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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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老达达尼昂的三件礼物

1625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1]作者的故乡默恩镇完全陷入了混乱,看起来就像是有一大群胡格诺派教徒[2]跑来把它变成了第二个拉罗舍尔[3]。好些镇民看见妇女们纷纷从大街方向奔逃回来,听见孩子们站在门口大哭,于是他们赶紧穿上护胸甲,抄起火枪或长矛,借此来调整自己略显无措的样子,然后朝“诚实磨坊主”客栈跑去。客栈门前立刻被围得密不透风,而且人数不断增加,大家一脸好奇,场面十分吵闹。

在那个年代,到处都是恐慌景象,平静的日子屈指可数,总有某个城市的档案里会记下一些类似的事件。领主们相互开战;国王和红衣主教明争暗斗;西班牙人挑衅国王。除了这些或明或暗、或秘密或公开的争斗之外,还有盗贼、乞丐、胡格诺派教徒、狼群以及穿号衣的跟班,这些人看谁都不顺眼。镇民们总是全副武装地对付盗贼、狼群和跟班,还得经常对付领主和胡格诺教徒,有时甚至对付国王——但他们从不对付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正是出于这种既成的习惯,在上述这个1625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当镇民们听见吵闹声,同时既没看见红黄两色的指挥旗,也没看见黎塞留公爵麾下跟班的号衣,他们就立刻一窝蜂地冲向“诚实磨坊主”客栈了。

到了客栈门口,大家才看清这场混乱的源头。

那是个年轻人……让我们来简单描绘一下他的样子:请各位想象一下十八岁的堂吉诃德,没穿盔甲的堂吉诃德,没有锁子甲,也没有护腿甲,而是个穿着紧身羊毛短上衣的堂吉诃德。那件衣服本应该是蓝色的,但现在已经变得难以形容了,大概是介于紫红和天蓝之间的颜色。他有张晒黑了的长脸;颧骨凸出,显得挺机灵;他上下颌的肌肉特别发达,从这点看,毫无疑问是个加斯科人[4],哪怕没戴着那种扁平无檐软帽[5]也能确定,更何况我们这位年轻人不但戴了帽子,还在上面装饰着一根羽毛;他的眼睛大大的,很聪明的样子;钩鼻子,但线条挺精致;说他是少年个子太高,说是成人又有些矮;他的皮肩带上挂着把长剑,走路的时候会不停磕碰腿肚子,骑马的时候又会不停撞上坐骑那蓬乱的长毛;要是没有这把剑,没经验的人准会把他当成旅行中的农家小子。

没错,这个年轻人还真有匹坐骑,而且这匹坐骑非常惹人注目,以至于大家都在注意它:这是匹贝亚恩种矮马,看牙口大概十二到十四岁,黄色长毛,尾巴秃了,腿上还长了坏疽,走路的时候头埋得比膝盖还低,所以完全用不着戴辔头。别看它这样,这匹马每天照样能走八里路。不过,大家只看到它那奇怪的皮毛和难看的步态,看不到它深藏的优点。在这个人人自认为懂马的年代,这样一匹贝亚恩矮马从博昌希门进了默恩镇,刚过了不到一刻钟,就备受唾弃,甚至让人们对马上的骑手也“恨屋及乌”起来。

