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限制电视盒子
在一段时间里,使用电视盒子观看电视直播及网络视频呈井喷式发展。只要花费很少的价格就能购买到电视盒子,借助相关的显示设备,就能实现点播、直播、运行程序及玩游戏等多个功能。理论上来说,它的播放终端包括IPTV、网络视频、有线电视等,从而得到市场青睐。数据显示,2013年其销量为1600万,而2014年电视盒子的销售量更是达到了2200万,然而2015年遭到国家广电总局的“封杀”,导致OTT发展模式不断退出市场。
国家广电总局早在2011年10月即发布影响深远的181号文《关于印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通知指出,“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只能选择连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合法设立的内容服务平台。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在接入服务前审核检查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的合法性”。总局批准“后在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中设立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严厉禁止非法集成平台。不可在公共互联网上设立与网站相互链接的内容服务平台且应与电视台播放节目保持一致的审查标准、管理要求、审查制度,应具备电视播出版权”。
电视盒子由于具有物美价廉的特点,被赋予“内容为王”的称号,其拥有海量的视频资源以及十分丰富的APP应用,且回放直播的功能能够满足消费者重新观看电视节目的需求,因而成为市场发展中的一匹黑马。然而国家广电总局对电视盒子的“封杀”,导致行内一度推测,未来电视盒子将有望与智能电视“合体”。
虽然国家广电总局不断加大打击整顿电视盒子的力度,但是部分厂商还是想方设法打擦边球,比如针对不准预装机顶盒子的规定,就开启USB安装功能;禁止安装USB就利用Wi-Fi网络在PC端安装。此外不乏平台只重视收视率而忽视其他问题;为了收视率不惜推出语言冷漠暴力或者浮夸媚俗的电视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针对电视盒子的乱象三令五申,首批屏蔽了包括熊猫听书、喜马拉雅等81个非法应用,而用户仍可观看正版天猫魔盒、小米盒子等内容。同时明确禁止七大牌照商利用USB端安装电视盒子,并要求相关部门自查自纠,若不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则取消播控权。当前,开博尔盒子、华数传媒、天猫魔盒、英菲克盒子等已升级电视盒子系统,普遍屏蔽81个违规的第三方应用。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版权问题,未来将不断加大打击电视盒子“免费”的力度,弱化市场竞争。
从181号文件可看出,国有牌照商企业是最大的收益方。自181号文件出台后在互联网电视产业中内容集中播控平台就成为产业发展的核心枢纽,进一步强化内容集中播控的行业主导地位。在此之前,厂商普遍绕开牌照商或自行非法开发内容播控平台,向消费者出卖机顶盒。
但是从某种层面来说,相关部门并未明确牌照商的监管力度。对于牌照商而言,适当地管理可形成特殊市场,有助于自身发展。而如果总局管制得过严,那么其整个行业的生存环境将越来越艰难,最终的结果是厂商退出行业或者走“山寨”的路子。毕竟行业的圈子就摆在那里了。因此,国家广电总局极有可能出现因为考虑到厂商与牌照方合作的需要而“放水”。
事实上在具体执行181号文件方面也未形成较好的成效。虽然国家广电总局于2014年进行了重申,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如乐视、小米等自建平台及其创新模式的发展。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平台选择与牌照方合作,比如乐视当前就与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台合作,并整改了互联网电视终端。
在文件出台前,整个盒子市场存在严重的“山寨”野蛮式发展。对于消费者而言,通过这些盒子能够以更加便宜的价格收看更多丰富的内容。与之对比,和正规牌照方合作的天猫魔盒、小米盒子等则可观看的视频内容更少、受到的约束条件更多,不仅不可直接观看直播类节目,一些节目还要求用户额外付费。
众多约束条件在影响正规盒子发展的同时,却给山寨盒子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从某种层面来说整个市场山寨盒子的问题已经非常泛滥。山寨盒子成为整个市场的主要销量来源,其占据80%的比例严重挫败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虽说正规盒子的生产商严格遵守国家广电总局的监管,但是还是存在较为严重的随意推送内容的情况。国家广电总局面对这一情况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自身监管体系。
对于消费者而言清退视频网站电视端APP,无非是希望消费者回归电脑屏幕。用户可在电视上收看第三方视频网站APP的影视大片,但是视频网站并未购买互联网电视的版权,仅获取了相关内容的互联网版权,因此其本质上仍属于盗版产品。
国家广电总局通过上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互联网电视版权。虽说理论上有助于整顿行业,推进行业有序地发展,让消费者因此获得良好的体验。然而这仅仅是理论上的情况,现实的情况却是消费者不能方便自如地观看电视。为此,视频提供商千方百计地改变策略,山寨商在网民的骂声中重新占领新的领域。
虽说当前互联网电视行业已经步入初级发展阶段,但是受制于内容等方面的原因很难得到有序的发展,久而久之将使人们忽视智能电视的意义。届时受众将重新“拥抱”视频网站,享受其中丰富的内容,从而让互联网电视失去发展的最好时机并最终沦为网络视频的附庸。
众多传统家电企业也同上述创新型互联网企业一样,在181号文件出台后面临着全新的洗牌。近年来,传统电视制造企业在行业利润较低的情况下,积极转型智能电视风口,希望充分发挥智能电视增值服务的优势为自身发展带来更多机会,然而等待家电企业的是日愈严苛化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