抱歉用这么长的信来打搅你,但我实在没有时间来写一封短信。”历史学家总是被历史的旁门和枝节所吸引,但写作的艺术——对艺术家的试炼——就在于,是否能够忍痛割爱,直奔主题。
那么,历史学家应该是艺术家吗?有意识地运用艺术手法当然应该是他的工具之一。麦考利说他自己是一半诗人,一半哲学家。在这两方面我都不期望达到他的高度,我认为自己是个讲故事的人,一个讲述者,只不过我讲的确有其事,并非虚构。二者的区别不在于谁比谁更有价值,只是历史比小说更吸引我而已。我同意19世纪伟大的德国历史学家利奥波德·冯·兰克的说法,他比较了司各特《惊婚记》中的路易十一和国王的朝臣康明的回忆录中的路易十一,认为“真实比小说更有意思”。
兰克也为历史学家设定了任务:找到“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 ist”——发生了什么,或者就字面来说——真相是什么。他的目标是我们永远也够不到的,原因我在《八月炮火》的“文献说明”部分已经阐明(没人会读那个部分,但我认为那才是全书的精华所在)。简而言之就是,我们写过去的事,但我们不是过去的人。我们永远也不能保证,我们重写的故事是否就是真相,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是保证用证据说话。
我从不捏造任何东西,包括天气。一个读者告诉我,他尤其喜欢《八月炮火》中的一段,那段写到英军在法国登陆的下午,一声夏日惊雷在半空炸响,接着是血色残阳。他以为是我艺术加工出了一种末世景象,但事实上那是真的。我在一个英国军官的回忆中找到这个细节,他参加了登陆,听到了雷声,看到了血色的日落。如果存在艺术加工,那也仅仅是我挑出了这个细节,最终用对了地方。
材料的选择决定了最终作品的质量,这是我只用原始文献的原因。我对二手文献的态度是,它们有用,但也有害。我在写作计划之初会看它们,它们引导我了解故事梗概,但我从不引用它们,因为我不想再重写一遍别人的书。并且,二手文献中的事实是已经被筛选过的,使用它们就表明你放弃了自己筛选的机会。
我会毫不犹豫地以最快速度扑向原始文献:回忆录、信件、将领对战役的描述,不管它是否有倾向性,以及欺骗性——有时它们会这样。即便是一段不值得信任的材料,对了解来源者的个性也有参考价值,如果此人正是事件的实际参与者,那就更好,比如约翰·弗伦奇爵士的例子。原始文献中的偏见是可以预见的,你应该允许它存在,并通过阅读其他版本来修正它。对于每一个历史片段,我都尽量阅读两到三种材料,就算这个事件不具争议性,它从不同见证者的角度看来,以及在他们各自的记忆中也是不同的。如果事件恰好还有争议,那么你就有责任检视双方的言论。就像《伊索寓言》中的狮子对人说的那样:“有很多表现人杀狮子的雕塑,但如果雕塑师是狮子的话,那些雕塑就会很不一样。”
最为原始的文献是未出版的材料:私人信件、日记、报告、命令,还有政府文档中的便条。这些东西具有即时性和私人性的特点,最能传递出人物性格,事发场景也瞬间变得活灵活现。我还记得我在《齐默尔曼电报》中用到过国务卿罗伯特·兰辛的工作日志。从他纤细的手写体中,从他对每位来访者一丝不苟的记录中,从每次讨论的记录中,此人抬腿走出了日记本,来到了我身边。每天记录都以他来去办公室的时间开始和结束。他甚至记下了他的午餐时间,每天不变的60分钟:“1点10分离开,2点10分回来。”有一次,他被迫记下了自己早晨10点15分才到办公室,但他补充道,并对后人做出一个苦恼的眼神:“车子抛锚了。”
国家档案馆让怀德纳的馆藏相形见绌。没有什么比在原始文件的纸张和墨水中检索信息更让人着迷的了。一份战地情报员的报告,写满了战争部长的旁批——他与国务院和商务部之间的交流,还有后来批阅者龙飞凤舞的签名,这东西本身就是一段历史。在档案馆,我找到了“齐默尔曼电报”原始的解码手稿,我把它销密、影印,作为我新书的封面。
更为直接的研究是实地勘察。在写《八月炮火》之前,我租了一辆雷诺,也在一个8月,我开着它沿德国入侵的路线——卢森堡、比利时、法国北部,重访1914年8月的战场。除了对军事行动中的地貌、距离、地形有了感性认识之外,我看到了遍野挂着成熟谷粒的小麦,也许骑兵队当年曾在那里走过;我测量过列日默兹河的宽度;我还看到,法国士兵站在孚日山脉的高度俯视失地阿尔萨斯是一副什么模样。我体会到了比利时道路的颠簸,并且在寻找英军司令部旧址时,险些永远迷失在杂乱的乡间路上,这时我才知道,为什么1914年骑摩托车的英国通信员要花三个小时才能搜寻25英里(约40千米)的范围。显然,就英军军官对乡间小屋的爱好来说,通信员也绝不可能找到司令部。而我注意到,法军指挥官就驻扎在镇上,因为那里有铁路站点和电报机。