年轻的达达尼昂(就是这位骑着罗西南特[6]第二的“堂吉诃德”了)在众人的鄙薄中感到十分难堪,无论他是多优秀的骑手,也没法让自己这匹坐骑显得不那么可笑。因此,当他的老爹把这匹马送给他时,达达尼昂忍不住连声长叹。不过,他其实也明白,这匹马至少价值二十利弗尔[7],另外,老爹赠予他礼物时说的那些话,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我的儿啊,”那位加斯科老爹用纯正的贝亚恩方言(亨利四世一辈子也没能改掉这种调调)说道,“你听着,这匹马生在你爹家里,到现在就快十三年啦,从来就没离开过,就冲这一点你也该爱护它。你千万不能把它卖了,就让它安静、体面地老死吧。要是你将来骑着它打仗,一定要珍惜它,就像珍惜老仆人一样。要是有朝一日你进了宫,”老达达尼昂继续说道,“要是你真的走了运,那也是你的贵族血统让你进去的,你得对得起咱们的姓氏,对得起列祖列宗保持了五百多年的贵气劲儿。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亲人,说到亲人,我说的当然就是你的父母,你的朋友,你只能听红衣主教和国王的话。如今,要想出人头地,必须凭自己的勇气,你懂了没有,全凭着你自己的勇气。无论是谁,哪怕是一瞬间的畏惧,也很可能错过机会,因为命运很可能就在那一瞬间给了你机会。你还年轻,你必须得勇敢,原因有两个:第一,你是加斯科人;第二,你是我儿子。机会来了别害怕,要敢于冒险。我已经教了你用剑;你的两条腿像钢铸的,手腕子像铁打的;要时不时地打上一架;如今不让决斗了,更得多打一打才行,因为如今要打架需要双倍的勇气。儿子啊,我只能给你十五埃居[8],我这匹马,再加上刚才跟你说的这些建议。你妈还会给你个药膏配方,那是她从一个吉普赛女人那儿得来的,只要没伤着心脏,抹上它都有奇效。你要好好记着我说的这些,开心地活着,活得久些。我还有一句话要补充,我建议你找一个榜样,这榜样可不是我,因为我从来没那荣幸在宫里做事,只不过当年自愿入伍,打了几场宗教战争;我要说的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他以前是我的邻居,他有那个荣幸,小时候总和咱们的路易十三国王一起玩儿。天主保佑国王!有时候,他们玩着玩着就打起架来,嘿,要论打架,我们的国王可不总能赢呐。国王挨了不少打,反倒对德·特雷维尔先生又是尊重又是喜爱,把他当成朋友。这位德·特雷维尔先生头一回去巴黎,就和别人打了架,打了五回;老国王过世,王储亲政,这期间,他又打了架,打了七回,这还不算打仗和攻城呢;我们的国王登基,算到现在,他恐怕打过上百回架!就这么着,别看有敕令,有法令,又说了不准决斗,人家还是成了火枪队队长,那可是领导咱们的王家禁军,国王也要对他们另眼看待的。谁都说红衣主教啥都不怕,可还不是怕他们三分。还有,德·特雷维尔先生每年能挣一万埃居;所以说,这是个大人物。话说回来,他当初也跟你现在一样,白手起家去闯天下。你带着这封信去找他,把他当成你的榜样,将来也做个和他一样的大人物吧。”

说完这些,老达达尼昂就给儿子戴好剑,温柔地吻了他的双颊,并祝福了他。

小达达尼昂出了父亲的房间,发现母亲正在等他,手里还拿着那个神奇的药方。正像前文说过的,老达达尼昂的建议和这个方子以后都会常常用到。母子之间相互告别,时间花得更久些,也更充满柔情。这倒不是因为达达尼昂老爹不爱儿子,毕竟,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这主要是因为,老达达尼昂是个男人,他总觉得男人不该把感情表现出来,否则像什么样子。反过来说,他老婆就不一样,她是女人,又是母亲,所以,她一直哭。说到这里,咱们真应该好好夸一夸小达达尼昂,他努力显得坚强勇敢,争取像个未来的火枪手的样子,虽然到了动情处,他还是哭得很厉害,但尽量在忍着,所以好歹藏住了一半的眼泪。

小达达尼昂当天就带着老爹送给他的三件礼物上路了,就像前面讲的,三件礼物分别是十五埃居、一匹马,还有那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各种叮咛嘱咐,想必各位也能想象得到。

