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规范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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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嗜酸性粒细胞支气管炎

正常人痰液中的细胞类型以巨噬细胞及较少的中性粒细胞为主,而嗜酸性粒细胞的比例非常低,一般低于2.5%,当患者痰液当中嗜酸性粒细胞比例超过2.5%时即可定义为嗜酸性粒细胞支气管炎(eosinophilic bronchitis,EB)。EB可能是多种疾病的临床表现,包括经典的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非哮喘性EB,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COPD)等。目前,在临床上,EB特指非哮喘性EB。此时EB的定义为:反复发作性咳嗽但没有可逆性气流受限的临床表现和客观证据,也不存在气道高反应性(支气管激发试验阴性),同时痰液中的嗜酸性粒细胞比例大于2.5%。
EB本质上是由嗜酸性粒细胞等炎症细胞导致的慢性炎症,其病理生理机制与哮喘类似,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哮喘发病过程中,肥大细胞会聚集于气道平滑肌细胞,促进白细胞介素-13的分泌,进一步导致气道狭窄,引起气道高反应性及可逆性气流受限临床表现,而EB无上述病理生理过程。
基于上述发病机制,EB的治疗也与哮喘有许多相同之处,糖皮质激素在EB的治疗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适应证】
所有明确诊断为非哮喘性EB的患者都可能是糖皮质激素的适应人群,且EB患者对激素治疗反应好,经正规治疗后,患者预后多较好。
【用法用量】
EB患者首选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目前关于EB激素治疗的剂量、疗程等尚缺乏大规模的临床研究。但推荐按照哮喘药物指南进行治疗,其中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EB中的作用尚不明确,不推荐使用,而EB患者也较少出现急性气流受限、呼吸困难,故大剂量全身糖皮质激素及速效β受体激动剂也不推荐使用。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选择从第二级或第三级起始治疗,同时要根据患者治疗反应进行降阶或升阶治疗(表3-10)。
表3-10 EB长期药物治疗方案(不同级别)
注:ICS:inhaled corticosteroid,吸入性糖皮质激素;LABA:longacting β 2-agonist,长效β 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ICS剂量见哮喘部分
【禁忌证】
同哮喘。
【注意事项】
(1)长期应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可能增加口腔念珠菌病、声音嘶哑、咽部不适、自发性皮肤损伤的发生,同时可能增加肺炎、肺结核的发生风险。
(2)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后,应及时用清水漱口咽部,减少激素的口咽部副作用。
参考文献
1.Brightling CE.Cough due to asthma and nonasthmatic eosinophilic bronchitis.Lung,2010,188 Suppl 1:S13-17.
2.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Global strategy for asthma management and prevention 2014.Available from:www.ginasthma.org.
3.Morice AH,McGarvey L,Pavord I.British Thoracic Society Cough Guideline G.Recommend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cough in adults.Thorax,2006,61 Suppl 1:i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