我有一个做研究的小技巧,就是在4×6的索引卡片上记笔记。每隔一个小时,我就要温习从一本研究手册上看来的规矩:“千万不要在任何东西的背面记笔记。”既然复印是件烦人的工作,那么请使用卡片,越小越好,有助于你提取相关度最高的信息,从一开始就去粗存精,记下你在脑子里研磨过的材料。最后,当围绕某个主题、某个人或依据年代顺序把卡片聚集在一起时,我的故事就能开讲了。顺便一说,卡片很方便,可以收在鞋盒里,可以夹进口袋书带走。当我想写了,我只需要拿出相应的章节,就能随时随地工作;如果你习惯于在书山中写作,那你就被限定在了一个地方,而且更有可能的是,你会受到其他作者的强烈影响。
关于做研究,最重要的事是要知道何时停止。怎么才能知道是何时呢?在我18岁左右,我妈妈告诉我,在跟年轻小伙子出去时,要在你冒出回家念头的半个小时前回家。虽然我不知道这怎么可能实现,但我认为这是个好建议,同样可以运用于做研究。你必须在你完成之前停下来,否则你永远也停不下来,也永远完不成。有一次我在华盛顿国家档案馆,遇到过一个反例。当时我正在查找珀迪卡里斯案的文件,那是一个在1904年被摩洛哥土匪绑架的美国人,或可能的美国人。档案馆的工作人员介绍我去找一位女教授,她毕生都在研究美国和摩洛哥的关系。她1936年(我记得)的博士论文写的就是这个主题,从那以后,她每年要花6个月的时间在档案馆工作。现在,她已经年逾古稀,而且他们告诉我,她最近才犯过一次心脏病。我问她准备什么时候停下来,她惊讶地看着我,说道,她的新闻剪报做到了此时此刻。我相信,她比在世的所有人都更了解美摩关系,但她曾想过暂停研究,花点儿时间向世界讲述她所知道的故事吗?恐怕没有。现在,我理解了她的感受。我也一样,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要顺藤摸瓜,穷尽关于我的主题的一切。但幸运的是,我希望看到作品编印成书的渴望更为强烈,这成了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
研究是无尽的诱惑,写作是劳碌的工作。你需要坐下来思考,把思想转化为可读的、不偏不倚的、有趣的句子,既要文字言之成理,又要读者读之有味。这项工作是劳累的、缓慢的,常常是费力的,有时是痛苦的。它意味着对文字进行重新组织、修订、增删、改写。但它也带来了一种兴奋感,像是一种喜悦,一种攀登奥林匹斯山的感觉。总之,这是一种创造。
当然,我拥有绝佳的便利来把《八月炮火》写得精彩绝伦。就像丘吉尔所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一个月,“戏剧也难以超越”。它有一种英雄主义的气质,使之高于普通的繁芜琐碎,这是伟大的悲剧必需的元素。1914年的8月,有一种东西在逼近,不可逃避,无所不包,笼罩着每一个人。完美的计划和易犯错的人之间的可怕矛盾直让人战栗,仿佛嗅到了“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的味道。
直到最后,直到我落笔开始写尾声部分,我才完全理解我写了两年的故事的每一处含义。我开始意识到我没有写好,但要回过头去往文字里加入意义已经太迟,就像在写作课上,教授让小女孩回头往她的小说中加入象征手法。
历史写作的一个难点是,如何在人人都知道结果的情况下让故事保持悬念。我一开始十分担心这一点,但当我进入实际写作,并且反复验证之后,就有了办法。我发现,如果你装作并未时过境迁,避免受惠于事后诸葛亮的聪明,忍住不要提到之后发生的事件,那么,悬念自然而然就会自己产生。有时,你会禁不住要提示读者某个举动或某个事件对后来发生事情的重要意义,这种冲动会无法遏制。但是,我尽量狠下心。我回身删去了章节中所有提到马恩河会战的地方,只留下一处提及了其中一次战役。我甚至避而不提德国最后的战败,尽管这样显得有点儿奇怪。我写下的文字就像我并不知道谁将获胜,而我告诉你的仅仅是哪种方法奏了效。当危机临近,我也开始紧张焦虑。比如,霞飞此时坐在大本营外的树荫下,整整一个炎热的下午都在思虑,是该继续将法军撤退至塞纳河,还是接受加列尼的请求,就此调转马头,于马恩河反攻。德军右翼正向巴黎扫去,侧翼暴露无遗。时机正在溜走,霞飞仍然端坐苦思。即便大家都知道了结果,悬念仍然压得人喘不过气。因为读者知道,如果他做了错误的决定,你我今天都不会身在此处了——或者,你我仍在,历史则由他人撰写了。