有了这么一身行头,达达尼昂活灵活现地成了塞万提斯笔下的主角,咱们刚才本着历史学家的态度描绘他的外貌时,不就恰恰把他比作堂吉诃德了吗。堂吉诃德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军队,达达尼昂把每个微笑当侮辱,把每个眼神当挑衅。结果就是,他从家乡塔布一路走到默恩镇,一直紧握双拳,每天要把剑柄抓在手里十几回;不过,他的拳头并没有揍谁的下巴,他的剑也从来没有出过鞘。这倒不是因为他那匹矮黄马的倒霉样子不好笑,其实行人见了那马都忍不住要笑,可那矮马上偏偏挂着把超大的剑,叮当乱响,剑的主人又瞪着一双眼睛,看似骄傲实则吓人,所以行人们就努力忍住不笑了;要是实在忍不住,觉得特别想笑,他们也都小心翼翼地保持半边脸在笑,就好像戴着古代的面具似的。就这样,达达尼昂一路都怒气冲冲的,倒也昂首挺胸、完好无损地走到了这个让他走霉运的默恩镇。

到了默恩镇,达达尼昂在“诚实磨坊主”客栈前下了马,却一个人也没瞧见,店主、伙计和马夫都不见踪影,既没人来扶马镫,也没人来迎接他。他四下看看,只见一楼有扇窗户半开着,窗口站着个贵族打扮的人,身形匀称,看起来很有气派,只是微微沉着脸,正和另外两个人说话,那两人都毕恭毕敬地听着他说。出于一路走来的习惯,达达尼昂立刻认定这三个人是在说他,于是凑过去细听。这一回,他倒是只搞错了一半:三个人议论的并不是他,而是他的那匹马。贵族打扮的人似乎在列举矮黄马的种种优点,而另外那两位听众,正如我刚才所说的,带着毕恭毕敬的神情在听他说话,还不时爆发出笑声。各位请想,既然半边脸上的微笑都能惹怒咱们这位年轻人,这种吵闹不已的哄笑声能对他产生什么影响,估计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不过,达达尼昂想先看清这个嘲笑他的无礼之辈。他用骄傲的目光死死盯住那个陌生人,见他大概四十到四十五岁,黑色眼睛,目光敏锐,面色白净,鼻梁很高,黑色的小胡子修剪得非常整齐;那人穿着紧身短上衣,紫色短裤,裤子上配有同色的带子,衬衣按惯例露出了袖衩,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别的装饰了。上衣和短裤虽然是全新的,但都起了皱,看起来是在行李箱里放了很久的旅行用服装。达达尼昂像个最细致的观察者,快速看清了所有这些细节;或许是本能告诉他,这个陌生人将会大大影响他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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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达达尼昂出了父亲的房间,发现母亲正在等他,手里还拿着那个神奇的药方。正像前文说过的,老达达尼昂的建议还有这个方子以后都会常常用到。母子之间相互告别,时间花得更久些,也更充满柔情。

达达尼昂死盯着这个穿紫色上衣的人,而这位贵族打扮的人正在评论那匹贝亚恩矮马,他的点评特别智慧又特别深刻,所以,他的两位听众爆发出一阵笑声,他本人也一反常态,脸上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来。达达尼昂这下确定人家在笑他,立刻觉得受到了侮辱。带着这种想法,他把帽檐压低到眼睛处,因为一些旅行经过加斯科涅的老爷常是这种模样,达达尼昂以前偶尔见过,如今便也想学习一二了。他一手扶着剑柄,一手叉腰,朝那三个人走过去。不幸的是,他越往前走,就越是怒火中烧,愤怒让他失去了理智,那些原本准备好的傲慢挑衅也全都忘得一干二净。他怒气冲冲地比了个手势,嘴里说出来的只有一些毫无教养的粗话:

“嘿!先生,”他叫道,“没错,就是你,躲在窗户后面的那位先生!你在笑什么呢?跟我说说怎么样?咱们可以一起笑。”

贵族打扮的人慢慢把目光从矮黄马上转移到达达尼昂身上,好像需要时间来弄清这年轻的骑士是在指责自己;等到确定这些奇怪的指责是针对自己的,他微微皱了皱眉,又沉默了相当长的时间,才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嘲讽、傲慢的语气回应道:“先生,我并没有跟您说话。”

“我可是在跟您说话呢!”

