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好心态 好性格 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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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个性的“刺”孤立自己

在NBA的历史中,曾有一位特别的球星罗德曼,他的职业生涯被自己的“个性”毁掉了。罗德曼先后效力过5支球队——底特律活塞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芝加哥公牛队、洛杉矶湖人队和达拉斯小牛队。罗德曼除了在湖人队和小牛队是混饭吃之外,在前3支球队,他都是有足够的能力“不辱使命”的。

1986~1993年,罗德曼在底特律活塞队度过了7个赛季:在兰比尔等人的教导下,他虽然打球手段不够光彩,并且为自己赢得了“坏孩子”的称号,但他却是在尽最大的能力为球队做贡献。“我对当年的底特律活塞队还是抱着特别的感情。我们拥有一切,对我而言,那支队伍相当特别,因为那是我崛起的地方,也是我学习如何参与比赛的地方。”罗德曼曾这样感慨地回忆道。所以,底特律活塞队时期的罗德曼,是球队团结稳定、积极向上的一个因素。然而,当1993年罗德曼效力马刺队的时候,事情却发生了改变:他的特立独行、唯我独尊让马刺队吃尽了苦头。

他把3种人看成自己的敌人:首先是戴维·斯特恩——NBA的总裁。因为斯特恩要维护NBA的形象,不允许罗德曼为所欲为,对罗德曼的很多行为都给予了处罚。这让罗德曼很不适应,他认为斯特恩干涉了自己的自由,所以他就要和斯特恩对着干。第二种人是马刺队当时的主教练希尔以及球队总经理波波维奇。因为他们希望驯服罗德曼,使罗德曼听从指挥,在球场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当时的罗德曼已经获得了两个总冠军,自视甚高,他甚至希望教练听从他的指挥,这种矛盾便不可调和了。第三种人是戴维·罗宾逊等球员。罗宾逊是马刺队的绝对核心和精神领袖,薪金比罗德曼高很多。但罗德曼认为罗宾逊高薪低能,在关键比赛中总会“脱线”,而自己这种能“左右”比赛胜负的选手却不受重用,挣的钱与实力不成正比。但事实却是罗德曼无论在活塞队还是在马刺队,即使在公牛队,他挣的钱都不与他的名声成正比。

由于这种个性,罗德曼成为球队中的不稳定分子,或者说是一个破坏者。在1994~1995年赛季季后赛的第二轮比赛中,马刺队对阵湖人队。第三场比赛中,罗德曼在第二节被换下场,当时他很不满,在场边脱掉球鞋,躺在记者席旁边的球场底线前。暂停的时候,罗德曼也不站起来,不到教练面前听战术。后来,马刺队输掉了那场比赛。当时,摄像机一直对着罗德曼,这场比赛让马刺队的管理层大为恼怒,结合到罗德曼平时的所作所为,他们认为罗德曼已经影响到了球队的团结,于是决定对罗德曼禁赛。在没有了罗德曼的马刺队,队员团结一致,在后来的比赛中打败了湖人,报了一箭之仇。

从结果来看,马刺队对罗德曼禁赛的决策是正确的。

但是由于马刺高层对罗德曼还抱有幻想,没有真正认识到他的破坏力,在西区决赛中,又重新起用罗德曼。但此时的罗德曼已经对禁赛怀恨在心,根本不可能全心全力地为球队做贡献了。

决赛前,球队有3天的备战调整时间,但罗德曼却在那3天的空当里到拉斯维加斯赌博去了。后来经过百般劝说,他回到球队,但在比赛中,他却不听主教练的战术安排,独断独行;在球队失利后,他还在休息室里对所有人大肆咆哮,结果,火箭队获得了最终的胜利,并获得了那个赛季的总冠军。

鉴于罗德曼的种种恶习,马刺高层对他彻底失望了。赛季结束后,他们便将罗德曼扫地出门。

罗德曼的个性养成有一定的客观原因,童年的不幸使得他的性格叛逆、行为乖张。但更主要的,是主观上的以自我为中心,不是自己适应球队,而是要球队来适应他。

罗德曼用个性的“刺”把自己和团队隔离开,造成的结果是两看相厌的双输。归根到底,这种所谓的“个性”其实是一种自私的“以自我为中心”。

过多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想问题和做事情都从“我”出发,希望别人都围着他转,不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这种人往往有好处就上,有困难就让,有错误就推,有功劳就抢,总认为自己永远正确;在与人交往中自私自利、患得患失,不懂得关心和尊重别人,有时甚至会伤害别人;还可能表现为对人冷漠,甚至敌对。这种心态和行为会严重阻碍与别人的顺畅交往,不可能赢得他人的好感和信任。

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片面强调“自我需求”,追求狭隘的“自我实现”;只强调享有的权利,而不考虑自己的社会责任。他往往会陷入以自我为中心的漩涡,在考虑个人利益的时候,把自己的社会责任置之不理。

怎样才能逐渐克服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

1.人与人的喜好不同,不要强迫别人和你保持“齐步走”,其他人才会愿意与你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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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做到不以自己为中心切忌独断专行。要放低自己的姿态,不要居高临下。

加强自我修养,学会控制自我的欲望与言行,把自我利益的满足置于合情合理、不损害他人的可行的基础之上。只有如此,才能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漩涡,使自己成为受欢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