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时读书:废名讲中国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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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本《水浒》替我们解决了一个问题

我认为百十五回本《水浒》替我们解决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水浒传》的著者应该不成问题,我们简单地说它是民间文学好了。对于民间文学,我们如果追问它的著者,那是一点意义没有的。施耐庵很可能是最有名的一个编写人,他的本子就成为后来最流行的本子,而《水浒传》决不是施耐庵“著”的。这件事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件有趣的事,关系很大的事。这件事百十五回本《水浒》亲切地告诉了我们。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就说百十五回本《水浒》“虽非原本,盖近之矣”。最近何心《水浒研究》把这个意思又发挥了一些。我对于这些事向来少研究,但觉得何心的话(关于百十五回本《水浒》)有道理。适逢有人给我送来《英雄谱》,我就打开百十五回本《水浒》翻阅,结果引起我很大的注意,增加我学习的兴趣。下面简单地说明几点。

百十五回本《水浒》第三回写鲁达给金老父女盘缠回东京,自己“取出三两银子,放在桌上。对史进曰,‘你有银子,借些与洒家,洒家就还。’史进便去包裹内取出十两银子,放在桌上。又对李忠曰,‘你也借些。’李忠只有二两。鲁达就将这十五两银子与金老儿。”这同我们平常所熟悉的情节不一样,我们平常所熟悉的,这十五两银子里面,没有李忠的二两,因为鲁达嫌李忠出得少,说李忠“是个不爽利的人”,把他的二两银子退还了他。鲁达自己是从身边摸出五两银子。因为这个不同,我就有心去查花和尚大闹桃花山的情节。我们平常所熟悉的,是李忠在桃花山做大王,他是一个不爽利的人,鲁达来山,他舍不得现有金银送与鲁达作路费,必得下山去打劫,所以鲁达笑他“是把官路当人情,只苦别人。洒家且教这厮吃俺一惊”。结果有趣的花和尚把桃花山的东西拿走了,自己从后山滚下去。百十五回本《水浒》果然没有这个细节的描写(因为它本来不刻划李忠的悭吝),鲁智深不肯落草,李忠曰,“‘哥哥要去时,难以强留。’将出白金十两,送别去了。”百十五回本《水浒》同我们一般所熟悉的《水浒》,像这样细节的不同,很多,而主题思想,典型人物,倒都是一样的。我们再举一例,还是鲁达的故事,鲁达到了代州雁门县,遇见金老,金老引他到家,就是赵员外之家,因为金女嫁给了赵,没有回东京,就住在这里。我们平常知道接着有一场厮打,因为赵员外以为金老“引什么郎君子弟在楼上吃酒,因此引庄客来厮打”。百十五回本便没有这个细节,只是鲁达同金老父女“三人饮酒,至晚,只见丫环来报曰,‘官人回来了。’金老便下楼来,请官人上楼,说道,‘此位官人便是鲁提辖。’那官人便拜曰,‘闻名不如见面!’鲁达回礼曰,‘这位官人就是令婿么?’金老曰,‘然。’再备酒食相待。”这倒是很合理的。我们平常所读的,有那场厮打,实在并无必要。这说明民间文学,故事流传,是由说话人兴之所好,或迎合听话人的心理,随意增添一些细节。这同著作家著作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所以《水浒传》的著作权决不归施耐庵所有,它不属于作家创作一类的东西。

我们再就林冲的故事举一例。林冲在柴进庄上同洪教头比武,我们所熟悉的,是两人已交手了四五合,然后林冲忽然跳出圈子外来,而且说道,“小人输了。”因为他多了一具枷。然后柴进才拿出十两银子给两个公人,“相烦二位下顾,权把林教头枷开了。”这样当然把故事说得很有趣,其实如果真要比武,柴进的十两银子一定早给了公人,应该先把林冲枷开了。百十五回本《水浒》就是如此,柴进先叫且把酒来吃,“吃过了五七杯,明月正上,照见厅堂里如同白昼。柴进便叫庄客取十两银子来,与公人曰,‘相烦二位,权把林教头枷开了。’”开枷在先,比武在后。

大家已经知道的“移置阎婆事”且不谈,一一谈起来就太多,而且阎婆事到底是移置的合理还是原来面貌(便是百十五回本的次序)更合理,我的意见同施耐庵并不一致——假设施耐庵属于移置一派。今天我想说明的,《水浒传》是民间文学,这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光荣的事情,它是由人民来记录了人民的思想感情。它的“著者”问题并不成什么问题,过去我也受了胡适的迷惑,以为《水浒传》究竟是谁做的。这一来便不懂得《水浒》的真价值了。

(写作时间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