那人虽然态度傲慢,却显示出良好的教养,他回答时的语气既礼貌合宜,又明显带着轻蔑。达达尼昂完全被激怒了,所以这样大声叫道。

那个陌生人继续似笑非笑地看了达达尼昂一会儿,然后离开了窗口,慢慢地走出客栈,来到距离他两步远的地方停下,直直地站在他的马前面。陌生人的举止从容不迫,脸上却是嘲讽的神情,先前听他说话的那两个人还站在窗口,见了这种情形,不由得爆发出更大的哄笑声。

达达尼昂见他来到了面前,便把剑从鞘里拔出一尺[9]来。

“这匹马确实是,不,确切地讲,它年轻的时候确实是毛茛黄色的,”陌生人继续朝窗口那两个人发表评论,虽然达达尼昂就站在他们之间,但他似乎根本没注意到这个愤怒不已的年轻人,“这种颜色的植物非常常见,不过像这种颜色的马,直到现在都非常罕见。”

“笑话马的家伙未必有胆量笑话马的主人吧!”立志学习特雷维尔先生的年轻人愤怒地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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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贵族打扮的人的两个手下连同客栈老板一起,挥舞着木棍、铁锹和火钳,劈头盖脸地打向达达尼昂。

“先生,本人不太常笑,”陌生人回答,“从我的脸上您应该看得出来;不过,要是有什么事确实可笑,我也一定要保留这发笑的特权。”

“要是有什么事让我觉得不可笑,我就不想看见别人笑!”达达尼昂喊道。

“先生,您真是这样吗?”陌生人以前所未有的冷静回应他,“这倒是完全说得通。”说完,他转过身,准备从大门进入客栈,达达尼昂追过去,看见正门下面拴着一匹上好鞍的马。

按照达达尼昂的个性,像这样一个无礼嘲笑他的家伙,岂能就这么轻易放过呢。于是,他从鞘里拔出剑来,边追边喊道:“转过来!爱嘲笑人的先生,你给我转过来!我可不想从背后给你来上一剑。”

“给我来上一剑!”陌生人转回身来,既吃惊又轻蔑地看着这个年轻人,“来上一剑,呵呵,来上一剑,亲爱的先生,您这是发疯了!”

接着,他又像是在自言自语般压低声音继续道:“真让人火大,本来还以为能给陛下找到一个不错的火枪手呢!”

他的话音还没落,达达尼昂就怒不可遏地一剑刺去。幸亏陌生人急忙向后一跳,否则恐怕就再也没法嘲笑别人了。眼见这情势已经不是口舌之争能解决的,陌生人也拔出剑来,朝对手行了礼,认真摆出防卫的架势来。可就在这时,他那两个听众连同客栈老板一起,挥舞着木棍、铁锹和火钳,劈头盖脸地打向达达尼昂。这阵攻击来势很快,让达达尼昂完全分了心,他不得不转身应对这些来势汹汹的进攻,他的对手精准地把剑插回剑鞘,还没等投入战斗就直接变成了旁观者。他一边面无表情地观战,一边喃喃自语:“该死的加斯科人!把他扔上那匹烂黄马,让他滚吧!”

“等宰了你我就走,懦夫!”达达尼昂一边大叫,一边全力抵抗,三个敌人把他团团围住,他却一步也不后退。

“还在夸海口,”贵族打扮的人小声说道,“我拿荣誉发誓,加斯科人本性难移!既然他这么喜欢乱跳,就让他继续跳下去好了。等他受不了了,自然就会求饶。”

不过,陌生人并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个多顽强的家伙;达达尼昂是绝对不会求饶的。混战又持续了片刻;达达尼昂精疲力竭,手里的剑也被对方一棍打成两段,他刚把剑扔掉,又被一棍打破了额头,达达尼昂被打翻在地,血流不止,几乎昏了过去。

正在这时,镇上的人从各处赶到了出事地点。店主生怕聚众打人的丑事传扬出去,就叫伙计帮忙把达达尼昂抬进了厨房,又给他稍微处理了一下伤口。

贵族打扮的人回到刚才那个窗口,有点不耐烦似的看着人群,这些聚集不散的人似乎令他十分不快。

“哦,那个疯小子怎么样了?”听见开门的声音,他便转过头来,看向前来问候他的客栈老板。

“阁下不要紧吧?”老板问道。

“放心,我安然无恙,亲爱的老板,我想知道咱们那位年轻人怎么样了。”

