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
我在麻省理工学院完成学业之后,想在暑假找个工作。我向“贝尔实验室”申请了两三次,还亲自去了好几趟。比尔·肖克利,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实验室认识我,每次都带我到各处转悠,我每次都喜欢得不得了,但我就是不能在那里得到一份工作。
我的几位教授,为我向两个特别的公司写了推荐信。有一封信是写给“宝石蓝公司”(e Bausch and Lomb Company)的,这家公司使用透镜来追踪光线。另一家公司属于“纽约电器检验实验室”(Electrical Testing Labs in New York)。那年头,甚至没人知道物理学家是干什么的,工业界也没有物理学家的位置。工程师,敢情好;但是,物理学家,没人知道怎么用他们。有意思的是,很快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事儿就刚好反过来了:物理学家,哪儿都用得着。因此,在大萧条那年月,作为一个物理学家,我连个工作都难找。
大约是在那个时候,在我们家乡法洛克维的海滩上,我遇到了我的一个老朋友,我们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七八岁的时候,我们结伴上学,是很好的朋友。我们都有科学头脑。他有个“实验室”,我也有个“实验室”。我们经常一块儿玩,一块儿讨论事。
我们常常为街道上的孩子搞些魔术表演——化学魔术。我的朋友是个很好的街头艺人,我也是。我们在一张小桌子上玩把戏,桌子两头儿,还一直点着本生灯。把放了碘的两个玻璃皿放在灯上加热。在表演过程中,桌子两头儿,两股漂亮的紫色蒸气冉冉升腾。这很棒!我们变了许多戏法,比方说,“葡萄酒”变水,以及其他一些化学颜色的变化。作为压轴戏,我们用我们自己发现的某种东西来变戏法。我把我的手(秘密地)放在一个水槽里,然后再放在汽油里,然后,我“不小心”扫过一只本生灯,那只手就着火了。我鼓掌,结果两只手都着了。(手是烧不坏的,因为火着得很快,况且手上的水能隔热。)然后,我挥动着双手,一边跑,一边叫:“起火了!起火了!”大家欢呼雀跃,跑出屋子,表演就结束了!
后来,我在大学把这个故事告诉兄弟会的哥们儿的时候,他们说:“胡说八道!你做不到的!”
(为这些伙计展示他们不相信的事情,我常有这种麻烦——就说那次吧,我们争论尿是不是依靠重力排出体外的。我向他们展示事情不是那样的,我让他们看,你打倒立,也还是能撒尿。或者说另外一次,有个人声称,如果你把阿司匹林和可口可乐一块儿咽下去,你立刻就会昏倒在地,不省人事。我告诉他们,我认为这纯粹是胡扯,自告奋勇把阿司匹林和可口可乐咽下去。然后,他们展开争论,你是应该先吃阿司匹林,后喝可口可乐,或者先喝可口可乐,后吃阿司匹林,或者把阿司匹林混在可口可乐里面。因此,我先后以这三种不同方式,吃了六片阿司匹林,喝了三瓶可口可乐。首先,我吃了两片阿司匹林,喝了一瓶可口可乐;然后,我们把两片阿司匹林溶解在一瓶可口可乐里,我喝了;接着,我喝了一瓶可口可乐,再吃两片阿司匹林。每一次,那些相信这很危险的白痴们,都围着我站着,等着在我晕倒的时候,好扶住我。什么事儿也没有。我倒记得,那天晚上我睡得不好,于是我就起来,做了许多光学玻璃冷加工的活儿,还推导出了几个和所谓黎曼-泽塔函数那玩意儿有关的公式。)
“得,伙计们,”我说,“大家出去找点儿汽油来。”
他们把汽油准备好了,我把手放在水槽里,然后放在汽油里,然后点火……疼得要命!你知道,那时我手背上长出了汗毛,这汗毛就跟灯芯儿似的,起火的时候,把汽油固定在皮肤表面,我在小时候玩儿这一套的时候,我手背上没有汗毛啊。为兄弟会的哥们儿做了这个试验之后,我手背上就一毛不剩了。
哦,对了,我朋友和我在海滩上碰了面,他告诉我,他搞了一种给塑料电镀的处理方法。我说,那不可能,因为没有导电性啊;你把电线系在哪儿啊。但他说,他能给任何东西电镀,我仍然记得他从沙里捡起一个桃核儿,说他也能给这个东西电镀——为了打动我。
他让我在他的小公司干活儿,太妙了。公司在纽约的一座建筑物的顶层。公司里大约只有四个人。搜罗钱的是他爸爸,我想他是公司“总裁”。朋友是“副总裁”,还有另一个伙计,管推销。我是“首席化学家”,我朋友的兄弟,不大聪明,洗瓶子。我们有六个电镀槽。
他们真能给塑料电镀,过程是这样的:首先,在待镀物上沉淀上银,银来自加了还原剂的硝酸银溶液池(好像制造镜子);然后,把带着作为导体的银的待镀物,放在电镀槽里,银就得到了电镀。
麻烦是:银能粘在被镀物上吗?
