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小年夜
下午的时候,谢征就带着二爷、四爷和几个儿子一起去了城外妙峰山的百灵庵。百灵庵原来不叫百灵庵,因为不知为何有数以千计的百灵鸟,后来才改了这名字的。
昌宜伯府老太爷跟随先皇打仗,娶了先皇的女儿,也就是当今皇帝的亲姐姐,元阳长公主。元阳长公主赵氏自从老太爷去世之后,便住进了百灵庵,一直清修,鲜少回到伯府来。
每年过年,昌宜伯府的人都会派人来接长公主,而每年,长公主都不会回府。来的人便留下一些斋菜或者衣物。
今年也是一样,谢征并未接回长公主,留下了些厚实的衣物和斋饭之后,便带着弟弟和儿子们回府了。
回到府门,谢征带着儿子们下了马,与弟弟们寒暄几句,无非是安排晚上来府里用膳一类之后,便当先进了府门。
谢府今日与往日不同,整个府中都挂上了半人高的琉璃灯笼,将府中的一景一物都照得分外妖娆。谢征一呆,今年怎么与往年不同?随即想起当年元氏掌家的时候,似乎也是这样热闹,不由得脚步一顿。是啊,水谣被禁足了,今年的年节是元氏在张罗。
谢明迁看着满院子奢华中带着高贵,心里一凉。元氏之前掌家时候的辉煌,他那时太小,已然不记得。可想起往年那几个红红的灯笼,稀稀落落地挂着。为了不引起火灾,有的地方都不能挂灯笼,所以,一些路都是看不清的,若是不提着灯笼,都容易走进水里去。再看如今的富丽堂皇,谢明迁咬紧了牙关。他是知道秦姨娘和元氏之间有差距,但是没有想到,差距居然如此大。
谢征一边走,一边想起了元氏掌家时候更多的好处来,不由得思绪就飘得远了。
待来到聚荣堂,看到灯火辉煌,如同白昼的场面,他便止步不前了。他的眼前似乎回到了十年前,那时候父亲和母亲还没有去两广,家里人口多一些。大家热闹地交杯换盏,互相说着恭贺的话,气氛十分融洽。不,有一个人不融洽,是元氏。她坐在那里,笑语嫣然,却不与众人热闹,似乎是一只凤凰看着一群草鸡在瞎扑腾一般清贵超脱。
谢千羽看到谢征几人回来,便从聚荣堂出来,微微福礼,道:“父亲小年安,大哥四哥安。”
谢征的眼神看向了她,这个年仅十二岁的女儿还未长成,可身形已然有些高挑,这半年长了很多。那稚气未脱的脸上带着浅淡的笑意。她穿了一身洋红色的绣着玉兰花的窄袖长裙,套了一件狐白裘,头上带着俏皮可爱的珊瑚头面,整个人倒像是个小公主一般。
谢千羽道:“母亲身子不便,便吩咐了女儿准备今日宴席。若是有不周的地方,还请父亲包含。”
谢征总算是回过神来了,今日的场面,居然是一个十二岁少女操持的?
正说话间,有婆子报,说东府的二爷携二夫人领着诸位少爷小姐来了。话音未落,又有报,西府四爷携四夫人领着诸位少爷小姐来了。这便没有时间让谢征反应,他只好忙着招呼人,将两个弟弟及家眷领来聚荣堂。
二爷谢绍与谢征的瘦高的形象不同,他虽只是年过三十,却已然身体发福,大腹便便了。此刻穿了一身绣着竹叶纹的暗青色长衫,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留着的胡须也显得其温和有礼。
落后二爷半步的二夫人朱氏是工部郎中朱大人的次女。朱大人祖上是农人,后来在战争年代靠着扒死人身上的物件存活。再后来,朱家便做了小买卖,小买卖又做成大买卖。再之后,朱大人便捐了官,却不想这位市井出身的朱大人很是一块当官的材料。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短短几年便做到了工部员外郎。当初伯夫人秦氏也是看中了朱大人的升迁速度,这才定下了朱氏女为嫡次子正妻。只是这位朱氏因为门第的原因,目光比秦氏也高不到哪里去,且十分小家子气。倒是辱没了一心做学问的二爷。
夫妻身后跟着两位少爷和三位姑娘。
大房嫡出的二少爷谢明轩只比谢明晟小了几个月,今年也是十四岁,此刻正昂首挺胸进来,脸上带着一分傲慢之色。
他身后跟着的三少爷谢明池就和善多了,与他的父亲二爷气质很像,充满了文气。他虽然是庶出,可在书院里,要比嫡出的二哥更得夫子们的喜爱。
二小姐谢潜璃一身绯红色的苏绣长裙,围着白狐狸毛的围脖,衬得她秀气的脸上带了几分俏皮。只是二小姐随了生母朱氏的性子,有些小家子气,眉宇之间带了刻薄之意。
八小姐谢芳玉今年不过十二岁,比谢亦彤晚一些出生。同样是庶出,可谢芳玉要低调得多。此刻穿了一身水蓝色撒花百褶裙,站在人群中,并不显眼。
人群中还有一位婆子,怀里抱着年仅五岁的十一小姐,小家伙粉嫩粉嫩的,十分惹人喜欢。
二房众人和大房的众人相互行礼寒暄。
二夫人瞧着今日跟在谢征身边的是谢千羽,却不见秦姨娘和谢亦彤,不由得左右瞧瞧,诧异道:“小嫂子和四姐儿呢?”元氏是大嫂,秦姨娘自然是小嫂子了。这么些年,她一直是这么称呼的。
谢千羽淡淡看了朱氏一眼,并未说话,而是对谢征道:“父亲,一切都准备好了。”
朱氏低头,看这个比自己低了一头的小丫头,不由得不悦道:“长辈说话,也轮得到你插嘴?”
谢明迁冷冷看着眼前的一切,但是根本没有准备说话。
谢征却是有些尴尬道:“秦氏和彤姐儿近日不适,今日的夜宴是羽姐儿准备的。”随即,他便不想再说这个话题,忙招呼众人入席。
朱氏有些不悦地哼了一声,也没有再多说,只是带着女儿进入了一扇屏风所隔的女宾席处,稳稳当当地坐了主位上,丝毫没有觉得这里是大房院落,自己该以客居的姿态。