“好些了,”老板回答,“他刚才完全没知觉了。”

“真的吗?”贵族打扮的人问道。

“可不是,不过昏过去之前,他使出全身力气,拼了命地叫您,还一边叫一边鄙视您。”

“看样子这小子是恶魔附身了吧!”陌生人大声说道。

“啊,不是的,阁下,他不是恶魔,”老板露出轻蔑的表情,“他昏过去的时候,我们仔细搜了他的身。他的行李只有一件衬衣,钱袋里只有十一埃居,就这么个穷小子,失去知觉的时候居然还嘟囔着什么……‘这种事要是发生在巴黎,你们一定追悔莫及;如今发生在这儿,你们也肯定要后悔,只不过是个早晚的问题。’”

“是吗?”陌生人冷冷地说,“难道他是个微服出来的王子?”

“阁下,我跟您说这些,”老板继续道,“是希望您有所防备。”

“他发疯的时候是不是提到了什么人?”

“没错。他拍着衣服口袋说:‘你们等着瞧吧!由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人竟然受到这种侮辱,真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德·特雷维尔先生?”陌生人的语气变得格外认真起来,“他拍着衣服口袋,提到了德·特雷维尔先生?……您看,亲爱的老板,那年轻人昏过去的时候,我敢肯定,您一定是看过了他的衣服口袋吧?那里面放了什么?”

“有封信,是给火枪队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的。”

“果然如此!”

“千真万确,阁下,我拿名誉发誓。”

客栈老板没什么察言观色的天赋,所以他没注意到自己的话给陌生人带来了怎样的表情变化。陌生人之前一直用肘部支着窗扇交叉的地方,现在他站起身来,有些担忧地皱起了眉。

“真见鬼!”他从牙缝里小声嘀咕道,“难道真是特雷维尔派了这个加斯科人来杀我?他只不过是个小鬼!不过,行刺就是行刺,年纪多大的杀手都能杀人,更何况我们最不会防备的就是这种小鬼;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丁点儿阻碍也能坏了大事。”

陌生人沉思了几分钟。

“您看,老板,”他继续说道,“您不能帮我摆脱这个疯小子吗?我的良心不允许我杀了他,可是,”他露出威胁性的冷酷表情,补充道,“可是,他碍了我的事。他现在在哪里?”

“在二楼,我老婆的房里,有人正给他包扎。”

“他那身破行头,还有他的口袋呢?他脱了上衣没有?”

“衣服倒是都脱了,在下面厨房里呢。既然这个疯小子碍了您的事,他……”

“我还说不准。但他在您店里这么闹腾,只要是个正直的人都没法容忍。麻烦您上楼去给我结账,并且知会我的人一声。”

“怎么?您这是要走了?”

“我先前就请您给我备马了,您难道还不明白?我的话难道没人听吗?”

“怎么会!阁下您也看见了,您的马就在大门那儿,随时可以出发。”

“很好,那就按我刚才说的去做吧。”

“好嘞,”客栈老板答应着,心里却暗暗琢磨,“难不成这人害怕那小子?”

陌生人命令性地瞪了他一眼,老板不敢再多想,恭敬地行了礼,退出了房间。

“不能让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子看见米莱狄,”陌生人小声道,“她必须按时从这儿经过,事实上,她已经晚了。看来我最好骑马去迎她……还有那封给特雷维尔的信,要是我能知道里面写些什么就好了!”

陌生人一边嘀咕着,一边朝厨房走去。

在陌生人暗自思索的时候,客栈老板上了楼,到了妻子房里,发现达达尼昂终于醒了。老板坚信是这小子的到来把那位大主顾给挤走了,所以他告诉达达尼昂,因为他先前挑衅一位大老爷——照老板看来,那位陌生人必然是位大老爷——警察很可能会过来收拾他。老板也不管达达尼昂好了没有,硬要他起来去赶路。达达尼昂没穿上衣,整个脑袋都被布条包着,昏头昏脑地爬起来,被老板一路推着往楼下走。可是,他刚走到厨房门口,一眼就看见先前那个家伙正站在一辆马车的脚踏板那里,和什么人小声谈话。那是一辆沉重的四轮马车,还套着两匹肥壮的诺曼底马。

