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比武毫无悬念,沈知淑赢,毕竟这一切都只是陆知毅为了哄她开心布的局,她也乐得装作不知接受自家先生的心意。
打赢了还乐呵呵地跑到陆知毅面前邀功:“陆知毅,我厉害吧?”、
陆知毅见面前的人一路小跑下来,在自己面前扬了扬下巴,得意的样子很可爱。忍住笑意点了点头:“嗯。”转而他抬头问沈知淑,倒映着万千灯火的眸子亮如星辰:“你想跟他们去么,不想的话你要走也没人能拦着。”
沈知淑在心里哼了一声。
装得还挺像啊,要走当然没人敢拦着,毕竟他们都是你雇来的嘛。不过陆知毅为了完成自己小时候的梦想,不远万里而来又精心布置了这一切,她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挑明坏了他的好意。
于是沈知淑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当然要去。”她看着陆知毅痴痴笑,沈知淑看人的时候那种全神贯注的劲头会让人又被加倍重视的感觉,陆知毅不知怎么了被她看得有些脸热:“我终于可以实现梦想,走上人生巅峰,成为山大王,迎娶美娇郎……咳咳不对,是嫁给我家玉树临风的压寨夫君。这等好事我怎么能错过呢,必须去!”
围着擂台的看客都笑了。
沈知淑面上耍着活宝,但是只有她知道她心里什么感觉。
原来真的有一个人会把你的话句句藏心底,有关你的事情他事事有回应。
最终,沈知淑和陆知毅跟着麓湖族人回到了麓湖山寨。麓湖山寨真的很大,在半山腰上,楼房全部采用杆栏式建筑,下面喂养牲畜,上面住人。和洞穴连在一起,花木丛影中很和谐。
陆知毅和沈知淑被当做贵客招待了下来,就连大当家的都出来亲自招待他们,麓湖族的族人很热情好客,当晚就举行了欢迎仪式。大当家是一位约莫四五十岁的女人,和沈知淑一见如故。拉着沈知淑连喝了三碗酒。这山上夜里寒冷,三碗温热的黄酒下肚,沈知淑人事暖过来了,但也找不着北了,就晕乎乎地趴在陆知毅的膝头,乖巧地跟个猫儿似的。陆知毅抚摸着她的长发,眼里尽是深切的温柔。
大当家看在眼里,见沈知淑睡着了就遣散了众人,等所有的人都走光了,她才小声地问陆知毅:“乖儿子,这就是信里宝贝地不得了的新媳妇?”
陆知毅对她一方面亲昵的称呼也习惯了,点点头道:“嗯。”还是大学生的陆知毅曾和朋友来这里游玩,却不小心被毒舌咬伤,幸亏麓湖族的当家主母,也就是眼前的大当家救了他一条命。又照顾他直到康复。当初他什么行李都丢在了半路上,无以为报,只能认她做干娘。大当家当然是满口答应,毕竟有个漂亮儿子谁不愿意。就连陆知毅回到龙城以后她也经常给陆知毅写信,这一来二往好几年,两人的感情倒是不比真母子差多少。
“好好好,这丫头爽快,我看着喜欢。”
见沈知淑迷蒙地半睁眼不睁眼,陆知毅赶忙止住了话头:“天色不早了,我们就先去休息了,您早些休息,我明天再来看您。”
大当家见他那紧张的样子,笑了:“好好好,去吧去吧,我叫小狗子送你们回去,成亲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布置一下咱们麓湖族的大公子也要娶妻了。”
大当家膝下有三个儿子,一个是认的,另外两个是狼嘴边抢的。遇着陆知毅的确是在捡那两个孩子之前,所以说陆知毅是大公子这也是没错的。
至于刚才作为群演大爷和打手的麓湖族的少爷每年都要抛绣球招亲那是绝没有的事情。都什么年代了恋爱还不自由?
虽然麓湖族保持着古人的习性,但到底是懂得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
第二天沈知淑怕陆知毅无聊就带着他到处转转,大当家拍了个人保证他们的安全,陆知毅的保镖也暗自里跟着。走到一条偏僻的石道的时候,沈知淑突然从陆知毅的背后窜到他身前五十米处。随手抽了根树枝往地上的土里那么一立,笑着朗声道:“此树是我栽,此路为我开,要想从此过……公子还是别过去,回我的山寨做我的夫君吧。”
跟着他们来的小狗子傻眼了一秒钟,又立刻反应过来。撇了撇嘴心想这个未来的少夫人戏真多,大公子才不会理这个无聊的游戏,当初大公子受伤自己可是照看他最久的,自己最有发言权,没等他想完就听到陆知毅用略微惊讶的语气说道。
“哪里来的小毛贼?”轻笑了声他又说:“你可知道我是谁?”
哎呀,竟然真和她玩上了,沈知淑本来不抱希望的,只是头脑一热想调戏一下陆知毅,谁知道他真的会理会自己。定了定心神她摆出蛮横不讲理欺负良家妇男的恶霸气势:“我管你是谁,我看你好看,你就得跟我回去做我的夫君。”
“哦?”陆知毅挑了挑眉笑,一双原本深沉的眼睛里满是戏谑的笑意,整个人都因为这漫不经心的笑活了起来:“那你倒说说,我哪里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