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文老师不教作文? ♥
菜虫写过一篇作文,标题是《父母对我的爱》。其中第一段是这样的:
父母爱我,但也不是很爱,虽然不太打我,但我还是对父母非常有意见。对我来说,他们爱我只有米粒般大小的爱。他们骂我,我也不怕,只是骂回去。我圣诞礼物想要一把玩具子弹枪,如果爸爸打我,我可以开枪作为报复。
我将这个小文发在网上,于是引起了围观,还听到一部分怀着善意的忧虑的声音。大概是,这孩子,作文这么写,真的好吗?
作为当事人的父亲,我其实觉得没什么不好,哪怕他要拿玩具枪打我,我也还要感谢菜虫的“不杀之恩”。因为至少啊,这个作文中,表现出来的这个孩子的心灵,是极其自由的。他从来没有担心过,他的率性表达,会引起爸爸妈妈什么不安的想法。这个孩子生活在强大的安全感中,他在思想上,可以很任性,可以天马行空,从不必去考虑“画眉深浅入时无”的问题。
所以,看到这样的作文,我倒是欣慰占了多数。为什么呢?首先就是这种无所顾忌的自由感,未尝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我与虫妈十年来的宠溺,至少保留了这个孩子的天性烂漫。其次呢,我觉得,写作是他自己的事情,即便我有多么喜欢写作,我多么富有作文教学的经验,但这仅仅是我的经验,我当然不能以我的经验,去取代菜虫自身的独特经验。是以,在菜虫写作这件事上,我基本上是退场的。这也是我一贯的教育立场之一。
菜虫三岁时,有同游玩伴的妈妈发问:虫爸你是语文老师,你儿子肯定会背很多古诗了吧?我说,没,我不教的。那位年轻的妈妈很惊讶。因为在惯常的思维里,读诗歌是需要童子功的,现在不懂,将来就懂了。而我却觉得,古诗这种东西,是需要自己有能力理解,读懂之后,才可以去喜欢的。给三岁孩子背古诗,这不是挫伤他对汉语的感情吗?读童谣倒是可以,因为既可以懂又有音韵之美。
菜虫读一年级之前,玩伴的妈妈又发现,菜虫不识字,又很惊讶:“虫爸你不是语文老师吗,怎么不早点教菜虫认字?他读一年级要跟不牢的。”菜虫一年级之前,基本上只读图,读绘本,因为绘本的时期很珍贵,认字了,就会错过读图时代。至于小学跟不跟得牢呢,我现在可以毫无愧色地说,菜虫三年级了,而那些早早就认字的孩子,也不比菜虫强多少,泯然同于众矣。小学很漫长,而孩子的成长各有其时,提前认字,也要看孩子的个体特质。在菜虫身上,区别不大。
关于写作文这件事,一开始,菜虫确实也苦恼。直到二年级,菜虫西瓜大的字,认识还不到一箩筐呢。要写作,确实难。不过还好,可以用拼音。但就光是写汉字这件事,也很难啊。我有时候看他苦恼,就会陪在边上,偶尔提醒一下。有时候急了,看他磨磨蹭蹭写不出来,就口授,叫他记下来。谁知道这个孩子不干,他冲我一翻白眼,说:是你写还是我写。我只好嘿嘿一笑,随他自己。
我企图口授的做法,其实是很多家长的做法,只是我被菜虫驳回两次后,就识趣地闭嘴了。于是菜虫写作文,就都一个人胡写。在菜虫整个的写作练习中,我这个资深高中语文老师和热爱写作的业余写手爸爸,基本上是缺席的。前面列举的《父母对我的爱》一文,其实内部还有很多语法逻辑之类的谬误,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年级后,每个礼拜要写一篇周记,菜虫挺苦恼。他发明了一个对付的办法,不管什么作文题,只写三行。我说你怎么只写三行?又不会死的,菜虫慢条斯理地回答我。好吧,确实不会死的。我闭嘴。
但后来,我也发明了一个办法,就是只要有空,就带他出去玩。去东白山露营后,菜虫激动极了,回来写了一篇周记,足足写了整两页,这可是破天荒第一次写这么长啊。去天目山后,菜虫也激动得写了好多。于是我们就经常带他出去玩。这个技巧,其实是从童话《5月35日》里学来的。童话的主人公康拉德,要写一个关于南太平洋的作文,可是他从来没去过啊,怎么办?于是他找到一匹黑马,跟着黑马,钻进了一个衣柜,于是就穿越到南太平洋啦。果然,冒险回来,一篇长长的、文采斐然的习作,就出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