车上的乘客是个女人,刚好从车门探出头,看上去二十到二十二岁。咱们已经说过,达达尼昂的观察速度非常快,一下就能看清别人的外貌特征。他第一眼就看出那是个年轻美丽的女人。而且,她的美貌与南方人完全不同,达达尼昂在家乡从没见过这样的美貌,所以,他更加惊讶了。那女人脸很白净,金色长卷发披在肩头,蓝色的大眼睛里有些疲倦的神色,樱唇粉红,玉手洁白。她正和陌生人交谈,语气很是激动。

“就这样吗,红衣主教阁下命我……”女人说道。

“立刻回到英国去,如果公爵离开伦敦,直接通知阁下。”

“还有其他吩咐吗?”美貌的女乘客问道。

“都在这个匣子里,您到了那边再打开。”

“好的。那您呢,您有什么打算?”

“我吗?我得回巴黎。”

“不教训一下那个无礼的小子吗?”

达达尼昂把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所以,陌生人刚要张口答话,他就冲到门口,大声叫道:“是无礼的小子来教训你们!我倒是希望,要挨教训的那个家伙,别像上回那样逃掉了。”

“像上回那样逃掉?”陌生人皱了皱眉,跟着说道。

“没错,在女人面前,我料想你不至于也要逃吧。”

“请您三思,”米莱狄见他伸手要拔剑,急忙叫道,“请您三思!一着走错,咱们可要满盘皆输的。”

“您说得对。”贵族打扮的人大声道,“您这就出发吧,我也要出发了。”

他朝米莱狄点了点头,然后跨上马背,马车夫也用力甩起鞭子。两人各自上路,朝着相反的方向飞驰而去。

“哎!您还没给钱哪!”客栈老板高声叫道。眼见着这位没结账就一溜烟走了,老板心里的尊敬立刻变成了深深的鄙视。

“给钱啊,蠢材!”那人并不勒马,只对着跟班大叫起来。跟班赶快往老板脚下扔了两三个银币,然后打马飞奔,跟着主人走了。

“哈!懦夫!哈!可悲的家伙!哈!冒牌的贵族!”达达尼昂追在跟班后面,不住口地叫着。

他受了伤,身体过于虚弱,禁不住这种折腾。刚跑了十步远,就觉得一阵耳鸣,跟着头晕目眩,眼前一阵黑蒙,一头栽在路中间,却还不停地嚷:“懦夫!懦夫!懦夫!”

“他的确是懦夫,”客栈老板小声说着,慢慢走到达达尼昂身边,试图用讨好的语气来跟这可怜的小子求得和解,就好像寓言故事里面,晚间的鹭鸶如何对待蜗牛一样[10]

“没错,真是懦夫,”达达尼昂咕哝道,“可是她,她可真美!”

“她?她是谁?”老板问道。

“米莱狄。”达达尼昂含含糊糊地说道。

然后他再次昏了过去。

“反正都一样,”客栈老板暗想,“没了两个,留下一个,我看他肯定得住上几天,好歹还有十一埃居可赚。”

各位都知道,达达尼昂的钱袋里刚好有十一埃居。

老板打定主意每天收一埃居,十一天养伤刚好十一埃居,不过,他的小算盘没有考虑到具体情况。第二天一大早,达达尼昂五点就起了床,自己下楼到了厨房,要了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还要了些我们不得而知的东西,然后拿着母亲的方子,配了一些药膏,涂在各处伤口上,接着自己换了纱布,还表示不再需要任何医生来看诊。或许是吉普赛人的药膏果然有奇效,也可能是因为没有叫医生来,到了当天晚上,达达尼昂的情况好了不少,第二天就几乎痊愈了。