不能。银很容易剥落。因此,这中间有一个步骤,以便让银结结实实粘在待镀物上。这要看镀的是什么材料。像胶木这种东西(那年头,这是一种很重要的塑料),我朋友发现,如果先给它喷沙,然后放在氢氧化亚锡溶液里浸泡若干小时,氢氧化亚锡就会钻到胶木的微孔里,银就会牢牢地附着在胶木的表面上。
但这方法只对几种塑料管用,新型塑料层出不穷,比方说甲基丙烯酸甲酯(现在叫树脂玻璃),开始时是不能直接电镀的。醋酸纤维素,很便宜,是另外一种我们起先不能电镀的东西。最后,我们发现,把它放在氢氧化钠溶液里泡一会儿,然后用氯化亚锡溶液一泡,就能把它镀得相当好。
作为“化学家”,我在公司里颇为成功。我的长项,在于我的伙计对化学一窍不通;他不做什么实验;他只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我大动干戈,把一大堆门把手放在一些瓶子里,然后在瓶子里加上各种各样的化学物质。什么东西都试,把每种东西都搞明白了,我就发现了许多方法,能镀许许多多种塑料,比他能镀的还多。
我还能简化处理过程。那是从书里看的,我试用了很多种还原剂,从葡萄糖到甲醛都试过了,结果能马上把银百分之百地置换出来,而不需要在事后从溶液里回收剩下的银。
我还通过在水里加一点儿盐酸,把氢氧化亚锡溶解在水里——我记得这是我在大学的化学课上学来的——这样,一个原本需要几小时的步骤,大约5分钟就完成了。
我的那些实验,总受到那位推销员的干扰。他从潜在的客户那里带回一些塑料。我把全部的瓶子都摆好了,上面都贴了标签,突然之间,“别弄实验了,到销售部来做件‘高级的工作’!”就这样,许多实验都得重新做。
有一次,我们遇到了一大堆麻烦。有个艺术家,想为汽车杂志的封面制作照片。他非常小心地用塑料做了一只轮子,不知怎么的,这位推销员告诉他,我们什么都能镀,这艺术家就想要我们把轮轴镀了,那样它就成了一个闪闪发亮的银轴子。车轮是用一种新塑料做的,我们不大知道怎么镀它——事实是这样:这位推销员从来不知道我们能镀什么,因此他总是大包大揽——结果第一次没镀成。于是,我们得把残留的银去掉,把银去掉可不容易。我决定用浓硝酸,一下子就把银去掉了,但也把塑料弄得坑坑洼洼。那会儿,我们可真的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实际上,我们做了许多“水深火热”的实验!
公司的另外那些伙计,决定在《现代塑料》杂志上做广告。好几种东西,我们镀得异常漂亮。在广告里看上去特棒。我们还在橱窗里摆了几样东西,指望潜在的客户能瞟上一眼,但没有人能从广告或者橱窗里把东西拿在手里,看看镀层粘得怎么样。事实上,有些东西,可能做得非常棒,但那是特别费心做出来的;别的产品没那么好。
那个夏末,我一离开公司到普林斯顿大学,他们就得到了一大笔订货,有个人想让他们镀塑料钢笔。现在大家都有银色的钢笔,闪闪发光,便于使用,外加便宜。这种钢笔立刻销售一空。看到大家别着这种钢笔满世界乱逛,而你知道这钢笔是哪儿来的,这事儿挺让人兴奋。
但公司对这种材料经验不足——也许是对塑料里的填料经验不足(大多数塑料不是纯的,里头有“填料”。在那年头,加多少填料,没人管你)——这搀和进去的东西会发泡儿。你把个长泡泡的玩意儿拿在手里,它还开始脱皮儿,你就禁不住摆弄它。所以,大家都在摆弄从钢笔上搓下来的小皮皮儿。
现在公司有了修钢笔这种当务之急,我那哥们儿很肯定,他需要一架大显微镜什么的。他不知道怎么找到问题,不知道怎么会有这问题;要做这种假模假式的研究,还得花公司一大笔钱呢。结果他们麻烦大了:问题没解决,公司却给折腾倒了,因为他们出师不利,一开始就吃了败仗。
几年后,我在洛斯阿拉莫斯(Los Alamos),那里有个叫弗里德里克·德·哈夫曼(Frederic de Ho man)的,也算是个科学家吧,对经营他很在行。书念得不多,却爱数学,干活儿很卖力气;他靠苦干来补足书念得不多。后来,他成了“通用原子公司”(General Atomics)总裁或者副总裁,从此就成了个企业大腕儿。可人在当初,他不过是个精力非常充沛、闪乎着大眼、满腔热情的小伙子,尽其所能为项目打打帮手而已。
有一天,我们在富勒洛奇(Fuller Lodge)吃饭的时候,他告诉我,在来洛斯阿拉莫斯之前,他一直在英格兰工作。
“你在那儿做什么?”我问。
“我在一家塑料电镀厂工作。我和几个家伙在实验室里。”
“搞得怎么样?”
“相当不错,但我们也有麻烦。”
“哦?”
“正当我们要把厂子做大的时候,纽约的一家公司……”
“纽约的什么公司?”
“叫米特普拉斯特公司。他们比我们抢先了一步。”
“你怎么知道的?”
“他们不停地在《现代塑料》上做整版的广告,把他们能镀的东西,都拿来炫耀。我们意识到,他们比我们走得快。”
“你有他们做的活儿吗?”
“没有,但从广告上看得出来,他们在我们的前头。我们厂不赖,但要和美国那家厂子较量,门儿都没有。”
“你们实验室里有几个弄化学的?”
“有六个弄化学的在干。”
“你觉得米特普拉斯特公司有几个弄化学的?”
“啊!他们一定有个真正的化学系!”
“你能给我说说,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可能是个什么样子,以及他的实验室是怎么工作的?”
“我猜啊,他们一定有25~50个搞化学的,首席化学家有自己的办公室——特别是,他戴眼镜,跟电影里的似的——那些家伙,总是进来问些关于正在进行的项目中的问题,从他那里得到建议,然后冲出去再做进一步的研究,那些人总在进进出出的。人家有25~50个搞化学的,咱怎么能跟人家较劲啊?”
“你要是知道,你正在和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交谈,会觉得很有趣吧,他手下只有一个洗瓶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