这将把我引向一个至今悬而未决的问题——历史的本质。如今,这场争论如你所知还在扩散。一边是宏观思想家(big thinkers),或者说汤因比们,或者系统论者;另一边是人性论者(humanists)——我这样叫他们,取其关乎“人性”的意思,而跟“人道”无关。汤因比型的人着迷于寻找历史的解释。他们制作了种种系统和周期要把历史挤压进去,这样历史就会有一个标准的形状,有了模式,有了意义。而当历史顽皮地、毫不留情地蹦跳进错误的地方时,系统论者就忙不迭地将之归因于环境的异常。其实,他们大可不必如此费劲,因为人的行为就是这样。伟大的军事史学家查尔斯·奥曼爵士说过:“人类的行为记录是非逻辑的……历史就是一系列发生的事,不含任何必然性。”
预设系统我不敢相信,而将科学方法运用于历史学更让我避之不及。对历史最近乎本意的阐释来自列昂·托洛茨基——一个同时创造和写作历史的人。他说,历史上的因由,“都通过自然选择后的偶然事件来折射自己”。你越琢磨这句话,越觉得对。更近一些时候,《时代周刊》文学增刊上的一位匿名评论者,用一种超于争论之上的方式评论了系统论者。他说:“理论先行的历史学家很难避免偏爱最适合他系统的事实。”他还说:“历史读者的心里都应该有此判断。”这简直就是我的口号。
在一开始,找出发生了什么就够了,不必急于确定“为什么”。我相信,在你搜集了足够的事实,并将它们依时间顺序排列之后——具体地说,是把它们落笔写为句子、段落和章节之后,再问“为什么”,才更为安全。将人物性格、日期、枪炮口径、信件和演讲化为叙述的特定过程,最终将把“为什么”逼出水面。它会找一个晴朗的天气,从你写下的发生了什么的故事中跳将出来,拍你的肩膀。但如果你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去追踪它,它会永远躲着你。
如果历史学家屈服于自己的材料,而不是把自己强加于材料,那么,那些材料最终会对他说出历史谜团的答案。我多次遇到这样的事。在某人的回忆录中,我读到尼古拉大公1914年在被任命为俄军总司令的时候落下泪来,据作者说,这是因为他觉得不堪此职的重任。这听上去就像当代的历史观察者最应该提防的那种一厢情愿,不像真的。尼古拉大公据说是皇室唯一的“硬汉”,以硬派作风著称,为士兵钦佩,在宫廷中凛然生威。我不相信他会感到不堪重任,但是,他为什么流泪呢?我可以忽略这条信息,但我不想。我想找到合理的解释。(因为不合理而丢掉某个情节是小说的写法,不是历史。)我好几天在身上带着尼古拉大公的笔记卡,忧虑不已。然后,我想起了另一起哭泣的事。我检索了笔记,发现了一条记述丘吉尔落泪的笔记,同样如此的还有法国战争部长梅希米。我一瞬间理解了他们,他们不是为某个人而哭,而是为世事。我的这句话几乎脱笔而出:“1914年的某种气氛让感受到它的人为人类的命运颤抖。”我发现这句话解释了我一开始想写这本书的原因。你看,那个“为什么”自己出现了。
同样的事还有一次,来自马恩河战役前夜霞飞的战斗命令。我着意把这个命令写成一个高潮,一次最后的冲锋号角,它确实就是那样。但奇怪的是,这道命令平静、沉闷,全然没有那样的氛围。我试着用了十几种方式来翻译它,但都不理想。我对这道命令简直怒不可遏。接着,有一天,当我第二十次重读它的时候,它突然就顺畅了。我发现它的平淡正是它的意义所在。现在,我在最后一章的末尾引用了它,并且补充道:“它不是一声‘前进!’的大喊,也没有用荣誉来感召士兵。在经历了1914年头30天的战争之后,人们已经预感到,前路上已经没有任何荣誉可言了。”
正如疑点像这样在写作者脑中解开一样,我们时代的暗喻和意义也这样在读者的脑中呈现。但这样的收获——如果存在并且有效的话——必须出自历史材料,而非写作者。我写作的目的不是指导什么,只是讲故事而已。启示是聪明的读者自己从书中获得的。我想,这是因为(也应该如此),最好的书得益于作者和读者的通力合作。
本文刊于《拉德克利夫季刊》,196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