付账的时候到了。因为达达尼昂严格禁食,所以他只需要付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的钱,反倒是他那匹矮黄马,照客栈老板的说法,按它的个头来算,它吃下的草料足有正常量的三倍。达达尼昂只在口袋里找到了磨损的天鹅绒钱袋,里面装着那十一埃居,至于那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一开始,达达尼昂很有耐心地到处找信,一遍遍地翻着身上的大口袋和小口袋,然后仔细搜行李,把钱袋打开又合拢,最后,他确定那封信是不可能找到了,于是第三次暴怒起来,差一点儿又得重新涂上葡萄酒跟橄榄油做的香药膏,因为他被怒火冲昏了头,威胁说找不到信就砸了这家客栈,所以老板赶快抄起长矛,老板娘拿着扫把,伙计们也都捡起了先前用过的棍子。

“我的推荐信!”达达尼昂大叫,“给我推荐信,妈的!要是不还给我,我就把你们像烤麻雀一样穿成串!”

不幸的是,达达尼昂的威胁根本没法实现。正如前文所说,他的剑已经在第一次打架时被折成了两段,可他早就把这事儿忘了。等他想要拔剑出鞘,才发现手里只握着一把断剑,这还是老板先前花了挺大力气,仔细插回剑鞘里的。至于那截剑尖,已经被大厨拿去,改成了一支肉钎子。

达达尼昂失望不已,暴躁得要跳脚,幸亏老板觉得他的威胁还算有理由,否则恐怕又要大打出手了。

“哎,是啊,”老板放下了长矛,“信去哪儿了呢?”

“就是,我的信哪儿去了?”达达尼昂叫道,“我先告诉你,那信是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你们最好把它给找到;就算我找不到,也总会有人来把它找到!”

这句威胁算是成功地让老板惶恐不安起来。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之外,军人乃至市民最常提到的名字就是德·特雷维尔了。当然,常被说起的还有约瑟夫神甫,但大家总是小声地提起他的名字,因为这位“灰衣主教”是红衣主教的心腹,人们都对他怕得不得了。

于是,老板把长矛扔得远远的,又叫妻子扔掉扫把,叫伙计们扔掉棍子,然后一马当先地亲自寻找那封消失的信。

“信里面是不是装了什么值钱的东西?”老板寻找无果,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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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达达尼昂就起了床,跟厨房要了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等东西,照着母亲的方子配了一些药膏,涂在各处伤口上,接着自己换了纱布。

“这还用问!当然有值钱的东西!”达达尼昂叫道,他原本指望着凭借这封信进宫,成为大人物的,“我的全部财产都在里面。”

“是银行储蓄的存单吗?”老板焦虑不安地问。

“国王陛下的特别国库的存单。”达达尼昂答道,他原本打算靠着推荐信进宫去为国王效劳的,所以丝毫不觉得这样信口回答是在说谎话。

“真见鬼了!”老板绝望不已地叫起来。

“没什么,”达达尼昂以加斯科人特有的坚定态度说道,“没什么的,钱什么也不是,那封信才最重要。我宁可丢掉一千皮斯托尔[11],也不想丢了那封信。”

其实他大可以说成两万皮斯托尔,但是达达尼昂有种年轻人特有的羞耻心,所以他并没有这么说。

老板怎么也找不到信,急得团团转,突然,他脑中灵光一现。

“那封信根本就没丢。”他大声说道。

“什么?”达达尼昂叫起来。

“没丢,有人把它拿走了。”

“拿走了?谁拿走了?”

“昨天那位贵族老爷。他去过楼下厨房,您的上衣就放在那儿。那儿只有他一个人。我敢说是他偷走了信。”

“您确定是他偷了?”达达尼昂将信将疑地问道,他不怎么相信客栈老板的话,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那封信只对他自己有用,别人的贪心觊觎完全没有道理。事实上,客栈里的任何伙计或客人拿了它,也根本不会得到什么好处。

“您是说,”达达尼昂重新开口问道,“您怀疑那个打扮成贵族的无礼家伙偷了我的信?”

