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产大事记
2008年1月3日
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布了《土地登记办法》,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土地登记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一次重大进步。
2008年9月
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下调通知》:人民银行四年来首次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此次贷款基准利率下调后,6个月贷款利率降至6.21%;一年期贷款利率降至7.20%;1至3年贷款利率降至7.29%;3至5年降至7.56%;5年以上降至7.74%。
2009年6月
银监会规定严格遵守第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不动摇。二套房贷政策逐渐由“放松”转为“严格执行”。
2010年12月
中国人民银行25日宣布上调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当天也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宣布从2010年12月2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全面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中,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50%调整为3.75%,五年期以上从4.05%调整为4.30%。
2011年1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八条”,扩大限购范围、加大限购力度,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若不含拉萨共计35个城市,简称“35个大中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一定时期实行限购措施。
2013年9月13日
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近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3]》,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2014年11月12日
央行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商业房贷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从6.55%下调为6.15%,较此前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从4.5%降至4.25%,下降0.25个百分点。大部分银行于2015年1月1日起启用央行最新基准利率。
2014年12月22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以及权属状况均应纳入不动产登记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资料。
2015年12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化解房地产库存”列为2016年中国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之一,并为此开出户籍制度改革、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五味“药方”。其中,鼓励房企顺应市场规律适当降价,颇受舆论关注。20多年来,这是该会议首次直接“喊话”鼓励开发商降价。
2016年3月22日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发布“2016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测评研究报告”和“2016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榜单,榜单三强依然由万科、恒大和绿地牢牢占据。其中,万科连续八年位居榜首。保利、中国海外、碧桂园、融创、龙湖、华夏幸福和富力分列四到十位,其中,华夏幸福首次跻身前十。
2016年4月
201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各地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0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
2016年6月3日
国务院办公厅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指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2016年11月29日
2016年,全国一、二线城市楼市过热迎来政策的调控。9月30日晚间至10月6日,短短7天时间,南京、厦门、深圳、天津、北京等20个城市先后发布新楼市调控政策,多地重启限购限贷。11月29日,上海发布的《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更是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严限购政策”。
2016年12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要求回归住房居住属性。2016年12月21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
2017年3月22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17年3月22日起,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北京购房,需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