“我跟您说,我确定就是他。”客栈老板继续道,“我跟他说起过,德·特雷维尔先生是您这位大人的保护人,您甚至还有封信,要交给那位声名显赫的先生。他看起来非常担心,还问我那封信放在哪儿,一听说您的上衣放在厨房,他就立刻下楼去了。”

“看来,就是那家伙偷了我的信。”达达尼昂回答,“我一定要告诉特雷维尔先生,特雷维尔先生一定会告诉国王。”他从口袋里拿出两个埃居,郑重地交给老板,老板摘下帽子拿在手里,一直把他送到门口,看着他上了矮黄马。达达尼昂一路平安无事地骑到巴黎,从圣-安托万门进了城。一进城,他就把马卖了,换了三个埃居。这倒是个好价钱,因为最后这一段路上,达达尼昂一直没日没夜地骑它。那个买马的马贩子倒也不隐瞒,他直接告诉达达尼昂,自己出这种高价,完全是因为这匹马的毛色实在罕见。

于是,达达尼昂只能走路去了。他夹着小行囊,带着那少得可怜的家当走了好半天,才总算找到一个能付得起房租的地方。那是个顶层阁楼,坐落在卢森堡公园附近的掘墓人街上。

达达尼昂交了定金,住进房间,把白天剩下的时间都用来缝饰边。这些饰边本来是老达达尼昂的——他那件紧身短上衣几乎还是全新的呢。做母亲的把它们从丈夫的衣服上拆下来,又偷偷地交给了儿子。达达尼昂把饰边缝在自己的上衣和短裤上,缝完之后,他来到沿河铁器街,重新配了剑身,然后折回卢浮宫,向自己遇到的头一个火枪手打听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那座府邸在老鸽笼街上,恰好就在达达尼昂所租的房间附近,他由衷地觉得这是马到功成的好兆头。

办完这些事,达达尼昂爬上了床,他对自己在默恩镇的所作所为深感满意,对过去毫无悔恨,对当下信心十足,对未来充满希望,他躺在床上,像个勇士一样睡着了。

他睡得和所有乡下人一样熟,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九点,然后起床去拜谒那位赫赫有名的德·特雷维尔先生。按照他老爹的评价,那可是这个国家的第三号人物呢。

[1]《玫瑰传奇》,13世纪法国寓言长诗,分上下两卷。上卷四千余行,作者纪尧姆·德·洛里斯,主要描写“骑士”追求“玫瑰”而不得的故事。作者在诗中使用了隐喻手法,以“玫瑰”象征少女,这也是全诗的一大艺术贡献。下卷一万七千余行,作者是民间诗人让·德·默恩,主要描写“骑士”在理性和自然的帮助下,如何最终争取到“玫瑰”芳心的故事。
[2]胡格诺派,又译雨格诺派、休京诺派,16~17世纪法国新教徒形成的一个派别。该派在政治上反对君主专制,曾于1562年~1598年间与法国天主教派发生宗教战争(也称胡格诺战争),因南特敕令而得到合法地位后,复又遭受严重迫害,直到1802年才得到国家正式承认。
[3]拉罗舍尔,法国西南部海滨城市,16~17世纪胡格诺派教徒抵抗天主派教徒进攻的最大军事据点。
[4]加斯科人,法国西南部旧省加斯科涅的居民。加斯科涅省大致位于今法国阿基坦大区及南-比利牛斯大区。
[5]扁平无檐软帽,即现在所说的“贝雷帽”,这种帽子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5世纪,当时法国西南部的牧羊人喜欢佩戴这种用棕色羊毛纺织出的圆形无檐软帽。
[6]罗西南特是塞万提斯名作《堂吉诃德》中,主人公所骑的坐骑的名字。
[7]利弗尔,法国古货币名,一利弗尔即一法郎。
[8]埃居,法国古货币名,此处应指银制埃居,一埃居相当于三利弗尔。
[9]此处指古法尺,相当于325毫米,下同。
[10]此处出自《拉封丹寓言》的《鹭鸶》篇,鹭鸶要进餐,却不屑吃鲤鱼等,到最后饥饿难捱的时候,就连蜗牛也一口吞了下去。寓意为人不应该过于挑剔,最精明的人就是最随和的人,过于苛求反而会一无所得,以及不能轻视任何事物,尤其是在自己的要求容易得到满足的时候。
[11]皮斯托尔,法国古货币名,一皮斯托尔相当于十利弗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